2006年08月4日 15:11

不是扁掉就有理─判刑定讞前,都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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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猶豫著,該怎麼看象「阿扁」蔡豐安被球隊扁掉的事,事實上,從職棒六、七年相關話題,我已經寫過好多文章談論過,再講一次好像自己很囉唆!很想只用一聲嘆息或唉交待過去。

「不適任」、「要用良心打球」的理由,早就不是砍球員的新鮮藉口,甚至可以說是最爛的理由。但最糟的是,近10年來球團只會用這個「罪名」安立在球員身上,從象隊的處理過程,講白點,不無懷疑「阿扁」涉嫌打放水球的可能,但苦無明確證據,就不能公開地「殺無赦」,也怕引起後遺症,傷害中華職棒的發展,特別是象隊過往被認為是票房的「金雞母」。


然而,這點卻充分暴露了中華職棒的人治色彩濃厚。從大聯盟處理「禁藥事件」,可以看出證據明確的開除或禁賽,都相當直接。遭點名質疑的還活躍在球場,其中以當今全壘打王Barry Bonds最受爭議。我佩服美國的一點是,追求事實真相的用心。美國眾議院政府改革委員會舉行國會聽證會,聯邦大陪審團著手調查,大聯盟官方也展開調查行動,在尚未水落石出前,Barry Bonds是清白的身為大聯盟球員的權益絲毫未受損!

而在小聯盟用藥被開除的養父鐵,卻還可以回中華聯盟為象投球,那麼請問:是以什麼證據說「阿扁」沒打「良心球」!不適任的根據在哪?

我最受不了新聞報導嫌犯新聞時,那種口氣和訪問方式,根本就認定其為兇手無疑!好像記者就是法官,早已判刑定讞似的,完全不認得「嫌疑」這兩個字!等經過多年上訴平反,或罪證不足獲釋後,從沒聽過媒體向當事人說過一句抱歉!你說這是法治國家嗎?還有公道、良心可言嗎?(可以去找《島國殺人紀事第一部》紀錄片來看)

判刑定讞前,都是清白的!我們必先要有這種清醒而科學的態度。有人反對我這種說法,他們認為,那豈不是放任壞份子,帶壞更多球員,職棒圈就爛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我想這是兩回事。球團若認定某球員是壞份子,也請把其壞的源由、事例找出來,比如經常不假夜歸、帶球員喝花酒、不服從教練,甚至和黑道組頭有不當的金錢來往等等,球迷沒有想像的空間,也心服口服,同時不會抨擊球團。

有人說,那球員為什麼不站出來為自己辯護,是因為他們作賊心虛,只好惦惦認了嗎?這點是非常有可能的。但你有沒有想過,當你被指為兇手,而卻要你拿出證據證明你不是兇手時,你覺得合不合理!

我覺得棒球讓人信服的原因,在於總有數據來說明,這是一個怎樣的球員、球隊;王建民今天134敗,ERA3.58,所以我說王現在是個好投手,不是憑空揑造的。同樣,我們要指控阿扁「不適任」、「要用良心打球」時,請問證據在哪?

關於如何禁絕球員打放水球,請看我的三篇舊文「可惡的涉賭案,無能的中華聯盟!」、「放水疑雲,聯盟與球團該嚴肅說明了」與「職棒涉賭放水案,中華聯盟要負起責任」,不想再多說什麼。


  • won1016 發表於樂多回應(23)中華聯盟編輯本文
    樂多分類:運動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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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我非常同意瘦菊子大哥的看法,只不過現今兄弟球團對蔡豐安的處理態度就是撇下一句"不適任"就潦草結束,球員本身又可循怎樣的管道發聲呢?
    司法偵辦尚且以無罪推定來檢視嫌疑犯,但是像兄弟球團這樣枉顧球員權益的做法實在無法認同!!
    | 檢舉 | Posted by 天地一沙鷗 at 2006年08月4日 16:02
    或許...現在的台灣根本沒能力承受與解決打放水球的事件,簽賭的情形在台灣已發生這麼多年了,可是....哀
    | 檢舉 | Posted by 我愛棒球 at 2006年08月4日 16:34
    我們做人的正確態度應該是『你沒有證據證明這個人有罪或撒謊的時候,你就應該要相信這個人』;做學問的態度則是『你沒有證據證明這個理論是對的時候,你就應該要懷疑這個理論的正確性』。不過很遺憾,大部分的人都是拿做學問的態度來對待別人,用做人的態度來求學問。

    球團絕對義務要公開說明,有證據就法辦,沒有證據就該還球員清白,不應該有這種模糊的灰色地帶。
    | 檢舉 | Posted by at 2006年08月4日 16:36
    若無證據我選擇相信球員的清白,
    但若一旦證實了什麼,我會譴責這個傷害我夢想的人~~
    我還是會進球場看球,我相信絕大部份的球員是認真誠懇地對待自己及球迷的~~
    | 檢舉 | Posted by Ball at 2006年08月4日 16:50
    國內媒體不但身兼檢調,連法官一職都包了,還老是未審先判,無言....;中職鴕鳥心態,主事者跟政治人物像極了,無奈....
    | 檢舉 | Posted by 3507 at 2006年08月4日 17:12
    如果兄弟球團完全不對扁哥離開的原因作說明,而是以不適任終結,讓這件事情變成謎團,很多象迷都會心碎的
    | 檢舉 | Posted by Elsie at 2006年08月4日 17:37
    蔡阿扁這一個事件在網路上掀起大波...
    但是媒體和球團就只會選擇冷處理...
    而球迷一點知的權力都沒有..
    這件事情一爆出來..我們宿舍總共有四個人...而這件事也瞬間讓兄弟流失四位球迷!!
    難道真的就這樣任由不成熟的球團這樣搞下去嗎?
    | 檢舉 | Posted by 火車頭 at 2006年08月4日 17:42
    不好意思介意我放個家族嗎?
    http://tw.club.yahoo.com/clubs/fast_brother/
    雖然我看職棒才短短4年
    但是4年前職棒的魅力卻與現在截然不同了?
    不知道為什麼
    整個球場的感覺都不對味了!
    或許是看習慣以前的熱鬧....
    現在的台灣什麼不重視
    只會重視什麼"政治"這點我非常的厭惡
    好好棒球,對說成國球後,有什麼好處嗎?
    "哇!奧運回來勒...ㄘㄟˊ第四喔!發錢發一發吧"
    難道現在的政府就是這種心態?
    難到中職就不會為了球員去力爭嗎?
    | 檢舉 | Posted by 最i恰恰a婷 at 2006年08月4日 21:15
    用良心打球?
    什麼意思?
    我真的聽不懂耶
    | 檢舉 | Posted by 路過的 at 2006年08月4日 21:18
    不跟球團老闆爭薪水或是更健全的制度,這樣才是所謂的「用良心打球」吧
    | 檢舉 | Posted by 123 at 2006年08月4日 21:50
    我覺得不適任...打球要憑良心
    都是在影射簽賭吧
    但是說穿了
    今天我如果是組頭要買通
    我會去買通一個野手嗎?
    要嘛就投手,要嘛就教練
    買通野手...至少也要買通好幾個吧
    很爛的理由
    如果說扁哥真的放水
    那是不是意味著還有其他野手也打放水球?
    然而球迷們得到的僅僅是"不適任"三個字
    沒有多做說明
    只有某人在比賽前叮嚀憑良心打球
    這是在暗示什麼嗎?
    要嘛就出來講清楚
    不然等到流失了大量球迷
    球迷開除球團
    球團才知道什麼叫做"不適任"
    | 檢舉 | Posted by 老象迷 at 2006年08月4日 22:07
    濫聯盟..這就是我為何不看中華職棒的原因之一
    | 檢舉 | Posted by jaja at 2006年08月4日 23:15
    剛剛去看了中職的網頁
    喬伊七局投球數140
    繼廖于誠之後
    兄弟象投手又演一齣鉅作

    看來明年又要找新洋投了
    嗚呼哀哉~~
    洋投大概會後悔來台灣了吧
    | 檢舉 | Posted by Jensen at 2006年08月5日 00:06
    唉~ 看到阿扁這樣的結局
    中職再也沒有前虎隊的現役球員了
    虎魂不滅 真的只成為口號了..
    | 檢舉 | Posted by 水野翔 at 2006年08月5日 00:30
    我還蠻贊同123大大說的....
    兄弟一向以不打放水球自居,如果這次扁掉蔡豐安不是因為涉賭
    那所謂要求球員"要有良心打球"就變成是內部問題了!
    有可能是因為薪水或是福利爭取
    還記得當時的職棒營運狀況不好,總是聽到球團要球員一起"共體時艱"
    這幾年球團賺錢了,卻也不見體恤球員過去的功勞,在薪資福利上有明顯成長!
    去年陳懷山成績優異,也只加薪幾千,今年更有四冠王調薪持平....

    會被解約的即戰力球員,不是打假球就是跟球團爭福利失敗.....
    不過球團跟球員雙方都不出面說明,最後只是傷害到職棒整個大環境!

    說穿了,還是各方面制度不健全嘛~~
    | 檢舉 | Posted by Justy at 2006年08月5日 07:16
    除了兄弟的態度顢頇自大十九年如一日以外,這次趕跑蔡豐安利用的"讓渡制度"也是有夠惡劣的
    根據CPBL的"官方規定"(官方規定就是不管怎麼寫,官方說了算...):
    被讓渡的球員在24小時內,沒有與別的球團簽約的話就會被釋出,至少要經過一年以上
    才能再度加盟CPBL,而且只可以與原球隊簽約

    這到底是怎樣,連球員解約後再找球隊簽約的自由都沒有嗎?說穿了就是自私,把球員當
    消耗品,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利用乾淨以後還要綁死球員的工作權,唯恐別隊將釋出球員
    納入隊中得利(表現不好的球員到二軍健全的球隊後說不定還會脫胎換骨).與其說制度
    不健全,還不如說聯盟和老球團整個一個共犯結構,阻擋球員工會,自由球員制度的誕生
    好獨占已經被他們搞到萎縮的國內棒球市場,還敢說出不喜歡可以不要來看這種話.唉.

    題外話,現在高中,大學的優秀球員以後出路最好先考慮去美日小聯盟/社會隊打球,其
    次找個像La New這種有健康一點二軍的球隊,不然還不如去當教練,投身基層棒球教育
    .看到老球團跟聯盟一再聯手欺負球員的鳥樣,加盟國內球隊真的是很不值...
    | 檢舉 | Posted by Jinroro at 2006年08月5日 08:44
    兄弟官網討論區 掛了快三天了...

    怎麼不讓人發表意見呢?

    阿扁為什麼離開兄弟呢? 最近都在關心 Wang ..我的兄弟發生什麼事了呢?
    | 檢舉 | Posted by Fans of MLB at 2006年08月5日 11:18
    球員該罷賽掙福利了吧~~
    | 檢舉 | Posted by 不想看CPBL at 2006年08月5日 15:49
    球團的心態到底是什麼,如果球員有問題就報案嗎?到底在瞞什麼.如果這件事沒給個理由,我們不會再進球場的,
    洪瑞何你有聽到嗎?
    | 檢舉 | Posted by 球哥 at 2006年08月5日 17:05
    兄弟這種態度表明了就是不負責任啊
    啥叫不適任
    是打放水球所以不適任
    還是不照球團指示打假球所以不適任
    還要憑良心打球咧
    笑死人了
    自己的良心怎麼不拿出來
    | 檢舉 | Posted by 心碎小子 at 2006年08月7日 00:29
    從媒體異常的低調看來
    蔡豐安打放水球的可能性應該不大
    可能是跟球團之間有爭執
    才會被洪教主一腳踢開
    | 檢舉 | Posted by 123 at 2006年08月7日 11:59
    說人家打放水球
    這恐怕要提出證據的吧
    畢竟這是一個球員永恆的名聲
    以阿扁這樣水準的球員
    說他打放水球恐怕也很少有人會去相信的吧
    倒是前一陣子洪老頭說阿扁受傷所以被冰在二軍
    阿扁卻大方的說我哪裡有傷
    公然在媒體前面澄清
    就此點來看
    恐怕與其說打放水球 不如說是得罪了專斷獨行的洪老頭吧
    以洪他的狹小器量跟把球員當成戰績考量棋子的思考模式來看
    阿扁被趕出來
    不是沒有可能性的
    唉 可憐的球員啊
    兄弟象也該解散掉了
    | 檢舉 | Posted by 毛 at 2006年08月8日 00:57
    寫得真好……

    瘦菊子先生其實應該要不厭其煩,多多發聲的啦……別嫌膩了!
    畢竟CPBL是種植在本土的棒運之上,
    袖手旁觀太久,只是看著它十七年來從枝葉爛到根部去……於心何忍咧?

    若能善用自身的影響力(筆能殺人嗎?呵呵呵……)
    給這球團及聯盟改革進步的壓力、動力,也不啻為功德一件。
    而它若是死不悔改的『不適任』組織團體,
    也要唸到讓社會大眾認清事實、唸到它垮台歇業為止。
    | 檢舉 | Posted by 一畝良田 at 2006年08月8日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