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性與感傷的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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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走高飛的目的是什麼?
今天星期一,早上與妻在馬德里用完豐盛的早餐後,便騎著125cc的摩托車前往高鐵烏日站,準備到台北進行片子錄音的後製工作。只是短短十分鐘的車程,自己的心情卻像遠颺的風箏一樣飽滿,有種遠走高飛的心情。可能在這季節變化的時刻,人總會變得多愁善感起來,似乎只要一丁點的風吹草動,情緒擺動的幅度就大得嚇人,彷彿全身的毛細孔都用力張開以回應秋天那樣舒爽宜人的天氣。
不管是在高鐵、摩托車、公車、捷運或者走路,我一路上都哼著Norah Jones的音樂片段。
老實說,我很享受聆聽Norah Jones音樂作品所帶來的過程,有種秋天應該對自己好一點的味道,淡淡的民謠、鄉村與爵士,舒服不帶任何壓力,再加上她甜美迷人的嗓音,以及轉音與尾音拉長時獨特的共鳴點,輻射出充滿暖意的情感溫度,一切都是那麼樣的恰到好處,呈現出一份簡單自然的美感,相信製作人Arif Mardin(Aretha Franklin、Dusty Springfield、the Bees Gees、Phil Collins)與Norah Jones長期合作的三重奏(吉他手Jesse Harris、貝斯手Lee Alexander與鼓手Dan Rieser)應該功不可沒,當然,Norah本身的鋼琴也是彈得極好,有自己獨特的個人風格。

不過在Norah Jones剛出道時,許多人批評她外表的美麗勝過於其歌藝的精湛,又或是有些人認為她的成功很大一部份是得力於父親(Ravi Shanker,西塔琴大師)的光環。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幾年下來在紐約格林威治村coffee shops與jazz clubs現場演出的實戰經驗,Norah Jones早已練就一身本領,足以馴服紐約客挑剔的耳朵,而能夠在成名之前即通過New Yorkers毫不留情批評的考驗,這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還清楚記得她的成名單曲Don't know why剛開始於美國FM電台放送時,波士頓一家咖啡廳的顧客在聽到這首歌頓時全部安靜下來的情景,那種全體陶醉的模樣成為自己對Norah Jones最鮮明的記憶。
不含其他的合作計畫,Norah Jones在爵士大廠Blue Note Records總共發行過三張專輯,包括Come Away with Me(2002)、Feels like Home(2004)與Not Too Late(2007),皆取得不錯的商業成績,也拿下好幾座葛萊美獎,但自己最喜愛的專輯還是遠走高飛Come Away with Me這一張。
遠走高飛裡面除了Don't know why之外,同名單曲Come away with me也很棒,這也是今天一整天斷斷續續盤旋於自己腦海中的旋律。於是,我在回程的高鐵上一直在想著「遠走高飛的目的是什麼?」的這個問題,其實可能都跟「家」這個概念有關,不管旅人最終的目的地是要回到自己的故鄉(海灘男孩的爺爺),還是冀望逃離充滿痛苦回憶的原生場所,重新建立一個讓自己可以安身立命的棲息之地(Tracy Chapman的Fast car)都是如此,我們最終都希望與自己所愛的人攜手共築一個平凡幸福的小小世界,在那個叫做家的空間裡,每天一起迎接晨間陽光的到來,一起伴著音樂談天入眠。
聆聽Norah Jones音樂不疾不徐的甜蜜感受正是源自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