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5,2006

學生聲援聲明 抗議政院生育保健法

  學生團體針對行政院院會於十月十八日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明訂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能進行人工流產。

  學生團體認為思考期和強制諮商,政府應該提供諮詢的服務資源,不該是強制諮詢的手段;三天思考期的訂定,不論是幾天思考以及思考期本身意義的判定,都已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和選擇權。因此聲援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

  我思考著……

  「妳做錯了,回去想想再來!」

  當她決定終止懷孕,走向醫院尋求醫生的協助,這時卻聽到:「三天後想想再來!」一種被拒絕的感受,彷彿她的決定本來就是一種不可取的答案,所以她必須「再想想」!走出醫院門口,她到底何去何從?

  「她還沒有完整認識生命,如何負擔起另一個生命?」

  「該把孩子留下來嗎?」這是她一直在想的問題,她還有許多課業要作,還沒有經濟能力,她才20出頭,那孩子的未來在哪裡?

  「誰說的算?」
  
  醫生說:「要再想一想」,想著把小孩留下來。政府有意見,宗教團體有意見,爸爸媽媽有意見,連不相干的人也有意見。可她想了這麼久,有誰問過她有什麼意見?難道她仔細考慮過的意見不算意見?還有誰能代替她的人生?


  如果我要生下來,也要思考三天嗎???
    
  學生對社會的關心是國家進步的動力,我們站在學生的立場表達對這件事情的關心,以情境模擬的方式針對思考期發展不同的想像。

  我們想表達的是:為何一個決定不墮胎的婦女不會遭到否定,而決定要墮胎的人卻受到思考期的質疑。這件事本身就隱含著反對終止懷孕的態度也是否定不同個體的多元選擇,尊重生命不只是尊重孩子也別忘了尊重女性。

※台大女研、政大女研、北大女研、世新女研、台大浪達聯合聲援民間婦女團體  
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

Posted by yam_awakening at 樂多Roodo! │14:38 │回應(0)引用(0)生育保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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