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0,2009

新知報報 2009.11.10

新知報報  2009.11.10

 

【校園性侵  新聞】

狼師教公民 教師會批荒唐

2009.11.10      聯合報            王紀青、李恩慈                   

高雄縣旗山國中一名男老師去年在雲林縣涉嫌性侵陪酒女郎被判緩刑,學校教評會卻仍續聘他為「公民與道德」專任教師,且獲縣府核准。縣教師會昨天痛批「讓強姦犯教公民與道德,實在太荒唐。」將向監察院舉發縣府與旗山國中包庇。

這名男老師去年一月間與友人赴斗六市一家KTV唱歌,並找女子陪酒,趁一名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時,性侵得逞;案經雲林地檢署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雲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記過兩次。

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說,旗山國中校長許勝忠包庇這名男老師,僅處分他辭去補校主任職務;學校教評會更「亂聘」有這般不法行為的男老師,去教學生公民與道德;他強烈要求縣教育處解除許勝忠校長職務,並解聘這名男老師。

旗山國中家長會長蔣來順表示,一個行為如此不檢點的人,還可教公民與道德,「很諷刺,太不妥當」。

教育處代理處長李黛華說:「這件事非同小可,教育處將重啟調查,做適當處置,絕不會粉飾太平」。高雄縣長楊秋興說,並不知道此事,「但非常不妥,校長要受嚴重處分,這名男老師續聘問題,將依規定處理。」


校長許勝忠表示,男老師涉案地點並非在校內,也非執行公務時間,性侵對象不是老師、學生或家長等人,因此學校教評會經多次開會,才決議續聘;這名老師所學為公民訓育科系,依規定只能教「公民與道德」,學校會持續注意這名老師的行為表現。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242279.shtml

 

 

 

續聘狼師 高縣:尊重校方決定

2009.11.10            立報                                    

高雄縣教師會9日指出,旗山國中某男性教師被控校外性侵,經判刑確定後獲緩刑,學校教評會竟仍聘為專任教師。高縣教育處表示,教師聘任、解聘是學校教評會職權,縣府尊重。

高雄縣教師會接獲家長爆料表示旗山國中某男性教師在民國97113日凌晨與友人在雲林縣1KTV喝酒、唱歌時,曾召2名女子坐檯陪酒。

教師會說,這名男教師被控趁其中 1女酒醉時性侵,雲林地方法院在當年 6月間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決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不過,校方仍聘任這名教師為專任教師。

旗山國中教務處表示,這名教師曾在民國96年兼任學校補校行政職務,經法院判刑確定後,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開會討論解除兼職,但仍聘為專任教師。但民國97年考績不提敘,送高縣府核准。

高縣府教育處學管科長徐易男指出,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聘任、停聘、解聘、不續聘是教評會的職權,且旗山國中教評會認為這名教師不是在執行教師職務時間內犯案,且同時法院予以緩刑,犯行有爭議,縣府尊重學校教評會的決議。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n1.php

 

 

 

【性工作 新聞】

女大生全套兼職 mail誤攬女講師

2009.11.10      中國時報                曹婷婷                   

某私立大學的女講師,日前收到系上一位漂亮的大一女學生的電子郵件,圖文並茂,內容大剌剌地介紹自己服務於某夜店,提供「全套」服務。女老師見後錯愕不已,慨嘆「怎麼攬客攬到我身上了?」

當前大學生半工半讀蔚為常態,但從事「性服務」的工作,甚至公然透過網路寄發電子郵件自我廣告,還大方表態「歡迎男同學踴躍來捧場」的畢竟少見,更何況還是大學新鮮人。

這名卅歲的女老師,因與同學年紀相差不大,平日與學生互動良好,學生不時會轉寄信件和她分享,也會互相在Facebook分享即時訊息。她認為,這名女學生應是不慎「誤傳」,不小心將信件傳給了她,才意外曝露自己的秘密。但是如此的「兼差」性質,還是讓為人師表者,嚇了一大跳。

基於保護學生的立場,女老師目前仍在思考這要怎麼與該生溝通,或透過同儕了解詳情,她並未打算告知學校,希望學生可以回頭是岸。

女老師惋惜的表示,這位女學生面貌非常漂亮、身材姣好,平常上課安靜認真,完全無法想像其下課後,竟然這麼「狂野」。

事實上,不少同學也都得知這名女學生在夜店打工,有人對她的職業不以為然,但也有同學認為,反正不景氣,有錢賺比較重要,也從未特別以異樣眼光看待這件事,這種笑貧不笑娼的態度,令老師訝然。

女老師說,現在教學最難之處,應該不再只是傳道解惑,她坦言無法接受女學生的兼職工作,但要如何做?真的還要花一番腦筋。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301624+112009111000225,00.html

 

 

 

【性別與空間 新聞】

網路談性 同志大戰異性戀

2009.11.10      立報              史倩玲                   

日前同性戀以及其他性少數者在BBS上的PTT性版發文,由於性版成員多是異性戀男性,因此也掀起大規模的同性戀與異性戀筆戰。參與其中的All My GAY成員顥中指出,這場筆戰引發了異性戀與同性戀如何共處的討論,也是可喜的現象。

同志發文引甲西之戰

這場筆戰的由來,是在同志大遊行過後,有人在性板上發表幾篇有關同志的文章,造成性版成員群起攻擊,而同志社群也不甘示弱反擊。顥中指出,後來筆戰延燒到Gay版,甚至演變成為相互洗版的局面,而BBS的鄉民更相互發動罷免性板、GAY版版主的運動。由於性版(暱稱為西斯版)與Gay版(暱稱為甲版)戰火一發不可收拾,還延燒到其他版面,網路上甚至稱這場筆戰為甲西之戰。

顥中表示,由於性版成員多是異性戀男性,因此當同志或性少數在性版上發文時,多以「滾回Gay版」之類的語言攻擊同志,因而引發一連串同志的回文反擊。而後同志社群又分為鴿派與鷹派,鷹派主張同志在性版也有發言並被尊重的權利,而鴿派則認為同志言論應該回歸Gay版。

同志跨界引發歧視

顥中指出,甲西之戰雖然只是虛擬空間上的筆戰,但其實反映出現實社會對於同志的態度。不少人不管是否支持同志,但都以一種「不要靠近我」、「不想理你」的態度面對同志。雖然社會氛圍看起來像是兩方相安無事,但太平的假象卻是兩者空間被分隔的結果。以BBS版上的生態為例,如果有同志有愛情方面的問題,上愛情版發言,通常不會得到善意的回應,只能在Gay版上抒發情緒。顥中強調,當同性戀跨界進入異性戀的空間時,其中的歧視與偏見就全部出現。

戰爭打入虛擬空間

同志諮詢熱線社工主任夜盲指出,同性戀與異性戀空間的戰爭從以前到現在多不勝數。最有名的事件就是1998年的AG健身房事件,就是因為附近住戶與店家不滿同志空間緊臨住家,因此警方方惡意臨檢同志健身房,並強拍裸照。夜盲指出,以往多是異性戀強行入侵同志空間,但甲西之戰卻是同志進入異性戀的虛擬空間,性質與以往的事件有很大不同。夜盲也強調,甲西之戰引發了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對話,而不再是以前兩者不相往來的情形,因此這場筆戰其實具有相當大的意義。

顥中指出,雖然這場筆戰剛開始有不少不理性的辱罵,但經過一星期的筆戰後,已經開始出現理性討論的聲音,包括同性戀在異性戀社會中要如何現身,如何與異性戀者相處,異性戀者又要如何看待同一空間的同性戀等議題,其實也是一大進步。

不過顥中也表示,這場筆戰其實也可以發現異性戀對同志的觀感。不少人雖然表示支持同志,但只支持「去性化」的同志。社會可以接受兩個年輕男生唯美浪漫的一起喝下午茶,但卻不能接受同志也有「性」的事實。當同志的「性」被凸顯之後,反彈聲浪也就隨之而來。

先前發生的奇摩同志交友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顥中指出,以往不少同志在奇摩交友版面上進行交友活動,後來奇摩卻聲明,交友版面僅供異性戀者交友。因此同志社群只好轉往較為友善的蕃薯藤交友。當同志在公共空間被排斥時,只能在同志空間中活動。甲西之戰卻是同志第一次進入異性戀網路虛擬空間爭取權利的里程碑。

性別友善仍須努力

雖然性別友善空間這幾年喊的震天響,不過顥中也強調,在實際空間裡,如果有異性戀者侵害同性戀者的權利,往往需要權威介入保護,以免發生不幸事件。而在虛擬空間裡,同性戀者能在比較安全的環境裡,與異性戀者有言論上的碰撞,進而雙方找出共處之道。

夜盲也指出,很多年輕的同志,尤其是現在的大學生,可能認為社會環境對同志非常友善,不但同學都能接受自己的同志身分,也能有網路交友管道,實體空間也有如Gay bar等社交場所。但從甲西之戰就可以了解,當同性戀進入異性戀空間時,偏見與歧視並沒有消失。夜盲強調,同性戀與異性戀都得摸索出一條和平相處之道。

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n1.php

 

 

 

【國際新聞】

世衛:全球婦女醫療保健仍遭忽視

2009.11.09      中央社            周盈成                   

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天出版報告指出,全球醫療保健仍普遍存在性別不平等,婦女的需求持續受到忽視,尤其是青春期和老年階段。

世衛秘書長陳馮富珍說,婦女提供了大多數的保健服務,卻很少獲得自己需要的保健。她呼籲,「是報償女孩和女人的時候了,要確保她們得到所需的照顧跟支持,讓她們在人生每個時刻享有一項基本的人權,也就是健康權」。

「婦女與健康」報告指出,由於生理和行為方面的優勢,婦女的壽命一般比男性長。但是在某些環境中,尤其是亞洲部分地區,這些優勢被基於性別的歧視壓倒,以致女性出生時的期望壽命低於男性或相等。

報告說,婦女的醫療保健需求,只有懷孕期間照護等少部分領域相對受注重,且在許多國家,關於性與生殖的醫療保健只著重已婚婦女;未婚婦女和青少年則被漠視,更別提性工作者、靜脈注射藥癮者、少數民族和鄉村婦女等較邊緣化的群體。 

世衛指出,社會與經濟地位的弱勢,包括缺乏教育、收入和決策參與,都限制女性保護自己和家人健康的能力。婦女普遍面臨歧視、暴力和貧窮等挑戰,更添健康風險。

這份報告說,以全球而言,愛滋病、妊娠和分娩併發症、結核病持續是15歲到45歲婦女的主要死因,但隨著年齡漸長,非傳染性疾病取而代之;然而,由於心臟病和中風常被以為是「男性」疾病,女性病徵又常異於男性,因此常造成心臟病的不足診斷。

報告提出了跨衛生部門內與外的改革建議,包括建立婦女組織充分參與的有力領導;加強衛生系統以符合滿足婦女生命各階段的需要;透過公共政策改變不利婦女健康的社會和經濟因素;以及加強知識基礎,追蹤進展。

http://rss.cna.com.tw/rss_topread.php?t=2&id=200911090255&class=MF&code=460bfad77a664cd10408e29b132200d0

 

 

 

大學女穿迷你裙 竟遭退學

2009.11.10      蘋果日報                蔡筱雯                   

20歲的巴西女大學生艾魯達日前穿著迷你裙上課,卻激怒觀念保守的同學,造成校園騷動,校方前天宣布,艾魯達「輕蔑倫理標準與學術尊嚴」,將她退學,引發巴西輿論聲援,痛批大學。

艾魯達上月22日穿著紅色連身短洋裝到班德蘭大學上課,裙擺長度到大腿中央,男、女同學都嫌她太暴露,20名女同學還在廁所圍堵辱罵她,男同學則聚在走廊叫囂「妓女」。教授出面搶救,借她一件白袍遮腿,但難以抵擋約700名學生喧鬧,最後只好請警察護她走出校園。

因同學把騷動影片貼上YouTube影音網站引起關注,艾魯達頻上電視受訪,她身穿紅色洋裝,證明裙長並不過火。

網友批:假道學

但此舉卻惹火保守的校方,前天在報紙刊登聲明開除艾魯達,她說:「我才是受害者。」不少民眾也對她寄予同情,有網友表示:「真是假道學,每逢嘉年華會到處都有人裸露身體,也沒人覺得不正常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79237/IssueID/20091110

 

 

 

裸照拍過頭 日攝影名家涉公然猥褻     

2009.11.10            聯合報                           

拍過日本女星宮澤理惠裸體寫真集的攝影名家篠山紀信,疑似在多處公共場所拍攝女體裸照,涉嫌公然猥褻,他的住宅及公司今天遭警方搜索。

日本警方調查指出,篠山於去年8月中旬到下旬進行有關出版寫真集「NO NUDE by KISHIN 1 20XX TOKYO」(朝日出版社)的拍攝作業,疑似在多處公共場所違法拍攝。警方今天到他的住家、公司及寫真集女模特兒所屬經紀公司等搜索。

警方表示,寫真集有60頁,登場的女星幾乎都是全裸。拍攝地點包括東京港區的青山靈園(墓園)、台場、赤(土反)等公共場所,很有可能構成公然猥褻。

日本媒體報導,在青山靈園拍的照片,女模特兒坐在墓碑前,一腳登在墓碑座台上。管理該靈園的東京市政府方面指出,並未批准這項拍攝作業。

另外,還有女模在鐵路旁擺姿態的照片。日本鐵路公司「JR東日本」表示,那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現年68歲的篠山畢業於日本大學藝術系寫真科,1966年獲得日本寫真批評家協會新人獎。68年起成為自由攝影家。

http://udn.com/NEWS/WORLD/BREAKINGNEWS5/5243332.shtml

 

 

 

研究:美軍是否同性戀無關軍事準備

2009.11.10            聯合報                                   

一項最新的研究顯示,多數服役於戰爭前線的美軍認為,同袍是否為同性戀者與軍事準備是否完善一點關係都沒有,重要的是他的訓練與素質。

這項由美國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與佛羅里達大學共同進行的研究,將刊登在最新一期「武裝部隊與社會」(Armed Forces and Society)期刊。

這項研究主要是以美國軍方對同性戀者採取的「不問、不說」政策為前提,瞭解在伊拉克與阿富汗前線服役的美軍對於同性戀同袍的看法。

共同作者米勒(Laura Miller)表示,多數受訪者認為,是不是同性戀並非影響團隊凝聚力或軍事準備的重要因素,更重要的是團隊的向心力與人員素質、訓練與裝備。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士兵同性戀身分是禁止公開的。

這項研究就是基於這樣的前提,想瞭解公開士兵同性戀身分,是否會影響團隊的凝聚力與軍備。米勒說,結果清楚表明,美國政府應該重新檢視「不問、不說」的政策。

米勒與莫拉迪(Bonnie Moradi 的這項研究發現,有40%的受訪者支持美軍這項政策,28%反對,33% 持中立立場。但支持的比例與過去類似研究相比較,有上升的趨勢。

20% 受訪者知道團隊裡有同性戀者,甚至有近一半表示,這些同性戀同袍的存在眾所周知。同時,有3/4受訪者表示,處在同性戀者的環境中,他們感到舒適。

http://udn.com/NEWS/WORLD/WOR6/5242828.shtml

 

 

 

校園紅袖章 制止情侶太親密

2009.11.10      旺報                楊慈郁                   

近日,南京林業大學在校園裡設置了「校園巡視工作」,讓貧困學生戴上紅袖章擔任「校園巡查員」,除了制止學生的不文明行為,更多的是「糾正」情侶在校園內行為過分親暱。

南林學生「點點」在網路上發帖訴苦: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學校裡戴紅袖章的越來越多了。以前還只是周一到周五的白天有人巡邏,現在居然一周7天無論白天還是黑夜都有人巡邏!我和男朋友只不過坐得靠近了點,就被他們說:「同學,請好好坐!」她說:「我很多外校同學知道後都表示不可理喻,不知道學校怎麼想的!」

這些「校園巡查員」被簡稱為「紅袖章」,他們經常重複的話就是「對不起同學,打擾一下,請你......好嗎?」。

正就讀大二的周姓同學,本學期剛擔任「校園巡查員」。她很開心能獲得這個工作,因為「不浪費時間,又很輕鬆。」但不舒服的是總要得罪人,「情侶看到我們覺得煩,其實我們看到他們更鬱悶!」剛開始,她覺得提醒情侶很尷尬,但慢慢地也就適應了。

南京林業大學一位負責人表示,「校園巡視工作」既幫助該校近百名貧困學生,也承擔維護校園文明環境的職責,是校團委工作的一大創新。他指出,設立「校園文明巡視工作」已經4年,多由在校貧困學生擔任巡查員,負責勸止一些不文明現象,包括提醒那些有過分親密行為的學生情侶。

他說,校方非常滿意成立「校園文明巡視工作」後的成效,現在學校裡情侶之間的親密行為收斂了很多,讓校園看起來「很清爽」。「如果這些地方缺乏有效管理的話,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學校的整體形象。」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501833+112009111000333,00.html

 

 

 

社會新聞類 

【性騷擾/性侵害 新聞】

雨天騎機車襲胸被害人追車討公道起訴

2009.11.10      中國時報        馬瑞君                  

卅二歲男子林堃永涉嫌在雨天出沒,穿雨衣騎機車伺機找被害女子摸一把襲胸,一名被害女子不甘受辱,尾隨記下車號,又與男友守株待兔逮人,後報警查獲。台中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被害女子表示,今年八月三日下午近六時許,當時她下班正要騎機車回家,在行經永春路、南屯路口時,因當時下雨視線不佳,加上該路口沒有紅綠燈,她只是減速看左方有無來車,從後視鏡看到有一部機車接近,原本以為對方要超車,但發現其騎機車的情況很奇怪,從後方靠她很近。

被害女子說,當開始警覺刻意將雙手緊握機車把手狀態,該機車騎士已經靠到她左邊,用右手從她左腋下伸入去抓她的左胸部,她嚇到大叫「變態!」,對方已騎車逃逸。

女子不甘受辱,從後面跟車,發現襲胸男穿著水藍色雨衣,記下他的車號後返家,在媽媽陪同下去警局報案。

隔日,被害女子男友陪她下班,在五權西路、永春東路口發現襲胸男的車子,其男友還上前問對方「你昨天是不是有做什麼事?我們已經報警了」。該男子嚇得逃跑,但因兩人面對面,被害人男友記下其面孔。

相隔數日,被害女子又在下雨天、同樣路口,發現襲胸男穿著同樣的雨衣、同樣的裝備,立刻跑到警局去告訴警方,員警即通知林堃永到案說明。

林堃永辯稱,當時是因騎機車滑倒,滑了一下沒有倒到地上,是不小心碰到對方的身體,並不是惡意碰觸。

但檢方認為,案發當時兩人均騎機車,未有機車碰撞事件,無意外碰觸的可能,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10+112009111000523,00.html

 

 

 

性侵犯假釋 猥褻獄友幼女

2009.11.10      自由時報                林良哲、楊政郡                   

陳姓男子因性侵服刑11年後假釋,出獄後一副正人君子模樣,電子腳鐐戴3個月就撤除,沒想到1年多後獸性又起,強抱友人9歲女兒並撫摸下體,還問女童「爽不爽?」法官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徒刑34月,檢方也馬上將電子腳鐐掛回去。

撤除電子腳鐐又犯案

台中地檢署指出,曾犯下性侵案被判刑16年的被告陳某,服刑11年後,9643獲得假釋,同年6月以科技設備「電子腳鐐」進行監控,第13個月監控後,因表現良好,969月間審核委員准予撤除電子腳鐐,改以一般保護管束及轄區警察列管。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在獄中結識住在台中縣的男子,假釋後,陳某去年12月間前往探視,友人不在家,只有2名女兒在家看電視。陳某竟強抱其中一名9歲女童親吻,並撫摸下體,女童嚇得驚慌失措,躲到桌子下全身發抖;事後家人報警,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陳某否認曾經強抱女童,辯稱當天他都在家,懷疑是女童的父親在獄中要幫他刺青索取10萬元,遭拒絕後懷恨在心,因而構陷他犯案。法官根據陳某手機通聯紀錄,發現他當天確實出現在友人家,且陳某無法證明其與被害人父親有嫌隙。

今年9月間,檢方報請撤銷假釋,經法務部核准,近期將通知他執行殘刑,事發後檢方也立即對他戴上電子腳鐐。台中地檢署觀護人說,陳某假釋後從事清潔或板模工作,生活正常,觀護人去拜訪都在家,此案爆發後,包括陳某家屬、觀護人都感驚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10/today-s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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