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2009
新知報報 2009.07.03
【家庭暴力 新聞】
家暴服務處6周年 扶助上萬人次
2009/7/3 自由時報 傅潮標
縣府委託勵馨基金會在苗栗地院設置「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昨天舉行6周年成果發表會,經統計,受到扶助的民眾超過1萬1000人次;家暴受害人透過影帶分享接受幫助、走出家暴陰影的心路歷程,場面溫馨、感人。
苗栗縣「家暴事件服務處」提供免費服務,服務時間是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點半到12點、下午1點半到5點半,電洽374-488。
免費法律諮詢等服務
「家暴事件服務處」從民國92年進駐苗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1樓,提供及時性法律諮詢及社會福利資源轉介等服務,並協助聲請保護令、陪同出庭;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感謝縣府與苗栗地院協助,她說,除了直轄市,苗栗縣是第1個在法院開設家暴服務處的縣市。
服務處統計,每年的諮詢個案以聲請保護令與離婚案件最多,遠多於收養、監護、性侵害等。在成立前2年,92年、93年的諮詢案件都以離婚最多,略高於聲請保護令,92年離婚諮詢案件有246件、93年276件;92年聲請保護令諮詢案件有225件、93年246件。
聲請保護令案件最多
此後,聲請保護令年年多於離婚案件,民國96年聲請保護令諮詢案件最多、達799件,是離婚諮詢案件330件的2倍多,顯示家暴防治觀念經宣導後,已逐漸深入人心,越來越多家暴受害者勇於出面求助。
苗栗地院院長蔡?燉表示,「家暴事件服務處」是司法與社福結合的成功範例;少年及家事法庭庭長吳炳桂也肯定說,服務處設在法庭區內,即時提供當事人情緒安撫與各項諮詢等協助,在審理監護權案件時,也提供親子互動的觀察報告讓法官參考。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賴哲雄說,檢方將透過緩起訴處分金與義務勞務,協助宣導家暴防治;縣長劉政鴻與立委徐耀昌分享自己與老婆的互動經驗,表示家庭幸福要靠夫婦雙方相互體諒、包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3/today-taipei1.htm
家暴婦女僅2成有庇護床位
2009/7/3 立報 史倩玲
提供給家暴婦女的庇護處所床位嚴重不足,內政部家防會副執行秘書張秀鴛指出,目前庇護床位只能提供開案後的2成受暴婦女的需求,增加庇護床位是政府的當務之急。
根據統計,台灣目前庇護總床位數為405床。但以民國97年為例,婚暴通報數為4萬6,530人,如果以平均50%的開案數計算,以405床能提供的庇護人數計算,每年台灣能提供的庇護人次僅有4,860人。也就是說,能夠有庇護床位的受暴婦女僅佔開案數的20.89%。
張秀鴛指出,對於家暴被害人而言,居住與就業,是家暴被害人獨立自主生活的主要兩個關鍵,庇護服務更可以避免婦女再度陷入危險的情境。庇護服務可以提供受虐婦女短期住所、個人支持與其他機構的聯繫與幫助,例如生活照顧、法律諮詢、心理諮商、支持成長團體、就業輔導、社會福利申請協助與資源轉介。
目前的庇護所以緊急短期安置為主,中小型庇護安置處所較多。中型庇護所的規模11床至19床,小型庇護所為10床以下。雖然庇護服務如此重要,但台灣目前的庇護服務除了床位不足之外,也有其他問題需要解決。
張秀鴛表示,各縣市的公辦民營庇護所,不但補助的項目及基準不一,造成每個庇護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完全不同,造成不同縣市的婦女有差別待遇。部分縣市更只有給付安置費及事務費給承辦團體,或相關個案處遇經費,造成庇護所內只提供住宿,專業服務資源挹注相當有限。
不但不同縣市的庇護所服務內容不同,連接案方式也有所不同。庇護所有分為公辦民營、公辦公營、民間機構3種,民間機構可以自行受案,但公辦的庇護所只能接受社會處或家暴中心為轉介的受害人,無法接受其他轉介方式,造成受暴婦女無法主動主動跟庇護所聯絡。
目前的庇護所是以床位計算不是以房間數計算,受暴者需要跟其他婦女共住一室,無法擁有隱私。由於新移民婦女遭受家暴的情況也不少,但所有的庇護所都缺乏語言人才,社工與生活服務員也欠缺多元文化的相關訓練。另外,庇護中心也幾乎沒有考慮到受暴婦女隨行子女的需求。而公設公營庇護由於受到政府限制,人力編制不但缺乏彈性,硬體維修也礙於預算編制,難以提升經營品質。
張秀鴛指出,庇護所對受暴婦女而言是最立即及實際的安全住所,政府應該訂定《受暴婦女庇護安置機構設置參考標準》以及《受暴婦女庇護安置機構委託或補助經費參考標準》,統一所有庇護機構的服務項目。而政府也應該譯注更多資源改善庇護所相關的軟硬體設備以及人力。在服務人員方面,政府應該提供更多專業訓練,讓服務人員提升多元文化的認識。
另外,不管哪一個種類的庇護所,政府也應該賦予自行接案的權利。張秀鴛強調,政府只有做好庇護服務,才能真正確保受暴婦女的安全。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885
【外籍配偶 新聞】
離婚喪偶外配 職訓仍有津貼
2009/7/3 立報 史倩玲
許多外籍配偶或陸配並不清楚,即使與台灣配偶離婚,或是台灣配偶死亡,導致婚姻關係消失,仍然可以免費參加職業訓練並請領職業生活津貼。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表示,失業的外配或陸配,只要曾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並被轉介參加職業訓練,或是經由政府機關主辦的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取職業訓練,而參加的職業訓練是全日制的話,就可以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依照《促進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就業補助要點》第2點規定,外籍配偶的定義,是指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而且獲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者。大陸地區配偶定義是,大陸地區人民為台灣地區人民配偶,獲准依親居留期間有工作許可證、長期居留或定居者,都可享有補助權利。
如果外配因為與台灣配偶離婚或死亡,而導致婚姻關係消失,但只要有居留許可,仍符合法律補助資格。
因此,離婚或喪偶的外配參加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主辦、委辦或補助的職業訓練時,都可免除所有負擔訓練費用,也可以申請職業生活津貼。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884
外配想讀書 歡迎加入成教班
2009/7/3 立報 本報訊
內政部調查報告顯示,外籍配偶最希望接受的訓練課程,以「語文訓練、識字教育」及「就業訓練」分居前二位。經統計,全台外籍配偶參加國民補習教育及成人識字基本教育人數,佔國中程度以下外籍配偶比率仍偏低,桃園縣97年度參加補校及成教班的人數約3,789人,佔外籍配偶總人數之24%左右,顯示參與人數仍然成長空間。
在外籍配偶的學習經驗中,透過團體互動,可增加學習興趣及效益,和本國籍婆婆媽媽一同上課可互相幫忙,外籍配偶數學能力佳,可協助年長的阿公阿媽,而阿公阿媽則傳授許多台灣的風俗習慣,學習交流也是另類的族群融合。
學歷取得對於有高度就業需求的外籍配偶也同樣重要,依規定,外籍與大陸配偶只要取得在台有效居留證件即能就讀國中小附設補校,結業後並給予學歷證明,民眾如有就讀需要可以直接向開辦學校報名。
提高外籍配偶教育程度及素養、降低不識字率,提高新移民第二代教育之品質,是政府努力的目標,為了滿足外籍配偶語文及識字學習的需求及便利性,桃園縣有57所國中小及民間團體開辦成人及外籍配偶基本教育研習班,而第2期的課程也將於8月起陸續開辦。
有興趣的民眾可逕上桃園縣成人教育檢索網:http://www.going-green99.com/adult/index.html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890
【數位騷擾 新聞】
辱網友「洞很大」 宅女挨告 問遊戲秘技 怨對方藏私 上部落格開罵
2009/7/3 蘋果日報 李菁豪
藝人瑤瑤一句「殺很大」,引發大家爭相模仿,有人竟改成「洞很大」罵女性而挨告。高市一名喜歡玩線上遊戲的待業宅女,不滿女網友未傾囊相授玩遊戲的秘技,竟在對方部落格公開辱罵:「洞很大,白帶淫水多又臭,奶子下垂。」遭對方怒告公然侮辱而鬧上警局。
注意言行
警方表示,在高雄市九如路家中待業找工作的宅女郭姓女子(二十七歲),平日喜歡打線上遊戲《赤壁online》打發時間,因而認識同樣常玩同款遊戲的失業宅女蔡姓女子(二十五歲),兩人不時切磋、交換遊戲心得。
上月中旬,郭女在自己的部落格看到蔡女的公開留言,前面寫著郭女名字,後面則寫「洞很大,白帶淫水多又臭,奶子下垂。」等侮辱字眼。
「很後悔會道歉」
郭女看到後氣炸了,認為蔡女「太過分!」公然在網路上對她進行人身攻擊,暗指她性生活糜爛,以致陰道鬆弛、下體有病、乳房變形。她氣得刪除蔡女留言,並且打電話和透過網路,打算找蔡女理論,問個究竟,同時叫蔡女道歉,但蔡女卻都不理她。郭女一氣之下,跑到警局對蔡女怒提公然侮辱告訴。
警方日前傳喚蔡女到案說明,她辯稱自己剛玩《赤壁online》線上遊戲,算是新手,她請郭女教她一些遊戲技巧,但郭女都只是敷衍隨便教,她一時氣憤才會亂寫上述字眼來發洩情緒,「現在很後悔,會跟她(郭女)道歉和解。」因公然侮辱屬告訴乃論,警方將確認郭女有無意願與蔡女和解、撤告後,再決定是否將蔡女函送法辦。
「構成公然侮辱」
律師林夙慧表示,蔡女寫的這幾句話,「真的是很不堪入耳,這明顯是在故意詆毀、侮辱他人人格和尊嚴,妨害別人名譽。」律師郭家駿也說,這幾句話聽起來,根本就是毫無具體事實根據的謾罵情緒性字眼,再加上散布地點是在任何第三者都可以看到的公開網路部落格上,「此舉已然構成公然侮辱罪。」
常見網路觸法行為
◎侵入他人電腦竊取圖片、資料:
《刑法》入侵電腦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在網路放置露點圖像:
《刑法》妨害風化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透過網路謾罵他人:
《刑法》妨害名譽罪,可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在網路散布性交易訊息: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03/art_id/31756724
【國際新聞】
統計調查:少子高齡化 日本900年後亡國滅種
2009/7/3 自由時報 編譯鄭曉蘭
全球少子高齡化最嚴重的日本,可能因此亡國滅種嗎?日本「國立社會保障暨人口問題研究所」的人口統計調查指出,日本總人口約一億兩千七百七十萬人,五十年內會減少至八千九百九十三萬人;若照此速度繼續減少,約九百年後日本人就可能在世界上絕跡。
以長野縣的天龍村為例,該村人口從最高峰的八千人銳減至目前約一千八百人,且今年只有一對新人註冊結婚,新生兒只有三人。天龍村村民五十二.五%都超過六十五歲,十四歲以下的孩子僅佔六.五%。日本「產經新聞」說,天龍村在日本並非特例,更可說是五十年後的日本社會縮影。
日本人口減少速度驚人,預估二○一七年後每年減少五十萬人以上,二○三九年後每年減少一百萬人以上。以人口約百萬人的仙台市為例,相當於每年都有一整條街的人口消失,即使是戰時的人口減少速度似乎也難以匹敵。
人口銳減形同勞動力下降、稅收減少、消費衰退,對整體國力將造成嚴重打擊。日本目前大概是三名年輕人供養一名長者,但到二○五五年,平均一個年輕人就須獨力供養一名長者。然而,近來全球景氣低迷造成就業不穩定,越來越多年輕夫妻認為「沒有餘力生兒育女」,現實環境讓「增產報國」成為遙不可及的奢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3/today-int4.htm
印法院宣布同性戀非犯罪行為
2009/7/3 立報
新德里高等法院昨天以違反憲法賦予人權自由的理由,在解釋印度刑法第377條款時,宣布同性戀是成人兩相情願的隱私行為,不屬犯罪行為。
印度刑法第377條款訂立於1860年,規定「凡是任何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均得處以最低10年、最高終身監禁的處分,並科罰金。這項條款適用於同性戀行為。
但支持同性戀的人認為,同性戀是已成年人兩相情願的隱私行為,是基本人權自由的一部分,不應被視為犯罪行為,因此要求廢除定義不明的刑法第377條款。
不過,刑法第377條款仍必須等待國會修訂,刪除其中有關同性戀的文句之後,同性戀行為才能在印度社會合法化。
高院宣布之後,支持同性戀的社團人士掀起一片歡呼聲,宣稱這是「偉大的時刻」。印度「國際納茲基金會」(Naz Foundation International)諮詢委員拉伊說:「同性戀人為爭取光明的未來,終於邁出了第一步。」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882
印尼名模15歲即遭強暴 馬國王子蜜月現狼形
2009/7/3 中央社 傅紫
疑遭馬來西亞王子夫婿虐待的印尼名模馬諾哈拉,15歲時即遭王子強暴,後遭王室逼婚,王子更在蜜月時現狼形。
印尼名模馬諾哈拉(Manohara Odelia Pino)的母親戴絲(Daisy Fajarina),今天向馬國網路媒體「當今大馬」透露,女兒是在2007年11月與馬國吉蘭丹州(Kelantan)王子法克力(Mohammad Fakhry)搭乘遊輪從新加坡到峇里島(Bali)的航程上,在船上遭王子強暴。
馬諾哈拉在事發一個月後才告知黛絲此事,馬諾哈拉說,她是在被迫的情形下和他有肌膚之親。
黛絲回憶,母女倆是在時任副總理的納吉(NajibTun Razak)晚宴上認識王子,之後王子即狂追馬諾哈拉,並經常討黛絲的歡心,因此當她得知女兒遭王子強暴後,即刻向王子興師問罪,王子雖坦認不諱,卻也承諾會娶女兒,讓她在憤怒和難過的情緒下,稍稍鬆了一口氣。
黛絲隨後與王子討論結婚細節,不久後吉蘭丹王室也開始介入,王后更要求馬諾哈拉和王子盡快結婚。在王宮軟硬兼施下,她只好讓女兒在2008年8月26日於馬來西亞與31歲的王子先行婚禮。
黛絲也坦承,當初王室曾給馬諾哈拉馬幣1萬5千令吉(約新台幣14萬元)的聘金和價值約50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4580元)的首飾;不過當初王室同意將到印尼補辦婚禮和相關手續的支票,時至今日仍未兌現。
黛絲還爆料婚前對她謙恭有禮,對馬諾哈拉疼愛有加的王子,到泰國渡蜜月時即開始現出狼形,馬諾哈拉被趕出旅館房間外,不久後更面臨強暴和虐待的厄運,而王子對黛絲的態度更轉為無禮和冷淡。
馬諾哈拉先前曾向印尼「雅加達環球報」指出,在王宮過著每天遭到強暴、辱罵、虐待和注射藥品的生活,而她更一度因為藥品的注射而吐血。
馬諾哈拉在不斷遭受虐待後,去年10月終於決定要逃離王室並和王子離婚。
馬諾哈拉一直到今年5月31日,才在新加坡警方和美國大使館人員的協助下,成功逃離王室返回印尼。
目前她已在印尼向王子提出刑事與民事訴訟,同時訴請離婚。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SearchDate=&pNewsID=200907020364&pType0=SOC&pType1=JF&pTypeSel=0
社會新聞類
【性騷擾/性侵害 新聞】
色翁捏E奶 「有送兩粒嘸」 檳榔西施控左摸右摸 男性騷起訴
2009/7/3 蘋果日報 鄧玉瑩、許淑惠
六十五歲老翁潘敏夫,被控今年三月到檳榔攤買飲料,見長相清純、E罩杯的檳榔西施獨自顧店,竟忍不住襲摸她右奶後離去,兩星期後再光顧,更用台語輕佻問:「為什麼奶那麼大?」「有送兩粒(指附贈摸胸)嘸?」伸手襲捏她左奶。檢方昨依《性騷擾防治法》將這名色老頭起訴。
受害的E奶西施昨說,事發後她深感受辱落淚,她覺得「若是言語揶揄就算了,但手都伸出來了,還一犯再犯,無法姑息養奸,要強硬起來,才不會被欺負!」
翁辯「有摸沒有到」
台中地檢署調查,潘男被控三月初到大甲鎮某檳榔攤,趁買檳榔、飲料時,假借要看有什麼飲料,進入攤內看冰箱,待E奶西施拿飲料,偷摸她右胸後離去。三月十五日下午三時許,潘男又去買檳榔,還用台語輕佻問她:「為什麼奶那麼大?是不是有吃青木瓜燉排骨?」並突然伸手捏她左胸,西施驚嚇推開他,暗記車號報警。
潘男到案後強調「有摸沒有到」,而且有問:「買檳榔有送兩粒嘸(指附贈摸胸)?」還向檢方堅稱,大甲很多檳榔攤都「買一百送兩粒」。檢察官憤而質問:「哪裡有?」潘男卻說不出話。
客打手槍還索杯子
檢察官調閱攤內監視器畫面,發現E奶西施指控的第一次遇襲,剛好在監視器下方沒拍到,無法舉證。不過第二次則清楚拍下襲奶過程,認定潘男乘人不及抗拒而撫摸胸部,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潘男將面臨最重兩年徒刑及十萬元罰金。
西施同業牙牙昨說:「太過分了,如果不告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並表示曾碰過一名開車客人,當她送上檳榔時竟盯著她打手槍,她故作鎮定問:「需要杯子嗎?」對方答:「好呀!」她丟下杯子就走,因為「這種客人你愈理他,他愈無賴。」
西施米薩則無奈說,為了掙口飯吃,不露沒人買,但遇到這種客人也不知該怎麼辦,有人建議自備防狼液、電擊棒,「但穿這麼少,要放在哪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sec/sec_id/5
推拿師襲胸 要婦想媽祖 摸下體 誆「卡到陰」搓奶辯驅靈 被訴
2009/7/3 蘋果日報 呂志明、侯柏青
車禍受傷的詹姓婦人,今年初因胸悶,由丈夫陪同前往三重市仁安堂中醫診所接受推拿師游基聰推拿,但游男卻趁按摩腿部機會,偷摸詹婦下體,接著游男竟以詹婦「卡到陰」為由,搓胸三十秒,還要詹婦想像過程中有「媽祖」保佑。板橋地檢署昨依趁機猥褻罪將游男起訴。
荒唐診療
記者昨天致電話仁安堂中醫診所,診所表示,游基聰已離職。記者走訪游某住家,游家無人應門,大樓警衛表示,游基聰常工作到深夜,很少見到他,不清楚他從事什麼工作。不過游某開庭時否認猥褻詹婦。
車禍致胸悶求診
四十八歲的詹姓婦人,因曾車禍胸部挫傷導致胸悶,常到三重仁安堂中醫診所就診,今年一月二十三日,詹婦與丈夫一同前往診所就診,丈夫接受針灸治療,她則被安排接受推拿師游基聰(六十歲)的推拿治療。
游基聰問診得知婦人病情後說:「這個症狀不適合用力推,只能由下往上輕推」要婦人掀開上衣並解開內衣釦子、拉低褲頭,趴在診療床上。
游基聰推拿時,沒替詹婦蓋毛巾,直接用嬰兒油幫詹婦推拿背部,然後要對方轉身躺臥,利用推拿腳部機會,沿詹婦小腿往上摸至大腿內側,再用手指偷摸她下體,詹婦覺得有異詢問游,游未回答,反問詹婦有無宗教信仰,還說:「妳是因為卡到陰,才會生病」。
探內衣揉奶30秒
游基聰怕詹婦不相信,告訴詹婦,你身上有不乾淨的東西,必須驅除靈異現象,身體才會好,同時要詹婦不要動、不要多問,想像過程中有「媽祖」保佑,然後用雙手從詹婦上衣領口處伸入內衣,揉胸三十秒。
詹婦認為游男不是在推拿而是在猥褻,因此除向診所反映外,也報警處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03/art_id/31757693
愛女失身 父遠端監控擒狼 業餘DJ誘姦3少女 即時通性愛對話露餡
2009/7/3 蘋果日報 黃泊川
北市一名就讀音樂資優班的國二女學生,在網路認識一名在夜店擔任業餘DJ的男子,進而發生性關係,她父親透過「遠端監控程式」,查看女兒電腦內網路有猥褻對話紀錄,憤而控告對方涉嫌性侵。嫌犯昨被逮否認性侵,指雙方你情我願,但其電腦內充斥戀童文章、圖片,疑專門獵誘女學生逞獸慾,至少有三人受害。
禽獸不如
警方調查,嫌犯凌志榮(三十五歲,毒品前科)白天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電腦維修工程師,晚上在夜店客串業餘DJ,他自認帥氣、有偶像藝人的外型,否認涉嫌性侵就讀國中音樂資優班的少女(十四歲),強調他與三名少女,均是情投意合發生性行為,訊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將追查是否有其他被害少女。
挑16歲以下伸魔爪
警方指出,凌嫌常在雅虎奇摩、伊莉討論區張貼戀童文章與圖片,並在豆豆聊天室獵捕未成年少女,鎖定十六歲以下女學生後,透過網路即時通、MSN等展開甜蜜追求,今年初他認識國二女學生後,即多次約少女到熟識的夜店玩樂,五月底他又約少女外出,在其上班的辦公大樓地下室,對少女伸魔掌性侵得逞。
少女父親向警方說,當天女兒出門後手機即關機、失聯,他十分焦急,透過「遠端監控程式」查看女兒電腦內的紀錄,發現即時通訊息有露骨網愛(網路性愛)對話,包括「我喜歡妳澀澀的感覺、用手舒服還是進去舒服」等猥褻內容,當場氣炸,質問後才知女兒和網友交往,甚至偷嘗禁果,氣得立刻報警。
惡男蒐集戀童圖文
警方根據雙方電腦紀錄查出凌嫌住處,昨將凌嫌拘捕到案,凌嫌坦承和少女發生性關係,強調雙方情投意合,還辯說:「她告訴我說已經年滿十六歲。」另發現凌嫌電腦內有大量戀童文章、圖片,還曾在「雅虎奇摩知識+」發問「喜歡小女生有錯嗎」,認為凌嫌專門鎖定十六歲以下、無社會經驗的女學生,假借追求來滿足獸慾。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03/art_id/3175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