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6,2009

新知報報 2009.10.16

新知報報  2009.10.16

 

【代理孕母 新聞】

代理孕母懷八胞胎 醫師判賠

2009.10.16      聯合報            熊迺群                    

台中市劉姓少婦擔任代理孕母,第一次失敗流產後,為提高受孕率,醫師涉嫌一次植入十個以上受精卵,導致她懷八胞胎,子宮受損流產甚至不孕;法官認為醫師違反人工生殖法,判賠五十一萬元。 

「他們求子,我們求財,但代理孕母犧牲太大了。」劉姓少婦說,難以接受判決結果,但飽受煎熬,「很累,希望到此為止。」她提醒有意擔任代理孕母的女性,打消念頭,「壓力與責任絕不是錢能衡量的。」

 記者訪問醫師,他們對一次植入那麼多受精卵,都認為不可思議,判賠五十一萬元,也感覺是輕判。而這名傅姓醫師並不在衛生署公布的人工生殖合格醫師名單內。


卅歲的劉姓少婦,原在診所任掛號護士,丈夫是水電工,前年底產下女嬰,面對房貸與養育費很吃力。友人介紹蔡姓夫婦找代理孕母,她與丈夫商議後,同意以一百萬元接下孕母任務,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

判決指出,蔡姓夫婦前年底找傅姓醫師,幫劉植入他們夫婦的受精卵,但七周後流產,劉婦拿到十萬元。因蔡姓夫婦苦求,想到每月兩萬元酬勞可付房貸,同意再次做代理人工生殖。 

蔡姓夫婦為提高受孕率,去年要求醫師一次植入超過十個受精卵,結果劉婦懷了八胞胎,出現嘔吐、大出血,陸續送醫接受六次減胎手術。 

蔡姓夫婦想保留減胎後僅存的兩個胎兒,但劉婦子宮持續出血,胎兒陸續流掉,代理孕母又失敗,蔡姓夫婦給她廿五萬元;但她身體機能受損,已難再孕,認為是蔡姓夫妻與醫師過度植入受精卵造成,提起連帶損害賠償告訴,要求賠償二百萬元。 

傅姓醫師辯稱,未違反人工生殖法每次不得植入五個以上胚胎的規定,也不能因流產以致不易受孕,就說是他疏失。蔡姓夫婦則否認要醫師植入多枚受精卵。

法官根據法醫研究所鑑定胚胎檢體認定,傅確實在劉婦體內植入超過八個以上受精卵,而蔡姓夫婦無法主導醫師植入量,認定傅違反人工生殖規定,審酌精神慰撫與醫療費用,應給付劉婦五十一萬多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197101.shtml

 

 

 

弱勢租子宮 反悔糾紛多

2009.10.16      聯合報            詹建富、陳惠惠                    

影星丹尼斯奎德和「電動馬達」瑞奇馬汀,都找代理孕母並生下龍鳳胎,但代理孕母在國內並不合法,由於爭議過大,遲遲未法完成立法。 

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因先天子宮發育不全,過去十四年來爭取代理孕母立法,最後選擇收養小孩。她說:「衛生署欠我們這些病人一個道歉。」而多次赴日本接受人工受孕仍告失敗的藝人白冰冰,也曾說:「如果代理孕母合法化,我會考慮借腹生子。」 

不論代理孕母是否合法,國內、外都有代孕者事後反悔,不願交出小孩的案例。執業律師劉緒倫說,雖然仲介業者會要求雙方事前簽訂契約,但依國內民法規定,從己身所出之血親如子女,則代孕者若要打官司確認親子關係,勝訴機會頗大;而且若利用偽造資料將代孕所生子女,登記為親生,恐涉及偽造文書罪。 

另外,婦女團體比較憂心的是,若開放代理孕母,將讓某些經濟弱勢的婦女為謀家計,被迫出租子宮而淪為「生育的工具」。 

不過,陳昭姿和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李茂盛則認為,不論是親子關係認定,或代理孕母的契約履行,都可在法院監督下進行,國外甚至嚴格限定代理孕母需接受專家諮詢,且不可為低收入戶、有欠債情形等,透過配套應可讓代理孕母早日合法化。 

代理孕母爭議不斷,二○○四年九月間,當時衛生署長陳建仁為此舉行公民會議,達成有條件開放共識,陳建仁承諾,半年內完成代理孕母特別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

不過,五年多來,代孕生殖法草案遲未送出衛生署大門,部分參與專家懷疑,草案早已夭折;但國健局解釋,還在討論,並未擱置。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197057.shtml

 

 

 

孕母行情百萬 越南團包生

2009.10.16      聯合報            胡宗鳳、林秀美、修瑞瑩                   

國內未開放代理孕母,不孕夫婦為求子,不惜遊走法律邊緣,花上百萬元,甚至跨海赴大陸、越南或美國尋求代理孕母;台中市一世家子弟花了兩百萬,帶了代理孕母到美國做試管嬰兒,但植入不久就失敗。 

台灣生殖醫學會常務理事李茂盛說,代理孕母「地下化」,行情約一百萬,成功率僅四成。通常醫師不居間媒介,都由當事人自行找孕母,大多為親友,曾有姊妹做孕母約五十萬。 

代理孕母易生糾紛,例如未遵守規定,在受精卵植入前後仍與先生或男友行房,生下的胎兒須檢驗DNA,或生下畸形兒雙方都不要等。 

高雄市一名卅多歲婦人流產造成不孕,花五十萬元,請嫁到台灣的外籍配偶親戚當代理孕母,這名外配四十五歲,所生的孩子已上大學,因禁不起親友所託,加上經濟壓力而冒風險。 

一名婦產科醫師說,代理孕母難覓,不孕婦女為求子,赴美求助仲介中心,一次約二百五十萬,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過去曾有美金三萬元(將近一百萬台幣)的「越南包生團」。 

越南代理孕母大多透過仲介介紹,與不孕夫婦見面後簽約,把排卵藥帶回越南吃,或透過仲介帶去,二周後再以旅遊名義來台,進行取卵植入,回越南待產,接近預產期時再來台生產,生完小孩留下,馬上走人,不在台灣坐月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197059.shtml

 

 

 

【養育津貼  新聞】

楊長鎮第一波政見 子女養育津貼、振興鄉鎮街市

2009.10.16      中國時報                簡光義                    

苗栗縣長候選人楊長鎮十五日宣布第一波政見,表示未來將建設苗栗成為生態、公民、健康、文化大縣,同時推動桃竹苗合併升格等五大願景,並提出子女養育津貼、振興鄉鎮街市等具體民生政策。 

楊長鎮表示,針對十八歲以下的子女,採分階段的方式,每個月補助三千至五千元的養育津貼,以減輕家庭子女的養育負擔。 

楊長鎮說,苗栗人口老化結構是全台排名第三,加上現代年輕夫婦生小孩願意低落,造成長期人口結構的失衡,以及具經濟生產力的人口不斷的下降,因此應該正視未來十年發展所面臨的瓶頸,並擬出妥善對策。 

楊長鎮也提出推動各鄉鎮街市振興計畫,協助各鄉鎮街市店家改善行人空間,並提供店家的小企業管理能力培訓,提升店內消費空間品質、增加逛街樂趣,讓鄉鎮街市重生,振興地方經濟,也讓草根民主藉著街談巷議的方式遍地開花。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09+112009101600157,00.html

 

 

 

【新移民女性  新聞】

撕掉標籤 新住民子女一樣優秀

2009.10.16      立報                史倩玲                    

新住民子女常被貼上「發展遲緩」的標籤,但台大社工系教授陳毓文根據自己的研究發現,新住民子女無論在心理困擾、行為問題、人際關係與學業表現跟同儕沒有任何差別,社會應予以更多尊重。 

目前社會對新住民子女仍存有刻板印象,包括認為新住民子女學業上容易落後,或在學習資源上必較弱勢。但陳毓文實際研究之後發現,新住民子女與一般學童沒有任何差別,刻板印象才是造成新住民子女心理傷害的主因。 

在陳毓文的研究中,有一位新住民子女,在小學時被老師當眾問:「妳媽媽是不是來自印尼?」從此之後,班上同學就嘲笑她是「怪胎」、「菲傭」、「頭腦跟我們不一樣」。因此這位新住民子女升上國中之後就選擇隱瞞,不讓別人知道母親的國籍。

刻板印象的階級歧視

陳毓文指出,有31.4%的新住民子女表示,自己的父親或母親曾被誤認為是外籍勞工,另外,有34.5%的新住民子女表示不喜歡家長到學校找他們;這些不喜歡家長到學校的子女中,超過8成的人表示,自己的家長曾被誤認為外籍勞工。更有老師表示,男性家長往往被說是泰勞,而女性家長則被說是菲傭。陳毓文表示,這種歧視其實代表明顯的階級尊卑排序,不見得跟種族歧視有關。

另外,老師對於新住民子女也抱持偏見。陳毓文表示,雖然在研究過程中,所有老師都說尊重新住民,但教過較多新住民子女的老師通常認為新住民子女學習成績較不理想,而教過較少的新住民子女的老師則抱持相反意見。陳毓文分析,這是因為教過較多新住民子女的老師只要發現一位新住民子女學習表現不佳,就會用刻板印象認為「果然新住民子女學習遲緩」,愈容易發現學習不佳的個案,用以印證原本的偏見。 

成就靠努力不靠基因 

陳毓文表示,這種刻板印象不見得是從種族歧視而來,更有可能是基於社經階級的刻板印象。陳毓文舉出自己的案例,陳毓文的女兒在學校裡,就曾被老師說:「妳不是教授的女兒嗎?為什麼學業還讓我這麼失望?」陳毓文指出,這位老師認為基因是影響學習的重要因素,缺忽略教授之所以成為教授不只是因為基因,還有個人後天努力。而同樣的刻板印象也發生在新住民女性身上,社會上經常有「該生的不生,不該生的生一堆」的刻板評論。陳毓文指出,就有不少親友叫她「多生幾個」。陳毓文表示,在這種論述下,自己的價值只在基因,以往的努力全不重要。 

這種基因論的偏見事實上也相當有問題,根據陳毓文自己的研究發現,有6%的新住民子女,跟新住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家中的新住民家長事實上是繼父或繼母,但卻因為繼父或繼母的身分而被貼上了一個基因標籤。 

陳毓文指出,對於新住民以及其子女的歧視,乍看之下是種族歧視,但其實是社經地位的歧視,卻因為族群關係而被放大。而新住民之所以被放大檢視,是因為新住民就在你我的身邊。 

陳毓文舉例,一般人並不了解原住民,但因為原住民多居住在山上或偏遠地區,在一般人看不到的情況下,就極少被檢視。但新住民人口最多的地方卻是人口密集的台北縣、桃園、中壢、高雄等地,因此社會對於新住民的討論也較為頻繁。 

問題是,就連目前針對新住民及其子女的社會服務工作,也是以偏見為基礎進行,認為新住民的獨特身分才造成獨特的問題。但新住民面對的問題多半不是從種族身分而來,而是社會對於社經地位的刻板印象所造成。

陳毓文強調,台灣社會雖然看似國際化,但卻沒有作法接受多元文化衝擊的準備,教育政策也沒有回應這些針對多元文化的需求。陳毓文呼籲,多元文化的課程應該深入教育單位,學習對象包括老師、志工家長、新住民家中的其他成員以及社會大眾。而多元文化課程也應該比照性別平等教育,讓民眾從小接受多元文化教育,學習多元文化,才能讓新住民家中的子女能肯定自己的族裔背景,降低隱瞞父母國籍的動機,並以自己的多元文化為榮。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730

 

 

 

陸配前婚生子女來台念高中職 要考試

2009.10.16      中央社    林思宇                  

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來台讀高中,到底給不給優惠?教育部今天強調,陸配子女升學絕無優待,也沒有加分,如果是要讀高中職,就要參加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或是轉學考試。 

立法院6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放寬陸配在台權利各項條文,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於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對陸配前婚姻的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 

依附帶決議,內政部修改「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使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的台灣地區人民配偶的未成年親生子女,可以來台探親。

教育部大陸小組執秘周以順表示,依人道考量,讓來台依親的陸配子女,準用「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台就學辦法」,要向地方政府申請,國中小申請之後即可入學,若要升高一,就要參加國中基測,如果是升高二以上,就要參加轉學考試。 

周以順表示,申請之後,地方政府會輔導至各學校參加考試;若要進入明星學校,考試流程與國內學生一模一樣,沒有優待。之後台灣學生升學方式改變,陸配子女也跟著改變。 

周以順說,陸配子女進入公立高中職,要填5個志願,並且附大陸就讀的成績單,如果所填志願是前面志願,例如建國中學,成績又很差,地方政府會輔導多填志願,否則浪費時間。 

周以順表示,目前陸配子女就讀台灣學校的國中小有10位,高中職有1位。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0910150303&pType0=EDU&pType1=DD&pTypeSel=0&pPNo=1

 

 

 

【家暴  新聞】

王雪峰被家暴?老公駁斥 只認打耳光 

2009.10.16            蘋果日報                                

前立委王雪峰驚傳被丈夫家暴,且打到差點腦震盪,今天一早她的丈夫王作良駁斥家暴傳聞,只承認打過她幾個耳光,但沒到這麼嚴重,他並表示若王雪峰說自己被家暴,那他也是家暴的受害者。至於兩人會不會離婚,王作良說兩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不會輕易離婚。  

王作良提及,王雪峰目前被媽媽跟弟弟接回家住幾天,他認為王雪峰心情不好,是因為日前一同前往找工作,但僱主只願意僱用他,王雪峰心情上無法調適,且她朋友少,不像自己可以藉由和朋友聊天、喝酒發洩情緒。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55894/IssueID/20091016/SecID/101

 

 

 

【國際新聞】

女性比男性愛哭 不是天生的

2009.10.16      立報                中央社                    

儘管人們早已普遍認為如此,不過德國專家14日證實,女性比男性更愛哭,哭得更久,且常是帶著戲劇性誇張的哭。

德國眼科醫學協會(German Society of Ophthalmology)比對有關此一現象的不同科學研究,發現女性一年平均哭泣3064次,而男性則是617次。 

男性哭泣的時間大多在24分鐘,女性則要哭6分鐘左右。女性有65的情況,會由落淚演變成全面嗚咽啜泣,男性則只有6%會如此。 

研究人員指出,在青春期以前,男孩與女孩的哭泣並無差別。直到13歲,男孩和女孩的哭相大致雷同。這顯示,出於玩笑、悲傷和生氣的哭泣,有時是後天學來的。報告表示,放聲大哭的原因則各有不同。 

女性哭泣的原因在於感到力不從心,當她們遭遇到難以解決的困難時,或是回憶起過去的事情。男性哭泣,則是為了同情共鳴,或因為關係失敗。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715

 

 

 

中國女富豪榜首張茵身價330億人民幣 

2009.10.16            中央社    

2009胡潤女富豪榜」今天在上海發布,大陸玖龍紙業的張茵家族,以人民幣330億元財富排名第1

據江蘇網報導,從事房地產的碧桂園楊惠妍家族以310億元排名第2,也是房地產業的富華國際陳麗華以230億元排名第3 

46歲的秀麗‧好肯家族以210億元的財富首次上榜,排名第4。秀麗‧好肯是人和商業的最大股東,人和商業是中國最大民營獨立地下商城的營運商及開發商。 

2009胡潤女富豪榜」是從「2009胡潤百富榜」104位上榜女富豪中篩選出的。女富豪榜的總財富為3376億,人均財富66億,有9位女富豪的身價超過100億元。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0910150353&pType0=CN&pType1=JM&pTypeSel=0&pPNo=1

 

 

 

社會新聞類 

【性騷擾/性侵害 新聞】

女法官控性騷擾 連江地院院長下台

2009.10.16      自由時報                項程鎮、林俊宏、林慶川、劉禹慶                   

連江縣地方法院傳出一名女法官疑與已婚前書記官長過從甚密,以及疑似院長性騷擾女法官案,兩案女當事人為同一人,現已調至北部一所地方法院,院長趙文淵昨天為此請辭獲准,趙接受訪問時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趙文淵︰遭挾怨報復 

趙文淵說,近日內將控告指他性騷擾的女法官誣告和妨害名譽罪,他還說:「手中還握有更勁爆資料,會在法庭上講清楚!」認為自己被挾怨報復,聲稱「連江地院同仁都是最好的證人。」 

被指稱與女法官關係密切的前書記官長兼連江地院發言人林長貴,否認和女法官有任何曖昧關係,強調法院人手少,偶爾同事會聚餐或出遊。 

趙反控女法官不檢點 

趙文淵昨天將法院監視器側錄的畫面提供媒體,第一段畫面顯示,去年810日凌晨,林在女法官辦公室或寢室門口等候,女法官13356秒步出房間,林的手放在女子腰際和臀部間,時間長達5秒。另一段畫面是林去年89清晨4時多步入女法官的辦公室或寢室,3分鐘才離開。 

林長貴解釋,當天對方有點不舒服,他才稍微扶一把,後來他往書記處走,女法官往樓上走,調出全院監視畫面就知道來龍去脈。 

挺趙人士指出,本案導火線是院長趙文淵檢舉,指女法官與林長貴在法院3樓同床共枕,趙調查後,發現林凌晨曾到女法官辦公室,2人也曾在凌晨相偕離開辦公室,趙遂將林考績打丙等,並要林免兼書記官長職。 

另一版本與說法為,女法官向監察院檢舉趙文淵對她性騷擾,監院傾向採信她的證詞,認為趙從去年2月起,利用兩人獨處機會對她摸頭髮、摟肩、拍大腿,還公然掀上衣要她摸啤酒肚,甚至要她去院長寢室,試試床上棉被夠不夠暖。 

趙昨天說,監院不該片面相信一造之詞,應親自走一趟連江地院查訪;昨天司法界還傳出,承辦本案監委周陽山與女法官間接有師生關係,周陽山昨強調任教台大十餘年,承辦本案才認識女法官。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昨天表示,性騷擾案還在調查,由性騷擾申訴調查委員會處理;至於疑似婚外情案,趙已處分林,女法官因具法官身分,要等法院自律委員會處理。據悉,連江地院並未召開自律委員會討論本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16/today-so3.htm

 

 

 

女法官明察秋毫 告人性侵又示好 二審改判無罪

2009.10.16      中國時報                洪榮志                    

嘉義某大學女學生與共同租屋居住的學長情同兄妹,日前卻控告對方以手指性侵,還導致她罹患憂鬱症;儘管男方否認,但因沒通過測謊,一審被判三年半。二審女法官卻發現女方事後曾主動幫學長過生日,還多次傳簡訊表達關心,懷疑女方的指控不實,改判無罪。 

二審受命法官賴純慧甚至還認為,雖然女大學生曾被診斷罹患重度憂鬱症,但因醫師出庭作證說,性侵案的被害人通常會盡量避免與加害人見面,如果主動與加害人聯繫,不排除被害人對加害人有好感,因此無法證明學長利用女生不能抗拒性侵。 

合議庭還發現,女大學生曾多次主動對學長示好,不僅走路時會勾對方的手,搭機車更熊抱緊貼學長,讓外人易誤以為兩人是情侶。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02+112009101600098,00.html

 

 

 

指插肛逼口交 洋男判刑

2009.10.16      蘋果日報                黃哲民、鄧玉瑩                    

在補習班教英文的美國男子,打球手指骨折,前女友上門關心傷勢,他竟用兩指插入她的肛門故意倒勾上提凌虐,痛得她求饒為他口交才脫身報警。男辯兩情相悅,指女子喜歡粗暴式性愛,但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他三年四月徒刑,還要賠償一百萬元。 

須賠前女友百萬元 

三十八歲美籍男子原在台北縣補習班教英語,案發後搬到台中市租屋居住,大樓管理員表示,他三個月前已退租,很久沒看到人。 

這名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堅稱兩人舊情復燃做愛,且他右手無名指骨折未癒,若她若反抗,他不可能單手制服她。 

女方怒駁他說謊指出,他仗著優勢身材壓制她,粗暴插肛並揚言:「我知道怎樣毀掉它(肛門)。」逼她口交。

法院審理認定他強制性交,手段殘暴,依法判刑,美籍男子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被害女子在刑案勝訴後另提民事損害賠償。民事庭法官昨判決他要賠前女友一百萬元。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19593/IssueID/20091016

 


Posted by yam_awakening at 樂多Roodo! │14:19 │回應(0)引用(0)新知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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