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2,2009
[婦女團體 聯合聲明] 我們要求政府設立「性別專責機構」應遵循民主公聽程序
[婦女團體聯合聲明]
我們要求政府設立「性別專責機構」應遵循民主公聽程序
根據研考會今年1月20日官方新聞稿[1]指出,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所召開「組織改造推動小組」第四次會議已經決定,未來政府改造中的性別專責機構方案,將維持現行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運作,但改名為「行政院性別平等促進會」,並在院本部之下設立「性別平等處」作為其執行單位,預估員額為40人。
然而,「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所決定的「婦權會+院本部性別平等處」規劃案,其實與過去各婦女團體的多數共識「性別平等委員會+婦權會」方案大不相同,民間各婦團自2003年全國北中南東四場公聽會以來,經由民主公開的討論程序而彙整共識,要求行政院下設立部會級的「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專責人力及獨立預算;同時維持由院長召集的任務編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提供民間參與決策管道。此一民間版「性別平等委員會+婦權會」方案,在2006年由婦權基金會研修小組提出草案,行政院婦權會通過、並決議交由研考會參考,預估員額為231人。而馬英九總統也在競選期間做出承諾,但此時政府卻聲稱部會級的「性別平等委員會」與婦權會,兩者不可同時並存,使民間與會代表在拆開的兩案中做出為難的抉擇。我們在研考會從去年十月到今年一月所召開的三次專家座談會中,曾經明確表達,政府規劃案若與先前民間版主張有所不同,在送進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之前,政府應當遵循民主程序、召開全國北中南東公聽會,以廣徵民意、充分討論。
政府目前的規劃案,仍有許多思慮不夠周延之處,相較於原先民間版,員額減少、法定地位不明確、社會可見度及問責性偏低、但層級提高(直屬行政院長),因此婦運界目前對此案利弊得失的討論,確實出現支持、反對或部分疑慮的不同意見。
正因為事關重大,性別專責機構的設立,牽涉到未來數十年國家資源分配的性別正義,如何能在政策規劃評估過程及文官體系中,例行性、自發性、進而全面性的操作。因此我們堅持此案仍應以公開民主的程序,讓所有資訊透明開放,使所有關心此一議題的民眾都能得到參與和瞭解的機會,循2003年模式、召開全國北中南東各地公聽會,展開公共討論、彙集各地民意後,才能交由行政院院會來決定,使即將送至立法院的相關法案內容能符合民意所趨,在政府改造的契機中深化性別平等的理想和進步價值。
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秘書長 曾昭媛 02-5028715 chaoyuan@awakening.org.tw
[1]研考會網站2009年1月20日新聞稿:「關於婦運界所關注的性別平等專責組織部分,江主委表示,研考會遵循第三次院組改小組的決議,在這段期間內召開數場關於性別平等專責機制的徵詢會議,並將徵詢結論向院組改小組報告。由於多數學者專家傾向維持現有婦權會的運作機制,會議決議「婦權會」將來改名為「行政院性別平等促進會」之後,繼續由院長召集並指揮監督,以保有原來婦權會的專業決策及外部監督效益;另於行政院本部之下設立性別平等處,配合「性別平等促進會」的決議,專責執行性別主流化、婦女權益保障、及家庭暴力防治等業務。」http://www.rdec.gov.tw/ct.asp?xItem=4151248&ctNode=10000&mp=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