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6,2009
新知報報 2009.10.24~26
新知報報 2009.10.24~26
【離婚判決 新聞】
老夫少妻吵離婚 互索百萬贍養費
2009.10.25 自由時報 黃良傑
高齡89歲曹姓老榮民娶小他35歲的中國妻,後因不滿妻子來台成為打工族,未照顧他安養天年,先向警方報案行蹤不明,再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求償100萬元贍養費,中國妻反咬他過份節儉,天熱還不准吹電扇,反索贍養費100萬元,法官搖頭,駁回雙方請求。
法官難斷家務事 駁回
地院調查,2人於92年間在中國結婚,96年間,曹翁向警方報案,指妻子已有6日未返家,請求協尋尋獲,但幾個月後,中國妻又因行蹤不明被強制遣送出境。
曹翁以妻子只顧打工賺錢,向屏院訴請離婚,以當初曾每月給妻子3000元零用錢,即使妻子外出工作賺錢,仍繼續每月給她2000元花用,如今年事已高,要求被告給付贍養費100萬元。
中國妻也不甘示弱,跨海告丈夫不讓她久吹電扇,還怪她把錢寄給中國親戚,也要求對方給付贍養費100萬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6/today-so9.htm
住養老村不理妻 8旬翁訴離敗訴
2009.10.25 自由時報 楊國文
劉姓八旬老翁跑去高級養老院,一住4年半,卻指控妻子愛賭博、被騙錢,並訴請離婚,但妻子否認賭博,反控劉某有鉅額存款,卻只顧自己養老享福,不管她死活;高等法院認定,兩人婚姻出現破綻錯在劉某,判劉敗訴,不准離婚。
高院指錯在劉翁
劉某委任律師王治魯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三審,至於他的妻子,因未聯繫上而無法得知其看法。
劉翁指出,和楊婦69年結婚,婚後她沉迷於賭博,對他的生活不聞不問,還將他投保20年期滿的保險金2百萬元拿去賭博,被男牌友騙光,讓他痛心疾首。
劉翁說,因他已逾80歲,生活起居無法自理,94年3月搬進桃園的長庚養生文化村至今,他當庭埋怨楊婦:「每次只知道來文化村要錢,未關心過我」,故訴請離婚。
楊婦否認劉的指控,劉某娶她時已年逾50歲,2人年紀差一大截,但她未嫌棄劉,她只是和鄰居打麻將消磨時間,但劉一再指責她沉迷賭博,又嚴格控管她的生活開支,出國旅遊也不讓她隨行,94年3月,自己搬進長庚養生文化村,曾長達一年不給她生活費。
楊婦難過表示,她有重聽,找不到工作,生活陷困境,最近劉才每月給她3千元當生活費,但不足以維生。楊婦認為,劉某不管她的死活,2年來到文化村探望劉某10多次,均遭拒絕,甚至要服務人員騙她說已經搬走,她因為無法生活才將劉到期的2百萬元保險金供做生活開銷,並無被男牌友騙錢一事。
楊婦告訴高院合議庭,她不願離婚,盼劉某搬回家裡共同生活,或接她入住文化村彼此照顧,「但劉都拒絕」;楊婦說,劉有鉅額存款,在文化村有休閒活動、良好醫療等照顧,劉是嫌棄她才要離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5/today-so2.htm
【婚外性 新聞】
空少外遇 空姐抓姦獲賠25萬
2009.10.26 自由時報 林嘉東
大老婆反擊!前遠航錢姓空少背著妻子,與還在唸書的黃女大搞婚外情,錢的胡姓太太獲知後,不甘婚姻遭破壞,離婚前暗中蒐證2人姦情,不惜撤回對錢某損害賠償之訴,前夫才供出與黃女發生30次姦情。
至於精神損害賠償,法官認為應以50萬元較為適當,錢某與黃女通姦、相姦行為共同,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比例各2分之1,扣掉錢某免責部分,錢某與黃女要共同賠償胡女25萬精神損失。
法官指出,前遠航錢姓空少長相英俊,他的胡姓太太身高175公分、目前仍是中華航空空姐,2人91年結婚後育有1子1女;錢姓空少95年在飛機上認識黃女,對方每週要從台北搭2、3次飛機,到高雄唸大學,錢某於是瞞著太太大搞婚外情,直到97年9月間姦情才被發現。
判決書指出,胡女得知錢某與黃女姦情後,不甘婚姻遭破壞,97年12月底與錢某離婚前,花了3個月時間蒐證,查出黃女96年4月起,明知錢某已婚,仍多次與錢某前往清境農場民宿發生多次性行為,向民宿調得2人在民宿外合照的親密影像佐證。
另打電話給黃女,佯稱她「只是想與錢某離婚,不要法院判賠」,以及傳簡訊給黃女:「昨天他出去前還跟我上床,之後又去找你,太誇張」等,誘使黃女說出與前夫的姦情後錄音,但黃女並未受騙。
胡女今年1月向法院提損害賠償之訴,向2人求償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審理時,胡女不惜以撤回對錢某損害賠償之訴,換得前夫供出與黃女姦情;錢某始坦承,95年7月間起至97年9月間,在清境農場等地發生30次性行為,對方已知他結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6/today-so3.htm
營區開房間 啊~夫妻各攜伴
2009.10.26 自由時報 朱有鈴、蔡清華
收容八八水災災民的高雄縣某營區,曾另闢空間供「有需要」災民使用,沒想到竟發生夫妻各擁伴侶、先後向社工員取鑰匙開房間的尷尬場面;考量到官校不是砲校,營區不應是淫區,高雄縣府向旅館公會爭取到「災民優惠價」,只要表明是災民,到賓館、旅館休息價200元、汽車旅館500元。
隔牆有耳 災民怨辦事不方便
莫拉克風災後,高雄縣政府將部分災民安置在燕巢鳳雄營區、燕巢陸軍工兵學校、大樹仁美營區、鳳山陸軍官校等4處營區。營房受限於空間,只能提供大通舖供災民睡覺休息,由於使用簡易隔間,幾乎沒有隔音功能,想「辦事」的災民擔心「隔牆有耳」,紛紛抱怨。
社會處於是在營區另闢獨立空間,提供想「辦事」的災民登記,憑鑰匙進入,由於社工員不會對所攜伴侶資料一併核對,也無法限制一定要夫妻才可登記入房,未料竟傳出夫妻各擁伴侶、尷尬相遇的情況。
避免尷尬 旅館有休息優惠價
社工員說,這「兩對」情人均在同一個營區接受安置,老公帶著女友向社工登記「開房間」時,社工員對其身旁的女人不好意思探詢身分,就讓他們取鑰匙進房。
沒想到下一對登記者,女方竟是上一對男方的正牌妻子,兩對「情人」一進一出在房門相遇,場面雖然尷尬,但因雙方都自知理虧,也不便把事情鬧大,各自匆匆離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6/today-so2.htm
【婚前性行為歧視 新聞】
未婚女車禍鑑傷 遭註明車禍前性行為多年
2009.10.24 自由時報 鄭旭凱
張姓女子因車禍賠償官司,赴成大醫院斗六分院鑑定,婦產科醫師趙新志開立鑑定書竟註明「車禍前性行為多年」,張女尚未出嫁,覺得受到嚴重侮辱;趙新志昨透過醫院人員表示,這句係依據張女陳述,非他杜撰;張女反斥太扯了,她絕沒跟醫師說過這種話。
傷者:醫師亂扯
雲林縣斗六市張姓女子3年半前遭拼裝車違規右轉時勾倒、輾過下腹部,造成骨盆腔粉碎性骨折、陰道撕裂傷等,導致無法自然生產;3年多來,張女動過12次大型手術,小型手術則難以計數,目前走路須拄著枴杖,靠社會救助過生活,一審雲林地院已判賠,但肇事者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張女胞兄表示,車禍發生時,妹妹在嘉義慈濟大林醫院就醫,肇事者認為慈濟醫院對傷者傷勢鑑定評估太嚴重,要求轉往台大醫院雲林分院鑑定,肇事者仍不肯賠償,上訴高等法院,之前接到台南高分院通知,9月14日前往成大醫院斗六分院鑑定。
胞兄說,成大醫院婦產科醫師趙新志的鑑定報告,除說明「右側小陰唇喪失、處女膜右側喪失、左側陳舊撕裂傷」外,竟註明「車禍前性行為多年」,讓妹妹看後傷心大哭。
胞兄指出,他想請教醫師,憑什麼樣的「專業」斷定妹妹性行為多年?這種斷定,與車禍造成的傷勢有何關聯?為什麼無端侮辱人?
趙新志說,醫生只能根據處女膜等判斷女子是否曾有性行為,不可能判斷是否有「多年」性行為經驗,這句「車禍前性行為多年」係根據張女陳述,而且他是善意第三者,不可能刻意影響法院判決。成大醫院斗六分院表示,院方只受理台南高分院委託進行傷勢評鑑,鑑定內容直接對法院負責,希望張女及家屬「諒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4/today-so4.htm
【數位騷擾 新聞】
弄壞遊戲機 拿裸照羞辱
2009.10.25 聯合報 林昭彰
為了遊戲機借給女友弟弟卻壞掉,八里鄉謝姓大學生將自己與女友分手前親熱自拍猥褻照片,交給自己阿姨,帶到前女友家,當面羞辱女友的父親說「你身為神職人員,竟然教出這種女兒」。
結果女友父親怒告對方,阿姨則辯稱只是想讓父親指認照片中人是否為他的女兒。
原來情侶在分手之前,女友代替弟弟向男友借了1台價值近萬元的電視遊樂器,結果弄壞了。兩人分手後,謝姓男生(20歲)9月初向前女友的弟弟索討遊戲機,弟弟隔天凌晨1時將遊戲機還給謝姓男生,但遊戲機是壞掉的,於是叫他修好再拿回來。
9月21日晚上謝姓男生與媽媽、阿姨共3人,赴前女友家索討遊戲機,與女友父親爭吵,謝的阿姨隨即亮出一支手機,螢幕上的照片是謝與前女友的不雅照片。
女生的父親說,他轉身想拿老花眼鏡看清楚時,謝的阿姨卻伸手抓傷他的手臂,當晚女生父親向警方控告謝姓大學生和他的媽媽、阿姨3人涉嫌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傷害等罪嫌,警方偵辦後已函送法辦。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214378.shtml
【愛滋 新聞】
要求嫖客戴套 愛滋女判無罪
2009.10.24 自由時報 林良哲
戴保險套和愛滋女性交,算不算「危險性行為」?一名愛滋女隱瞞病情和嫖客性交易而被起訴,法官以她有要求對方戴套,嫖客也未被傳染,認為沒將愛滋病傳染他人的故意,判她無罪。
判決書指出,這名女子94年收押在台中看守所時,被驗出罹患愛滋病,家人得知後拒絕與她同住,她又得撫養小孩,只好賣淫為生。
法官認定無故意傳染
去年3月間,她和魯姓男客性交易被查獲,製作筆錄時,赫然發現是愛滋病患。檢方認為她罹患愛滋病,又與男客性交易,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將她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女子一再喊冤,認為雖未告知男客罹患愛滋病,但進行性行為前,有要求戴上保險套,並拒絕接吻等行為,強調沒有將愛滋病傳染他人的故意,而且做好保護措施,事後男客也未罹患愛滋病。
法官指出,必須是明知罹患愛滋病,卻隱瞞實情與他人從事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致傳染他人者,才算違反前述條例規定,該法條雖有「既遂」與「未遂犯」之規定,但「危險性行為」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相關規定訂之。
衛生署規定中,「危險性行為」是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若使用保險套,則能避免此一情況,女子有要求戴套,男客依其言也未感染愛滋病,法官遂判她無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4/today-so10.htm
追蹤愛滋感染者「管理健康 非管理行為」
2009.10.24 蘋果日報 王吟芳
專家解說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昨指出,台灣愛滋病感染者近兩萬人,其中約5000人已發病。為加強愛滋病感染者的管理追蹤,各縣市衛生局設有愛滋病感染者及病患的通報系統,各地衛生所定期與感染者聯絡,必要時催促他們再度就醫。
他指出,明知已感染愛滋病,卻又不採取安全性行為者,一旦被查獲將移送法辦,疾管局對這些人也會做個案管理,指派衛生所人員定期關心健康狀況,並告知危險性行為的相關規定,「要特別強調的是,我們不是管理他的行為,而是管理他的健康。」
法令規範仍應檢討
周志浩說,危險性行為是愛滋病蔓延主因,疾管局多年來一直積極宣導,例如,透過志工團體「愛現幫」走入校園,或到特種行業發放保險套宣導預防愛滋,成效佳。
律師余文恭則說,《刑法》處罰的是危險行為,本案法官應是認為被告的行為不具危險性,因此判無罪。但他質疑,戴保險套就保證安全嗎?確定不會傳染給他人嗎?若戴套性交事後感染,算不算違法?他認為,針對這類傳染病的刑事處罰規範,仍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40403/IssueID/20091024
兒轟趴染愛滋 母追出帶頭「惡魔」
2009.10.24 聯合報 白錫鏗
檢察官林柏宏接到自稱「哀傷媽媽」的檢舉信,泣訴讀大學的兒子參加轟趴感染愛滋,她幾乎崩潰,自行追出招攬轟趴的人,是綽號「小五」男子;檢警根據她的線索,逮捕「小五」等八人,日前證實其中三人染愛滋。
檢警懷疑這個轟趴團體已傳染數十人得愛滋,主嫌「小五」是名室內設計師,年僅廿多歲,早於三年前感染愛滋,被衛生局列管追蹤,仍大肆招攬男同志性愛派對,還與多名女性進行危險性行為。
「哀傷媽媽」六月舉發時指出,上大學的愛子,四月間被驗出感染愛滋,對她及家人猶如晴天霹靂,整個家庭剎那間粉碎,讓她痛澈心扉。
她化悲憤為力量,不讓「惡魔」逍遙法外,除與愛子懇談外,並透過愛子介紹認識他的同志夥伴,得知綽號「小五」男子不定時在租住處召開性愛派對,在吸安、拉K情境下,進行危險性行為。
「經過一番長考,如果一直放縱,我擔心會有更多的小孩受害;這些小孩都是父母與國家苦心的栽培,如果因為這樣受到毒害及染上愛滋病,那國家社會未來的希望在哪裡?」「哀傷媽媽」字字血淚,為了保護孩子,檢舉信未寫身分。
檢察官林柏宏深受感動,依據她提供的線索全面監控,查出「小五」八月初舉辦性愛轟趴,帶隊前往搜索,當場查獲「小五」等八名半裸年輕男子,其中四人是大學生,並查扣安非他命及K他命等毒品。
檢警採血液送驗,日前鑑定報告出爐,其中「小五」及另兩人感染愛滋,還有五人雖未驗出愛滋,但愛滋潛伏期很長,並不代表未感染。檢方將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罪」起訴「小五」,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www.udn.com/2009/10/24/NEWS/SOCIETY/SOC3/5211791.shtml
【同志新聞】
基督教反對同志遊行
2009.10.24 蘋果日報 王玉樹、陳如嬌
規模號稱亞洲最大的第7屆台灣同志大遊行下周六登場,為表達「反對同志遊行愈辦愈大」的立場,國內基督教界今午將先發起千人遊行,以「上帝的愛超越同志愛」為主題,強調上帝也愛同志、但不贊成同志愛,主辦單位擔心有同志到場表達「異」見,昨行前教育還要求教友遇狀況「不出言、不回手、不理會」。
台同志遊行有規模
台灣的同志大遊行人數屢創新高,去年參與人數已突破1萬8千人,主辦單位「台灣同志遊行聯盟」表示,台灣同志遊行規模為亞洲第一,也被視為兩岸三地同志人權運動的指標。今年將於下周六舉行的大遊行,預估有2萬名來自國內外的同志和支持者上街。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靈糧堂、台北市聯禱會等主要教會,昨則宣布今發起「上帝的愛超越同志愛」遊行。活動總召集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陳福住表示,我們不贊同這個遊行愈辦愈大。同性愛混亂了性別,導致價值錯亂,希望上帝降恩給陷在錯誤的同性戀者,讓他們得著生命的更新。「遊行完後,我們很願意跟同志團體對話。」
負責遊行活動的林姓教友說,擔心同志團體到場挑釁,因此已經行前教育教友遇刺激「不出言、不回手、不理會」。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總召楚楚表示,基督教團體以「愛」之名,行「歧視」之實,令人覺得非常諷刺。他們不會去插花遊行。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暨研究所助理教授王雲東認為,多元的社會中,不同的團體有不同的信仰和價值觀,對存有某種程度不同差異的團體,應以包容和尊重的立場出發,才能避免激化衝突。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40221/IssueID/20091024
同志大遊行 抗議政府漠視同志權益
2009.10.25 立報 史倩玲
第7屆台灣同志大遊行,將於10月31日週六下午登場。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總召集人楚楚指出,第7屆同志大遊行主題除了「同志愛很大 Love Out Loud」之外,也將對政府表示抗議,呼籲政府正視同志族群的需求,給同志一個沒有歧視和偏見的生活環境,並給予同志和異性戀者平等的權益。
楚楚表示,預估預估今年同志大遊行人數將超過2萬人,再創亞洲紀錄。遊行路線由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出發,繞行中華路、忠孝西路、公園路後,最後回到凱達格蘭大道前終點舞台。
楚楚也指出,雖然台灣已經經過政黨輪替,但無論藍綠,均始沒有對同志民意做出正面回應,只會在選舉前大開空頭支票,卻從未認真重視同志的處境與相關的權益,更放任侵害同志權利事件一再發生。因此在遊行中,同志團體將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用巨幅的「不及格成績單」向政府喊話,也將送出2萬顆「黑心」給政府,象徵對政府在同志政策上的毫無建樹。而歌手梁靜茹也會擔任本屆同志大遊行的彩虹大使,現場演唱深受同志喜愛的《勇氣》等歌曲,為同志族群獻上誠摯的祝福。
另外,楚楚也針對在24日宗教團體所舉辦的「反同志大遊行」,表達深切的遺憾。同志平權運動始終是以「包容異己、化解歧視、消弭偏見」作為目標,希望讓所有族群都能互敬互愛。
同志大遊行相關最新訊息,請上台灣同志聯盟官網:http://www.twpride.info/查詢。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957
弱勢者遊行 如何面對危機
2009.10.26 蘋果日報 何春蕤
一年一度的同志大遊行將於10月31日登場,這個積累數年的遊行已經成為華人世界中象徵台灣民主與自由的標記活動,也是性╱別異類得以聚集展現其社會存在的時刻,每年都在相挺藝人的歡樂歌舞中感覺良好的落幕。
今年的遊行以輕鬆溫暖的「同志愛很大」為主題。有些人曾擔心主題太過柔和,失去了集體發聲時抗議困境、要求改善的機會,即使集體遊行能提振士氣於一天,但是這個士氣卻可能在終年的歧視中被磨損消耗。不過最近幾天密集發生的幾件事都聚焦於同志的現實處境,倒是有可能激化遊行,增多一些針對性。
首先就是同志出版品在上市時面臨被抹黃、被冷藏。繼2003年晶晶書庫販售同志圖刊遭到猥褻罪名起訴判刑,今年10月份同志出版社基本書坊出版的兩本小說新書雖非情色書籍,卻也在知名的誠品書店被冷藏。書店門市部認為只要是同志出版社的出版,不論內容,一律都要貼18禁的貼紙。
另外,台師大的某學生日前在宿舍鞋櫃上放置保險套與潤滑液供人取用,以便宣導安全性行為。校方卻認為鞋櫃上不應置放雜物,其實潤滑液是安全性行為中不可少的部分,卻有人認為潤滑液是鼓勵同志肛交,表示反對。這正顯示了對同志的偏見和性無知是緊密相連的。
報導同志雙重標準
其次,NCC(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有線電視台報導某夜店攬客邀兩名男士脫上衣玩親親開罰,認為這樣的報導有爭議性並混淆道德秩序。然而坊間經常有報導男女接吻甚至比賽,從無問題,唯獨男男接吻就變成妨害兒少身心健康與公序良俗,顯然是雙重標準。日前兩家平面媒體也同時報導一名男子以化妝水瓶塞入肛門自慰因拔不出而就醫的新聞,報導不但透過精神醫師的訪談明指該男子為同性戀,並調侃該男子的陰柔性別氣質,引發同志人權工作者及媒體觀察者為文投書抗議。
令人矚目的是,台灣多間教會已訂於同志遊行的一星期前在北市舉辦「上帝的愛超越同志情」大遊行,宣告不要讓「錯謬的靈侵入整個台灣社會」,影響到下一代性別認同及婚姻觀,遊行終點則將舉辦「潔淨台灣天空」祝福禱告會。主其事者雖然宣稱不是歧視同性戀,而是要「了解、關心、幫助這些需要的人」,但是在語詞和定位上卻處處標明同性戀是錯誤的、污穢的。
繼宗教團體過去多次批判台北市政府補助同志公民運動,以及市府承辦人員每年對活動規劃的傲慢刁難,今年宗教團體公開舉辦遊行,算是讓反同情緒正式登上台面,也戳破了近年官方宣稱及同志自傲的友善氛圍。儘管同志遊行年年增長,抗爭意識卻未能與商業色彩同樣的滲入遊行,強化內容,上述事件即諭示了同志歡樂遊行之下的薄弱支撐與危機。
面對這些連續浮出台面的挫折和不友善,或許今年的同志遊行會更有意識的重新找回遊行所包含的抗爭意涵:性向平等、文化積累、性權自由、團結壯大、挑戰污名。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43277/IssueID/20091026
雙男吻新聞遭罰 同志呼太扯
2009.10.25 立報 史倩玲
日前中天新聞一則男男接吻的電視新聞被國家通訊委員會(NCC)罰款,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鄭智偉指出,媒體報導公證結婚新聞也有很多接吻畫面。可見NCC罰款不是針對接吻,而是針對「男男」,鄭智偉表示,NCC官員應該接受性別平等教育。
事實上,在中天新聞台的報導中,這則報導的內容是描述夜店攬客奇招,畫面上出現兩位半裸男子接吻的畫面,在親吻境頭上更打上馬賽克。鄭智偉表示,熱線目前已經在查證NCC的說法,目前NCC開罰的理由是「播出涉及爭議性和混淆道德秩序觀的內容不妥」,並指出該則新聞對兒童做出不良示範。
鄭智偉指出,但許多新聞報導都有接吻畫面,包括集團結婚、接吻大賽等等,可現NCC開罰並不是針對男女接吻而來,而是男男接吻。而NCC更以「對兒童做出不良示範」當作開罰原因,明顯將同志當成傳染病,認為同志表達親密的行為會對兒童造成不好的影響。目前性別平等以及性別主流化已經是國家各機構的童同方式,但NCC身為國家機構,卻以開罰的方式表達恐同價值觀,鄭智偉覺得「很扯」。
鄭智偉表示,事發到現在,NCC並未舉出該條新聞究竟違反哪條罰則。鄭智偉強調,目前同志諮詢熱線已經行文給NCC,希望NCC公佈統一的新聞標準,而非以個人觀感來開罰。如果NCC是以歧視同志的標準針對該則新聞開罰,NCC的官員也該接受性別平等教育,同志諮詢熱線也會針對這樣的結果表達最深的遺憾。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960
社會新聞類
【性騷擾/性侵害 新聞】
醫嗆強暴護士 院方姑息
2009.10.26 蘋果日報 晏明強、沈能元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發生醫師性騷擾女護士。女護士丈夫張先生控訴說,十月四日深夜,妻子提醒值班醫師侯伯龍為病人開X光檢驗單,侯反嗆:「惹我生氣,妳會很慘。」妻子急忙躲回座位,未料侯走到她身後說:「今天要不是×醫師值班,妳就會被我強暴。」他妻子驚嚇痛哭。
二度傷害
張先生說,妻子事後心理受創,院方雖在八日安排侯道歉,但只承諾今年考績打乙等,未有具體懲處,也沒打算將本案視為性騷擾,「讓人有息事寧人的感覺」。張先生指他忍無可忍,二十日向立委邱毅、北市議員李新求助,院方得知後,竟要她不能訴諸媒體,否則不保證工作不受影響,接著才在二十一日晚間提供性騷擾申訴資料,問他妻子是否申訴?張先生說,他妻子深怕秋後算帳,「現在怎麼敢再提申訴?」
指控院方威脅勿聲張
陽明院區醫務長楊文理昨表示,事發後院方立即了解,侯姓醫師向當事人道歉,該案已送醫學倫理委員會討論,「委員會建議應送至總院性騷擾申訴委員會,因當事人未填寫性騷擾申訴單,無法移送。」但院區上周五仍將全案送總院考績會。
針對女護士丈夫指院方曾施壓不希望她訴諸媒體,楊文理說:「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院區同仁發生事情,院方都要求立即反映,不會要求不得聲張;未來院方不會安排侯與當事人同時上班。楊文理轉述,事發後,侯醫師十分懊悔,願接受任何處分。《蘋果》昨無法聯絡上侯伯龍。
拖半月才處理 「太慢」
雖然院方安排侯伯龍道歉,但張先生說,侯當時還極力辯解說,醫師、護士工作時本來就不很嚴肅,「平常講話也會很麻辣」,影射他妻子平時與侯互動密切,開玩笑沒關係,讓她妻子「二度傷害」,因為她與侯很少有機會互動,兩人幾乎不認識。
李新指根據北市衛生局調查,衛生局描述此事用語為「醫師對護士口出穢言」,證明院方第一時間沒認定是性騷擾案,到二十一日才請被害人申訴,「拖了半個多月,太慢了。」邱毅指院區至少應先將侯醫師調職靜候調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43636/IssueID/20091026
學秘技拐回家 5少性虐少女5小時
2009.10.25 自由時報 黃立翔
16歲少女君君(化名),被網咖認識的19歲陳姓男子以「傳授線上遊戲絕招」為由騙回住處,夥同4名少年強暴凌虐5小時才放人,少女男友氣不過,持刀殺傷陳嫌全案才曝光,警方日前以觸犯強制性交罪移送4少年及陳嫌。
警方調查,去年11月,君君在網咖認識19歲的陳嫌,陳嫌看君君年幼可欺,又覬覦君君姿色,去年11月間,以「傳授線上遊戲絕招」為由,將君君騙到台北縣三峽鎮長泰街住處,找來16歲陳姓及曾姓少年,及另2名17歲陳姓少年共同犯案。
警方發現,5嫌色膽包天,從午夜開始輪流性侵君君,直到清晨5點才放人,還威脅君君不能告訴家人或報警。
男友持刀復仇 才曝光
警方調查,身心受創的君君回家後不敢告訴家人,將自己反鎖在家中8個多月,精神瀕臨崩潰,今年8月將上情告訴剛認識的張姓男友,張某氣不過,與帶頭陳姓嫌犯約在三峽鎮永安街圖書館公園談判,因一言不合,持刀砍傷陳嫌腰部,數日後,被警逮捕供出女友被輪暴,全案才曝光。
警方說,君君的張姓男友9月間就被警方依傷害罪嫌函辦,陳嫌及4名少年則在日前依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移送板橋地檢署和少年法庭審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5/today-so8.htm
約旦惡男 嗆睡盡台灣女
2009.10.24 自由時報 余瑞仁、周敏鴻
「…FUCKER WOMEN ALL TAIWAN…」約旦籍惡男安克禮娶了台灣妻,卻連續劈腿,用熨斗燙傷邱姓女友下體,又逼得周姓女友舉家逃難,還嗆聲要「睡盡台灣婦女」;桃園檢警拘提他到案,昨聲押獲准,暫時為被害台灣女子除一害。
桃檢拘提收押安克禮
諷刺的是,早在4年前,安克禮被一審判刑,且執行完就須驅逐出境,但他一路上訴,拖到現在還沒服刑,導致又有婦女受害。
檢警調查,27歲的約旦人安克禮,93年來台學習中文,仗著家族多金、開著賓士車把妹劈腿,來台未久就娶了台灣妻子,取得在台居留證,住桃園縣平鎮市。
4年前判刑尚未服刑
安克禮婚後依然風流,結交台北市上班族邱女,93年11月某日凌晨因懷疑邱女另結新歡,駕車到台北市復興北路,毆打、強押邱女至他的住處,將她囚禁毆打,更脫掉她的內褲,將電熨斗置放兩腿間,逼她自己燙下體,次日又押她找男性友人算帳,幸好邱女趁機報警逮捕。
安克禮因本案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94年11月被台北地院以「私刑囚禁」等罪判刑1年半,且執行後驅逐出境;安某上訴,高院於95年維持原判,他上訴最高法院,目前發回更審。
檢警說,官司進行期間,安克禮又隱瞞已婚,結交台北市望族的29歲周女,在95年10月至96年5月交往期間,他對周女暴力相向,直到她懷孕、產女才收斂,去年10月起又故態復萌。
周女此時獲悉安克禮曾囚禁、凌虐邱女,毅然決定分手,他卻多次率黑道友人持棍棒、亮槍騷擾周家,逼得周女搬家,周女擔任醫師的胞兄也被迫結束診所避災,周女阿姨的媳婦更被嚇到流產。檢警調查期間,發現安克禮仍以電郵恐嚇周女,信中充斥恫嚇言詞,更誇言「睡盡全台灣女人」,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春暉發出拘票,指揮台北縣警局將安克禮拘提聲押獲准,被害人才鬆一口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4/today-so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