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1,2009

新知報報 2009.09.11

新知報報  2009.09.11

 

【性騷擾 新聞】

甩精狼輕判 檢不服上訴

2009.09.11      蘋果日報                侯柏青                   

 

男子邱惟中去年十月在台北車站月台上自慰,用手把精液甩在女學生裙子上,被起訴強制猥褻罪。但法院認為女學生事後才知遭甩精,沒被脅迫,改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不過檢方不服,認為甩精違反被害女學生的意願,已構成強制猥褻,昨上訴高院,由於邱惟中自爆常想犯案,檢方希望法院宣告強制治療。



 

「竟與吐口水同罪」

四十六歲的邱惟中曾在二○○六年間,先後在中壢火車站對兩名美女甩精,分別被依公然猥褻罪判拘役五十天及兩個月。去年十月六日晚間,邱惟中又如法炮製,在台北車站打手槍甩精被逮。

 

邱惟中自稱想對女人復仇才甩精,常想作案,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法院認定被害人當下不知遭甩精,事後只感到難堪,改依公然侮辱罪輕判拘役五十天。

檢方不服,昨上訴高院。有檢察官痛批:「法院認為公然吐人口水觸犯公然侮辱罪,但甩精和吐口水竟用同罪,真的好扯!」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32395/IssueID/20090911

 

 

 

【離婚財產課稅  新聞】

離婚後轉移財產 免課贈與稅

2009.09.11      立報                史倩玲                   

 

國稅局指出,男女雙方離婚之後,如果有彼此財產轉移的現象,又是離婚當時約定的給付,將免課贈與稅。但如果當事人無法舉證離婚當時有約定給付,將課徵贈與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夫妻協議離婚或法院判決離婚之後,如果約定一方應給付予另一方的財產,因為性質上屬扶養義務的延伸,並不屬贈與稅的課徵範圍,將免徵贈與稅,不過當事人也必須負起舉證責任。

 

如果雙方的財產轉移,是在離婚協議書約定之外,而且屬於無償移轉時,就要課徵贈與稅。而所謂的「無償轉移」是指買賣、借貸、清償或信託等法律關係。

 

國稅局指出,曾有民眾因為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被補徵贈與稅3千餘萬元。因此國稅局呼籲民眾,如果在離婚後,雙方在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記載以外有給付行為,無法證明是離婚約定中的給付,又是無償移轉,就形成贈與行為,應儘速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被查獲後補稅受罰。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3784

 

 

 

【家庭暴力  新聞】

善牧基金會:每天190顆家暴未爆彈

中央社            黃慧敏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今天指出,台灣1年至少有7萬家庭處於暴力威脅,相當每天有190顆未爆彈!基金會在今天「無暴日」呼籲受暴者要勇敢求助,不要害怕,而且家暴防治要從小教育。

 

善牧基金會從去年911起,將這一天訂為「無暴日」,發起「911惟愛行動」,呼籲社會藉由911這一天對暴力有所省思,為平安祈禱,並鼓勵民眾從個人做起,以實際行動對抗暴力。

 

基金會庇護家園社工主任蔡惠婷指出,根據內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保護資料庫系統的數據顯示,2008年家暴通報中,有740名加害人,以1名加害人擁有1個家庭推估,代表1年少有740個家庭處於暴力威脅中,相當每天少有190顆家暴未爆彈。

 

基金會執行長湯靜蓮修女表示,善牧22年來成立11個庇護家園,但家暴愈來愈嚴重,庇護家園的設置趕不上家暴事件發生的速度。蔡惠婷也指出,特別是1個月來發生3件致命家暴案件,更凸顯家暴問題嚴重不容忽視。

 

湯靜蓮指出,1名婦女求助表示,因為不堪先生長期凌虐,很想一刀砍死老公,但擔心小孩會永遠留下母親砍死父親的陰影,於是與孩子一起接受善牧的輔導與安置。此外,年近40歲的小晴在受到家暴後立刻求助,現在已與小孩找到新家,展開新的生活。

 

在「無暴日」,善牧提出「別忍耐,要勇敢求助」、「別漠視,要伸出援手」,以及「別小看,家暴需從小預防」三大訴求。

 

善牧呼籲受暴者不要害怕,勇於求助;受害者週遭親友也不要有「這是他人家務事」或「根本幫不上忙」的心態,多多關心受害者。此外,家暴防治必須從小做起,善牧從去年無暴日起,展開國、高中職家暴防治校園巡迴宣導,今年更製作「家暴防治校園宣導手冊」。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SearchDate=&pNewsID=200909110074&pType0=SOC&pType1=JD&pTypeSel=0

 

 

 

政府請幫忙 拯救童年受創婦女

2009.09.11      立報                史倩玲                   

 

勵馨基金會於昨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與社會,除了幫助當下的性侵受害人,也應該重視童年受創婦女的復原工作,幫助受害人在社會上正常發展。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國外相當注重童年受創者的復原工作,最有名的案例就是英國的莎曼珊‧薇佛(Samantha C. Weaver)。莎曼珊的父親有嚴重情緒困擾問題,對子女極盡虐待。由於從小在充滿暴力的家庭中成長,莎曼珊在14歲時,就罹患焦慮症、重度憂鬱症,還曾多次企圖自殺。後來英國政府提供心理輔導資源,協助莎曼珊走向復原之路,而莎曼珊也出書分享她復原的過程。

 

台灣有數百萬莎曼珊

 

紀惠容指出,台灣也有數百萬的「莎曼珊」,需要走出童年創傷的陰影。但台灣幾乎沒有任何心理輔導資源服務童年受創成年人。根據政府統計,台灣每年至少有近2萬遭受性侵及家暴的兒少,另外還有1萬名目睹暴力兒。粗估台灣目前有超過160萬童年期受創的成年人,如果加上「童年期疏忽」的幼時心理創傷,需要心理復原的總人數可能有45倍之多。

 

雖然台灣已經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性侵害防治法,但紀惠容強調,這些法律只幫助當下的受害者,卻遺忘數百萬的童年受創者。而這些帶著童年創傷的成年人,卻沒有任何政府資源介入,僅能自掏腰包或接受民間團體運用有限資源。

 

紀惠容指出,如果這些受害者的童年創傷沒有被適當處理,反而會造成許多後遺症,例如無法信任別人、無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另外,由於缺乏被愛與被呵護的經驗,在情感關係上會出現「缺愛症候群」,容易因情緒困擾而無法分辨不良企圖的愛,或是容易被騙等等。

 

根據勵馨的輔導經驗來看,童年受創者的自我評價往往較低,也覺得社會「充滿危險」。嚴重的個案還會發生產生逃避、反社會、依賴型人格障礙以及焦慮、憂鬱症等心理疾病。

 

童年時期創傷最大

 

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王浩威醫師也指出,從心理發展理論來看,童年時期的經驗是形塑人格的基礎。如果小時候遭受虐待或疏忽,往往帶來心理上的極大傷害,不但破壞受害者對人的信任,受害人的自我關懷與安慰的能力也受到損害。當創傷記憶在其成年期復發時,多需要長期諮商治療。

 

王浩威指出,這類的病患雖然需要較長的治療,但以目前台灣心理諮商每小時1千至5千元的價格,病患往往無力負擔。在政府沒有任何補助的情況下,受害人往往失去復原的機會。

 

勵馨陪你走出陰影

 

勵馨是台灣唯一提供遭受童年期性創傷成年者服務的機構,除了個人諮商服務,也開辦童年期性創傷團體輔導,並運用各種媒材或是戲劇方式協助他們處理創傷,重建關係以及親職再教育等。

 

紀惠容呼籲政府,應該撥預算協助成年的童年受創者相關社福、醫療與心理諮商的服務,也希望社會各界伸出援手,一起加入「拯救莎曼珊」的行列。

 

勵馨目前提供3項童年創傷倖存者服務方案,包括童年性創傷治療團體、一人一故事劇團、童年性創傷者寫作班。即日起民眾每捐款1千元給勵馨基金會,將獲贈價值3百元的《拯救莎曼珊:逃離童年創傷的復原旅程》一本。勵馨捐款電話:02-2367-9595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3788

 

 

 

【婦運界  新聞】

我的老媽是名牌 施寄青和兒子合出書

中央社            劉美妤                   

 

投身婦運多年的作家施寄青,與兒子段奕倫、段奕德合著新書「我的老媽是名牌」,訴說既親密又疏離的親子關係。兩個兒子笑說,過去都是老媽消費他們,這次換他們爆老媽的料。

 

施寄青在1984年離婚,兩個兒子歸前夫撫養。創辦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的她,以言詞犀利著稱,更鼓勵女性勇敢告別不幸的婚姻。

 

施寄青下午在新書發表會表示,台灣的離婚率愈來愈高,父母其中一方被迫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缺席;親子分離、成年後孩子「還巢」心路歷程,應是許多人的共同經歷。她說,新書中沒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因為那不真實。

 

言語麻辣的施寄青不改作風,不但開玩笑說兒子們是「破壞婦運的殺手」,又說她對兒子婚姻的期許是「把兒子嫁出去」,萬一離婚,「別把孫子丟給我」!

 

段奕倫、段奕德共同從事動畫相關工作,因此私下「不太想黏在一起了」,母子三人笑說,彼此其實「不熟」,出書過程也充滿波折。

 

出席的立委鄭麗文指出,人在面對自己的家庭關係時最脆弱,多數父母禁不起孩子批評。施寄青的好友、作家小野也說,事情在孩子的認知中,常和大人截然不同,因此父母的「反省力」最可貴。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SearchDate=&pNewsID=200909100268&pType0=EDU&pType1=DD&pTypeSel=0

 

 

 

【美麗議題  新聞】

南部模特兒 學歷高工作機會少

2009.09.11      中國時報                林秀麗                   

 

模特兒亮麗風光走上伸展台,是許多年輕男女夢想中的工作,因經濟不景氣,在南台灣從事模特兒的工作機會並不多,且待遇僅約北部模特兒的一半,但還是吸引高學歷的年輕男女投入,懷抱有朝一日能躋身名模的行列。

 

林志玲、姚采穎等名模風光亮麗,讓許多年輕男女懷抱名模夢,凱渥、伊林等台北的模特兒經紀公司旗下名模多、知名度亦高;相較之下,南部因演出機會少,模特兒經紀公司屈指可數,模特兒待遇僅及北部同行的一半。

 

就讀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大二的邱柏儒,擁有一百八十八公分的身高,他抱著打工心態投入模特兒工作,演出一場兩小時有八百元到一千元的進帳,和其他同學在便利商店、餐廳打工一小時不到一百元比較,賺錢輕鬆愉快得多。

 

今年剛從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機械系畢業的陳立庭,身高也是一百八十八公分,目前正在等待服兵役,簽約投入模特兒工作希望未來有機會成為知名男模;身高都在一百七十二公分以上的陳姵君、劉祐慈,兩人也都擁有大學學歷,並與經紀公司簽約踏入模特兒行業。

 

模特兒經紀人林永杰表示,在南部從事模特兒的工作機會少、待遇也較北部低,以演出一場服裝秀來說,南部男模收入約一千五百元,北部就從三千元起跳;南部女模一場服裝秀待遇約二千元,北部女模至少可以進帳三千至四千元。

 

林永杰說,目前各大百貨公司舉辦秋冬服裝秀活動較密集,模特兒亮相機會也較多;除了服裝秀外,如電腦展、食品展等展場也有模特兒的演出機會,平均一天待遇約二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但工作並不穩定。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12+112009091100232,00.html

 

 

 

貼減肥文 正妹被控造假 網友批牟利 宣稱食品療效恐觸法

2009.09.11      蘋果日報                               

 

擁有高人氣的無名部落格美女花花,因貼文分享同是人氣部落客的好友薇薇介紹使用海豹油等「減肥超強好物」心得,讓她一個月瘦五公斤,吸引逾五百名網友要求代購,卻遭網友踢爆減肥前後照片造假,更指控她違法宣稱食品有療效、代購商品從中牟利,並向新竹市衛生局檢舉產品來路不明。

 

人紅惹議

遭指控的花花(二十歲)為東吳大學學生,她在無名小站部落格分享美妝、保養心得,擁有六百餘萬瀏覽人次,她的好友薇薇則因創作兩性文章,成為近千萬人氣部落客。

 

 

花花:是分享心得

花花上月在部落格貼文「不到一個月瘦五公斤又不復胖的超強好物」,表示經好友薇薇介紹,吃海豹油、輔酶Q10、胺基酸等產品,並附上體重從五十七點六公斤變成五十二點三公斤照片證明減重成功,並號召網友團購。

兩網友向《蘋果》投訴,指花花在部落格販售減肥食品,誇張食品可抑制食欲、又不復胖,並質疑減重照片以調整體重計上數字來造假,拍攝前後時間僅差二十幾秒。有網友質疑花花「是為了販售獲利」,網友A-pei更發文指花花與薇薇為網友代購商品,是「未經國家認證就隨意宣傳推廣販賣」,更有網友向衛生局檢舉商品有問題。

對此,花花說,她確實減重五公斤,介紹產品只是心得分享,「並不是宣稱療效」。對網友質疑照片造假,她則說,因照片原始檔案在南部老家,寫部落格時照片不在身邊,才另拍照片,事後亦出示照片原始檔,並非故意造假。

 

 

店家無奈打算提告

薇薇亦說:「我們只是單純分享文章。」她與花花只是為服務網友代購商品,根本沒有從中賺取差價,且已貼文說明產品是中正藥局販售的合法商品,卻仍被網友到處檢舉,「真的很生氣」。

新竹市衛生局昨更約談代理及販售商品的中正藥局,釐清產品合法性,科長林雪玲表示,網友貼心得文卻宣稱食品有療效,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但仍須視個案認定。」

遭波及的中正藥局楊姓老闆娘則無奈說,網友沒有求證,就寄黑函檢舉產品,「很多人打電話騷擾,接電話接到快精神錯亂!」她氣說,將對發表攻擊文章的網友提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32856/IssueID/20090911

 

 

 

【老後/身後 新聞】

老人會 違法收費爆衝突

2009.09.11      蘋果日報                王乙徹                   

 

台中縣社會處要求老人社團組織不得違法收取喪葬互助金,但台中縣老人會昨卻以收取「福利委員會慰問金」為名,繼續在大甲鎮收費,還威脅老人會員若不繳費,將取消會員資格,引發部分老人與會務人員爭執。

 

改名目「規避責任」

 

台中縣老人會會員楊堆金質疑,縣府已要求不可收取喪葬互助金,老人會卻改以福委會慰問金名義收取,根本就是規避法律責任。會員蔡清彬說:「以福委會名義收錢,但是郵政劃撥單依舊存入老人會帳戶,仍舊是違法行為。」

老人會總幹事何清壽強調,老人會不能收取喪葬互助金,因此上月底舉行說明會告知,改以會員個人名義成立福利委員會,收取慰問金,讓大家不用擔心身故時的喪葬費用,獲會員同意。社會處副處長劉宏忠強調,依法老人社團組織不可收取喪葬互助金,成立福委會收取慰問金也不行,民眾可透過司法途徑追討所繳款項。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32434/IssueID/20090911

 

 

 

【國際新聞】

鳩山安子 準相背後的「教母」

2009.09.11      中國時報                黃菁菁                   

 

日本民主黨黨魁鳩山由紀夫即將出任首相,最感欣慰的除了夫人鳩山幸之外,應該就是他八十六歲的母親鳩山安子。鳩山雖是民主黨的創建者,但最早提議創黨的人其實是安子,連所需資金都由她負責,日媒因此稱安子是鳩山背後的「教母」。

 

安子是輪胎業巨擘「普利司通」已故創辦人石橋正二郎的長女,個人擁有上百億日圓財產,對建立鳩山政治世家有很大的貢獻。

 

一九九六年時,日本小黨林立,時任「新黨先驅」代表幹事的由紀夫與弟弟邦夫都身陷混亂政局,安子主動打電話跟由紀夫說:「你跟邦夫都摘下議員徽章,自己組新黨吧!」並表示已準備好數十億日圓的資金。這個故事在日本政壇很有名,只要安子出席民主黨聚會,與會者都會向她鞠躬致意。

 

由紀夫從美國拿到博士回國之後,原本在專修大學任教,將近四十歲才決定從政。他的父親、前外相鳩山威一郎認為「不是惡人就當不了政治家」,極力反對,安子卻瞞著丈夫,替由紀夫籌備競選辦事處。

 

一九八六年,威一郎與由紀夫兄弟一起參選參眾議員,安子奔走於東京、北海道的三個選區為三人助選,後來三喜臨門,父子三人同時當選。

 

由紀夫赴美留學期間,安子囑託一對經營日本料理店的夫妻照顧他,沒想到由紀夫竟愛上店主妻子的弟媳,當時還是人妻的幸。幸後來離婚並與由紀夫再婚,這場轟動一時的「不倫掠奪婚」,也是由安子在檯面下打點。日本媒體指出,當年威一郎極力反對由紀夫與幸的婚事,拒絕出席兩人在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會舉辦的婚禮,只有安子到場。安子事前還單獨走訪那家日本料理店,向店主夫婦致歉,並報告幸的婚事。

 

幸進了鳩山家之後,最尊敬的人自然就是安子,幸曾說:「養兒育女就是要相信自己的子女,這是我從婆婆那學來最重要的事。」安子也教導幸如何做一個稱職的政治家妻子。對於喜歡華麗打扮的媳婦,安子常常耳提面命:公開場合不要戴墨鏡,助選不要穿牛仔褲,要穿套裝等等。

 

安子已是桑榆晚景,現在住在東京都的高級公寓裡,她在有生之年看到自己的兒子當上日本首相,想必是百感交集,無限欣慰。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401677+112009091100172,00.html

 

 

 

義商認付4.8 性招待總理

2009.09.11      蘋果日報                蔡佳慧                   

 

義大利媒體前天取得涉及總理貝魯斯柯尼(Silvio Berlusconi)性派對醜聞的富商偵訊內容,當中坦承他在5個月內付錢找30名美女參與18場派對,其中不乏願意在「有需要的時候」提供性交的女子。

 

貝老:愛美麗女人

 

義國兩家報紙前天登出富商塔朗提尼偵訊內容摘錄。他向檢方坦承,曾支付「形象女郎」高達1000歐元(約4.8萬元台幣)參加派對,「因為知道他(貝老)性好漁色,我帶了一些美女給他,佯稱是我的朋友,不提付錢一事。」

 

貝老前晚卻堅稱自己是左派媒體「兇殘攻擊」的受害人,但民意支持度未有稍減。他參與青年黨員集會時,毫不諱言說:「義大利人認同我。我是他們的一份子。我愛足球、我愛笑、我愛人,當然也包括美麗的女人。」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32261/IssueID/20090911

 

 

 

社會新聞類 

【性侵害 新聞】

狼師累犯又獲聘 家屬怒提國賠

2009.09.11      中國時報                洪祥和                   

 

卓溪鄉田姓國小體育老師長期性侵女童,校長與教務主任卻知情不報,導致多人受害,更離譜的,是他被縣府開除後,竟還獲聘為圖書館管理員,還有機會接觸小朋友。有關性侵學童部分,日前雖遭花蓮地院判處五十四年有期徒刑,執行十八年,被害家屬仍氣憤難平,昨天聯合提出高達一千六百萬元的國家賠償訴訟。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張萍表示,大家都是為人父母,要將心比心,校長與主任還是負責代替國家保護教育人子的工作,遇上性侵案件卻未善盡保護之責,還包庇惡狼,應當嚴懲,將他們解聘,並要求校方對四名遭性侵女童,每人賠償四百萬元。

 

花蓮縣教育處表示,涉案校長與主任除了記過與申戒外,連續兩年的考績都在乙等以下,被害家屬若有不服,可提申訴。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02+112009091100187,00.html

 

 

 

父姦雙胞胎女 判賠300萬 逞慾誤撥電話給妻 怪聲音曝獸行

2009.09.11      蘋果日報                呂志明                   

 

北縣育有一對九歲雙胞胎女兒的黃姓男子,因與妻子感情不睦而分房睡,黃竟趁兩女兒與他輪流共寢時,予以強姦。後來,黃某再次伸出狼爪強姦時,不慎按到手機撥打給妻子,黃妻因聽到怪聲音追問女兒後,全案才曝光。事後,黃妻向丈夫求償三百萬元精神賠償金,板橋地院昨全數判准。

 

與妻同住卻分房睡

 

板橋地檢署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黃某。法院開庭時,黃某否認強姦女兒,辯稱女兒處女膜破裂是因騎腳踏車所致,後來卻棄保潛逃,被通緝至今。黃妻除聲請保護令外,還對丈夫求償,法官從兩名女童在陳述遭到生父強姦時的細節、動作,認為「才國小二、三年級的學童,對於男女性愛動作本來應該一無所悉,如果不是親身經歷,根本不可能明白指述」,因此判准求償。

 

本案發生在二○○七年間,黃姓男子因與妻子感情生變,即使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卻分房而居、各過各的生活,每天晚上雙胞胎女兒則輪流與他們睡覺,而無處發洩性慾的黃男,竟然把腦筋動到女兒身上。

 

黃的大女兒在法庭上作證說,她二年級放暑假要升三年級時,有天晚上十時許,被光溜溜的爸爸叫醒,「叫我用手去擠他的小弟弟」,然後「爸爸把他的小弟弟放進去我的小妹妹的地方。」小女兒則說,爸爸有一次叫她去浴室「用手拉他的小弟弟」,然後再到床上「用小弟弟放在我的妹妹裡面」,當時她說很痛,但「爸爸都沒有說話。」

 

性侵小姊妹近半年

 

黃男輪流強姦雙胞胎女兒的獸行持續了近半年,直到去年二月五日凌晨三時許,黃又再度將大女兒叫醒強姦,但在過程中,卻不慎按到他放在床邊的手機,巧的是還撥到妻子的電話,當黃妻接起電話聽到怪聲後起了疑心,隔天起床追問女兒到底發生什麼事,女兒描述父親的行為,黃妻驚覺事態嚴重,再詢問小女兒,小女兒也吞吞吐吐說出過程,還說:「爸爸叫我不可以說出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32894/IssueID/20090911

 

 

 

【分手暴力 新聞】

癡情兵遇叛軍 突襲她

2009.09.11      聯合報            李奕昕                   

 

軍人劉恆安不滿女友刻意疏遠,昨天凌晨到她新竹市租屋處談判,卻撞見女友劈腿,他不甘心每月給女友2萬元零用錢還被背叛,持瑞士刀刺傷女友,警方將他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新竹市第三警分局調查,劉恆安(20歲,台北縣人)與同齡姜姓女友交往3年多,去年底鬧分手後藕斷絲連,他每月給女友2萬元零用錢,還常貼心幫忙買日用品。

 

最近女友做酒促小姐,讓他心生醋意,女友又刻意疏遠,前天他休假開車到女友上班地點跟蹤,女友嚇得躲進便利商店,他還傳簡訊恐嚇女友。

 

昨天凌晨1時許,他從窗戶爬進女友租屋處,撞見女友的現任男友,氣憤從廚房拿水果刀,與現任男友扭打,刀被拍落後,又猛毆女友頭部,並以瑞士刀猛刺女友左胸,警方趕到場制伏他,他女友胸部穿刺傷送醫後無大礙。

 

劉恆安說,只想好好跟女友談,一片癡情卻遭劈腿,一時激動才下重手。

 

女友則表示,零用錢只有6000元,想分手他卻死纏爛打。

 

部隊戴姓連長表示,劉在部隊配合度高、人緣也不錯,不曾聽說有感情困擾,這次出事將面臨軍法審判,很不值得。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29394.shtml

 

 

 

前男友騷擾 找人痛毆搶劫      

2009.09.11      聯合報    祁容玉                   

 

苗栗縣16歲陳姓高職女生因缺錢又不滿當兵的前男友電話騷擾,將他約出後,由她乾哥莊治倫、林坤溪痛毆成重傷,並搶走600元,警方昨天將陳女等3人依強盜、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只是想給他一個教訓」陳女說,19歲的陳姓前男友分手後仍常打電話騷擾她,還在外說她「不好聽的話」,讓她心生不滿。

 

826晚間她和乾哥莊治倫(18歲)與林坤溪(20歲)聊天,因都缺錢,起意由她約出前男友搶錢洩忿,她還交代對方「多帶點錢」才夠花用。

 

27日晚間陳女與陳姓男子見面後,她將對方騙到龍鳳漁港北岸偏僻防波堤邊,莊、林隨即衝出對他拳打腳踢、還拿扳手猛打他的頭,搶走600元,還想騎走他的機車,因他緊抓機車不放,莊隨手拿起安全帽重擊他頭部,才棄車逃逸。

 

陳姓男子頭部粉碎性骨折,出院後接受警方詢問,始知竟是前女友找人打他,他感嘆案發時還擔心前女友安危,沒想到她才是主謀。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29386.shtml


Posted by yam_awakening at 樂多Roodo! │14:55 │回應(0)引用(0)新知報報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新知報報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94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