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009
婦女新知基金會 VS. 性工作、性產業議題大事紀
★ 2009年,「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與「反性剝削聯盟」立場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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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日日春互助關懷協會、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等) |
| 不罰娼、不罰嫖,也不罰得利第三人,亦即,性工作和性產業除罪化 |
| 反性剝削聯盟(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 |
| 1. 反對性交易為合法工作,亦反對性產業2. 制訂縮減性產業政策3. 不處罰賣性者4. 對嫖客處以罰鍰,以負擔社會付出的成本5. 嚴懲性交易之得利第三者 |
June 30,2009
婦女新知基金會針對「性工作議題」聲明稿
我們主張娼嫖皆不罰 性產業應以勞動權益為核心
婦女新知基金會 針對性工作議題的聲明 2009年6月30日
過去十多年來,婦女團體與妓權團體對於性工作議題持續關切,期間也多次進行意見交換,雖然在性交易、性產業方面仍有不同意見,最後仍達成「不罰娼」的基礎共識。因此本會於2006年曾經拋出「由性工作者組成勞動合作社」的構想,以勞動權益、自主經營、利潤共享的模式,以拒絕大型資本的剝削。
去年研考會委託台灣大學社會系舉辦「性交易應不應該處罰」公民會議,與會公民的結論報告指向娼、嫖均不處罰,對於性產業管制的配套措施雖有相當分歧的意見,但一致要求政府應介入管理、規劃相關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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