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4,2009
新知報報 2009.10.13~10.14
新知報報 2009.10.13~10.14
【少子化 新聞】
讓女人願意生育 大學就不會倒閉
2009.10.14 自由時報 劉毓秀(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a
自由時報報導,受少子化的嚴重衝擊,預估十二年後將會有三分之一(六十多所)大專院校倒閉,數千名教授失業。「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表示正在修改法規,積極推動部分大學退場或轉型。」
這則新聞顯露政府對於問題的明顯誤判,令人錯愕。我國大學校數固然應該瘦身,但是,十二年將會減少三分之一,顯示根本問題不在大學政策,而在少子化:我國在過去十餘年間嬰兒出生數少掉四成,已經破世界紀錄,而且更糟糕的是,生育率仍在繼續下滑。
但是政府和社會各界卻不曾真正認真看待少子化問題,因為我們基本上認為:一個國家的發展程度越高,女人就越不肯生小孩,這是難逃的宿命。
晚近卻有兩項重要的研究報告提出不同的看法,據信將發揮國際性的政治與社會影響力,不容我們忽視。美國人口資料局於二○○八年發表的分析報告指出,過去二十年間低生育率國家的生育率發展,呈現上揚和下滑的區分,分別以北歐國家和「台灣的筆直下降」為代表。報告中指出,北歐國家的高生育率應歸功於「長期以來即對育兒家庭提供慷慨的支持措施,將平等實現於就業男女身上」。
另一項是美國賓州大學柯勒教授團隊甫於今年八月「自然」雜誌發表的論文,指出在高度發展國家,女性是否能夠兼顧工作和家庭,以及家庭中兩性是否平等,是決定生育率高低的關鍵性因素。而日本、南韓這些富裕東亞國家生育率持續低落,應是肇因於「未能建立制度實現工作/家庭平衡與性別平等」。
後一項研究針對聯合國的「人類發展指數」進行分析,由於我國不是會員國,因此逃過日、韓所受的批評,但是,顯然「未能建立制度實現工作/家庭平衡與性別平等」也完全適用於台灣。
十年後將有三分之一大學關門,數千名教授失業,由此可以推知,將有同樣比例的眾多行業和從業者關門、失業,如此將導致社會結構的崩塌,其嚴重性我們了解到了嗎?而我們又是否了解,協助人民(尤其是女性)兼顧工作與育兒的政策,以及家庭中兩性成員的平等關係,是遏阻人口土石流的不二法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14/today-o3.htm
台灣囝仔養育費500萬台幣
2009.10.13 中國時報
台灣的少子化現象,也為家長帶來不少負擔,初步統計在台灣要將一個小孩從出生拉拔到大學畢業,保守估計500萬元跑不掉,如果採「精緻養育法」,那到孩子研究所畢業花費千萬元更是普遍。
以都會區保母費用而言,一年就要18萬至30萬元,加上生活開銷,孩子1到3歲時,家長基本支出就達百萬元。
上學後,私立幼稚園各式花費至少要10多萬元,如果就讀的是私立中小學,每年學雜費也是10幾20萬元,從幼稚園到高中畢業,加上雜支,至少也要花掉爸媽200多萬元。就算就讀公立小學及國、高中也少不了課後補習,光補習費12年的支出,也要花掉家長1、200萬元,這還沒加上孩子平時生活花費。
到了大學,目前以國立大學一學期學費約2萬6千元,私立大學約5萬5千元為準,加上每月生活費、房租費等,大學4年的開銷至少也要上百萬元。
所以,孩子出生到大學畢業,家長若準備500萬元,也只是「陽春養育」,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家長花費要比這多更多。
【離婚判決 新聞】
探視小孩不易 外配離婚處境難
2009.10.12 立報 史倩玲
外籍配偶面臨離婚的時候,往往比本國配偶面臨更艱困的處境。如果小孩的監護權判給丈夫,外籍配偶的探視權往往不容易行使,值得政府重視。
許多外配是因受到家暴、債務、經濟狀況不佳的影響,而想與台灣配偶離異。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大部分新移民女性,非常擔心離婚後會失去孩子的監護權。這是因為外籍配偶如果失去孩子的監護權,依據台灣現行法令,外籍配偶就必須被迫離境。但外籍配偶如果離開台灣,再加上本身經濟弱勢的情況,根本無力負擔兩國往返的交通費用,將難以行使探視子女的權利。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台灣法律漠視婚姻移民行使探視權的困難度,可見台灣社會仍對外配充滿歧視與排拒。其實,不僅離婚的外籍配偶探視子女困難重重,就連本國離婚女性,也經常遭遇前任配偶的刁難,導致探視子女不易。
探視不易的原因,除了當初離婚時未詳細協議探視方法之外,傳統文化不尊重及漠視母親擁有探視的權利更是主要原因。婦女新知指出,甚至有夫家聚集社區民眾鼓譟或是阻礙警察交付子女,嚴重傷害未成年子女享有被雙親的關愛的權利。婦女新知呼籲,政府應重視外籍移民的子女探視權,同時也鼓勵外籍配偶向外求助,維護自己在台灣的基本權益。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579
不做假面夫妻 女性離婚意願增
2009.10.12 立報 史倩玲
根據統計2008年1月單月,台灣地區的離婚登記為4,398對。相當於每天有146對夫妻離婚,離婚率之高達亞洲之冠。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同時也是律師的尤美女指出,愈來愈多女性想脫離假面夫妻的婚姻。
分手原因改變
婦女新知董事長范雲指出,以往女性離婚原因多半是配偶不盡家庭義務、對配偶漠不關心、家暴、外遇、債務。但現已有越來越多女性,會因與配偶對未來的共識不足等原因而想離婚。因此,對方是否犯錯或是對方是否已盡為人夫的責任等問題,已經不是女性想要離婚的唯一理由。女性現在還會考量伴侶之間是否有情感,以及溝通互動模式是否良好,或是對方是否願意為未來的目標一起努力,都成為女性決定留在婚姻中的重要的因素。
尤美女指出,從實務上發現,現有不少的女性想離婚,但男方不願放手,把女方困在婚姻中當作報復或懲罰。即使女性有能力善盡舉證責任,訴請法官判決離婚,但許多女性往往念及夫妻情義,不願意在法庭上撕裂情感。在協議離婚不成,判決離婚又非得去探究責任歸屬的情況下,許多女性困守在假面婚姻中痛苦不堪。
尤美女表示,國家和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永遠幸福美滿的婚姻,因此法律也無權決定婚姻是否繼續維持。國家與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保障個人在婚姻消解後,身為人的基本權益不會遭受損害。希望國家與法律維護人民基本權益,並在離婚後兩人無法達成共識的時候進行協調,而不是扮演仲裁私人情感的角色。尤美女指出,希望不追究誰對誰錯的破綻主義的離婚判決能充分發揮功能,讓假面夫妻能夠好聚好散。
法律保障權益
尤美女也提醒想離婚的女性,不用擔心因丈夫欠債而要為夫還債。台灣目前的夫妻少有人以書面約定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多數夫妻採行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下,太太除非擔任先生的保證人,否則先生的債務由先生自行處理,妻子沒有責任或義務替先生還債。下一代兒女在繼承未發生前,也不用負擔父親的債務。但另一方面,若先生的債務日益擴大,債權人有可能以代位求償的方式,讓太太被迫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損及太太在婚姻中所累積的財產,因此太太可趁早辦理分別財產制減少損失。另外,婦女新知也提醒想離婚的女性,許多先生威嚇離婚不給一毛財產而讓女性不敢離婚,但其實配偶擁有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女性不用擔心會因為離婚而一無所有。
另外,有的先生會以子女監護權當作威脅的籌碼,讓太太不敢離婚。許多婦女也誤以為只要先生是有經濟優勢的一方,或男方是獨子就會得到監護權。但尤美女指出,監護權的歸屬需夫妻雙方共同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可評估狀況考慮先協議離婚,再請求法院評估雙方情況,以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監護權。另外,根據目前司法院的判決,女性得到監護權的比例是男性的兩倍,因此,女性其實不用再委屈自己,忍受早已破碎的婚姻。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女性如果有離婚相關法律問題,一定要勇敢求助。婦女新知的民法諮詢電話志工都受過完整法律訓練,電話為02-2502-8934。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582
再婚2年 閨房樂事變A片
2009.10.13 聯合報 陳崑福
常上網交友的沈姓女子,聽網友談及將一夜情性愛影片賣給色情片業者,有錢可賺;她竟把自己與丈夫在家中做愛的影片,以十萬元價碼賣了。她丈夫發現成了A片男主角,氣得告妻子妨害風化,法院判她三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九萬元。
「你怎麼那麼新潮?還拍A片。」屏東縣五十二歲簡姓男子六月間接獲友人電話,指有一部色情片的男主角很像他,借來一看,果然是他,女主角是自己的太太,場景就是家中臥室。他追問下,太太坦承利用針孔攝影機拍下夫妻做愛畫面,以十萬元賣給A片公司。
簡姓男子已離婚,從事化妝品生意,雖已五十多歲,皮膚與身材都保養得很好,外表像卅多歲,從網路聊天室認識差他廿七歲的沈姓女子,兩人交談甚歡,相約多次出遊,兩年多前結婚。
婚後,他發現太太婚前經常上網與網友聊天,認識不少網友,還與網友發生過性關係,生下一女,他未計較,只要求太太不要再沉迷網路,以家庭為重;但她不聽,還是經常迷戀網路,兩人常發生口角。
四個多月前,簡姓男子發現自己變成A片男主角後,氣得提告,並要求太太給付二百萬元精神賠償;他岳父認為女婿要求太過分,到屏東地檢署控告簡姓男子恐嚇取財罪,檢方認為是家庭糾紛,處分不起訴。
法官審理時,沈女承認拍攝兩人做愛畫面,原本要做紀念,但在上網聊天時,有網友提到與異性網友發生一夜情,拍下性愛畫面賣給販售色情片的公司,可以賺錢;她當時缺錢用,以為先生應該不會知道,便上網找到買家,作價十萬元賣了。
此事爆發後,女方向屏東地院訴請兩人婚姻無效,法官要求先調解,經調解雙方都希望結束這段婚姻,男方同意調降精神賠償金為十二萬元,三天前已達成和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90651.shtml
【婚姻 新聞】
元配權益少 台灣女性不願婚
2009.10.14 立報 史倩玲
2008年台灣離婚率2.43%,較10年前上升0.43%。高離婚率以及不婚的趨勢,不但讓台灣的生育率不斷下降,也讓單親家庭的數量不斷成長。昨天立委羅淑蕾召開「婚姻與家庭解組的危機」論壇,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黃越綏指出,加強女性元配權益,才能改善這個現象。
離婚率亞洲之冠
目前台灣面臨的現象是不婚,即使結婚,離婚率也是亞洲之冠。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1至8月國內僅有7.5萬對新人結婚,較去年同期減少1.7萬對,共減少18.5%。另外離婚率也不斷上升,1至8月離婚人數有7.5萬人,比較起去年同期,增加0.6%。
台灣競爭力論壇秘書長劉錦鵬以往曾擔任刑事警察的工作,對於單親以及重組家庭問題感觸特別深。劉錦鵬指出,重組家庭內的繼父或繼母如果掌握經濟大權,又將資源集中在自己親生的小孩,非己生的小孩會憤憤不平,造成家庭以及社會問題。劉錦鵬表示,台灣發生的離婚事件,原因多與外遇有關,因此法令處理外遇問題如何更為公平,更是當務之急。
黃越綏指出,對現代女性而言,結婚的誘因實在太少。由於傳統期待女性擔任照顧者的角色,導致女性在結婚生子之後要照顧小孩、公婆還有自己的父母,龐大的照顧壓力讓自己無法在事業上發揮。另外,如果發生先生在大陸包二奶,將財產全部轉移,離婚時更連養小孩的錢都沒有。在這種情況下,也難怪許多女性不願意進入婚姻。
以義大利為例,義大利政府為了提高生育率,將女性的產假延長至12個月,而男性的陪產假則增加到半年,即使如此,義大利的生育率仍無法提升。黃越綏表示,生育孩子對女性而言是一輩子的負擔,義大利光延長產假及陪產假,卻沒有配套的照顧措施,這種生育政策根本沒有效用。
育兒敬老壓力重
黃越綏指出,對照台灣的情況,台灣女性不但產假比義大利少,男性的陪產假更少,政府更缺乏老人與小孩的照顧資源。女性就連想請個外傭幫忙,也得要生三胞胎才合乎規定,外傭薪資一般薪水階級根本難以負荷,幾乎難有女性能夠有足夠的照顧資源。
律師潘正芬也指出,除了照顧資源太過缺乏,法律對元配的保障更是不足。從以往處理過的案件發現,許多男性到大陸發展事業,通常會偽造假的單身證明,到大陸娶妻生子,並將財產全部轉移到大陸。而台灣的離婚官司對女性也相當不友善,沒有完整的證人以及詢問制度,也難以到大陸清查男方財產,台灣的元配往往面臨打離婚官司,卻追不到財產養小孩的情況。潘正芬指出,王文洋之所以遠赴美國打遺產官司,就是因為美國司法制度較為完整,台灣的法令應該再做加強。
律師潘正芬以台塑集團爭產案為例,由於以往只要有公開儀式並有2人以上見證就算結婚,因此三娘李寶珠日前就向法院確認與王永慶有婚姻關係,所以擁有財產繼承權。潘正芬指出,如果三娘確認婚姻關係成功,那麼在登記婚實施前的元配在面對先生納妾時,實在是情何以堪。
黃越綏指出,按照先進國家的法律概念,通姦除罪化是必然的趨勢,不過在台灣法律不能完整保障元配權益時,通姦罪是元配唯一的籌碼,也難怪通姦除罪化在台灣遲遲無法獲得社會全面支持。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650
結婚篇 登記才算數 兩岸婚姻法變革
2009.10.13 中國時報 盧葦
台灣自去年5月開始,才開始將儀式婚改採登記婚為結婚要件,而大陸從1950年代第1部《婚姻法》即規定了以登記為結婚要件,民眾一直以來習慣了將登記日與舉辦婚禮日分開。但對大陸的民眾來說,大多數把舉辦婚禮的這一天當作真正的結婚日,而年輕人對於婚禮這一天的花費,也和台灣的年輕人一樣,抱著結婚就這麼一次的心態,花錢毫不手軟。
台灣的儀式婚自去年《民法》修正後,已改採登記婚主義。以往,台灣人結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到法院公證結婚,另一個則是舉辦公開儀式,只要有2人以上的證人,兩人的婚姻關係就算生效。自2008年5月23日起,結婚雙方也必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姻關係才開始生效。去年結婚新制剛上路時規定必須以登記日為結婚日,一度有許多新人在婚禮當天,穿著新娘、新郎禮服趕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大陸則是在1950年代就確定了婚姻登記制度,1994年出台《婚姻登記管理辦法》中不再承認「事實婚姻」,明確以登記為婚姻成立的要件,未經合法登記,認定為「非法同居」。然而,2001年的新《婚姻法》中登記原則出現了一些變化,允許補辦登記手續,部分試婚關係在補辦手續後或得到認可。
【長期照顧新聞】
長照計畫 江宜樺:民眾自負額將降為3成
2009.10.13 中央社 謝佳珍
政府推動長期照顧10年計畫,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會在1 個月內檢討補助時數部分;預計明年起政府補助一般戶比率從60% 調高至70%,民眾自負額調降,減輕民眾負擔。
江宜樺上午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內政部社會福利業務並備詢。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節如要求內政部應增加長期照顧10年計畫補助的服務時數,依據個案評估申請需求,不應是齊頭式平等,否則無法有效推廣長期照顧計畫。
對於長期照顧10年計畫,江宜樺表示,為因應失能老人所需長期照顧服務,並發揮政府資源有效運用,按使用者的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訂定不同的補助額度及補助比率。
他說,以居家服務為例,輕度失能者每月最高補助25小時、中度失能為50小時、重度失能者為90小時;至於補助比率方面,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補助90%,一般戶補助60%。
提高補助時數方面,江宜樺承諾於1 個月內檢討。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也說,補助比率方面,經與行政院衛生署檢討後,明年民眾自負額將由40%降為30%,也就是政府原補助一般戶60%,調高為70%,以減輕民眾負擔。
內政部與衛生署推動長期照顧計畫,由政府補助經費,交由地方政府執行。截至今年6 月底止,內政部負責項目計服務3萬4527人。
縣府擴大失能老人到宅沐浴車服務補助
2009.10.13 中國時報 呂妍庭
天主教中華聖母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首創在嘉義縣市推動「失能老人到宅沐浴車」服務,執行一年多來頗受好評,為讓民眾都能享受這項優質社會福利,嘉義縣決定擴大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和一般戶失能老人只要提出申請,就能享有全額及半額補助,當做有特殊需求老人家的重陽節禮物。
基金會指出,到宅沐浴專車,是針對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提供個人服務。主要是鑑於沐浴對家中有失能長輩的照顧者來說,其實是一項非常吃力的工作,除了體力負擔,還要兼顧合適場所和工具,在條件無法克服下,不少失能長輩長年僅能用擦澡來清潔身體。
但透過專業沐浴車到宅服務,不但能適時紓解照顧者壓力,更能讓臥床患者有身體洗淨的愉悅感和舒適性,達到心理上的滿足。目前基金會每月平均服務人次已達到四十三人,固定安排服務有十三位老人家。
縣府社會處指出,到宅沐浴車服務項目包括洗頭和洗澡,隨車專業團隊包含護理師、照顧服務操作員和入浴照顧服務員,三人一組,車上還配置浴槽等移動式專業沐浴器材,在專業與貼心照護下,各界評價頗高。
為讓更多家庭和老人家使用這項服務,又不用擔心每次洗澡就付三百、六百元,長期下來變成經濟負擔,社會處自即日起將提撥「公益彩券盈餘」辦理到宅沐浴車服務補助,只要民眾提出申請,中低收入失能老人可獲得全額補助,一般戶失能老人補助百分之五
9旬嬤遭女兒鎖屋外 靠白粥度日
2009.10.13 自由時報 蔡宗憲
屏東縣恆春鎮90歲老婆婆楊張秀英,白天總是在屋外呆坐,吃著用塑膠袋裝的白粥,佝僂背影格外引人注意;原來老人家常忘東忘西,女兒怕待在家裡危險,白天被反鎖在屋外。里長及警方昨介入後,縣府社會處今天將前往處理,女兒楊來金無奈地說,「誰能處理就將她帶走吧!」
楊張秀英靠著一包白粥,從早上撐到下午5時女兒下班,街坊鄰居贈予食物時,老人家甚至擔心女兒知道會生氣,不敢接受,德和里長楊春香得知後主動前往了解,並申請保護,恆春警方也率先捐助兩包白米,希望老人家能堅強。
對於外界指控,楊來金解釋,老人家記憶不好,出外後不是沒鎖門,就是將門鎖著,卻忘記鑰匙在哪裡;待在家中又擔心使用火爐造成危險,才會將門鎖住,讓她在外頭自由活動,塑膠袋裝白粥,也是擔心將鍋碗打翻的權宜之計,至於街坊凌虐等說法,皆是亂講沒那回事。
屏縣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長張淑貞說,上週五初步了解後,發現老人家擔心女兒對她不利,一直相當不安,除了持續派員與阿嬤的家人懇談,也會幫她聲請保護令,希望能讓她進入屋內。
據了解,老太太育有3女1男,獨力將4名子女拉拔長大,約3年前,50多歲的兒子中風,住進療養院,老太太才搬回恆春老家與二女兒同住,不過似乎不太受到照顧,老太太擔心其他兩名女兒傷心,始終拒絕外人關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13/today-so11.htm
【集遊法新聞】
國民黨版《集遊法》是好是壞?
民間團體要內政部長表態
2009.10.13 苦勞網 徐沛然
台大教授李明璁遭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昨日(11/12)開庭。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及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於庭後召開記者會,會中針對馬政府的人權承諾提出多項質疑,並要求內政部長江宜樺須對國民黨版《集遊法》明確表態。
李明璁的委任律師賴中強表示,開庭時,曾明確說明因為《集遊法》違反憲法、違反今年五月間政府曾簽訂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任意起訴不過是浪費司法資源,因而希望檢察官撤回起訴。然而,卻遭檢察官當庭拒絕。
「一群關在古堡裡的檢察官」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批評。他認為,2006年,動員數十萬人次的紅衫軍,其領導人已經獲判無罪。而蔡丁貴教授長達數個月在立法院前的靜坐抗議,日前也確定為不起訴處分。而李明璁不過是區區數百人、持續一兩天的抗議,檢察官卻依然執意要起訴。林峰正認為,台灣的檢察官在心態上完全跟不上社會進步。
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馬英九總統競選時曾承諾「要將街頭還給人民」,然而,國民黨去年提出的《集遊法》修法版本,卻是問題重重,強制報備制度,對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箝制更大。但內政部長江宜樺,日前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曾表示,現行《集遊法》的修法「怎麼改都絕對可以說是進步」,如果社運團體不滿,「那乾脆不要修」。
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學生黃威霖表示,2006年江宜樺曾經以學者身份投書,支持紅衫軍的群眾運動,並譴責《集遊法》違憲,但如今當上部長後,態度似乎又曖昧不明。黃威霖強調,自己代表台大政研所11位碩士生,共同要求江宜樺應明確表達對國民黨版本《集遊法》草案的意見。並回應是否要推動「集會遊行保障法」,以保障人民的權利。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代表,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徐偉群亦認為,台灣需要「集會遊行保障法」而非「集會遊行限制法」。「希望江部長記得自己曾說過的話」。徐偉群說。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7450
【預算分配 新聞】
社團:縣市勞健保欠費 排擠社福預算
2009.10.14 聯合報 中央社
社福團體今天表示,明年政府社福預算對各縣市勞健保的補助,讓弱勢社福預算比今年少了94億元,對身心障礙、老人、低收入戶、兒少等社福工作衝擊大,他們不排除走上街頭抗爭。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賴清德、潘孟安與多個社福團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追討北高勞健保欠費,且不得挪用社福預算填補財政缺口,應恢復社福預算。
賴清德提供資料顯示,明年度社會福利預算新台幣3258億元,扣除各縣市勞健保補助款105億元,實際預算為3153億元,比今年度3247億元減少94億元,包括老人減少6.7%,兒童及青少年減少2.3%,身心障礙減少2.4% ,低收入戶增加6.3%。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政府刪減明年度6億元的老人社福預算,恐影響全台1萬多名失能老人,偏遠地區老人更無資源可用,包括居家、日間照顧、交通接送等影響最廣,其中日間照顧服務被刪 1億元,減幅最高。
吳玉琴舉例,政府補助老人就醫交通費一趟新台幣190元, 但屏東等偏遠山區老人下山看病一趟車資就至少千元。政府以北市觀點制定政策,政策不符合需求,民眾不願申請服務,政府卻反過來刪減預算。
此外,兒童人權協會秘書長胡秀雲認為,要保障兒童少年成長及就學權益,須先保障家庭有穩定收入,政府無力降低失業率,便應增加福利預算,保障兒少照顧。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台北市不應向中央要錢補貼健保費,社福團體要「走上街頭去抗爭」。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192760.shtml
【網路犯罪新聞】
性侵電玩隨處可買 立委籲設通報機制
2009.10.14 立報 史倩玲
網路上只要149元就可買到以性侵為主題的電玩,立委葉宜津、黃淑英、王幸男昨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設立單一窗口,建立通報機制。
性侵電玩問題在3月就被勵馨基金會舉發,但葉宜津表示,行政院僅在網路業者信箱中要求下架,無任何具體作為。日前包括內政部、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單位也遭到監察院糾舉。
勵馨基金會指出,當初使用兒童帳號登入,發現販賣網站未經驗證,就可以讓未成年人購買遊戲軟體。除了拍賣網站不盡控管責任,政府單位更是不聞不問,3月份檢舉時,勵馨曾行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兒童局、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但在各機關相互推責任的狀況下,到4月份都沒有任何單位願意負責進行取締。
兒童少年福利法雖然規定電玩跟商品要分級,但黃淑英指出,目前卻沒有任何單位負責,即使廠商不進行分級,也沒有任何懲罰。黃淑英表示,以路上流行的「Rape Play」遊戲為例,就是以性侵為樂的電玩,現在更成為性侵害教學影帶,而台北縣更傳出5名少女以性虐待方式霸凌同學的例子。
王幸男則指出,行政院應該設立單一窗口,並建立通報機制,避免同樣的情況再度發生。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649
密碼遭駭 國中妹裸照外流
2009.10.13 蘋果日報 吳詠平、張沛森
桃園縣一所國中女學生一年多前自拍十多張裸照,並存放在部落格的相簿裡,但因密碼遭網友破解,還把照片轉貼在網路上流傳,學校老師昨得知裸照仍在流傳,訝異說:「這已是一年前的事,當初該學生難過得好幾天不敢上學,希望網友不要再散播照片傷害人。」
「設密碼也不安全」
學校老師昨表示,這已是一年多前的事情,當時女學生在家裡以數位相機自拍換衣服、洗澡的私密照片,存放在自己部落格裡,還以密碼鎖住,但沒想到密碼被破解,照片開始在網路上流傳,女學生雖立即將照片移除,但還是有網友繼續轉貼照片,因其中有一張是穿著學校制服的照片,事情很快就在學校裡傳開,女學生為此好幾天不敢到校上課。
老師為此還到女學生家裡輔導多次,並告訴其他同學自拍本身並沒有錯,該譴責的是那些散播偷窺者,女學生好不容易才回來上課,如今這名女學生也已經畢業。沒想到事情過了那麼久,這些照片竟還在網路上流傳,學校希望網友停止散播行為,不要再傷害女學生了。
桃園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組長林良一說,把私密照片放在網路上即使有加密碼,也不能保證安全,這就像家裡的門鎖,對有辦法開鎖的人是沒有用的,因此如果不想讓人瀏覽影像,千萬不要放上網路。
轉貼恐涉兩年徒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則提醒說,網友若任意轉貼這些私密照片,可能涉及妨害風化罪嫌,屆時恐怕得面臨兩年以下徒刑;而且就算是單純持有這些私密照片,如無正當理由,也可能得接受二至十小時的輔導教育,若是累犯更可處二至二十萬罰金,希望網友不要以身試法。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11892/IssueID/20091013
【移民/移工 新聞】
調查:異國婚姻占兩成 台男偏好陸女 東南亞新娘略跌
2009.10.13 中國時報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結果顯示,我國今(98)年一至八月僅15萬612人結婚,較去年同期減少34,000人,結婚率下滑18.5%;而同期內則有74,894人離婚,較去年同期上升0.6%。
有趣的是,根據統計數據顯示,有19.4%的本國籍男性選擇與非本國籍女性結婚,亦即每5.2對的新婚夫妻中,就有一對是異國婚姻,而選擇與本國籍女性結婚的新婚夫妻則減少逾兩成,約下降21.6%,新增的外籍新娘人口則較去年同期上升3.1%,達14,588人。
而新增的外籍新娘中,又以「陸配」比例最高,約達60%(8,714人),東南亞籍新娘約占27%(3899人),其他國籍新娘則占13%(1975人)。若與去年同期相比,大陸配偶較去年上升5.6%,東南亞新娘下降2.5%,其他國籍則增加4.3%。
據了解,今年一至八月的結婚率大幅下滑的主因為逢孤鸞年所致。
迎王祭 外籍漁工熱情投入
2009.10.13 中國時報 林和生
東港三年一科的迎王祭典現正熱鬧舉行,許多長年在國外基地作業的漁船紛紛返鄉赴會,船上外籍漁工獲得短暫假期,卻積極投身這難得的廟會盛事,大夥化身樂手、轎班,參與慶典活動,又唱又跳的模樣,讓信徒看了彷彿置身國外嘉年華會中。
外籍漁工手拿傳統中國樂器銅鑼、大鼓,伴隨震耳欲聾的鞭炮聲,恣意敲打,卻也意外和諧,但最吸引眾人目光的是他們誇張的慶祝方式,與虔誠祭拜的在地人相比,有極大的反差。
地方文史工作者葉志杰表示,印象中從癸未科年開始,東港就有外籍漁工加入,他們總是用自己特殊的節奏敲鑼打鼓,加上逗趣搞怪的扭腰擺臀,在熱鬧慶典中非常容易吸引信徒目光,也為這嚴肅的宗教祭典,增添不一樣的新意。
與會廟方人士對於漁工加入也表示贊同,並說,一頂神轎幾十公斤,如果遶境期間,從頭扛到尾,就算硬漢也會吃不消,有了外籍漁工適時幫忙,確實輕鬆許多,也正好填補地方年輕人外流及上班族無暇參與所造成的空缺。
陣頭人士說,宗教本來就是無國界的,外籍漁工參與本地的迎神賽會,雖然可能無法了解祭典的真正意義,但投入的心力及熱情,似乎也不輸給轎班成員。更何況加入異國風情的迎王祭典,長久下來也許會變成地方特色,且這絕對是只有漁港才看得見的廟會戲
台灣人買假證件 首度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