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6,2009
新知報報 2009.11.13~11.16
新知報報 2009.11.13~11.16
【性工作除罪 新聞】
性工作除罪修法
性勞聯:內政部勿閉門造車
2009.11.13 苦勞網 徐沛然
11月13日,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至內政部陳情抗議,要求內政部應於性工作除罪化的修法過程中,納入底層性工作者的參與空間。稍晚,性勞盟轉往台北市政府,抗議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的「台北市不適合性產業專區」言論,並提議未來性產業設置或可學習澳洲模式,加入社區居民共管機制。
11月6日,大法官公布666號釋憲案,明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俗稱的「罰娼條款」違反平等原則,應於2年後失效。內政部隨即表示,依據之前行政院人權小組的建議,內政部目前正朝向「性工作除罪化」的方向研擬修法,符合大法官的釋憲方向。然而,性勞聯指出,內政部的修法過程中,沒有諮詢性工作者的意見。
已有27年從業經驗的性工作者Nico表示,性產業牽涉龐大利益,政府不應考慮將利益大餅分配給財團或特殊集團,而應該考量到性工作者如何維生的問題。目前為止,因為性交易違法,所以小姐或老鴇還要花錢打點黑白兩道。未來如果合法,性產業的生態又將如何改變?Nico認為,政府應該要聽聽性工作者的意見,「講到這一行,我們是專家」Nico說。
而在大法官釋憲後,警政署表示,將取消警方取締性交易的績分,讓警方不會為了衝業績而騷擾性工作者。然而,台北市長郝龍斌不僅仍然維持北市警局的取締積分,更於受媒體訪問時公開表示「台北市不適合成立性產業專區」。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陳星喬表示,這社會上有的人衣食無缺,有的人卻連下一餐的餐費都沒有著落。郝市長花了大把的錢籌備聽障奧運、花卉博覽會,想將台北市打造的光鮮亮麗,然而卻是以壓迫驅趕底層的流鶯、遊民做為代價。「什麼時候貧窮成為一種醜陋,需要趕盡殺絕?」陳星喬質疑。
陳星喬說明,在澳洲,政府會主動通知預定設立娼館的周邊居民,並收集意見,出面召開會議,讓業者與居民直接溝通協商,討論共同管理的機制。而日日春協會在一個月前,直接與萬華區的媽媽們溝通過性工作事宜,社區媽媽普遍都能接受「我們要養家,小姐們也要」的說法,樂於經營共同管理機制。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亦強調,這十幾年來前工娼與日日春協會累積的經驗,都是未來規劃性產業時的重要基礎,不懂為何台北市不適合發展性產業專區?陳星喬補充,在前市長馬英九任內,台北市政府曾針對性工作做過調查,有高達7成以上市民同意以管理代替取締。「郝市長為何不聽聽市民的意見?」鍾君竺說。
部分婦團反對性工作合法化
2009.11.13 立報 史倩玲
日前大法官作出第666號釋憲,表示罰娼違反公平原則,內政部隨後表示,性工作未來將除罪、除罰,並考慮設置性工作專區。而立委黃淑英以及反性剝削聯盟則在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贊成娼妓除罪化,但政府不應讓性工作合法化。
參與記者會的團體包括勵馨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展翅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以及女性權益促進會等團體。黃淑英表示,娼妓除罪化不代表性工作要合法化。政府如果不罰嫖客、仲介人等第三者,未來性產業對社會造成的成本,如公共衛生等成本將無人負擔。
黃淑英也強調,政府規劃的性工作專區,將性工作者關在特定地區工作,不但不能去除娼妓的污名,只會讓社會對專區裡的娼妓更抱持異樣眼光;而其他非弱勢的從娼者,例如酒店小姐,也不可能在專區內工作,專區也無法發揮管制性工作的意義。未來如果性工作合法,等於是政府將女性肉體當作商品,換取台灣的經濟奇蹟。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表示,性交易的內涵就是性剝削,而國家無法善待弱勢婦女才是有性產業的原因。紀惠容指出,從勵馨服務的個案來看,許多女性進入性產業是因為經濟與機會的匱乏。但這些女性及使從事性工作,卻往往無法真正賺到錢以解決困境,因為大多數的錢都盡到人口販子、皮條客、老鴇、業者的手中。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也指出,性產業合法化,並不會讓性產業獲得良好的管理,更未必能保護從事性產業的女性。以早期台北萬華為例,即使當時是合法風化區,但反而成為私娼聚集之處。現任的法務部部長王清峰,在當時甚至要騎著機車到萬華救援私娼。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也表示,娼妓制度的本質就是男人玩女人,有錢的人玩沒錢的人。根據中央研究院研究員瞿海源與黃淑玲的研究指出,多數的嫖客是中上階級的男性,多數因為娛樂、應酬的需要去歡場性交易。研究指出,喜歡買春的男性並不缺乏性伴侶。根據統計,有68.3%的嫖客,同時和兩位以上的女性有性關係。蔡宛芬強調,性工作合法化對男人滿足性欲造成的社會問題視而不見,包括黑道幫派、人口販賣、性病傳播等等,未來性工作合法化,將由全民稅金助長買春風氣。
針對反性剝削聯盟的意見,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則回應,性工作者除罪化是確定的方向,未來內政部將整合各方意見,研擬相關配套措施。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p6.php
除罪有共識 合法吵不完
2009.11.13 立報 史倩玲
性工作是否合法問題,現在應該是內政部最頭痛的問題之一。目前社會團體分為以日日春為首的支持性工作合法化團體,以及由勵馨基金會號召的反性剝削聯盟兩大團體。
雖然兩個團體都對性工作者除罪化有共識,但針對性工作是否應該合法化,兩者卻採取對立的立場,輪流開記者會,不斷重申各自立場。即使記者會開了十幾次,內容卻幾乎每次都相同。日日春以弱勢女性的性工作權為訴求,反性剝削聯盟則是以性工作造成的社會成本如人口販運等理由反對性工作合法化。
之前還曾經發生,兩個團體都在立法院門口開記者會,結果有公娼向反性剝削聯盟下跪的新聞,許多媒體更是以「弱勢公娼對抗中產婦團」的觀點解讀兩方的衝突。
可以確定的是,兩方團體每次召開記者會似乎從未深思過對方的論點,也未見兩個團體針對對方的訴求提出解釋或替代方案。
事實上,如果不論性工作是否應該合法,兩方的基本論點其實並不衝突。包括不罰娼、讓娼妓不被剝削、避免人口販運等議題,所有團體都有共識。但如果兩個團體認為政府光以合法或不合法去規範性產業,就可以包山包海的解決或避免各種具象抽象的問題,如污名化、道德等,實在也未免太高估政府的能力。
事實上,政府針對性產業無論提出何種措施,能做到的就僅是保障、懲罰、規範而已。如果兩個團體,把支持或反對性工作的訴求項目不斷擴大,只會讓政府花更多時間研擬性產業的配套方案,甚至延宕相關政策的擬定。
問題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罰娼條款將在兩年後廢止,如果到時候社會團體還沒有任何共識,不管那一個團體,可能都不會見到政府確定的性產業政策。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p6.php
【婚外性 新聞】
上賓館偷情 吳育昇︰意亂情迷
2009.11.14 自由時報 施曉光、劉榮、吳岳修、曾韋禎 "
馬家軍大將、國民黨形象牌立委吳育昇被媒體踢爆婚外情,與美麗熟女上賓館,昨天上午他出面認錯,「過程就是大家所想的那樣」,指自己一時衝動、意亂情迷,並宣布即日起要閉關五天自省,希望社會給他修補家庭關係的空間,也不要去打擾婚外情對象。
她是鋼琴師 「關係才開始」
媒體好奇該女子身分,吳育昇低調不願多談,僅說該女子只是一位單純、單身的音樂工作者,雙方是在正常社交場合認識,時間沒有幾年,完全沒有任何同儕、背景關係,希望社會不要擴大渲染。記者進一步追問,「這是唯一的一次?」他說,「這個關係才剛開始。」他強調,「發生這種事,男生是主要應負責任的人,希望不要對這名女子造成更深傷害」。
據指出,被捲入事件的女主角名叫孫仲瑜,五十四年次,目前專職是鋼琴師。友人透露,孫女結過一次婚,與前夫生的小孩大約四、五歲,目前仍是單親媽媽。
妻氣得回娘家 吳稱要閉關
另方面,孫女位於東湖路的家中,昨天一整天都沒人進出。記者按對講機詢問孫仲瑜是否在家,一名男子回答「她不在」,旋即中斷對話,記者試著再按電鈴時,已無人回應。
十一日晚間,吳育昇被狗仔跟拍到與女子至高級日式餐廳吃飯後進入知名的薇閣汽車旅館,時間長達兩個半小時。昨天上午他召開記者會,以鞠躬方式向社會致歉。他坦承面對一時衝動的錯誤,到了不該去的地方,犯了對家庭應有的情感與責任的錯誤,很對不起一路走來做為他問政支柱的太太,如今他要爭取太太的諒解,因為「她到現在為止還是很生氣」。
昨傳吳育昇妻子劉娟娟因為無法接受,已經在前一天返回娘家「分開冷靜一下」,吳育昇則返回淡水家中閉關反省,等太太回家。
妻買薇閣優惠券 吳偷腥自用
藍委內部傳出,劉娟娟日前在台北旅展買了三張薇閣優惠券,請吳育昇分送友人,不料吳竟留下來自用偷腥。
吳育昇表示,身為公眾人物,造成對社會非常不當的示範,期許社會各界能夠給他一個自省的空間,也讓他有機會和家人、孩子、父母有一個修補的空間。
綠委譏吳犧牲自己 轉移焦點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揶揄說,吳育昇果然是馬英九的愛將,在馬英九焦頭爛額之際,犧牲自己,順利轉移美國牛肉、MOU等焦點,圍魏救趙。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開玩笑說,如果自己先生作出同樣的事,記得要把香奈兒外套剝回來給她。
國民黨立委帥化民戲稱,平常看不出吳育昇有這種花邊新聞,黃義交的話還有可能。他滿羨慕吳育昇還有這種「能力」。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則在吳育昇開記者會前,送上花籃為他打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14/today-fo3.htm
蘋論:吳育昇的贖罪與除罪
2009.11.14 蘋果日報
吳育昇的緋聞被發現後,他的表現不錯,誠實告白,沒像其他政客硬拗什麼討論時事、談話聊天、去上廁所、去吃水果,還拉老婆出來背書……不過,還是演出黯然道歉的劇本。
這種事是兩面開刃的刀。曝光後老婆肯定受傷;出來道歉,表示愧對老婆,又讓第三者受傷,所以無論如何,都有人受傷。從理解生物的角度看,性外遇屬於動物本能的一部分,男女都很難避免;但從人性角度看,傷害兩個無辜者,很殘忍。想必吳委員已嘗到其中的苦果;特別是若吳妻提告,第三者將受刑事處分,對第三者更是二度傷害,而吳委員也一定更加愧疚。
應推動通姦除罪化
閉門思過5天,是做自我救贖;但是吳委員可以對社會做出更具建設性的貢獻。吳委員既是立法委員,應該以「通姦更生人」的角色,主動推動通姦除罪化的立法。讓外遇問題及於民事即可,不必上綱到判刑的地步。通姦除罪化早在歐美各法治先進國家落實了,理由是兩個成年公民兩情相願的床笫之事,國家無權插手;而妻子受害則由民事處分即可,像是罰錢等。台灣是世界上除了中東以外,極少數還留有通姦刑責的國家。
台灣遲遲不把通姦除罪化,除了大多數大老婆堅決反對,以及如何保障元配、子女的權益還沒配套立法之外,主因是:歷屆立委多已婚,很多有外遇,因此不敢推動,擔憂被懷疑圖利自己而東窗事發。
《刑法》239條的通姦有罪論,迫使外遇者為了降低自己的罪惡感,並維護與妻兒的關係,聯合配偶控告第三者,像是變相仙人跳,使第三者還有刑責,受傷更重。法官即使同情,也只能依法量刑,非常落後又傷害人權。
前不久,大法官做出釋憲案,指罰娼不罰嫖違反憲法平等原則。通姦案亦然。妻子只要外遇老公願意配合控告第三者,大多不會控告老公(告訴乃論);倒楣的是第三者。這也違背憲法的公平原則。吳委員可以效法聲請罰娼不罰嫖釋憲的法官,也提案聲請大法官釋憲,若因此能將通姦除罪,吳委員將做出對社會進步的貢獻,而得到社會的讚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91332/IssueID/20091114
碩士勾搭碩士妻 判賠80萬
2009.11.15 自由時報 王俊忠
一樣碩士,兩樣情!男碩士翻譯搭上男碩士工程師之妻,工程師苦戴綠帽,飽受街坊異樣眼光,遂提告向翻譯求償,二審判碩士翻譯須賠80萬元給工程師確定,不得上訴。
碩士工程師(化名阿正)控訴,同樣擁有碩士學歷的翻譯工作者(化名阿華)明知阿玉(化名)是他的妻子,竟於97年12月10日凌晨,在阿玉位於嘉義的租屋處與阿玉通姦、發生性關係。
阿正指控,阿華與其妻通姦後迄今,阿華毫無悔悟之心、繼續與阿玉同居,完全不顧及他與阿玉家庭的完整與和諧,因此提告向阿華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阿華向法官坦言他確與阿玉通姦,但是因阿正對阿玉家暴,讓阿玉蒙受極大壓力,並被趕出丈夫家門,後來是與其弟弟同住,沒與他同居;由於阿正沒給阿玉生活費,他同情阿玉才給阿玉生活費。
台南高分院法官指出,阿正與阿玉結婚多年、育有子女,阿玉有外遇,經街坊傳聞,阿正飽受他人異樣眼光,精神遭受極大痛苦,考量阿正與阿華都擁有碩士學歷,阿華工作經濟狀況雖不穩定,但名下有22筆財產、總額約1760萬餘元,阿華應賠80萬元給阿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15/today-south4.htm
花心男想搞仙人跳 妻受夠了
2009.11.16 聯合報 何祥裕
吳姓男子婚後拈花惹草,陸續與外遇生了三個小孩,某次通姦被抓,除了被揍還簽下廿萬元賠償和解書;未料吳非但不反省,還叫妻子去外面勾搭陌生男子,也搞個「仙人跳」賺錢。妻子受不了,訴請離婚獲准。
吳妻向板橋地方法院主張,她與丈夫四十年前在花蓮結婚,但丈夫婚後四處拈花惹草,婚後不到兩年,就外遇生子;當時丈夫信誓旦旦保證不再發生。
後來兩人搬到台北工作,她在醫院擔任看護,丈夫開遊覽車。丈夫常以要開遊覽車跑遍全台為由,三年來不給分文房租錢,後來才知丈夫與遊覽車小姐同居。
吳妻說,之後丈夫又和外遇對象生了兩個小孩,她要求離婚,竟遭丈夫持電擊棒威脅,強迫她說自己也與別的男人亂搞的話。
她指出,十二年前丈夫與女人開房間被抓,被痛打一頓還簽下廿萬元和解書,丈夫不但不悔改,還抱怨被設計仙人跳,要她拿錢擺平;她說沒錢,丈夫竟異想天開,要她也去搭訕陌生男人,搞仙人跳賺錢,遭她嚴拒,她於是搬回花蓮,十二年沒有聯絡,決定訴請離婚。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253354.shtml
66歲妻出軌 70歲老翁氣到離婚
2009.11.16 聯合報 呂開瑞
桃園縣張姓男子中風多年,六十六歲的妻子不安於室,和小十七歲的徐姓男子偷情,他捉姦成功氣得離婚,並以「七十高齡還戴綠帽」向徐求償,獲桃園地院判賠五十萬元。
張姓男子昨天獲悉判賠後沒有喜悅,僅說:「內心很痛苦,這種難堪的事,最好不要讓人知道。」
桃園地院調查,張姓男子中風後坐輪椅,無法自由行動,妻子楊姓婦人在丈夫中風後常往外跑,深夜仍不歸。張雖懷疑妻子外遇,但自己沒能力跟蹤捉姦,因此找友人陳姓男子幫忙。
去年十月中旬,陳姓男子跟蹤張妻,看到她和一名男子在大溪鎮一處工寮喝酒、調情,因沒帶蒐證器材而收兵。去年十一月一日,陳帶著錄影機再次跟蹤,見張妻和情郎又到同一地點,立即通知張報警破門,拍下張妻和徐姓男子(四十九歲)穿著單薄的調情畫面。
張姓男子氣妻子年紀一把,還和小她十七歲的「年輕人」鬼混,告兩人通姦,並和妻子離婚,後來撤回對妻子的刑事告訴。
徐姓男子否認和張妻有性行為,但張妻坦承兩人上過床,法院因而判徐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另向徐求償五十萬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253350.shtml
【校園性侵害 新聞】
仿暴力色情片 4男女性虐國中同儕
2009.11.15 自由時報 李立法、侯千絹
性虐遊戲玩過火!1名國中女生下體受創流血送醫,檢警調查發現,3名國中男同學涉嫌性侵,其中1名男生還持馬桶刷柄捅傷女生下體,也有其中1名男生坦承犯行,全案移送少年法庭偵辦。
今年6月,這起性虐個案發生在校園外,被害女生因為逃學、逃家,是相關單位追訪的對象,警方10月受理時,全案除被害少女與3名涉案男學生,還有另1名女同學,5人都是國中結識的玩伴,因模仿暴力色情片中的情節嬉戲,闖出大禍。
1女觀看未制止
女學生被性侵後,還被施暴的男同學持馬桶刷性虐,過程中,另一名女同學不但沒有制止,還在旁邊觀看吆喝,直到少女下體被刷柄捅出鮮血哭求住手後,才驚覺事態嚴重送醫。
1男事後很不安
醫院發現少女傷勢並不單純,隨即通報社政單位,直到警方介入調查,被害女生才說出被性虐的過程,涉案的3男1女陸續被找來問話,其中1名男生坦承施暴,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受害少女身心重創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查訪發現,5名少男少女中,有些常出現逃學、逃家行為,被學校列為需加強輔導的對象,犯下該案的少年,已被送入觀護所保護管束,未直接介入的學生暫時返校念書,靜待司法調查。
社會處有意為被害少女進行心理諮商,但少女拒絕,社工員仍與學校輔導室持續關心,其餘學生也會視情況做必要的輔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15/today-so6.htm
性侵離開校園 給學生無憂空間
2009.11.16 生命力新聞網 游美慧
花蓮某國小體育老師從民國九十一年起至九十七年間,陸續性侵四名校內女童。「我以為這件事會隨著我進棺材!」不幸遭性侵的其中一名受害者表示。本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五十四年,執行刑期十八年。
財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於十月十二日舉辦座談會,邀請人本教育基金會南區主任張萍、教育部訓委會專責委員傅木龍、中央研究院研究員焦興鎧、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楊心蕙等專家學者,共同探討「教師伸狼手 校園卻封口」之議題。
楊心蕙以花蓮老師性侵學生一事為例表示,受害女童上國中之後,如何向學校揭露國小老師的獸行?。首先,國中輔導老師可以向學務處報告,並且通知校安單位。然後,國中學務處以「公文」通報國小。如此一來,可避免國小為維護校譽而吃案,因有底稿為證。「通報並不可恥」,楊心蕙說,有些學校擔心因通報太多會影響校譽,選擇隱匿。待及無法隱藏時,事情通常已造成極大傷害。與其最後造成憾事,不如一開始誠實面對、解決,將傷害降至最低。
然而,校園性侵案件不只是發生於花蓮,張萍表示,高雄某國立高中校園內共有五匹狼,包含學務主任及教官在內。台南某高職亦發生老師性侵學生事件,最開始的受害者如今已三十歲,由此可知性侵案件發生之久遠。然而,諷刺的是,兩所高中皆獲選為「優質化學校」。南部某高中則是在發現老師不當行為之後,經校評會決議停聘該師兩年,兩年之後,仍可繼續任教。
在這些不幸事件中,張萍認為值得追究的是「共犯結構」。是誰縱容老師的行為?是誰未善盡通報之責?當學校知道老師的不當行為之後,只決議「停聘」該師,表示該師可不必上班卻領半薪,所採取的措施是否正確?「為什麼他們做錯事,我們納稅人還要付他薪水?」九月十號記者會過後,花蓮縣性侵事件的通報數量增加,「因為不敢再吃案」張萍說。
專責委員傅木龍則表示,教育部積極建立「不適任教師資料庫」,避免他校聘請到較不適任教師。之後計畫修訂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將停聘改為解聘。在校園內,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負責處理相關案件,並確實落實預防性之教育。同時,加強校園安全環境建置,傅木龍希望「讓孩子在校園都很安全」。
針對性平會,專門研究性騷擾的焦興鎧認為,性平會可以通報案件、輔導被害人,但不應做調查,調查應由檢調執行。若是校內發生性騷擾、性侵案件時,學校的調查委員會選任,應以外部委員為主,「避免校內委員官官相護」。最後提及,防制性騷擾的根本是「教育」,包含家庭、學校、社會教育,從根本做起,便可降低不幸事件發生機率。
【性別與媒體 新聞】
點名媒體不雅字 「姦」「淫」「搓乳」上榜
2009.11.14 蘋果日報 李姿慧
台灣防暴聯盟昨公布媒體新聞報導用字調查,發現1成7的家暴性侵等新聞經常出現令人不舒服的不雅字詞,其中又以「姦」、「淫」、「搓乳」、「多P性愛」、「口交」等字眼最不雅,建議媒體自律,媒體主管機關則表示,將建議媒體改善。
由國內多個婦女及兒童保護團體組成的台灣防暴聯盟,上月從國內各大平面與電子媒體中,蒐集216則有關家暴、性侵害與性騷擾等新聞報導分析,發現有1成7、約36則報導常使用不雅字眼描述犯罪,其中以「姦」、「淫」、「搓乳」、「多P性愛」、「口交」最不雅,建議分別以「性侵」、「色情」、「觸摸身體」、「多人性愛」或「欺侮」等字眼取代。
聯盟理事長周清玉指出,這些不雅字眼不僅過於辛辣和羶色腥,且偏移事實,還會對相關人造成二次傷害。政治大學廣電系副教授許瓊文表示,媒體大量使用不雅字眼和血腥照片,小朋友不懂易誤學。
「換詞反而看不懂」
民眾王嘉欽認為,「口交」一詞用「欺侮」反而看不懂,但同意媒體應謹慎用詞。NCC官員指出,姦、淫等字眼不至於違反分級規定,但建議媒體多注意。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91158/IssueID/20091114
【外配 新聞】
外配離婚率高 歧視偏見作祟
2009.11.16 立報 史倩玲
由於台灣對外籍配偶仍存有歧視,造成許多家暴案件,更讓外籍配偶的離婚率節節上升。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葉毓蘭表示,台灣民眾祖先也是移民,應該學習尊重外籍配偶。
外配離婚新子受苦
在台灣的離婚統計中,外籍配偶(含大陸)人數比例從1998年的6.06%攀升2008的20. 40%。而從民國93年至95年,大陸配偶更每1百對就有55對離婚。隨著本土生育率持續下降,目前台灣每7個新生兒中,就有一名的母親國籍為東南亞籍或大陸籍。
教育部統計,外配子女就讀國中小學97年已近13萬人,占全台人數約5%,高離婚率讓新移民之子處在不穩定的環境中成長。葉毓蘭更指出,外籍配偶離婚對數愈多,也意味更多新台灣之子要承忍父母離異苦果,陷入外配、單親、無援的三重弱勢。
葉毓蘭指出,家暴是外籍配偶離婚主要原因之一。因為夫家多將外籍配偶視為商品,以婚姻為手段,行生子或之幫傭之實的目的。而外籍配偶在遭受排擠歧視時,因為舉目無親,或生活適應能力不良,困境也更為嚴重。另外,當遭遇家暴時,外籍配偶還得面臨居留的問題、法律的問題、爭取子女監護權的弱勢與各種身心壓力。
家暴救助 形同虛設
但目前的的家暴救助體系,對新移民而言形同虛設。葉毓蘭表示,家暴防治相關訊息在基層相當缺乏,再加上語言問題,即使有相關文宣,外籍配偶也也無法了解。此外,目前的多語法令政策文宣,不但翻譯有許多錯誤,外籍配偶也不知如何取得相關文宣,導致宣導效果有限;家暴救援管道往往因為相關工作人員沒有接受多語言以及不同文化的訓練,導致外籍配偶向機構求救時,工作人員因語言、文化隔閡,甚至態度不友善等,而無法有效協助。
尊重多元行動落實
台灣雖然自稱是多元文化的社會,其實在政策上仍用同化的態度對待外籍配偶,例如要先經過「公民」的資格測驗才取得公民權。
葉毓蘭指出,台灣要邁向多元文化,不能光只是口頭上說尊重,還要在行動上落實。
葉毓蘭表示,台灣雖已經正視跨國婚姻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型態之一,也投注各項資源給予援助,但心理上對這些多半仍難以接納新族群。對於新移民的小孩雖然美其名為「台灣之子」,又認定他們素質較差、學習能力低落,未來會將造成台灣整體競爭力的下降。刻板印象又多半強調外籍配偶不懂中文、文化適應不良,媒體報導中,也以負面方式描述外籍配偶,由於但主流社會的論述能力太強,外來移民無法抗辯。
葉毓蘭表示,根據聯合國資料統計,世界上有超過2億5千萬的移民。從歷史上來看,人類一直是處在遷移狀態,或是移民者的後代。其實多數人都是移民,差別僅在新舊不同而已。而主流論述中,對新移民之子抱持「憂心人口素質」的態度,背後就是隱含種族的偏見。葉毓蘭強調,回顧世界上的移民史,美國及澳洲的白人都曾經因為亞洲人口移入,憂慮會降低他們的人口素質,而台灣在面臨外籍配偶種族衝擊時,社會觀念也應該反省與改進。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p6.php
【美麗議題 新聞】
檢查胸部 X光機夾爆假奶
2009.11.16 蘋果日報 曾雪蒨
台中市一名二十年前曾做矽膠隆乳的婦女,因乳房硬塊接受乳房X光攝影檢查,不料,卻「壓爆」C罩杯的矽膠假奶,矽膠流到乳房組織中,讓假奶像洩了氣的皮球一樣「消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呼籲,醫護人員做這類檢測時應主動詢問患者,以防意外發生。
疼痛不已
這名四十八歲的婦人,日前在社區免費乳房X光攝影做檢查,不料,像「烤麵包機」的乳房X光攝影機一夾下去,立刻感到右胸一陣劇痛。進一步至大里市仁愛醫院,由整形外科醫師李世一進行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發現,右側義乳被壓破外,左側義乳也早已滲漏,除開刀取出義乳夾膜,還花了五小時清除兩側乳房組織中的矽膠。
矽膠外漏可能致癌
李世一說,該名婦女兩側乳房各取出約二百七十五西西的矽膠,「應是由A罩杯豐胸到C罩杯。」他指出,「矽膠就像膠水般分散在整個乳房組織中難完全清除,為預防矽膠引發乳房病變,患者須每年回診,避免增加罹癌風險。」變成「太平公主」的婦人則說:「天然的熊水(最美)」,不再二度隆乳,現在最重要的是健康。」
因矽膠隆乳恐有致癌風險,國內已禁用十七年,李世一說,矽膠袋使用十年以上即可能滲漏、甚至硬化,經重壓易破裂;目前使用的鹽水袋隆乳,即使破裂,外漏,鹽水會被身體吸收、較為安全。
有人洗三溫暖脹破
台中醫院乳房外科主任吳嘉隆則說,也曾遇到有人跌倒壓破二十五年前矽膠假奶;還有洗三溫暖隆乳袋因熱脹破;甚至有人做肝癌、肺積水等穿刺檢查或治療時,不慎刺破隆乳袋。他提醒隆乳婦女,檢查或就醫時一定要告知醫師。
滕西華則認為,愛漂亮的隆乳者不一定想讓別人知道,醫護人員應主動詢問,並建議醫師應先觸診檢查,避免不必要的意外與糾紛。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94406/IssueID/20091116
【性別與工作 新聞】
反詐騙 露腿辣女警吸睛3萬警ATM站崗 各出奇招搶績效
2009.11.13 蘋果日報
全國反詐騙活動昨熱鬧登場,三萬多名「警察公仔」在各地的ATM站崗防騙。警局為搶績效紛出奇招,不但有金曲歌王警察陳建年開起反詐騙演唱會,海警7號樂團也不遑多讓,還有辣女警露肩露大腿遊街,民眾驚呼:「原來台灣女警這麼『水』、男警多才多藝!」儘管民眾搞不清楚活動訴求,但吸睛「宣傳」效果十足。
效果十足
被詐騙集團視為「公休日」的全國反詐騙活動,非先前指稱內政部前部長廖了以規劃,而是由警政署統籌主導,昨全台共出動警察、義警及志工等三萬四千多人,各地傳出不少成功阻止民眾受騙案例。
「漂亮但不知在幹嘛」
為宣導反詐騙,北市大同分局六名辣妹警員組成「粉紅宣導團」,褪下警察制服改穿短褲、馬靴、小背心,高喊:「反詐騙,請打165專線!」隨後高舉看板冒雨遊街,而隊伍中以曾任業餘模特兒的特考班女警殷慧如(二十七歲)與二組警員全倖慧(二十六歲)最搶眼。未料,民眾目光焦點均集中在女警天使般的臉孔與火辣的身材上,一名圍觀阿伯笑說:「很漂亮啊!但是不知她們在幹嘛?」也有阿嬤心疼說:「穿這樣不會冷嗎?」
北市萬華分局則打「制服誘惑」牌,帥哥、美女警察穿著正義象徵的警察制服,披上「110反詐騙:冷靜、查證、報警」彩帶,高舉「反詐騙三部曲」看板,在ATM、銀行門口站崗,並發傳單給民眾。但配合演出的女警們,也被媒體鏡頭捕捉到嘟嘴、臭臉的畫面,看似無奈。
台東縣警局昨特別從蘭嶼分駐所召回警察金曲歌手陳建年,在台東火車站及台灣銀行台東分行門口開唱,民眾見發傳單的陳建年,笑說:「我要聽你唱歌!」嘉義縣警局少年隊也組成「海警7號」樂團,在朴子郵局前表演,二名阿伯快樂地加入行列,大跳《你是我的花朵》,現場笑聲不斷。
此外,還有「凸槌」演出。花蓮市國聯五路全家便利商店的ATM提款機當機報修,但義警仍然繼續站崗,就有路過民眾打趣調侃說:「壞掉的機器不會被詐騙集團利用啦,站也沒用!」
基層嗆長官也應站崗
《蘋果》記者也實地走訪,發現昨銀行開門後,站崗警員多「躲」在銀行裡顧ATM,不願站到騎樓發傳單,直到督察人員查勤,他們才無奈地站出來向民眾發傳單。警員不爽嗆:「坐在辦公室的那些『大小長官』也請站上街頭發傳單,感受一下我們被路人看『猴戲』的感覺!」
警政署副署長伊永仁昨說,反詐騙活動是取法日本「匯款詐欺撲滅月」,昨已達成初步成效,未來是否續辦,將衡量各方看法再做決定。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88412/IssueID/20091113
【愛滋 新聞】
照護愛滋有成 澳門戒毒協會抵署桃取經
2009.11.13 中國時報 李明朝
台灣治療愛滋患者替代療法及提供全人全程照護等管理制度,成效顯著,引起澳門戒毒康復協會前來署立桃園醫院取經,希望學習相關制度,做為澳門未來參考方向,共同預防及治療愛滋,幫助患者重新燃起生命希望。
台灣愛滋病人數大約在17966人,其中桃園縣的愛滋病患者約1982人,毒癮者約佔全台二分之一,是全國最多人數的縣巿,為了幫助這些愛滋患者,署立桃園醫院提供全人全程照護,同時協助患者提供美沙冬替代療法等,成效良好,也引起澳門戒毒康復協會前來取經。
澳門感染愛滋人數及相關的替代療法,其實都和台灣差不多,根據署立桃園醫院個案管理師孫娜俐表示澳門有關患者照護及個案管理制度,並沒有像台灣方面已經建立,這次參訪就是希望做為未來澳門學習的方向。
孫娜俐個案管理師也呼籲民眾一起來預防愛滋,也要接受愛滋,另外也鼓勵民眾透過抽血檢驗方式,來進一步瞭解本身有沒有感染愛滋,以期早日發現早期治療。
【國際新聞】
政治社會影響 婦女醫療待遇差
2009.11.16 立報 魏世昌
世界衛生組織(WHO)9日出版報告指出,儘管女性在平均壽命上比男性多出6至8歲,但在她們的一生中,尤其是青春期與年長時,仍遭受性別不平等的醫療待遇。
根據《路透社》報導,由世衛所發表的「婦女與健康」報告指出,全球女性面臨醫療需求被刻意忽略的困境。
「女性一般比男性活得更長久,但她們的生活卻不盡然健康或快樂。」世衛秘書長陳馮富珍說。
儘管女性是家庭等醫療照護體系的主要提供者,但健康護照系統對於女性的需求總是慢半拍。她說,女性無法獲得較好的醫療照護,主要是因為社會與政治環境所致。
世衛組織發現,對於未婚生子、處於社會邊緣、青少年與從事性工作的女性來說,特別難以獲得性與生殖方面的醫療照護。
世衛組織同時表示,每年約有50萬的女性死於生產過程中,其中有99%來自於發展中國家,原因出在缺乏醫療資源與有經驗照護人員。
報告同時著重女性的健康照顧也受到薪資與地理區域的影響。同時女性較男性較易受沮喪與焦慮所擾,也較容易罹患性傳播的疾病。
女性同樣容易成為性暴力下的犧牲者。另外年長女性的健康問題像是視力退化、聽覺喪失、關節炎、意志消沈或癡呆症等,都未獲得適當的治療。
報告另外發現,教育管道不公、就業困難與薪資低落,都對女性的健康形成阻礙。
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p6.php
情侶熱戀 男人比女人更快說「我愛你」
2009.11.15 中央社 黃貞貞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