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009
新知報報 2009.07.02
【新移民女性/移工 新聞】
教科書矮化外配 多元尊重是空談
2009.07.02 立報 史倩玲
台灣的教科書中出現不少矮化外籍配偶的描述,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趙文瑾指出,這顯示性別教育根本不尊重多元文化。她認為,教科書應該教育民眾破除刻板印象,而非將新移民家庭次級化。
針對新移民家庭,在全華出版的公民與社會教科書中就出現這樣的描述:「跨國家庭中的本國男性大多是婚姻市場中的弱勢者,……他們的外籍配偶多抱著尋求一種新生活、改善娘家經濟等因素而遠離家鄉……」
趙文瑾指出,這樣的描述完全對新移民家庭沒有任何尊重可言。教科書中描述新移民小孩的父親是找不到妻子的弱勢者,母親是為了經濟才遠嫁他鄉,如此的內容根本是羞辱新移民小孩的父母。當新移民小孩學習這養的內容時,無法尊重自己的父母,老師在教授這樣的教材時,也很難教育小孩尊重多元文化。
趙文瑾表示,許多學校的課程內容不斷加深新移民家庭需要幫助的描述,更加深新移民家庭次級化的印象。如南一書局的公民與社會中,就有「如何讓這些外籍配偶早日熟悉台灣文化、了解相關權益,並成立相關諮詢機構,是政府的當務之急」。
趙文瑾指出,目前外籍配偶在台灣人數已經高達40萬人,但教材中對於新移民的描述充滿歧視與偏見,強調新移民應該學習台灣文化,不注重台灣民眾也應該學習新移民文化,顯示台灣相當欠缺族群以及性別平等的教育。
趙文瑾認為,台灣民眾應該尊重跨國婚姻是個人與家庭的選擇,而這樣的觀念也應該反映在教科書上,否則尊重多元文化的概念,根本只是一句空洞的口號。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840
1955開通 全年無休挺外勞
2009.07.02 立報 史倩玲
全國首創的24小時免付費外籍勞工諮詢保護專線1955昨天正式開通,並召開記者會。在台數量高達30萬的外籍勞工,未來在面對勞動權益的問題時,不再因為假日無人接聽電話而損失權益。
根據勞委會統計指出,外籍勞工諮詢保護專線去年接話量高達7萬通。但根據承辦1955專線的勵馨基金會所做的外籍勞工意見調查指出,受訪的外籍勞工中,打過申訴諮詢電話者佔20%,但其中有71%的外籍勞工在打諮詢電話時遭遇到困難,而最大困難就是假日專線無人接聽,居然高達30%,其次為無單一申訴諮詢窗口佔21%。
以往各地專線不一的情況,也造成外籍勞工的困擾。調查發現,外籍勞工知道的申訴管道,以勞委會職業訓練局與外籍勞工機場關懷服務站佔32%最多,其次是各國駐台機構佔27%,各地方政府諮詢服務中心佔15%排第三,但值得注意的是,對申訴諮詢管道毫無所知的外勞居然佔18%。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以往0800外籍勞工申訴專線以及各地方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專線電話,專線號碼沒有統一,不容易記憶跟查詢;申訴專線也受到接聽時間的限制,例假日及非上班時間也無人接聽電話,造成外籍勞工與雇主無法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專線電話申訴,因此錯過申訴援助時間。此外,目前的0800外籍勞工申訴專線及各地方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專線,缺乏派案公文送達確認及處理流程控管,無法追蹤申訴案件的後續處理情形。
勞委會與勵馨基金會、中華電信合辦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改善以往申訴專線的問題。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新的1955專線將整合原本勞委會以及分散在各縣市的諮詢專線,變成只有一個號碼的單一申訴窗口,不但全年無休還有雙語服務,除了國語之外,也提供英語、泰語、印尼語、越南語服務。
紀惠容強調,外籍勞工只要遇到聘僱外籍勞工相關法令、仲介收費、聘用流程及社會資源、勞動契約、工資、工時相關爭議的時候,都可以打1955進行諮詢。專線服務內容包括法令諮詢服務、受理申訴服務、提供法律扶助諮詢資訊服務、轉介保護安置服務及提供其他相關部門服務資訊服務。而專線受理案件之後,也有後續處理的追蹤管理機制,確保外勞權益。紀惠容說明,專線工作團隊聘用菲律賓、泰國、印尼、越南等4個國籍的新移民擔任接線服務人員。接線服務人員中也有不少擁有母國大學學歷,除了方便諮詢者查詢,也有促進新移民就業的功能。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837
【集會遊行法 新聞】
亞洲人權組織呼籲台灣修改集會遊行法
2009.07.02 中央社 林憬屏
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及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在曼谷向國際媒體共同發布聲明,呼籲台灣修改集會遊行法,撤銷對台灣人權運動人士林佳範、李明璁的起訴,尊重言論集會自由。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副理事長李明璁,日前分別因為協助學運與要求修法保障人民的集遊權利,遭檢察官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
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Asian Forum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FORUM-ASIA)指出,他們歡迎最近行政院提案集會遊行法的部分修正,但對於保護言論集會自由仍然不足。
此一組織人權擁護計畫經理吉爾(Emerlynne Gil)表示,對林佳範與李明璁的指控間接違反和平集會自由權利,而這項權利是台灣憲法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賦予。
台灣立法院今年三月才審議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也在聲明中表示,修正案有助改善集遊法,但條款仍規定組織人須向警方報備,讓警方可以定義某些地方是「限制區」,大眾集會不能在那裡進行。
蔡季勳認為,這賦予警察很大的權限,可能濫用在合法和平的集會上,就像林佳範與李明璁的案子。
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是位於曼谷的區域性組織,亞洲共有42個會員國,台灣人權促進會也是會員之一。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SearchDate=&pNewsID=200907010353&pType0=SOC&pType1=JF&pTypeSel=0
【國際新聞】
美州長 坦承劈腿數女
2009.07.02 蘋果日報 吳貞儀
美國南卡羅來納州長桑福德(Mark Sanford)與阿根廷情婦的婚外情鬧得沸沸揚揚,他前天坦承,出軌對象不止阿根廷情婦,還與數名其他女人發生過「不當的調情」。
「沒花州政府錢」
前天在接受美聯社訪問時,桑福德表示他曾「卸下心防」,與妻子珍妮以外的數名女人發生肢體接觸。但他強調除和阿根廷情婦查普爾(Maria Belen Chapur)有性關係外,和其他女人調情「未超越性的界線」。
桑福德上個月搞失蹤到阿根廷密會查普爾被抓包後,曾開記者會坦承外遇,他前天承認與查普爾私通的次數,比稍早透露的還多。去年他出訪南美洲時,即到布宜諾斯艾利斯和情婦幽會,過去一年,他倆也頻頻在紐約曼哈頓和漢普頓約會。桑福德說他私會並未花州政府的錢,「我非常小心,都用現金付帳。」
社會新聞類
【性騷擾/性侵害 新聞】
狼父狎女判無罪 檢批院脫離社會現實
2009.07.02 中時 蕭博文
台北縣一名父親被十二歲的生女指控在飲料中下藥性侵,前後多達四十次;檢察官以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並求刑卅年。但法官認為,受害少女證詞有瑕疵,在內褲採得父親的精液反應,有可能是自別處沾染,生殖器內也未驗出父親精液,判決父親無罪。
偵辦檢察官獲悉判決極度不滿,指法官脫離社會現實,難道少女內褲上精液會是少女偽造?且少女肛門採得的父親DNA反應究竟從哪裡來?法官無法證明少女偽造證據,卻直接判父親無罪,讓他無法接受,決定提起上訴。
勵馨基金會研發長王玥好也表示,家庭內性侵案很容易出現被害人證詞不一的情形,法官不應太執著證詞一致性,而忽略被害人內心交戰的心理因素;且一般親屬間性侵極難採得DNA等證據,個案採得精液與DNA已相當難得,對於法官判決感到訝異與遺憾。
檢察官指出,該名父親去年九月假釋出獄,帶著一對兒女搬出老家另租屋,卻多次在飲料中摻入不明藥物強迫女兒喝下,再趁兒子入睡後,以按摩之名猥褻親生女兒並性侵得逞。
被害少女因受不了遭親生父親性侵,在學校裡痛哭失聲,被老師察覺異樣後報警處理。檢警分別在少女肛門與內褲後腰帶處,採得父親的DNA檢體與精液反應,少女出庭作證時還哀求檢察官把爸爸關起來「不要在人間害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少女證述有瑕疵,其中,少女指控父親以陰道性交方式性侵,卻未在陰道內採得父親DNA,也未發現精子細胞,而少女指稱父親在飲料中下藥,卻驗不出藥物反應,認為事有蹊蹺。
此法官也認為在肛門與內褲採得的DNA與精液反應均在外部,是否可能經由其他方式沾染不得而知。雖然父親無法解釋此點,但被告無自證己罪的義務,因而認為父親罪嫌不足,宣判無罪。
檢察官則表示,少女在偵查審理階段證述一致,而且還明白告訴法官父親性侵時都有戴保險套,但法官卻以未在陰道內檢測出任何DNA或精液反應作為判決依據,令人無法接受。
變性藝人獲安置 泣訴險遭姦 安養人闖屋襲臀 幹部竟稱「又沒得逞」
2009.07.02 蘋果日報 徐彩媚
一名野台秀變性藝人,月前遭家暴,被緊急安置到安養院竟險遭性侵!她指控,四天前凌晨,一名男安養人赤裸下身爬窗進她房內意圖性侵,她及時逃脫,安養院幹部還以「對方又沒有得逞,你也沒有損害到什麼」,勸她與加害人簽下和解書,她深覺受辱,前天丟下六千元壓驚紅包,搬離安養院。
色男逃離摔傷腳
安養院張姓所長昨反駁,聲稱是被害人不願報案;但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曹合一表示,性侵未遂為公訴罪,安養院應主動報警偵辦。
被害變性藝人在野台秀場曾紅極一時,上月二日遭同居人施暴就醫,被安置到安養院,住獨立房間。她向《蘋果》記者泣訴,住二樓的許姓安養人(五十六歲),上月二十八日凌晨從她一樓房間的浴室爬窗進房,她睡夢中隱約覺得有人坐上床摸她大腿,睜開眼只見許赤裸下半身,嚇得將他踢開呼救。
警衛帶她到許男房間指認,許坦承爬窗進被害人房間。安養院組長卻以性侵未得逞,與許男弟弟要她簽和解書,她深覺人格受損才投訴。
安養院說,許男因車禍頭部受傷,服用帕金森症藥物,是否真有不軌,有待商榷。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02/art_id/31754332
叔戳姪 小朋友回家戳媽…性侵曝光
2009.07.02 聯合報 何祥裕
北縣李姓男子前年涉嫌猥褻四歲及三歲大的姪兒女,還雙手合十猛戳姪兒屁股與性器官;小孩有樣學樣,回家也用手戳媽媽屁股,媽媽一問之下全案才曝光。板橋地院昨天重判李十一年徒刑。
根據被害人供述,叔叔趁她在彈簧床上跳來跳去時,用手戳她的屁屁及下面,被害人還以雙手合十描述叔叔戳他的動作。李姓男子則完全否認涉案。
法院調查,九十六年六月間,被告李姓男子的哥哥有事要與妻子出外,把四歲兒子及三歲女兒託給母親照顧一段時間;李與母親同住,趁母親不注意,多次將這對姪兒女帶到自己房間內玩。
李動手脫去四歲姪子的褲子雞姦得逞,接著又利用三歲姪女在床上蹦蹦跳跳之際,以雙手猛戳姪女的下體與屁股;後來小孩回家後,父母發現兩小孩有異,原本都已經能自己睡覺,卻要母親陪睡,而且都出現失眠或受驚哭泣情形。
更嚴重的是,兩個小孩還雙手合十戳媽媽的屁股,媽媽越看越不對勁,加上兒子抱怨屁股很痛,深入詢問才知道遭性侵的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995088.shtml
【老年親密關係 新聞】
黃昏戀索保證金 安心不了
2009.07.02 聯合報 吳文良
喪偶的七十七歲陳姓老翁、七十六歲王姓老婦半年前傳出戀情,兩人發生多次性關係後,老婦擔心老翁變心,常在他遠遊時索取三千元「安心保證金」,還半夜狂叩行動電話查勤;最近老婦進一步逼老翁交出身分證,令他心難安,便向年輕里長尋求分手之道。
里長認為鰥寡兩人遲暮之年交往是件美事,苦勸男方維繫下去,他願當和事佬勸說老婦。不過,老婦自認兩人年紀都已一大把,兩人交往是「見笑代誌」,竟還勞動「少年仔」里長出面說項,更是丟人,決定分手。
這名里長表示,老翁與老婦住同一條路上,男的廿多年前喪偶後,曾與多名婦女交往;女的則性情較保守,守寡廿多年沒與男性交往過。兩年前,因兩人清晨、黃昏都到三重中山路的綜合體育場散步、運動,常打照面。
半年前,鰥寡許久的兩人在回家路上不期而遇,相談甚歡下,爆出愛情火花,雙方都怕兒女知情會難為情,都透過行動電話連繫。老翁向里長說,兩人交往後,他以為找到真愛;兩人雖已年邁,但仍多次結伴出遊並發性關係。
老翁指出,兩人原想就此相伴,但最近發生性關係後,對方卻跟他要三、五千元所謂「安心保證金」,讓他覺得像「性交易」;且他每次旅遊或與朋友到外地,三更半夜裡常接到對方好幾通電話「查勤」,讓他與朋友徹夜難眠。
他說,最近老婦還追查他的行蹤,逼他交出身分證,說要影印,且竟已取得他的身分證字號;他想分手,又擔心對方拿他個資去「搞怪」,才登門向里長求助。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9950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