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5,2009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愛上萊特》推薦序

「法蘭克.洛伊德.萊特是二十世紀中,最具獨創性的美國建築師之一。他的建築及構想深深地影響了今日的辦公大樓及居家設計、組織。萊特喜歡藉由觀察各種不同的文化來獲取靈感,進而發展出自己的獨特風格。一九○○年代的前幾十年,其他的美國建築師只會模仿歐式風格。萊特堅信好的設計必須能增加人們的自覺,讓他們更加尊敬身邊的環境及大自然。萊特曾設計過辦公大樓、住宅、街坊、公共建築物、教堂及博物館。他設計規劃了約八百棟建築物,而由他負責興建的三百八十棟建築物中,至今仍留有約兩百八十棟。即使世紀交替,他的『大草原風格』建築所帶來的影響仍顯見於現代居家設計。」
萊特的「大草原」風格,指的是建築物與四周環境的結合。也就是目前流行的所謂與自然一體的景觀式住宅。這說來不是新概念,中國老祖宗幾千年來的一切建物都是傍山依水,與山川融為一體。但是萊特是美國人,他置身的時代是人類瘋狂在用建築物「比高」的時代,流行的是往高處發展的建築,而萊特的建築通常只有一層樓,在地面上,長,寬闊,而且平坦。由於他強調建築的自然感,所以又被稱為「有機建築」。
他對後世的影響,除了這種「大草原」概念,還有建材「預鑄」的概念,他
為了替客戶節省建築經費,曾經發明出以鋼筋和混凝土預鑄出大型的「砌體」,之後再像積木一般堆疊出整體建物的方式。某種程度上,跟現在的「組合屋」,除了材料不同,大約是一樣的。
美國女作家艾達.露薏絲.賀克斯苔博曾寫過萊特傳記。艾達.露薏絲.賀克斯苔博書裡的萊特,和本書裡迴然不同。本書裡的萊特,是極為孩子氣,浪漫、天真,不識實務,缺乏現實感的天才。自然,本書寫的是愛情故事,不可避免要把重心落在男主角較為不世故的一面。不過,看過艾達.露薏絲.賀克斯苔博的萊特傳記之後,我會忍不住猜想,傳記中的那個萊特,或許是比較真實面的萊特,在一九○九年,四十二歲的時候,萊特選擇了梅瑪.布斯威克.錢尼,一起私奔到歐洲時,他真正的心情是怎樣的?
這個問題沒有答案。
萊特最後以九十二歲高齡去世,在梅瑪之後,又結了兩次婚。最後一任妻子小他三十歲,陪著萊特終老。與梅瑪的私情,是萊特前半生最重大的事件,但是一九三二年,梅瑪去世十八年之後,萊特出版了他的自傳,與梅瑪相關的部分,只有「簡短的敘述」。
萊特與梅瑪的私情,從一九○四年開始,一九一四年告終,這段在當年驚世駭俗的感情,前後十年,於萊特,可能是開啟了他離經叛道的內在。兩人逃到歐洲一年後,又返回美國,居住在威斯康辛州的塔列辛,直到梅瑪被謀殺身亡。兩人私奔後的五年裡,由於醜聞小報的不斷追逐和報導,親友們排斥,客戶們抵制。萊特和梅瑪經歷了漫長的,與全世界對抗的過程。如果一個人曾經被世界遺棄和拒絕過,而依然存活,那麼,之後的人生便無所畏懼了。萊特後期生命的霸氣,與堅持自我,應當都與這一階段的心路歷程有關。
他活著,並且活了很久,我們看到了這一段經歷如何改變了他。但是梅瑪沒有這個機會。
《愛上萊特》是以真實人物和真實故事為架構,所編造出的虛構小說。可以說這是作者對於萊特與梅瑪戀情的一個解說。對於事實的「解說」,必然和「解說者」自身有關,甚至超越那事實本身。本書作者的角度非常女性化,幾乎把重點完全放在描述兩人的愛情,以及這段愛情帶給他們的災難。雖然在後記裡,作者把梅瑪定位成「是知識分子,是母親,是女性主義者,也是翻譯」,但是這四種身分,在書裡的表達十分平板,典型化,與愛情細節描繪的深刻和精彩不能類比。
事實上,一九○九年與萊特私奔的梅瑪,已經四十歲。一個四十歲的女性,選擇拋夫棄子,這事實已經比任何語言更為「女性主義」了。在作那個選擇的當下,表面上看,是屈服於真愛,但根底裡,其實是從母親和妻子的角色中掙脫,讓自己面對了「身為女性」的本然部分。
梅瑪婚前原本是圖書館管理員。「知識分子」的身分是必然,然而,這身分似乎沒有帶給她女性自覺。在愛上萊特之前,美國的女權分子已經在各州展開爭取女性投票權的運動。而這些活動,梅瑪沒有參與。她只是橡樹園社區一個安分賢淑的主婦。那個年頭的女權分子,似乎與良家婦女是對立的,無法並容。至少,在梅瑪這裡是這樣,要成為女權分子,似乎便必須放棄成為母親和妻子。藉著萊特的愛,她「選邊站」的時候,對於梅瑪,事實上不僅止於感情的覺醒,也是對於自身性別的覺醒。
梅瑪在跟隨萊特之後,開始翻譯瑞典女權嫻淑子愛倫.凱的著作。她在這個時期沒有自己的聲音,藉著愛倫.凱發聲。而模仿是創造的初步,可以說,梅瑪在塔列辛時期,正在逐步蛻變成她自己。
而之所以選擇愛倫‧凱,其實等同為自己的悖德行為尋找解說。愛倫.凱主張女性應當尋求真愛,甚至提出了「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之說法。愛倫.凱的主張激進到認為:只要是真愛,婚外情甚至比無愛的婚姻更為神聖。梅瑪在愛倫.凱的書裡看到的,其實不是女權,只是為自己的辯護。但是後期她與愛倫.凱有了衝突。愛倫.凱用迂迴的方式譴責她不盡母職。這件事是個契機,使得梅瑪脫離愛倫.凱的理論,開始思索自己的聲音。
一九一一年,她給愛倫.凱寫了一封信。這封信是書中少數的真實資料。梅瑪對於她和萊特的「婚外情」,作了這樣的陳述:
我如妳所期望的,「作了我能夠心安理得的選擇」──和我人生相關的選擇,那就是徹底的離開錢尼先生。今年夏天我們已經獲准離婚,我也合法的恢復婚前的姓名,我還作了另一個心安理得而且我相信能讓法蘭克幸福的選擇,如今我為他持家。在這美麗的希爾塞德,在這像濱岸居周遭一般有它獨特之美的地方,他建了一棟避暑小屋,塔列辛,結合了地點和居所之美,是我畢生所見世上最美之處。我相信這是依據愛倫.凱愛的理想所建的房子。
這時她和萊特在一起已經四年。兩人關係穩固。某方面來說,她有四年時間為自己思考,去決定要成為怎麼樣的人。雖然從信中看來,她的選擇與她是「錢尼夫人」之時沒有兩樣,依舊是去侍奉一個男人,「為他持家,讓他幸福」。但是,與年輕時選擇婚姻的差異在於,這一次是自覺的選擇。她回頭來重又成為賢淑的家庭主婦,與她情願擁有的男人,過著她選擇去擁有的生活。
這兩個人的相遇,相愛,與相守,如同所有付出巨大代價的愛情,都必然會造成當事人的改變。在萊特是變得無畏,在梅瑪是變得堅強,如非一九一四年的那場悲劇,我深信我們會看到梅瑪的完整蛻變。
梅瑪過世之後,萊特給當地的報社寫了一篇投書,為梅瑪正名。因為,直到那時,梅瑪依舊被稱呼為「一個拋棄子女的妻子」,她直到死亡,都不曾擺脫追隨她七年的醜聞。在這份真實的材料中,萊特寫著:
「這位崇高的女性有一個只屬於她自己的靈魂──重視女性的角色遠甚於妻子或母親的地位,一個擁有能力去愛去生活的女人,因為擁有比別人更大的勇氣,要追求比道德或苟且偷生的妥協之計更困難的正直理想,反而被迫犧牲了所有社會認為神聖而必要的一切.....
梅瑪去世時,她的子女正和她同處,他們每年夏天都和她共度。她覺得她重視女性更甚於母親的角色,對孩子的益處遠比她為他們而犧牲這個角色更多。而在她的一生中,悲劇在於她得選擇其一....
梅瑪也無意把自己的生活奉獻給理論或教條。.... 唯有真愛才是自由之愛──沒有任何別種愛可以獲得自由。我們所爭取的自由,遠比遵從社會規範困難的多,沒有多少人願意冒這個險,」
這段話可以視為梅瑪的墓誌銘。萊特的這一封投書,為梅瑪的一生定位,也對於梅瑪的愛作了真誠的回報。
他對後世的影響,除了這種「大草原」概念,還有建材「預鑄」的概念,他
為了替客戶節省建築經費,曾經發明出以鋼筋和混凝土預鑄出大型的「砌體」,之後再像積木一般堆疊出整體建物的方式。某種程度上,跟現在的「組合屋」,除了材料不同,大約是一樣的。
美國女作家艾達.露薏絲.賀克斯苔博曾寫過萊特傳記。艾達.露薏絲.賀克斯苔博書裡的萊特,和本書裡迴然不同。本書裡的萊特,是極為孩子氣,浪漫、天真,不識實務,缺乏現實感的天才。自然,本書寫的是愛情故事,不可避免要把重心落在男主角較為不世故的一面。不過,看過艾達.露薏絲.賀克斯苔博的萊特傳記之後,我會忍不住猜想,傳記中的那個萊特,或許是比較真實面的萊特,在一九○九年,四十二歲的時候,萊特選擇了梅瑪.布斯威克.錢尼,一起私奔到歐洲時,他真正的心情是怎樣的?
這個問題沒有答案。
萊特最後以九十二歲高齡去世,在梅瑪之後,又結了兩次婚。最後一任妻子小他三十歲,陪著萊特終老。與梅瑪的私情,是萊特前半生最重大的事件,但是一九三二年,梅瑪去世十八年之後,萊特出版了他的自傳,與梅瑪相關的部分,只有「簡短的敘述」。
萊特與梅瑪的私情,從一九○四年開始,一九一四年告終,這段在當年驚世駭俗的感情,前後十年,於萊特,可能是開啟了他離經叛道的內在。兩人逃到歐洲一年後,又返回美國,居住在威斯康辛州的塔列辛,直到梅瑪被謀殺身亡。兩人私奔後的五年裡,由於醜聞小報的不斷追逐和報導,親友們排斥,客戶們抵制。萊特和梅瑪經歷了漫長的,與全世界對抗的過程。如果一個人曾經被世界遺棄和拒絕過,而依然存活,那麼,之後的人生便無所畏懼了。萊特後期生命的霸氣,與堅持自我,應當都與這一階段的心路歷程有關。
他活著,並且活了很久,我們看到了這一段經歷如何改變了他。但是梅瑪沒有這個機會。
《愛上萊特》是以真實人物和真實故事為架構,所編造出的虛構小說。可以說這是作者對於萊特與梅瑪戀情的一個解說。對於事實的「解說」,必然和「解說者」自身有關,甚至超越那事實本身。本書作者的角度非常女性化,幾乎把重點完全放在描述兩人的愛情,以及這段愛情帶給他們的災難。雖然在後記裡,作者把梅瑪定位成「是知識分子,是母親,是女性主義者,也是翻譯」,但是這四種身分,在書裡的表達十分平板,典型化,與愛情細節描繪的深刻和精彩不能類比。
事實上,一九○九年與萊特私奔的梅瑪,已經四十歲。一個四十歲的女性,選擇拋夫棄子,這事實已經比任何語言更為「女性主義」了。在作那個選擇的當下,表面上看,是屈服於真愛,但根底裡,其實是從母親和妻子的角色中掙脫,讓自己面對了「身為女性」的本然部分。
梅瑪婚前原本是圖書館管理員。「知識分子」的身分是必然,然而,這身分似乎沒有帶給她女性自覺。在愛上萊特之前,美國的女權分子已經在各州展開爭取女性投票權的運動。而這些活動,梅瑪沒有參與。她只是橡樹園社區一個安分賢淑的主婦。那個年頭的女權分子,似乎與良家婦女是對立的,無法並容。至少,在梅瑪這裡是這樣,要成為女權分子,似乎便必須放棄成為母親和妻子。藉著萊特的愛,她「選邊站」的時候,對於梅瑪,事實上不僅止於感情的覺醒,也是對於自身性別的覺醒。
梅瑪在跟隨萊特之後,開始翻譯瑞典女權嫻淑子愛倫.凱的著作。她在這個時期沒有自己的聲音,藉著愛倫.凱發聲。而模仿是創造的初步,可以說,梅瑪在塔列辛時期,正在逐步蛻變成她自己。
而之所以選擇愛倫‧凱,其實等同為自己的悖德行為尋找解說。愛倫.凱主張女性應當尋求真愛,甚至提出了「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之說法。愛倫.凱的主張激進到認為:只要是真愛,婚外情甚至比無愛的婚姻更為神聖。梅瑪在愛倫.凱的書裡看到的,其實不是女權,只是為自己的辯護。但是後期她與愛倫.凱有了衝突。愛倫.凱用迂迴的方式譴責她不盡母職。這件事是個契機,使得梅瑪脫離愛倫.凱的理論,開始思索自己的聲音。
一九一一年,她給愛倫.凱寫了一封信。這封信是書中少數的真實資料。梅瑪對於她和萊特的「婚外情」,作了這樣的陳述:
我如妳所期望的,「作了我能夠心安理得的選擇」──和我人生相關的選擇,那就是徹底的離開錢尼先生。今年夏天我們已經獲准離婚,我也合法的恢復婚前的姓名,我還作了另一個心安理得而且我相信能讓法蘭克幸福的選擇,如今我為他持家。在這美麗的希爾塞德,在這像濱岸居周遭一般有它獨特之美的地方,他建了一棟避暑小屋,塔列辛,結合了地點和居所之美,是我畢生所見世上最美之處。我相信這是依據愛倫.凱愛的理想所建的房子。
這時她和萊特在一起已經四年。兩人關係穩固。某方面來說,她有四年時間為自己思考,去決定要成為怎麼樣的人。雖然從信中看來,她的選擇與她是「錢尼夫人」之時沒有兩樣,依舊是去侍奉一個男人,「為他持家,讓他幸福」。但是,與年輕時選擇婚姻的差異在於,這一次是自覺的選擇。她回頭來重又成為賢淑的家庭主婦,與她情願擁有的男人,過著她選擇去擁有的生活。
這兩個人的相遇,相愛,與相守,如同所有付出巨大代價的愛情,都必然會造成當事人的改變。在萊特是變得無畏,在梅瑪是變得堅強,如非一九一四年的那場悲劇,我深信我們會看到梅瑪的完整蛻變。
梅瑪過世之後,萊特給當地的報社寫了一篇投書,為梅瑪正名。因為,直到那時,梅瑪依舊被稱呼為「一個拋棄子女的妻子」,她直到死亡,都不曾擺脫追隨她七年的醜聞。在這份真實的材料中,萊特寫著:
「這位崇高的女性有一個只屬於她自己的靈魂──重視女性的角色遠甚於妻子或母親的地位,一個擁有能力去愛去生活的女人,因為擁有比別人更大的勇氣,要追求比道德或苟且偷生的妥協之計更困難的正直理想,反而被迫犧牲了所有社會認為神聖而必要的一切.....
梅瑪去世時,她的子女正和她同處,他們每年夏天都和她共度。她覺得她重視女性更甚於母親的角色,對孩子的益處遠比她為他們而犧牲這個角色更多。而在她的一生中,悲劇在於她得選擇其一....
梅瑪也無意把自己的生活奉獻給理論或教條。.... 唯有真愛才是自由之愛──沒有任何別種愛可以獲得自由。我們所爭取的自由,遠比遵從社會規範困難的多,沒有多少人願意冒這個險,」
這段話可以視為梅瑪的墓誌銘。萊特的這一封投書,為梅瑪的一生定位,也對於梅瑪的愛作了真誠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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