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4,2005

個人化行銷與隱私

Jedi這篇Google 霸業 ── 談「出口網站」裡面把Goole為什麼會如此令人喜歡並且把Google的夢想中的版圖說明的很清楚,但是令人玩味的是最後一句話:
但是請千萬謹慎,把最後的隱私留給自己。

這讓我想到最近正在閱讀的下一個社會的60種樣貌中的〈趨勢17:深入資料金礦區〉中引述Wired雜誌的一句話:「隱私已經成為歷史—忘了它吧!」有了私人性質的資料才能進行個人化行銷,即在〈趨勢41:人口統計學之死〉中所謂單一對象媒體的廣告。
而Google做對了一件事情,與〈趨勢33:頑固的消費者〉有關。
鎖定目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消費者願意的話,他們會敞開心胸。

Google Adwords等於是幫使用者過濾不必要的廣告,並列出與他需要相關的廣告,而不靠譁眾取寵的動畫或顏色等等,我覺得是相當高明的方式。tm在誰贏?中提到的:
我 自己的想法是,藉著 Google 的 AdWords
模式,這一兩年內網路廣告的模式會逐漸從流量總和計價,轉移到以精確度、PageRank來計價。換句話說,廣告的模式可能會由目前的電視廣告模式轉移為
房地產的租金模式,甚至是兩者的混合(例如在某一個網頁上的廣告將視時段、日期而調整,並有不同價碼) 。

我覺得是很有可能也相當聰明的方式。
只是個人化行銷究竟會做到什麼程度?而我們的隱私權在什麼樣的狀況下受到了侵犯?我想是需要更進一步的規範的。


Posted by azureluv at 樂多Roodo! │23:05 │回應(0)引用(0)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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