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8,2005
關於blog的…碎念
其實想著停格這件事情。
上面那一句話並不是這幾天發出來的,PDA上面的日期記錄是1/13。那時候的原因跟現在有些差別。
開 始感到有些混亂,原因來自於自己歇斯底里的改著template。如果你每天都會來逛逛,而且又仔細的看著的話,必然會發現每天都有一些小變化。不是在樣 式上,而是在版面的一些小東西。最近增加了一些小東西,都放在個人資料的下面。包括webnote、RSS Calendar。
似乎一直沒有調整到自己理想中的版面。說實話,逛了那麼多的blog,有些blog讓你感到驚豔,但是讓我一看到就覺得「哇!好棒!好可愛!」之類讚嘆的話語的還是faraway, so close!這個版面。就像我平常會喜歡的東西(或異性),就是簡簡單單的樣子。昨天逛到Petersky's Place: Blogger Skin 換裝於是去了BlogSkins.com開始找起樣版。(後來發現原來faraway, so close!之前的一些樣版就是從這裡的樣版改的)結果改出了Reder Moon,自己很滿意,可是配色上實在沒什麼感覺該怎麼配成比較適合我的顏色,只好先做罷。(想起自己想要去找色彩學之類的書來看)
上面那一句話並不是這幾天發出來的,PDA上面的日期記錄是1/13。那時候的原因跟現在有些差別。
開 始感到有些混亂,原因來自於自己歇斯底里的改著template。如果你每天都會來逛逛,而且又仔細的看著的話,必然會發現每天都有一些小變化。不是在樣 式上,而是在版面的一些小東西。最近增加了一些小東西,都放在個人資料的下面。包括webnote、RSS Calendar。
似乎一直沒有調整到自己理想中的版面。說實話,逛了那麼多的blog,有些blog讓你感到驚豔,但是讓我一看到就覺得「哇!好棒!好可愛!」之類讚嘆的話語的還是faraway, so close!這個版面。就像我平常會喜歡的東西(或異性),就是簡簡單單的樣子。昨天逛到Petersky's Place: Blogger Skin 換裝於是去了BlogSkins.com開始找起樣版。(後來發現原來faraway, so close!之前的一些樣版就是從這裡的樣版改的)結果改出了Reder Moon,自己很滿意,可是配色上實在沒什麼感覺該怎麼配成比較適合我的顏色,只好先做罷。(想起自己想要去找色彩學之類的書來看)
然後改一改突然覺得很迷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blog的存在,原本不是要讓新增文章容易,而不需要一直改版面嗎?而我卻花了大部分的時間在改版面,只是想要讓自己有個滿意的版面。偏偏html跟 CSS的功力又不到,非常花時間。
除了版面上的問題,當然一直想的是自己blog的內容。我的blog幾乎反應了我的個性—興趣太廣。當然,現在看來是還好,原因是我每次做事情都是會全力一頭熱的專注在某一個事情上面,而這一陣子正是blog,所以文章的內容明顯的跟blog有關或是大部分是blog看來的。而細瑣的碎念夾在新聞的內容中間,就某方面而言還真怪。
由於上面兩個原因,讓我一直有搬家或著再來一個blog的想法。搬家的話,目前看來最理想的地方應該還是樂多。主要還是分類吧?唉。再來一個blog就是上面的Reder Moon了。
其實寫blog這件事情還是有點…衝吧?就某方面來說,我背離了大部分身邊的人。我身邊的人還是非常熟悉BBS介面,我該說的事情都應該在個人版說會比在這裡有效率的多。朋友不是偶而上來晃一下留個言就是偶而看看,大部分的人雖然我提了很多次,不過還是沒有使用RSS reader的感覺吧?當然,我也不能說blog這個介面比BBS好。BBS的貼文跟回文還是比blog方便(但是其他就是很不方便了)。昨天改完 Reder Moon很high,就傳給一個朋友看,然後建議他去樂多玩看看(而且樂多的樣版其實還頗吸引人的,樣式多),還順便廣告flickr。只是像這樣訊息的轟炸也沒什麼意義吧?我也傳了flickr上可以直接加note的情況給他看,而註冊其實一點都不麻煩,只是要怎麼樣他跨越這個 threshold,進入這個世界呢?好像推銷是不行的。而其實我大概永遠不會明白那些為什麼不用的人的想法,因為我總是「哇!這個好炫!」就衝了。反正試用又不用錢。
現在有的結論應該是,「讓我懶一點吧?」就維持現狀就好了,然後做些該做的事情。
除了版面上的問題,當然一直想的是自己blog的內容。我的blog幾乎反應了我的個性—興趣太廣。當然,現在看來是還好,原因是我每次做事情都是會全力一頭熱的專注在某一個事情上面,而這一陣子正是blog,所以文章的內容明顯的跟blog有關或是大部分是blog看來的。而細瑣的碎念夾在新聞的內容中間,就某方面而言還真怪。
由於上面兩個原因,讓我一直有搬家或著再來一個blog的想法。搬家的話,目前看來最理想的地方應該還是樂多。主要還是分類吧?唉。再來一個blog就是上面的Reder Moon了。
其實寫blog這件事情還是有點…衝吧?就某方面來說,我背離了大部分身邊的人。我身邊的人還是非常熟悉BBS介面,我該說的事情都應該在個人版說會比在這裡有效率的多。朋友不是偶而上來晃一下留個言就是偶而看看,大部分的人雖然我提了很多次,不過還是沒有使用RSS reader的感覺吧?當然,我也不能說blog這個介面比BBS好。BBS的貼文跟回文還是比blog方便(但是其他就是很不方便了)。昨天改完 Reder Moon很high,就傳給一個朋友看,然後建議他去樂多玩看看(而且樂多的樣版其實還頗吸引人的,樣式多),還順便廣告flickr。只是像這樣訊息的轟炸也沒什麼意義吧?我也傳了flickr上可以直接加note的情況給他看,而註冊其實一點都不麻煩,只是要怎麼樣他跨越這個 threshold,進入這個世界呢?好像推銷是不行的。而其實我大概永遠不會明白那些為什麼不用的人的想法,因為我總是「哇!這個好炫!」就衝了。反正試用又不用錢。
現在有的結論應該是,「讓我懶一點吧?」就維持現狀就好了,然後做些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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