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8,2009

新知報報 2009.09.26~09.28

新知報報  2009.09.26~09.28

 

【祭祀文化  新聞】

我有話說-孔家女兒是次等的?

2009.09.28      中國時報                趙文瑾                   

 

九月二十八日教師節向是來我國的重要節日,透過祭孔大典等儀式的舉行,表達後世對於至聖先師孔子的尊敬。只是今年的祭孔大典相較於以往,更為不同。

 

     這一次的問題在於,在孔德成先生逝世後,留下四名子女:長女(孔維鄂)、長子(孔維益)、次子(孔維寧)、次女(孔維崍)。其中長子孔維益已經過世,但留有一子孔垂長。

 

     究竟以上誰可以擔任下一任的奉祀官?選任的標準是什麼?我們看到在內政部會議的討論過程中,幾乎都只圍繞著次子與長孫打轉,而女性則被順理成章的忽略。即便內政部今年七月曾經宣稱,女性也可以擔任孔廟主祀奉祀官,但我們千萬不能忽略:前提是孔家後代「僅生一女」的狀況下,才可由女兒擔任。


    作為一個女性的公民與納稅人,實在對於這樣的討論方式無法接受!性別平權的目的是要尊重,而非施捨!若自性別平等的角度出發,按理說只要是孔家的子女,皆有擔任奉祀官候選人的資格。若以儒家倫理而言,其順序便應以長幼排序為主,而非如內政部所言在沒有男系子孫的情況下,女性才可擔任奉祀官。如果只有在「僅生一女」的情況下,孔家女兒才有可能擔任奉祀官,那麼政府等於宣告,女兒是次等的、無奈的選擇,只不過是因為沒有兒子,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讓女兒擔任。

 

     台灣作為現代化國家,如果我們要強調孔子對於文化與教育的貢獻,當然要給女兒一個平等的競爭機制去爭取這個榮譽職位,而不是一邊宣示「性別平等」,一邊強調「傳統」的嫡長子制度,完全忽視女兒也有爭取榮譽、宣揚儒家文化的資格與能力。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092800093,00.html

 

 

 

婦團抗議孔廟奉祀官性別不平等

2009.09.27      中央社            馮昭                       

 

孔子第79代裔孫孔垂長明天將首度以奉祀官身分參與祭孔大典。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前往孔廟大門前,抗議政府討論奉祀官繼承人選時排除女兒,以「傳統」之名合理化對女性的歧視。

 

  孔子第77代裔、前考試院長孔德成去年辭世,雖然孔家已婉拒支薪多年,但因奉祀官為台灣僅存的世襲制職位,牽涉性別平等議題,婦女團體仍相當關注內政部選任奉祀官的標準。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孔德成有4名子女,其中長子孔維益已過世,內政部討論下一任奉祀官時,幾乎都只圍繞著次子與長孫,女性被順理成章地忽略。即使內政部規劃未來奉祀官制度變革,女兒擔任奉祀官的前提也是孔家後代僅生1女時。

 

  婦團成員下午在孔廟前高喊「我們要性別平等的奉祀官制度」,台灣作為現代化國家,如果要強調孔子對於文化教育的貢獻,就要給女兒平等的競爭機制,爭取榮譽職位,而不是只把一切推給傳統的嫡長子制度。

 

  婦女新知主張,若從性別平等的角度,只要是孔家的子女,皆有擔任奉祀官候選人資格;若以儒家倫理角度,應以長幼排序。

 

  婦女新知反對沒有男系子孫時,女性才可以擔任奉祀官的變革方向,因為這等於政府宣告,女兒是次等的、無奈的選擇,只因為沒有兒子才讓女兒擔任,將女兒視為備胎的方式,是一種極差的性別教育和社會教育。

http://rss.cna.com.tw/rss_topread.php?t=3&id=200909270125&class=JD&code=4fbc46ad4f6125aab1e3333365ab0684

 

 

 

婦團:祭孔,女性不是備胎

2009.09.28      聯合報    劉開元                   

 

明天就是教師節,政府依往例將舉行盛大祭孔大典。去年孔子奉祀官、孔子第77代傳人孔德成逝世,政府決定把奉祀官交給孔德成的長孫孔垂長擔任。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呼籲政府,應採用現代民主、性別平等原則,成立委員會選出才德最適任的孔家後代人選,而非沿襲封建傳統的嫡長子制度。

 

祭孔大典是每年教師節大事,過去多年都由孔德成擔任奉祀官,去年孔德成逝世後,這項台灣僅存的終生職世襲制職位該傳給誰,一度成為爭論焦點。

 

孔德成有四名子女,分別是長女孔維鄂、長子孔維益、次子孔維寧、次女孔維崍。其中長子孔維益已經過世,但留有一子孔垂長。孔德成之後的下一任奉祀官,政府最後仍沿襲傳統,決定由嫡長孫孔垂長接任。不過也加了但書,「未來孔家之後如僅生一女,可由女子繼任奉祀官」。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政府多年來以國家資源維持祭孔大典及奉祀官制度,顯然考量這不只是孔家的家祭,同時也兼具國家重要儀典、社會表率的公共性質。因此建議政府應採用現代民主的性別平等原則,成立委員會,選出才德最適任人選,而非沿襲封建傳統嫡長子制。

 

婦女新知表示,台灣作為現代化國家,如果要強調孔子對於文化與教育的貢獻,當然要給女性平等競爭機制,讓孔家後代的女性,也能爭取這個榮譽職位,而不是一切歸結推「傳統」的嫡長子制度。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162110.shtml

 

 

 

人選遴選? 孔廟:內政部權責

2009.09.28      聯合報    劉開元                   

 

針對婦女團體主張,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應由政府組成委員會,打破性別從孔家後人中遴選,台北市民政局孔廟執行秘書施淑梨上午表示,孔廟奉祀官制度,內政部已修正為無給職,規定「未來孔家之後如僅生一女,可由女子繼任奉祀官」。

 

施淑梨說,如果婦女團體仍有其他看法,孔廟可代為轉達給內政部,但修正權責在內政部,台北市民政局及孔廟都無權責更改。

 

施淑梨表示,北市孔廟的祭孔大典相關辦法,是於57年修正通過採用迄今,孔子後代擔任的是奉祀官,除祭拜祖先孔子外,擔任奉祀官者還有推廣儒學文化、出席闡揚孔子學說的各項聚會,責任重大。

 

對於婦團主張「女性不是奉祀官的備胎人選」訴求,孔廟表示尊重,但是否修正,還是要看內政部的態度。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162111.shtml

 

 

屏東祭孔 首創女性擔任分獻官及陪祭官

2009.09.28      立報                史倩玲                   

 

雖然台北孔廟祭孔大典的奉祀官有重男輕女之嫌,但屏東縣的祭孔大典,則首創由各界代表擔任分獻官及陪祭官,其中更不乏女性參與,為台灣性別平等的祭祀制度做了最優良的示範。

 

屏東縣的祭孔大典是由縣長曹啟鴻擔任正獻官,縣政府秘書長鍾家治及各界推薦代表擔任分獻官,分獻官有徐潤樟、方英才、龔泰文、黃仕典、柯月秀、張志興等人;而陪祭官則有黃清光、張才武、蘇金玉、高錦鳳、方松永、許當務、王政仁等社會賢達,並由中正國中師生百餘人擔任禮生、樂生、歌生。

 

而祭孔大典無論分獻官或陪祭官都有女性參與,讓祭孔大典更添性別平等教育的功能。祭孔典禮儀節全依古禮,所有參與祭典者穿著禮服,讓民眾從祭典中瞭解到古代祭孔的盛況及體會古代尊師重道的風氣。屏東縣府為了鼓勵民眾參與祭孔大典,還特準備智慧金牌分送民眾,讓學子考運及求學順利。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163

 

 

 

歧視女性? 奉祀官限嫡孫

2009.09.28      自由時報                邱紹雯                   

 

今天是教師節,新任祭孔大典奉祀官為已逝奉祀官孔德成的長孫孔垂長,也是孔子第七十九代裔孫。婦女新知基金會昨天在孔廟前,批判傳統以嫡長子繼承的奉祀官制度,大開性別教育倒車,要求給女兒公平競爭的機會。

 

去年十月,孔子第七十七代傳人孔德成逝世後,接任的奉祀官人選令各界關注。孔德成育有四名子女,包括長女孔維鄂、長子孔維益、次子孔維寧、次女孔維崍,其中長子孔維益已歿,留有一子孔垂長,最後由長孫繼承奉祀官一職。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說,內政部在討論接任人選時,幾乎只圍繞著次子與長孫打轉,女性被順理成章忽略;甚至透過媒體宣稱,女性也可擔任奉祀官,但前提是「孔家後代僅生一女」才能繼承。

 

范雲批評,修法毫無平等可言,只是把女兒當備胎,全國在慶祝教師節時,政府卻帶頭做出性別教育最錯誤的示範。

 

基金會董事黃康馨慧也說,奉祀官象徵國家最高禮儀典範的職位,每月待遇比照部長級領十幾萬元,未來不管是否支薪,政府理應率先做出表率,落實性別平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28/today-life5.htm

 

 

 

【通姦  新聞】

性愛照不似男友 第三者不起訴

2009.09.26      聯合報            羅建旺                   

 

謝姓女子愛上有婦之夫,被男友妻子拿性愛照片控妨害家庭。檢察官勘驗,發現照片性器官特徵與男友的不符,而且她的記事簿透露不知道男友已婚,獲不起訴處分。

 

28歲的謝姓女子在民國93年間,認識41歲魏姓男子,陷入熱戀,今年農曆過年後,魏妻發現兩人有曖昧簡訊,質問丈夫。魏姓男子坦承兩人姦情,在數位相機內還有謝女的性愛照片。

 

在謝女的記事簿裡,也提到兩人在北投泡溫泉,讓魏姓男子腿軟等記載,魏妻怒告謝女涉嫌妨害家庭。

 

謝女坦承在朋友聚會上認識魏姓男子,但否認兩人有性行為。

 

檢察官發現,謝女在94710日的記事簿寫著:「雖然你說你從來沒把我當第三者,但是對我而言,對你家人、前妻,我的角色就是浮不上檯面啊。」顯見謝女認為魏姓男子未婚。

 

對性愛照片部分,未照到男子臉孔,檢察官命法醫勘驗,發現照片中男性性器官的特徵,與魏姓男子的性器官並不相符,顯然與謝女發生性關係並非魏姓男子。

http://www.udn.com/2009/9/26/NEWS/SOCIETY/SOC3/5159134.shtml

 

 

 

【離婚判決  新聞】

精神病未達「標準」 離婚未准      

2009.09.26      聯合報    蘇位榮                   

 

台北市民林姓男子指妻子罹患精神病,經常大吵大鬧,半夜開瓦斯要放火,他睡覺時恐嚇要割掉他的生殖器,而訴請離婚;台北地院認定,林妻尚未達到「重大不治」的程度,判決林敗訴。

 

林妻表示,她與丈夫結婚20多年,丈夫外遇要求離婚,生活上刻意激怒她,並將她與家人隔絕,日積月累,她才得了精神病,丈夫卻不照顧她,還藉此訴請離婚,公理何在。

 

林姓男子指出,婚後夫妻個性不合,經常吵架,他負擔全家的經濟,每天早出晚歸,回家後妻子卻對他咆哮,質問他無法回答的事,他想去睡覺,妻就威脅要割掉他的生殖器,讓他不敢睡覺,精神幾近崩潰。

 

他說,妻子行為怪異,曾跑到麥當勞揚言要潑硫酸,被警方會同衛生所強制送醫,診斷妻子罹患精神病,還領中度精神障礙的身障手冊。妻子發作起來,要開瓦斯、打小孩,他實在受不了,希望法院判准離婚。

 

林妻在法院應訊倒是很正常,承認得了精神病,幾十年來,她為家庭無怨無悔付出,丈夫外遇、兩人分房、個別生活,冷戰孤立,她的精神才會受不了。

 

法官審理認為,民法規定「夫妻之一方,罹患重大不治的精神病,得向法院訴請離婚」,法條中指的精神病,必須達到「重大且不治」的程度,才能構成判決離婚的原因。

 

法院指出,林妻在治療期間,曾經妄想醫師和丈夫串通、護士與丈夫有染等等,但是病況隨著多次治療已有改善,目前她的樣貌言行與正常人並無不同,醫院鑑定她未達到重大不治的程度,何況林妻罹病,不能完全歸責於她。

http://www.udn.com/2009/9/26/NEWS/SOCIETY/SOC3/5159270.shtml

 

 

 

負債男不負責 妻女獲離

2009.09.27      自由時報                王俊忠                   

 

不願負責任的已婚男子,落得妻女離棄下場!

 

因車禍事故負債120萬元的楊男,擔心正職工作薪水會被法院強制扣款,選擇打零工為生;妻女與他分居10餘年,楊某又不聞不問、異常冷漠,楊妻訴離,台南高分院判准,且女兒監護權也歸楊妻。

 

王姓女子表示,她與楊姓男子在85年間結婚,婚後育有1女,不過婚後丈夫常酗酒、不負擔家庭生活開銷與子女扶養費,還常對她暴力相向,她實在受不了,才於86年帶女兒離家,與丈夫分居長達10餘年,這10幾年來,丈夫不聞不問,因此訴請離婚。楊男則未到法院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

 

高分院法官審理時,王女指控丈夫常暴力相向成傷,因王女未提出相關傷害事證;證人也未明確供述,法官難以認定楊男有上述暴行。

 

法官查出,王女從86年帶著女兒離家,不但未回娘家,也拒絕與楊男聯絡或回夫家,使雙方婚姻關係更形惡化,王女本身也有責任。

 

在楊男方面,高分院法官說,曾多次通知楊男須親自出庭,但楊男始終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顯然楊男毫無維繫婚姻意願;法官並發現,楊男因車禍事故欠下120萬元債務,他竟選擇打零工、不願找正職工作償債,對於妻子也是不聞不問、異常冷漠,既然如此就判准離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27/today-south6.htm

 

 

 

【女性與職場 新聞】

公司全女人 老闆堅不裁員

2009.09.27      聯合報            謝梅芬                   

 

高雄市玳和專業制服公司從老闆到裁縫師,卅多人都是女性,每個人都背負家庭重擔,有人失婚,有人二度就業,今年景氣雖差,董事長施黛華仍堅持不栽員。

 

施黛華婚後像許多女性一樣走入家庭,九年前再返職場,從基本的打樣師傅到六年前自組公司。

 

施黛華帶領一群五、六年級生在南部制服界打天下,她說書念得不多,從家庭主婦到接洽生意,「學得比學校多太多,但我比別人多的是認真及售後服務」,年營業額一度創下一千八百萬元。

 

今年景氣差,許多公司行號不訂做制服,生意衰退五成。「我堅持不裁員、不放無薪假」,施黛華說,她的員工每個人都有沈重的經濟壓力,「不能讓我的員工沒有事做,因為員工的孩子的學費,就是靠一針一線賺來的」。

 

例如四十二歲的淑英(化名),離婚帶著三個孩子。沒經驗,不會打字,她都從頭學起,常躲在廁所哭,「自己怎麼那麼笨,學都學不來」。

 

「沒關係,公司電腦讓你下班學」,施黛華體恤中年婦女找工作不易,同意她下班後,慢慢一個字、一個字「學習敲」。

http://www.udn.com/2009/9/27/NEWS/NATIONAL/NAT5/5161657.shtml

 

 

 

【少子化  新聞】

少子化 明年大學招生總額減3532

2009.09.25      中央社            林思宇                   

 

教育部今晚公布「99學年度大學招生名額總量」審查結果,99學年度比98學年度減少3532名;此外,從100學年度起,大學每班招生名額上限從60位減少至58位。

 

教育部表示,「99學年度大學招生名額總量」審查核定日間學制學士班115835名、碩士班41028名、博士班6994名;夜間學制進修學士班14320名、二年制在職專班2321名、碩士在職專班17335名。

 

教育部表示,相較於98學年度,99學年度日間學制學士班減少1927名、碩士班增加367名、博士班增加4名;夜間學制進修學士班減少714名、二年制在職專班減少1496名、碩士在職專班增加234名,共減少3532名。

 

教育部並通過99學年度大學新增75個院、系、所、學位學程、班;78個系、所、班、組、學位學程申請停招;100個院、系、所、學位學程、班、組申請整併;109個系、所、班、組、學位學程申請更名。

 

教育部表示,目前大學學士班每班招生名額上限,除第一年新設時是45名外,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60名,因應少子女化趨勢,提升師生比及高等教育品質,100學年度起,每班招生名額上限將由60人調整為58名。

 

教育部還說,招生名額會逐年調整到每班50名,沒有時間表,已函請各大學因應準備,並將與大學會商細部調整作法。

http://rss.cna.com.tw/rss_topread.php?t=3&id=200909250236&class=DD&code=268801f1f4a8613e58df79753bd21ad7

 

 

 

【校園霸凌 新聞】

走廊上互脫褲 高職生網po露屁屁

2009.09.27      蘋果日報                李宗祐                   

 

嘉義市國立嘉義高工多名學生在教室走廊,假裝互毆嬉戲,但動作誇張,不僅掐人脖子、抓人撞牆,還學卡通《蠟筆小新》,互脫褲子露屁屁,最後還將惡搞行為自拍貼上網。校方昨得知後表示,學生行為不當,玩過頭了,一定依照校規處理。

 

校方:依校規處理

 

影片中顯示有四、五名男學生在走廊嬉鬧,其中2人在同伴一聲號令下,以擂台賽的方式開始互抓頭髮,較高壯的男生還不停狂踹,讓對手差點無法招架,接著愈來愈過火,掐脖子、拉人撞牆等誇張動作通通來。

 

圍觀者大聲吆喝,玩到興起,其中一人突然脫下對方的外褲,旁人大聲狂笑,學生們甚至還誇張地拉住同學的褲子不放,之後連內褲幾乎都扯下。過程有學生以手機拍攝成影片,之後並貼上網。

 

校方昨看了後臉色十分難看表示,這些不雅鏡頭,會請學生撤掉,這些行為相當不當、玩過頭了,會利用集會的時候加強宣導,並依照校規處理。據悉,這段影片是在去年5月間拍攝,學生得知事態嚴重後,昨已撤下影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72753/IssueID/20090927

 

 

 

【性教育 新聞】

國小認識青春期 中學教導性觀念

2009.09.27      蘋果日報                                       

 

循序漸進

 

中學生危險性行為問題嚴重,杏陵醫學基金會理事長、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健康與體育」領域召集人晏涵文昨強調,性教育應從小扎根,循序漸進教起,而且不是只有學校要教,父母也要主動輔導孩子。

 

家長分階段教育

 

晏涵文建議,父母應教導57歲的學齡前孩童,了解正確的性別角色,清楚分辨男女差異,最好再灌輸預防性侵害的知識;國小一到三年級應對擁抱、親吻等身體接觸有正確觀念;國小四到六年級,女生逐漸進入青春期,胸部隆起、月經來潮,男生也即將面臨喉結出現、變聲,應教導青春期的生理、心理變化。

孩子進入國中後,就應教導正確的性、喜歡與愛的觀念,和孩子討論懷孕、墮胎、避孕、婚前性行為等議題,告知避孕等具體方式;高中階段則可加強婚姻、家庭與同性戀等觀念。記者楊惠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72883/IssueID/20090927

 

 

 

性知識大調查/青少年隨「性」25%不戴「套」

2009.09.27      自由時報                魏怡嘉                   

 

「為增加保險套的潤滑,使用前,可以抹上凡士林、嬰兒油?」正確答案應是「╳」,但有一半以上的受訪高中生回答「○」;另外,「計算女性排卵日期的方法是下次月經開始前,約第14天?」答案應是「○」,但也有一半的高中生回答「╳」。

 

杏陵基金會表示,這兩題都是屬於一般性知識的題目,但竟然有一半以上的高中生都答錯,顯然國內對青少年的性教育仍有待加強。

 

杏陵基金會昨日發表在去年9月至10月間,針對全台8400名國、高中生,進行問卷調查,共回收7604份,回收率為90.5%; 除了上述兩題外,竟有34的高中生誤以為自慰(手淫)會影響性能力,損害身體健康;另有3成的高中生誤以為「愛滋病能透過被蚊蟲叮咬而傳染」。

 

三成曾援交或一夜情

 

另在兩性交往方面調查顯示,國小畢業生中,有2成具備戀愛經驗,到高中、職三年級則達5成以上,國中畢業生與高中職、生曾與異性發生婚前性行為者,分別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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