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4,2009

新知報報 2009.6.24

新知報報  2009.6.24 

【性工作/性交易
  相關新聞】

取締娼妓不再列績效

2009.06.24      聯合報            李順德                     

配合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原則同意內政部建議,今年起取締娼妓將不再列為轄區員警績效,內政部將研訂「成人性交易管理法」專法,研議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紅燈區),讓成人性交易合法化。
 

此外,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廢止前,由行政院協調司法院,將娼嫖的違法行為都由簡易法庭處理,儘量不取締娼妓。劉兆玄昨天在行政院人權促進小組召開前,先聽取研考會主委江宜樺簡報,原則同意內政部的措施。

 

今天的行政院人權小組會議,內政部將就性交易除罪化提出建議,將娼妓正名為「性工作者」,並請衛生署對性工作者提供醫療及性病篩檢,請勞委會輔導性工作者轉業照顧。不過內政部強調,要加強取締人口販運的行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4979752.shtml


  性專區踩煞車 先設專法配套
2009.06.24      中國時報                江慧真     
               
 

在「性工作免罰化」呼聲下,內政部原擬設「性專區」,但各界歧見甚大,行政院將急踩煞車,先打造一部《成人性交易處理法》後再行研議配套!行政院今日將召開人權推動小組會議,由於各方仍激辯不休,據了解,劉揆將先裁示五大措施後再議,以凝聚社會共識。

 

行政院人權小組今日將召集相關部會,討論五大人權議題。據悉,原內政部提設立紅燈區概念,授權各縣市政府打造「性工作專區」,不過,此提案一出各界譁然,不僅婦運團體分裂為「支持性工作權」、「反對性剝削」兩派,各縣市政府也以反對意見居多,內政部恐怕引爆更大的爭議,因此研議先行提出五大措施,從行政裁量手段上先著手改善。

 

研擬五大措施 短中長各有重點

 

內政部提出五大措施,可從短、中期來著手:在短期部分,政府可先加強對人口販賣的嚴格取締、警察取締性工作不納入積分點數、不作為警察考核的範圍、加強對性工作者疾病篩檢和保健、多採罰鍰裁量而不強制居留等。

 

在中長期部分,則傾向由內政部先行研議一套專法,在形成社會多數共識的基礎上,先從法制面設定《成人性交易處理法》,對於娼、嫖或是經營者之間如何規範,若設立性專區,區內和區外的性交易如何處罰或取締,縣市政府如何裁量,主管機關職權如何畫分等,給予明文具體化。

 

建立合法基礎 政府再介入規範

 

此外,研考會委託專家學者組成公民會議研究認為,娼妓嫖客和第三者都不該罰,性交易合法化有五大優點:一是政府可以監督管理、避免地下化,二是學校教育傳達正確性觀念,三是性工作者定期健檢,降低得病不就醫風險,四是性交易紛爭可求償,避免暴力剝削,五是政府可年亦「課稅」回饋性交易政策領域,強化公共衛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1611+112009062400141,00.html


 
  【多元家庭  相關新聞】

*         
愈來愈多紐約客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2009.06.25      中央社            黃兆平紐約23日專電         

 

在紐約州長派特森4月向紐約州議會提出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法案,加上遊說團體大力倡議,根據最新調查,紐約客的態度似乎有了轉變,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比例增加。

 

紐約奎尼匹克大學(Quinnipiac University)調查發現,紐約州民支持與反對立法允許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比例,分別是51%41%,還有8%民眾還未決定。

 

這是奎尼匹克大學進行相關調查以來,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比例,首次過半。

 

這項結果與6週前的調查,大相逕庭。當時支持與反對比例各為46%;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比例又增加5%

 

若再往前推,5年前,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比例高達55%,支持者只占37%

 

一般而言,民主黨員、獨立陣營選民、女性、白人或西班牙裔等較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共和黨、老人、男性比較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倒是黑人的看法頗為兩極,支持與反對者比例相當,分別是43%42%

 

除了派特森(David A. Paterson)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外,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也大表贊同,並促州議會早日通過立法。

 

目前全美已有6州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分別是康乃狄克州、麻薩諸塞州、緬因州、愛阿華州、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爾州。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SearchDate=&pNewsID=200906240104&pType0=SOC&pType1=JF&pTypeSel=0

  
【家庭暴力 相關新聞】

*         
痛!家暴目睹兒1年逾10
         2009.06.24      聯合報            劉開元                    

 
國內家暴案件層出不窮,許多兒童不但成為家暴案件的「目睹兒」,甚至成為家暴案的受害者。天主教善牧基金會今天發布統計指出,台灣的家暴目睹兒一年高達10萬人以上,等於每天至少有274名兒童,正承受著「看不見的痛」,希望大眾一起救救這些高危機的目睹兒。

 
善牧表示,2001624日「家庭暴力防治法」上路後,每年624日前後訂為「家暴防治周」,但每年仍有層出不窮的家暴案發生。例如今年410個月大女嬰遭父親丟入煮麵鍋燙死、高雄一名2歲大女兒遭父親用掃帚毆打致死等案。 

善牧基金會執行長湯靜蓮修表示,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台家暴通報件數超過8.4萬件,如果以家庭平均子女數1.2人計算,國內一年至少有10萬名目睹家暴的兒童;等於每天至少有274名目睹兒正在承受看不見的痛,他們不但長期目睹家暴發生,也成為家暴案父母雙方的出氣筒,甚至因而犧牲生命,如果不加以防止,不幸事件將一再重演。
 湯靜蓮修女說,善牧從民國90年創立全台第一所,也是目前唯一一所目睹兒兒童服務機構「小羊之家」。七年來的服務經驗發現,目睹兒最常面臨三大高危機狀況,第一是「哪一天輪到我?」也就是與家暴父母同住的兒童,長年累月目睹家暴,讓孩子擔心哪一天就會看不到媽媽、爸爸,或者產生「下一個就是我」的恐懼。

 
第二種危機是「幸福的下一站在哪?」這類目睹兒雖已脫離家暴環境,來到庇護安置場所,但過去的陰影、新生活的適應問題、害怕未來再度發生家暴…都讓孩子依然感到痛苦。 

另一種是「我不要做抓耙仔」型,家暴案引發的官司,經常必須找孩子作證,使目睹兒往往不知該如何是好,
不管出庭指證了誰或挺誰,都會被父母責罵、毆打,成為家暴父母的出氣筒。 

湯靜蓮修女呼籲民眾一起搶救目睹兒,可打113婦幼保護專線轉介。或打諮詢專線(02)23811123,或上善牧「小羊之家」網站查詢,網址:http//cwv.goodshepherd.org.tw
  

 
*          解決家暴問題 先增加社工人數

2009.06.24      立報                史倩玲                   

 

內政部從昨天開始舉辦為期兩天的家暴高峰論壇,邀請國內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代表250人參加。與會的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指出,要有效解決家暴問題,最重要的是增加社工人數,並改善社工工作條件。

 

內政部於開幕式活動中,邀請所有與會者一起點亮蠟燭,為受害者祈福,同時也在活動會場佈置關懷牆,讓與會者寫下祝福。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副執行秘書張秀鴛指出,在全球國際金融風暴之後,台灣家暴案件數大幅增加。民國97年政府受理家庭暴力案件通報件數較96年成長10%,今1月至5月通報件數達33,346件,較去年同期成長6%,可見當家庭面臨失業或經濟壓力等危機時,發生家庭暴力的可能性也隨之升高。

 

由於家暴防治工作跨越多種領域,因此家暴高峰論壇的重點放在政府各部門的跨域協調與整合工作,並邀請國內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政府部門代表等資深工作者進行研討,建立合作共識。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則指出,為了避免失業對家庭造成衝擊,內政部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就擴大推動調高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費、馬上關懷專案及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等多項加強照顧弱勢措施,希望減少家庭悲劇。今年將整合政府中的福利、衛生、教育、就業及治安等各項功能,建立社會安全網絡。

 

另外,內政部也將強化1957福利關懷專線及113專線功能,作為社會安全網整合服務窗口。曾中明呼籲社會,放下自掃門前雪的心態,發揮雞婆精神,一旦發現身旁發生家庭暴力或兒少虐待等事件,應該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通報。

 

不過,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指出,要防治家暴,當務之急是增加家暴社工人數,並改善社工工作條件,政府才能真正發揮防治家暴的功能。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626


 
  *          父母告遺棄 家暴兒二度傷害

2009.06.25      自由時報                項程鎮                    
 

家暴兒、性侵兒長大後反被父母告遺棄!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等社團今天將召開記者會,邀請幼年遭家暴被害人到場現身說法,控訴刑法和民法等法律條文不當,訴說自己遭家暴父母揚言提告的心情,社團呼籲政府應儘速修法,解決目前法律結構不合理問題,讓家暴兒、性侵兒長大後有權拒絕扶養加害人。

 

不肖父母 傷口灑鹽

 

據了解,勵馨基金會近來發現不少受服務的家暴和亂倫個案,成年後遭當初施暴或性侵的父母,反過來找他們拿錢,要求盡到扶養義務,如不從就告上法院論以刑法遺棄罪,由於刑法第295條「遺棄尊親屬罪」的刑責相當重,這些不肖父母作法等於在傷口上灑鹽,讓受虐子女二度傷害。

 

對此,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和研發部長王玥好等人,將在法扶舉行記者會中,從保護個案的奉養父母權利義務衝突,進行解析並提出修法訴求,法扶基金會秘書長郭吉仁則會深入剖析現行法律結構問題,尋求修法替受虐兒免除扶養義務的可能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24/today-so13.htm                                                     

  
【法律判決  相關新聞】

*         
罵管碧玲醜女 邱毅改判免賠

2009.06.24      聯合報            蘇位榮                   

 立委邱毅罵管碧玲「醜女人」案,一審判邱毅要賠償管碧玲廿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逆轉改判邱毅勝訴,不必賠償,全案定讞。 

九十四年十一月,邱毅指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稱呼吳淑珍為「皇帝娘」,要謝接受測謊,引起管碧玲、王淑慧不滿,演行動劇反諷,並稱「害我們兩個美女←落去」。邱毅反唇相譏「妳們是美女嗎?」「長得那麼醜」、「用最低標準來看,也是很醜」。管碧玲認為邱毅公然侮辱她,提起訴訟。

 

法官認為,外表美醜與否與人格地位高低的評價無關,純屬個人主觀,邱毅評斷管碧玲「很醜」,充其量只是他對管碧玲外表美醜的意見表達,並非貶損管碧玲在社會上的人格及地位,邱毅的言論未侵害管碧玲的名譽。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979730.shtml


 
  【國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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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科茲批穆斯林罩袍 貶抑婦女
        2009.06.25      自由時報                編譯魏國金                  

 
法國總統薩科茲二十二日在凡爾賽宮對法國參眾兩院議員發表演說,這項舉動不僅是一百六十一年來,法國總統的頭一遭,也因其演說內容而受人矚目。薩科茲說,穆斯林只露眼睛的蒙面長袍是「對女性的貶抑」。 

凡爾賽宮國會演說 被譏想扮太陽王 
 

法國憲法基於權力分立原則,於一八七五年明文禁止總統向國會演說,而自一八四八年以來,就沒有總統如此行事。二○○八年薩科茲推動修憲,新憲以國家透明化與現代化為由,規定總統至少每年一次向國會發表演說。
 

法國綠黨與共產黨國會議員二十二日杯葛薩科茲的「國情咨文」,批評他有意扮演「太陽王」路易十四。這場演說耗費納稅人四十萬歐元(約台幣一千八百四十餘萬元),一名綠黨議員說︰「這恐怕是史上最貴的記者會。」
 

薩科茲在五十分鐘的演說中,否定增稅呼聲,儘管經濟大衰退,他承諾加速其改造法國的計畫。他以強烈措辭論及穆斯林女性的蒙面罩袍。他說︰「在我國,我們無法接受婦女淪為簾幕後的囚犯、所有的社交生活被切斷、所有的身分特色被剝奪。蒙面罩袍不是宗教印記,而是卑屈、貶抑的記號,它在法蘭西共和國的領土不受歡迎。」
 

六十名反對穆斯林婦女公然穿著蒙面長袍的法國參眾兩院議員,本月展開相關立法行動。法國於二○○四年禁止在公立學校戴穆斯林頭巾。法國穆斯林人口達五百餘萬;許多左派人士雖然不樂見越來越多穆斯林婦女採基本教義式的穿著,但也不歡迎薩科茲的過當言詞,因為這個已被排除在許多主流生活之外的龐大移民人口,恐遭更進一步的污名化。

 
穆斯林領袖對薩科茲的說辭謹慎以對。巴黎大清真寺教長布巴克爾認為總統的言談「與共和國世俗主義的精神一貫」。海外批評之聲有湧現之虞,本月美國總統歐巴瑪在開羅演說中抨擊法國的穆斯林頭巾禁令,他說,美國不認為政府應該規定人民的穿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24/today-int3.htm    

 
 社會新聞類 

【離婚判決
  相關新聞】

*         
受夠40年家暴 老妻休夫鬆口氣

2009.06.24      聯合報            蔡政諺                   

 

結婚40年的老夫妻,丈夫長期對太太施暴,太太為給5個小孩正常家庭,始終隱忍,如今孩子都已長大,丈夫卻不改惡習。老太太認為「40年,受夠了」,訴請離婚,高雄地院判決准他們離婚。

 

「心中的痛終於放下了,總算可以開心過活」,70歲蔡姓婦人接到法院判決書,眼淚立即噗噗的流,她說,實在不了解自己是喜極而泣,還是傷心過度,不過她自認「夫妻債40年應該還清了」。

 

72歲林老先生與70歲蔡姓婦人,40年前結婚,婚後生了32女,不過40年來,林某稍不順心動輒對太太拳打腳踢,而且滿口髒話,管區警員三天兩頭就會接到鄰居報案。

 

不過剛結婚時,蔡姓婦人認為一結婚就離婚,沒臉回娘家;後來孩子陸續出生,她又認為,一旦離婚,孩子無法過正常家庭,於是一再隱忍,但林某對太太,甚至孩子施暴不曾間斷。

 

如今5個孩子都已長大,並成家立業,偶爾孩子帶孫子回家,林某連一、兩歲的孫子都以「三字經」辱罵,蔡姓婦人出言制止,還曾遭林某拿水果刀追殺。

 

蔡姓婦人徵得兒女同意後,決定要「輕鬆過餘生」,今年初向法院訴請離婚,而且兒女都出庭為作證,指責父親長期對母親虐待。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4979335.shtml

   
【未婚懷孕  相關新聞】

*         
未婚小媽媽 賣關東煮養2

2009.06.25      自由時報                侯千絹

                       

﹝記者侯千絹/新埤報導﹞未婚媽媽就像個隱形標籤緊緊貼在楊淑媛身上,這位24歲未婚媽媽經過感情創傷,2度與婚姻錯身,在民風保守的鄉下,不畏眾人眼光,沒有棄女逃跑,勇敢獨自扶養2女,賣關東煮掙錢養孩子,靠雙手給女兒幸福。

 

正值雙十年華的淑媛,也像一般女孩憧憬愛情與婚姻,不同的是,她總是與童話故事中的幸福日子擦身而過,交友懷孕後雖論及婚嫁,雙方卻因故分開,身無分文的她借錢獨自生下長女,在娘家父母支持下得到喘息空間。

 

沒想到月老依然捉弄她,又遇到另1位論及婚嫁的男友,卻仍不了了之。

 

2段感情讓她傷痕累累,卻留給她2個甜蜜的負擔,就是2名女兒。淑媛說,在保守的鄉村,左右鄰居很難接受她的處境,雖然沒有人當她的面說些什麼,但在她背後總是指指點點,閒言閒語。

 

夜裡偷偷流下的眼淚得在天亮前擦乾,天光後,照樣打起精神養孩子,最近女兒肺炎住院,但沒錢繳納健保費,幸好靠家扶中心協助,暫時度過困境。

 

楊淑媛說,「我並沒有做壞事,我只是遇人不淑,能有幸福誰會不要,實在是命運弄人,我一定要挺起胸膛工作,盡到母親養育女兒的責任」。

 

1年多前她做起小吃生意,6歲、4歲的女兒,貼心乖巧,女兒會背九九乘法表,讓她滿心歡喜,淑媛說,她知道自己選擇1條難走的路,她卻一點也不後悔,若為了「長期飯票」勉強結合,倒不如自食其力,給女兒快樂的成長環境。

 

楊淑媛說,現在每月收入雖僅萬把元,但她不以為意,她參加家扶中心的幼童啟蒙計劃,學習更多專業技能,讓自己強壯起來,用行動證明未婚媽媽也能給孩子帶來幸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24/today-south6.htm  

   
【性騷擾/性侵害 相關新聞】
*          桌下喀擦響 圖館揪出偷拍狼
2009.06.24      聯合報            黃宏璣、喻文玟                     

某知名國立大學政治系畢業的趙姓男子,前天傍晚到台中市國立教育大學圖書館,伺機偷拍女大學生裙底風光,因相機發出聲響失風被捕;他供出數月前曾到中興大學偷拍多次,警方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28歲趙姓男子告訴警方,「我看見女學生小腿很美,一時興起,掏出數位相機伸到書桌底下偷拍,純欣賞」;受害女生說「我只是去讀書,未料被人偷拍,真讓人惡心。」 

中興大學非常驚訝地表示,並未接獲學生被偷拍報告,校方圖書館在讀者使用的開放空間裝有監視錄影器93部。台中各大學如何防偷拍?都傷腦筋地說:「防不勝防」!
 

警方調查,趙姓男子從國立大學政治系畢業3年,一直未找到合適工作,一邊準備特考,偶爾到補習班打工。他供稱,34月間,曾以同手法到中興大學圖書館偷拍女學生裙下風光,欣賞後就刪除。」
 

趙嫌得逞數次食髓知味,前天下午34時許,又帶數位相機去教育大學圖書館5樓偷拍唸書女子,閃光燈加上快門聲驚動女方。
 

被害女子說,她聽到桌下傳來快門聲,忍無可忍,大聲拍桌斥責「你幹什麼」、「你要不要臉呀」,他桌男女同學聞聲,幫忙制止趙刪除照片檔,並通知館方報警。市警一分局西區所警員趕到,查看趙的數位相機照片檔案,確有被害女子裙下風光照。
 

台中教育大學秘書室指出,校內圖書館非常安靜,色狼進入圖書館偷拍時,快門「喀擦」、「喀擦」響加上閃光燈,才讓女學生驚覺,因此抓到色狼。
 

台中教育大學圖書館長洪榮照指出,校外人士進出圖書館都要登記換證,中興大學與東海、逢甲也採取換證,保護學生安全。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979943.shtml
 

                               

 【外籍配偶 相關新聞】

*         
假結婚削工資 人蛇集團A2000
        2009.06.24      聯合報            簡獻宗                     

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偵查假結婚來台打工案,查獲以丁漢宇為首的人蛇集團,在印尼誘騙14名女子假結婚來台打工,再控制行動剝削工資,昨天偵結將丁漢宇等4嫌連同14名假老公依人口販運、妨害自由、偽造文書等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吉安警分局偵查隊長韓修愛說,除丁嫌4名主嫌外,在印尼另有龍海源、綽號「阿偉」的男子負責誘騙當地女子假結婚,再轉介給丁嫌等人蛇集團,構成跨國性人口販運案件,警方正設法追查龍嫌、阿偉,避免再有人受害。 

警方調查,主嫌丁漢宇(44歲)在台北縣板橋市開設未合法登記的人力仲介公司,雇用曾兆廷(35歲)、梁金龍(37歲)為仲介人員,女子張雅嵐(38歲)擔任會計,從民國92至至96年陸續詐騙14名女子假結婚來台打工。
 

14
名女子來台期間,被丁嫌等人蛇集團從機場直接帶走,扣住護照、外僑居留證,再分派到各地從事看護工人或到小工廠任職作業員,不少人超時工作,每月被剝削約四分之三工資,辛苦所得僅56 千元,過著如同「奴隸」的生活。

 
其中金姓女子92年假結婚入境,被安排到台北擔任看護工人,工資被剝削,還屢遭辱罵,她受不了虐待,在台又無親友協助,去年脫逃後投靠花蓮縣壽豐鄉假老公金姓男子。吉安警方今年2月查辦一起羅姓男子假結婚案,深入追查發現丁嫌等犯行,經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許梨雯指揮,會同縣警局外事課合力偵辦。

 
警方查出,丁漢宇人蛇集團操控假結婚的女子在台非法打工,初步估計92年至今,他們剝削打工女子每人工資從100150萬元不等,從中牟取一、二千萬元,暴利驚人。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4979316.shtml
   

*         
空手離夫家 南非新娘淪黑戶30
         2009.06.25      自由時報                童涵旎                     

成為台灣人,是何等殷切期盼卻又遙不可及的夢想!
 

離家再回 已不見夫
 

今年50歲的「琳達」30年前合法嫁到桃園,不料沒多久,丈夫因車禍殘廢脾氣變得暴躁,她傷心離家幾個月,再返家卻已找不到丈夫,護照、結婚證書都跟著「消失」了。
 

琳達選擇在高雄市落腳,20幾年都在前鎮及旗津一帶,靠著打零工維生,她哽咽說,自己在台灣根本就是「幽靈」,沒身分、健保,也不敢替自己爭權益,被雇主剋扣薪水也不敢吭一聲,哪天橫死街頭,恐怕也查不出身分,只能靠酒精和唱歌抒發情緒。

 
她承認自己的心情很矛盾,當初瞞著家人「為愛走天涯」,差點把父母氣死。現在很想回南非看看家人,可是沒身分也沒錢;想解決身分問題,卻又擔心被遣返;對於琳達的困境,她的多名鄰居都希望移民單位伸出援手。 

逾期太久 須先遣返
 

對此,移民署說,因逾期居留,即便有結婚依親對象,也得被遣返回南非才能再回來,但她逾期時間太長,至少5年後才能再申請入境,以琳達的情況,遣返機率相當高,且得自行負擔護照與機票費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24/today-so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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