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2004

聲明

陽耀華、林偉 明年再來試」,一文於2007年11月20日聯合報體育版見報後,本人於20日下午打電話詢問聯合報體育組,欲請教婁靖平記者文章撰寫參考資料為何?

電話由一位體育組黃小姐所接,黃小姐表示婁靖平記者今天休假,本人留下姓名手機,請代為轉達,而後黃小姐回電轉述,婁靖平記者表示沒有參考本人的部落格文章,也沒有聽過我的部落格,資料是Google而來,黃小姐表示資料可能被引用再引用。本人請黃小姐實際操作Google看看,看看會跑出什麼東西,大家不妨也Google看看,電話結束。

而後經過兩個小時,沒再有回電,本人再打電話去詢問,黃小姐表示,她有再二次詢問婁靖平記者,仍表示資料從網路上而來,並非參考本人部落格,本人希望能與婁記者對話,黃小姐拒絕,表示記者不應和讀者直接對話。本人質疑如有參考資料是否該標明出處,撰寫新聞直接Google就拿來用?數據有無經過查證?這樣做法是否妥當?黃小姐沒有任何表示。

本人請黃小姐參考當天自由時報蘋果日報相關新聞處理方式,黃小姐表示她看過,但略簡短,多點內容可讓球迷多認識兩位球員,但本人質疑既然要內容豐富,是否就該親自進行採訪工作,這是記者的工作不是嗎?欲用資料是否就需更明確的標明參考資料出處。

至始至終的談話過程,聯合報體育組黃小姐沒有對文章參考資料適切性做回應,對於標明出處的問題也沒有做任何答覆,並誆稱婁靖平記者現在人在日本,黃小姐建議我可以去該報申訴部門申訴此事。

標示參考資料出處不是件難事,引用文章數據打聲招呼即可,但不知怎麼了,對有些人來說,很難。




Posted by baseballrice at 樂多Roodo! │11:04 │回應(6)引用(0)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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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真是惡質啊

祝你早日討回公道
Posted by Scipio at November 21,2007 22:49

引用但未取得發文者同意的確不對,是應該先徵得您的同意。

不過記者也有他的無奈,因為您是業餘作家,所以撰稿時較無時間限制,不過記者確有截稿壓力,為了最快得到兩位選手資料的情況下,大致上也只有上網查詢、或者詢問報社同事,亦或者看報社有沒有存底資料。

他的確有可能在網路上引用這則資料,不過不一定是從您這邊引用的,只能說確定原始資料為您所撰寫,再者,整編新聞的結尾不太可能會寫到:『引用自....』

如果是引用自,那就不需要記者了,只能說截稿壓力和時限的情況下,報社常會發生這種事情,如果您今天是一名體育記者,設若報社今天突然要一份委內瑞拉發展棒球的背景資料,倘若您不熟於該國,您可能也會採取上網一途,畢竟時限的壓力就在眼前,接著,可能在網海中引用到某一部份的資料,但該資料可能也是被引用的,但台灣現今的媒體競爭與壓力,實在沒有給記者多少查證的時間與資源,再加上網路的特性就是如此,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該記者錯在於不能整段抄襲,他可以參考,但不能照抄,這是我是同意您的,也是因為您的文筆好,所以......

強烈建議您,這邊放一個e-MAIL的鏈結,下次發生這種事情時,他可以直接寫MAIL和您聯絡,徵得您同意,甚至也可以直接訪問您,豈不是更好?

不然在這邊留言,一來是可能有時間差,稿子都要發了,您還未看到留言,二來是記者在此發文說要引用您的資料也怪怪的,畢竟查證工作越單純越好

順帶一提,您真是一位很優秀的棒球作家,再接再勵,加油。
Posted by 旁觀者 at November 23,2007 19:02

TO:旁觀者

謝謝您的說明,我也了解媒體的截稿壓力及時限,我很同意您所舉例的委內瑞拉棒球歷史之比喻,我能理解.

如果該名記者在搜尋資料時,確實由我這裡發現文章,急著使用參考,用留言的方式打聲招呼,或事後迅速告知,和E-mail的時間差是相同的.

倘若真並非從我這裡發現文章,我也尊重且相信其可能性.

但是我新聞見報當天下午,就打電話到聯合報,欲詢問該文章之參考數據從何而來,並告知其引用資料與我的部落格文章有雷同之嫌,希望能夠了解,並留下我的姓名手機電話,告知體育組黃小姐,如果有可能,希望能直接與該記者對話.

這個部份的請求准否,我也清楚新聞工作者有不透露消息來源之權力,也理解記者不宜為新聞內容與讀者直接對話,

但是在我告知對方這件事後,如果報社有對此事進行查證,認為原始資料並非由我撰寫,相信也就沒有回覆我的必要,但是如果呈如您說,確定原始資料確實是由我撰寫,記者在引用資料過程有瑕疪,距今三天,對方有我的聯絡方式,可是依然沒有任何回應,誠意何在?

當然,記者也可以堅持到底,不是參考你的、不透露消息來源、也不做任何回應.如果這樣,我也沒輒,因為這是全世界賦予無冕王的權力,但是真相到底為何,只有記者自己內心最清楚,記者圈裡有所謂的好壞,負責任的記者得到受眾的肯定與敬重,不負責的記者只有繼續沉淪,要做哪一種?只在一念間
Posted by 棒球飯 at November 23,2007 22:22

補充:

三分鐘前,已接到報社電話,上文談到的聯絡誠意部份,進行更正,已經感受,十分感謝,後續部份再請聯合報進行相關了解.
Posted by 棒球飯 at November 23,2007 22:31
棒球飯兄:

你好。關於此事,我一直很關心,但似乎沒有下文了?不知道是否已圓滿處理?
Posted by 法洛猛 at November 28,2007 17:58

棒球飯兄:

謝謝你的留言回覆。先前和你的接觸,明白你是個極為嚴謹自持,也相當愛惜自己文字的人。你的留言,在事件中對對方依然保持極大的善意,也讓我很佩服。

也因為感受到你的嚴謹、有原則,在這旁觀的處理過程中,我認為自己應該關心就好。在這裡僅表達最簡單的支持之意。

希望事情能如兄所願,平和圓滿。但如果最後聯合報方沒有合理的說明或妥適的回應的話,小弟一定會用力的聲援。
Posted by 法洛猛 at November 30,2007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