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請勿掐頭去尾、不告而取地轉載我的文章

幾個月前曾經發生過一位中國的推理同好不告而取地轉載我的文章(雖然他有註明的我的名字),不過後來經過溝通後,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最近我有時候會去中國的幾個出沒人數比較多的推理小說討論區逛,偶爾會看到有人轉載我的文章,但是有附註我的名字,所以我也就不出聲了。當然也有直接把我的文章整篇轉走,拿去當成中國的奇摩知識家(中國是用這名字嗎?)的答案(怒)。因為轉到那裡找不到凶手,我也不想吵架,所以只好自認倒楣。然而,今天又給我看到一篇,直接掐頭去尾地轉走了我寫的《山魔の如き嗤うもの》中的小說內容簡介,當成是他/她自己寫的東西(筋)我在這裡就先不說是誰了,既然能夠閱讀日文,難道自己動手翻譯出版社文案很困難嗎?或者你根本就看過這本,那又何必偷我的文章充數?有必要千辛萬苦地透過代理爬到樂多,然後偷偷地轉走我的那段短文?其實這事情一直都在發生,我真的不知道,難道打聲招呼或是發個引用通知是這麼困難的事情?
我其實不知道該怎麼杜絕這種狀況,不過也不會神經到每篇文章都要鎖起來,我的文章也沒那麼值錢。所以只好先寫篇文章良心訴求一下,不要再這樣做了。如果不想留言,側邊欄上有我的e-mail,麻煩寫封信來吧。或許有人認為大家同為推理小說愛好者,何必拘泥這種小事,但是,對不起,我就是小氣!


Posted by miyabi1976 at 樂多Roodo! │19:53 │回應(16)引用(0)Mys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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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你確定對方會日文嗎?話說我剛剛一邊吃便當一邊配網頁,看到大陸某推理迷m君寫的某篇,甚感困惑,跑回來確認後正準備問你,沒想到就看到這篇了!!希望我們看到的是同一篇,不然這場面就真的太歡樂了(煙)!

我遇過最扯的是,我寫的影集介紹居然被拿到豆瓣當簡介用,然後就這樣讓大家無止境地複製貼上複製貼上,一整個無言;還遇過有人在論壇好心回覆「這不是某某的簡介嗎?註明一下出處比較好吧」,然後被回嗆「他是誰?也沒寫得多好嘛!那個用語oooxxx....」,但問題是這麼糟你還轉貼我文賺那個什麼鳥積分和X大好神的讚美語幹嘛?俺發神經的時候也會去那論壇逛啊XDD
Posted by 心戒 at 2008年11月24日 19:51

應該是同一篇啦,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她會不會日文,反正他/她的文章看起來都十分跟得上日本的狀況,充分地掌握日本推理界的狀況~真讓我汗顏~(菸)

你的遭遇好慘喔。(摸頭)我覺得有些人就是很享受那種被吹捧的虛名,所以才會花盡心力去東拼西湊吧。本來我還覺得對方可能也是很努力地營造自己的地位,所以有在作功課,不過這件事情之後,我就要懷疑其他資訊類的文章是不是也都是去幹來的。
Posted by 小森 at 2008年11月24日 20:33

我突然想到一個很爆笑的事情……

先前我去光華商場的時候,看到「羅蘋計畫」電視版DVD(當然,是沒有正式授權的……),所以就拿起來看看,然後突然發現印在包裝盒上的文案,嘿,是我寫的耶!(←就是說,從我幫小說中譯本寫的導讀裡面偷的也。)
一樣算是被偷,但是這個不知道為什麼讓我覺得超好笑。不過我還是沒買電視版DVD就對了,不過聽說很好看,還是去買一下好了……
Posted by 顏九笙 at 2008年11月25日 13:47

盜版商是不是覺得反正我是盜版,就不用太客氣了?能偷盡量偷!我之前還有一個東西被偷,尖端的編輯把我對西澤保彥《依存》的看法偷去放在《她死去的那一晚》的書籍簡介去了。(因為有放我部落格的名字就勉強不發作。)不過我還是覺得很莫名其妙啊,我對《她死去的那一晚》沒什麼特別的fu耶~害我覺得很對不起《依存》這本傑作。
Posted by 小森 at 2008年11月25日 18:46
所以我們是要來比辛酸的嗎?科科科...這樣小森怨氣有比較消嗎?

依照我現在的底線標準,我覺得你們兩個比較慘耶XD。對我來說,小島上的人幹了這事,必定發作;但偉大祖國嘛...就當是林子大,嗤鼻冷笑。隨鳥去吧。我對海峽同胞完全只能攤手...

倒是這次,對方好像還算有頭有臉,才因此令我驚訝。我會看他的文也是因為有不少新資訊。但說實話,這次為何會看得比較仔細,其實是因為他的前幾篇「突然」讓我驚覺,原來他不少簡介是複製貼上的,而且,所謂的分析其實只是自High下注,好像沒看過幾本...

虧我之前還傻傻地對那些誰誰誰在日本很紅之類的信以為真...Orz
Posted by 心戒 at 2008年11月25日 22:41

也談不上消不消氣啦,本來我還有點期望對方的反應,結果知名不具的某人(爆)說他們總是「有錯不會認,有碴必定找」,所以我想我也不用期待了。不知道對方會不會覺得我們這樣一直討論,是不敢正大光明跟他/她討戰的小人?

>所謂的分析其實只是自High下注,好像沒看過幾本...
我最不喜歡這種沒看過,硬要裝看過的態度了。我覺得整理作者資料或市場動向是好事,但是為了要表現出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幹走別人東西裝作自己寫的,這就很不可取。
(我發誓我寫過的每一篇review都是我看過之後才寫的~)(笑)

不過你是相信誰誰誰在日本很紅啊~XD
Posted by 小森 at 2008年11月26日 01:07

我就是M君,首先對於私自截取你的文章表示道歉。我在寫那篇文章的時候還沒看過你的這篇,內容基本上是從日本的博客上翻譯過來。後來我無意中發現你對本書的介紹比較詳細所以就轉載了你博客中關於這本書的介紹,再次道歉。
但是各位在討論中多次影射我在“偷取”各位的成果,讓我感到有點過分。對於網上資料的複製粘貼,雖然沒事先打招呼是我不對,但也沒上升到法律和道德的層面,不然網上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流傳?就如你轉載的榜單,是否也有注明出處呢(我不是要轉移話題,只是這個問題也不時大陸才出現,希望各位能諒解網路的轉載本來就十分的普遍)。的確裏面沒一本書我看過,但我也沒任何地方暗示說我有看過裏面的書,很明顯這是諮詢,不是書評!我只是在國內介紹書籍的這片空白領域做點事情,也希望國內能有人瞭解這個部分的情況,但是各位的冷嘲熱諷也說得有點過頭了吧?似乎一定要看過書才有資格寫介紹?至於截取的部分我會刪除,最後再次道歉!
Posted by M at 2008年11月26日 13:05

首先,我很高興你願意來道歉,所以我也要為我在回應中的態度說聲抱歉。不過我這次會這麼不高興的原因是,雖然不告而取的人不少,至少對方是整篇文章帶走,不像這次我的文章被分屍後轉載,夾在你的文章裡面,看起來就好像是你寫的。而且雖然網路轉載十分普遍,但是轉載有轉載的道德,最起碼要有我的名字,或是提供我的部落格網址(台灣都是這麼做的,引用通知放在那邊不是裝飾用的。),因為我的文章是為了我的讀者而寫,不是為你的讀者。資訊流通是一回事,拿別人的看法去流通,礙難同意。

至於你認為我的榜單也是去某處轉載來的,我的確是參考了某站站長買了早川書房的雜誌之後先貼出來的榜單(但是這種整理每個年度的排行榜的網站或是2ch上的討論串,為的就是你說的資訊流通。),但是我對每本書的看法,都是我自己的,我並沒有複製貼上別人的文章。這是我的重點,榜單內容是資訊可以流通,但是看法不可以在沒有註明原出處的情況之下流通。

最後要再重申一次的是,我寫這篇文章並不是完全針對你,我想未來一定還有想要不告而取的人,我希望他們能在按下複製貼上鍵,好好想一想。

(因為有一篇重複了,所以我刪掉了。)
Posted by 小森 at 2008年11月26日 17:31
喔喔,這本來就跟道德與法律無關啊,這應該跟「禮貌」比較有關係。

我的文章被轉貼到中國的網站去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但反正大家也都有註明出處,而且抱持著幫出版社賣書的心情,也就不大需要計較了。

不過這次的狀況比較微妙,M君基本上是把小森的文章拆解之後重組到自己的文章中,一般而言,這樣的狀況大概加個出處也就大家好來好去了(我想小森也不會神經病到完全不准人家引用),但是M君大概是疏忽了並沒有加上出處,又是原文照錄,這的確會引起一些誤會,不過M君既然有道歉了,似乎也沒什麼好繼續追究下去的部份。

但是關於M君所提及早川書房推理排行榜一事,個人以為如此類比期期不可,因為該排行榜是個專屬的排行榜,所以大家其實都可以知道他的出處為何,更何況也只有引用排名,並未用到其票選者的說法與論述,這其實不構成什麼問題的。

事實上,在網路上行走,尤其一如M君在中國推理界的地位猶如NHK有著相當強固的可信度,遇到這種轉載之事,或許還是謹慎點好,畢竟誰都拿不准有誰會看到什麼資料,要是因為做了這樣些許的引用,而讓他人懷疑M君之文章幾乎都是轉載他人之言,或許對大家都不是一件好事。
Posted by 曲辰 at 2008年11月26日 17:42

…………,
我突然看到小森和曲辰你們背後有聖光……=口=|||
好理性啊。
Posted by 左林 at 2008年11月26日 20:28

這突然讓我想到以前網路上有人曾擅自拿灰鷹爵士的文章來設個部落格,之後被網友吹捧讚美還一副就是我寫的驕傲模樣。之後還到和灰鷹很要好的某譯者家中留言,名字也取個類似灰鷹爵士的名字,就引發那位譯者的注意之後踢爆,後來那人的部落格的文章全都刪除消去了。
這樣ㄧ講,雷斯里兄已經好像也遭遇過有人將他的音樂文章偷走當自己寫的。

我現在的文章有用到別人的內容或者連結到都會引用和說明,不過有些比較久以前,就好像會忘了引用,可能要慢慢回去確認補上吧。

是說我很疑問自己的文章會不會被別人當做閱讀心得報告用啊?(個人的等級沒樓上幾位那麼厲害)現在學生好像都會這樣做(我可沒有)。
Posted by 玥璘 at 2008年11月26日 22:54
左林:

因為小森不希望這裡變成火之七日間啊~
Posted by 曲辰 at 2008年11月26日 23:44

還好我中午沒回...原本酸溜溜的內容跟兩位比起來,我真是小鼻子小眼睛沒事愛湊熱鬧的小人...Orz

我會好好回去反省,把quote、trackback和超連結默寫十遍,下次像你們這樣理性就事論事(認真貌)。
Posted by 心戒 at 2008年11月27日 00:54

To:曲辰
感謝你的仗義執言。
大家不要忘記參加我跟曲辰的遊戲喔。(爆)

To:左林
就像曲辰說的,我不希望我家燒起來。如果我又酸回去,那倒楣的還是我自己啊。

To:玥璘
我有看到關於那件事情的討論。真是大開眼界,究竟偽裝成灰鷹爵士,除了賺到虛名之外,究竟有什麼好處呢?我想出版社應該不會錯認他是灰鷹,然後跟他洽詢版權吧。
是啊,事情的根源就是在要不要多花點時間發引用通知而已。雖然我經常是很久看一次引用通知,才知道自己有文章被引用。(笑)

To:心戒
不要這麼說嘛~還是那個理由,我理性是因為不希望我家失火啊。XD
Posted by 小森 at 2008年11月27日 16:59
從各位朋友的留言來觀察,我驚覺大陸人的知識產權意識十分缺乏哎,以我個人的經歷來看,就因爲類似的狀況被小森JJ、辰哥點醒過,而沒有做到在整理發表資訊之前就自覺找原作者通氣。所以呢,中國在知識產權領域還落後世界很多(~笑)。但至少説明,包括我在内的人,都不夠“禮貌”吧。我現在編寫資訊基本都會註明原作者,而且之於日本方面的信息也會盡量去抓原文資料翻譯啦(不過隨便編譯那些文字是否也有侵犯到日本朋友的知識產權的嫌疑啊)。其實呢,複製粘貼的行爲最直接的原因是懶惰啦,至少可以省去編譯這一層(讀没讀過作品本身則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在自己的部落格編發月報也有將近一年了,那種辛苦也不是尋常推理讀者能體會的(畢竟推理資訊是散見網路各處的,整合才是第一步,編譯則是之後的事情了),而大體上做資訊的朋友應該不是爲了自己的名聲和利益的考量(從來沒有聽説這也能賺大錢的),從這個方面來講,直接引用別人的文字無疑是減少了一個程序啦,所以我說是懶惰作祟啦,不尊重原作者的知識產權則是更加深層次的原因吧。此外,大陸也有自己的國情(國家太大?),有些資訊十分普通和流行,當我們進行複製粘貼操作時可能已經不知道這些内容是第幾手的了,要聯係到原作者比啓事尋人的難度還高呢……當然,我發表上述言論,並非為自己此前的一些不禮貌的行爲合法化啦;相反,自己在以後的一段時間甚至長期内要仰仗諸位臺灣朋友的幫助啦,難免還會有不當之處,還務請批評指正啦...
Posted by 天蠍小豬 at 2009年02月6日 15:18

嘛,這事情過去就算了,
以後大家都能注意到這點就好:)
Posted by 小森 at 2009年02月13日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