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2,2009

新知報報 2009.09.22

新知報報  2009.09.22

 

【從母姓  新聞】

立委提案修法/成年改姓 不須父母同意

2009.09.22      自由時報                孫友廉、項程鎮                    

與改姓有關的現行法規定 無政治爭議性 通過可能性大 

子女改姓很可能出現新變革!曾經由「章」孝嚴「變姓」成功的立委蔣孝嚴,與其他廿五位立委連署提案修改民法,主張成年子女更改姓氏不需要父母同意,理由為「姓氏選擇權」屬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範疇,國家不用管太多;立院程序委員會今將討論本案,預料過關排入院會可能性極大。 

民法第一○五九條第五項原本規定,子女姓氏須有「不利影響」時,法院才能宣告改姓;實務上,除非是性侵亂倫、家庭暴力等重大傷害事件,能否改姓常取決於法官個人自由心證,有意改姓的民眾備感困擾。


屏東六月間發生一起改姓失敗官司,二十八歲陳姓女子自幼父母離異,她靠打工與母親賣菜唸完大學,最近與男友論及婚嫁,不料男友家規卻規定「不准娶姓陳的」,對她如同青天霹靂。於是她聲請改為母姓卻失敗,因為承審的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應該改的不是姓氏,而是男友父母觀念」;如本案立法通過,陳女就能成功改姓,有情人終能成眷屬。 

主張姓氏選擇 憲法保障權利 

立委表示,如法官認為只是當事人主觀的想要改姓,往往不會放行,導致聲請民眾遭受莫大社會壓力,國家機器介入民法太深入的結果,已使成年人喪失對自己姓氏的自主權。 

更改姓氏最有名個案為提案立委蔣孝嚴,他原本從母姓「章」,經他多方爭取,後來內政部以個案認定方式,循戶籍法管道從寬解釋,讓他順利認祖歸宗改姓「蔣」。 

立委的提案內容指出,現行條文要求單親子女欲變更姓氏,須向法院提出原姓氏對其「不利影響」的事實證明,規定過於嚴苛,使想改姓的單親子女遭遇許多困難和障礙,忽略成年人有能力衡量個人需求和特殊處境,自行決定改姓的權利。 

法務部和司法院昨天都有官員私下表示,本案內容不具政治爭議性,獲得通過的可能性很高;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則說,等看到草案條文再仔細研究。 

成年前後改姓 維持各改一次 

相關修法意見還包括,法院可以子女「最佳利益」宣告改姓。至於同條第三項規定,成年子女變更姓氏,原則上須父母同意,但成年後或成年前,最多只得各改姓氏一次;在改姓次數方面,立委提案內容未作變更。 

法界對本案看法不一,贊成修法者認為,個人擁有姓氏自主權,不宜以群體、家族意識限制個人意願;反對者主張,姓氏隨意更改不利交易安全和身分安定,戶政、執法機關或銀行管理個人資料也很不方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22/today-t1.htm

 

 

 

【新移民女性 新聞】

移民署:違法跨國婚姻廣告 逐步減少

2009.09.21      中央社            陳俊諺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表示,8月共裁罰7件違法刊載或刊播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其中以中國大陸及越南配偶為宣傳內容大宗,不過違法情形自去年修法後已有改善。 

移民署表示,去年8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後,跨國境婚姻媒合已不得為營業項目,且不得要求報酬及刊登廣告,違者處以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今年8月移民署查察7件於網站或有線電視台刊載或刊播的違法廣告,共裁罰120萬元,另有3件正查證中。 

移民署官員表示,廣告多見於中南部,主要媒介中國大陸及越南配偶,部分託播單位為累犯,將加重處罰。 

不過,移民署表示,違法情形有逐步下降趨勢。官員表示,去年共接獲231件檢舉,其中裁處95件,多為報紙、網站及有線電視台廣告,然而今年違法報紙廣告幾已不復見,電視台廣告也大幅減少。 

為根除部份不肖人士在網站因刊載廣告被迫關閉後,改成立部落格的情況,移民署表示,已與雅虎等網站接洽,協請關閉違法部落格,這些網站也表達願意配合。

http://rss.cna.com.tw/rss_topread.php?t=3&id=200909210145&class=JD&code=28f03dda89a2a07f27455cc8015659a3

 

 

 

【通姦  新聞】

男女呻吟 不判通姦判曖昧      

2009.09.22      聯合報    熊迺群、張念慈                    

台中縣紀姓婦人控告丈夫與林姓女子通姦,但刑庭法官認為捉姦時聽到三分鐘「叫床聲」,不足以證明兩人通姦,判決無罪,上訴仍被駁回。她改打民事官司,民庭認為兩人關係曖昧,已侵犯配偶身分法益,昨判處兩人分別賠償廿萬元。

不過,紀姓婦人的婆婆為兒子叫屈表示,從事建築業的兒子結婚後,收入都由媳婦保管,錢都被媳婦拿走了,十年來又沒盡妻子義務,怎麼可以怪老公不好? 

紀姓婦人發現丈夫結識經營旅行社的林姓女子,常聯繫相聚,懷疑他們關係不單純。去年三月,她僱用徵信社人員跟蹤丈夫到林女位於台中縣大雅鄉的租屋處。

紀姓婦人隔著房門聽到屋裡傳出男女呻吟聲,準備強行進入,卻被丈夫擋住,僵持到警方到場處理;當時男方僅著內褲,林女則衣衫不整躲在廁所,由男方遞給內衣穿上。 

紀姓婦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指控丈夫與林女通姦,但兩人在庭上辯稱,因男方身體不舒服,請林女刮砂,打情罵俏嬉鬧才發出叫聲,並無性關係。

台中地方法院刑庭法官認為,兩人親密處於一室確實有不尋常關係,但僅憑呻吟聲,未查扣交合事證,不足以證明有姦淫行為,判決無罪。 

紀姓婦人不服氣,上訴高分院仍被駁回,她轉向訴請民事精神賠償,向兩人求償各一百萬元。 

民事庭法官認為,雖無法證明男方與林女有姦淫行為,但兩人關係曖昧,已侵犯紀婦身為配偶的身分,破壞夫妻圓滿婚姻,昨判處兩人分別得賠償廿萬元。 

資深法官認為,刑事、民事認定上多少有差別,兩者判決結果也僅互具參考價值,不影響認定。 

本案在刑、民法官都認為不構成通姦,只不過兩人關係侵犯到配偶法益,得負損害賠償責任。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48234.shtml

 

 

 

廟祝抓姦 神明前和解反被告  

2009.09.22      聯合報    呂開瑞                    

龍潭鄉楊姓廟祝抓到妻子和彭姓男子偷情,雙方在神明前和解,彭允諾捐200萬元建廟,事後賴帳,反告楊逼簽本票,楊嘆「人心難測,神明可鑒」。 

桃園地檢署調查,楊姓廟祝和彭姓男子是20多年好友,3年多前,楊姓廟祝疑妻子和彭不軌,跟蹤後,在汽車賓館抓到妻子和彭偷情,當時彭姓男子向楊求情,希望不要報警,私下在神明前解決。 

3人在寺廟內談判後,彭姓男子在神明前同意付50萬元遮羞費,另簽發200萬元本票做為建廟基金,雙方和解收場,事後彭姓男子只付了20萬元,其他賴帳,去年底,彭姓男子遭人潑漆,懷疑是楊所為,告楊姓男子年前逼迫簽本票、強拍裸照,涉及妨害自由。 

楊姓男子在檢方調查時一再喊冤,聲稱當初念在彭姓男子和他多年交情,又在神明前懺悔、願意捐建廟基金,才吞下戴綠帽的屈辱,他從未強迫彭簽本票,當初因「神明見證」,所以未要求彭簽書面和解,沒想到3年後彭反咬他,實在是人心難測,但「神明可鑒」。 

檢察官傳訊楊妻,她表示和解是在神明「見證」下完成,丈夫並未強迫彭簽本票,也未拍她和彭的裸照。檢察官認為事發在3年前,當時彭並未報案遭妨害自由,雖然神明無法作證,但也無法證明彭姓男子所述為真,昨天將楊姓廟祝不起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48166.shtml

 

 

 

【扶養費 新聞】

警官外遇酒女 生女判付扶養費

2009.09.22      聯合報            呂開瑞                    

程姓警官10多年前和吳姓酒女外遇生女後,吳女指他棄之不顧,求償50萬,程指吳女私生活不檢點,交往複雜,拉保險還拉到床上,因無法確認女兒是親生而未認女,法官認定警官並無侵害權益,判吳女敗訴。 

不過吳姓女子今年初訴請確認親子關係時,經DNA比對,確認女兒是程姓警官親生,法院判決親子關係存在,要他付扶養費。 

桃園地院調查,程姓警官在某警分局擔任二線二星警官,10多年前,他和友人上酒店認識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後來程姓警官獲悉吳女是有夫之婦,擔心惹禍上身和影響前途,逐漸疏遠,但2人仍有往來,11年前,吳女產下一女,此後多年,吳女帶著女兒過活,和程姓警官不相往來。 

去年間吳女指稱女兒是程姓警官親生,打贏親子官司後,再以程姓警官棄她們母女不顧,害她獨自扶養女兒11年,向程求償50萬元。 

程姓警官向法院指出,吳女私生活豪放,交往複雜,在離開酒店轉往保險公司服務時,為了業績,曾和男性開房間,而女兒就是在那段時間出生,吳女也未說女兒是他的,去年才說是他的,他以吳女隱瞞事實,造成親子關係不確定長達11年,錯不在他,主張不賠。 

法院調查後,查出吳女和程姓警官交往期間,也和其他男子親密交往,並和男性友人夜宿賓館被發現,程姓警官懷疑女兒不是親生是「有所本」,即使對母女不聞問,也只是道德上可議及應負擔扶養費的問題,並未侵害母女的人格、名譽、自由,因此判決吳姓女子敗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48300.shtml

 

 

 

【單親家庭  新聞】

女性單親家庭最易淪入貧窮

2009.09.22      立報                史倩玲                    

電影《不能沒有你》描述一位弱勢單親爸爸的艱困處境,雖然這部電影是由6年前的新聞事件改編,但單親家庭的困境卻比以往更加艱難。根據主計處統計,單親家庭不但戶數大幅成長,淪入貧窮的比例更是雙親家庭的5.3倍。 

主計處統計,單親家庭佔所有家庭的比例從1992年的3.64%成長至20074.7%,全台單親家庭共約70萬戶。單親家庭貧窮化現象也相當嚴重,女性單親家庭的貧窮比例更甚於男性單親家庭。如果以官方貧窮線作基準,在2006年單親家庭中有5.51%為貧窮家庭;男性單親家庭的貧窮率為3.98%,女性單親家庭的貧窮率為6.48%,雙親家庭的貧窮率僅為1.97%。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李淑容分析,男性單親家庭淪為貧窮的比例是雙親家庭的2倍,而女性單親家庭淪為貧窮的比例則是雙親家庭的3.3倍。由於女性在經濟上較弱勢,因此在成為單親家庭之後,貧窮比例也通常高於男性。但不論是男性或是女性單親家庭,經濟狀況都比15年前更為惡化。 

另一方面,單親家庭的年齡層也有向上攀升的趨勢。在1992年時,單親比例最高的年齡層是3140歲,這個年齡層的男性占總男性單親家庭的50%,女性則占總女性單親家庭的50.6%;但2007年,單親家庭比例最高的年齡層卻落在4150歲,男性占52.9%,女性占54.0%。而不論男女,單親家庭家長的教育比例中,最高比例都落在高中職。由於這樣的背景,不少單親家庭在教育程度有限又面臨中年失業時,就會面臨嚴苛的經濟挑戰。 

單親爸爸阿善就指出,由於中年失業又加上離婚衝擊,在父親過世時,甚至沒有錢辦後事,還是請前女友幫忙處理。阿善也表示,在成為單親爸爸之後才知道米的重要,因為一包米,可以讓小孩吃一個月。 

即使單親家庭並未落在貧窮線下,但收入卻遠遠不及雙薪家庭,單親家長卻仍要扛起養家的經濟重擔,其中以女性單親家庭最為弱勢。根據統計,2007年雙親家庭的年平均收入為1364,608元,但男性單親家庭的年收入卻僅有882,292元,僅為雙親家庭的64;女性單親家庭的年收入僅有73763元,只有雙親家庭的53。由於女性平均薪資不如男性,因此女性單親家庭的境況容易陷入更弱勢的境地。 

經濟弱勢加上育兒壓力,往往讓單親家庭家長無法承受。根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的自殺人口分析,自殺者高達8成來自單親家庭。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執行長朱建鋒指出,台灣家庭結構正在改變,但社會對單親家庭所抱持的觀念與態度並沒有大幅的變化。現在每10對夫妻,就有1對在結婚1年內離婚,每3對夫婦中就有1對以離婚收場。由於離婚率升高,單親家庭也大幅增加。朱建鋒呼籲,政府各單位需要一齊努力,提出有效的單親政策,讓單親家庭有更多支持與資源。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048

 

 

 

【受暴婦女 新聞】

看電影做公益 300人送愛給受暴媽媽

2009.09.21      中央社    翁翠萍                    

現代婦女基金會服務經費籌募不足,獲得院線片「男女生了沒」片商公益贊助今晚一場電影票券,勞委會主任委員王如玄特別蒞臨,與300位幫助受暴媽媽的愛心人士一起觀賞電影。 

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駭人聽聞的家暴新聞不時發生,基金會長期協助家暴被害人,募款卻受88水災捐款排擠,服務經費不足,近日幸運獲得電影片商贊助今晚一場電影票券,募款獲得新台幣22萬元。 

她說,「男女生了沒」是突顯男女愛情觀點迥異的喜劇電影,而基金會長期關注親密關係議題,發現許多男女在性別角色學習過程,常會限制對愛情的摸索。

姚淑文指出,女性在愛情中常被界定為被動者或受害者,男性常被認為是愛情的主動者或傷害者;其實感情需要多些時間讓兩性多互動、瞭解及體諒,雙方才會擦起愛的火花而不是暴力的戰火。 

基金會說,經濟尚未明顯復甦,加上莫拉克88風災捐款排擠效應,基金會小額捐款明顯減少 28%,期待企業與社會大眾也關注受暴婦女,響應受暴媽媽扶助天使計畫,每月捐款518元,讓受暴婦幼生命安全能獲保障,劃撥帳號「19872360」,熱線02-2391-7133

http://rss.cna.com.tw/rss_topread.php?t=3&id=200909210238&class=JD&code=46552448ebff0242a13c178cd0556242

 

 

 

【販嬰  新聞】

販嬰診所復業 馬上有人洽送嬰

2009.09.22      自由時報                林相美                    

涉及販嬰、偽造文書遭收押27個月的北市開業醫師王精明昨天復業,王妻透露,上午就接到一名年輕女子來電,希望將孩子送養,但她強調,已請女子接洽社會局,診所未介入;未來若收到棄嬰,仍會收治醫療,再交社會局處理。 

王精明的弘安診所位於士林區中正路,王精明及妻子鐘素滿二審判刑9年,目前仍在上訴中。王精明今年2月底被釋放,9月中領到新的執業執照,選在921復業。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經詢問衛生署,衛生署認為王精明仍在上訴中,司法尚未定讞,無法約束他的就業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22/today-so9.htm

 

 

 

【國際新聞】

漂亮女子超市門前舉牌 懺悔對未婚夫不忠

2009.09.22      中廣新聞                陶泰山                    

美國俄亥俄州一名曾對未婚夫不忠的女子選擇了十分高調而公開的方式來表達她的懺悔。

中新網報導,19歲的(潔西·杜特瑞)上週末站在一家超市的停車場外舉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我曾對未婚夫不忠。如果你們認為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請按一下喇叭。牌子的另一面寫著:我真的很愛我的未婚夫。

潔西是在今年夏天發生出軌行為。她後來向未婚夫坦承此事。不料未婚夫一氣之下收回了訂婚戒指。潔西表示,她還會在週三晚舉行一次燭光守夜。 

目前還不曉得她的未婚是否知道她這項公開懺悔的舉動。不過現場的確有不少駕車人按喇叭回應。更有人走下車來跟她擁抱,祝她好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401755+132009092200550,00.html

 

 

 

美傳恐怖家暴 男殺妻孥6

2009.09.22      蘋果日報                蔡佳慧                    

美國佛州驚傳一家6口慘遭割喉、陳屍家中,而兇嫌很可能就是一家之主。警方上周六在一處公寓內發現女主人與5個孩子的屍體,現正大規模動員尋找男主人的下落,但據傳他很可能已經逃往海地。 

上周四,親友因聯絡不上32歲的葛琳達瑪斯(Guerline Damas)而報警,隔天她被列為失蹤人口,孩子也沒到校上課。當警方進入她的公寓時,只見葛琳與5名年齡介於11個月到9歲的孩子,分別陳屍在不同房內。 

警方雖未描述兇案細節,但暗示過程相當殘忍,「我們可以很確定地說,這是該社區曾發生過最恐怖與暴力的事件,每宗謀殺案都是慘劇,但這是最慘的慘案。」 

警方也沒公布這6名母子的死因,但葛琳的哥哥表示,已得知6人都慘遭割喉,「我們實在不知該怎麼面對一次得埋葬6名親人的不幸。」 

警方正在追查葛琳的丈夫、現年33歲的梅薩克達瑪斯(Mesac Damas)下落。達瑪斯過去有多次家庭暴力前科,今年1月甚至因家暴被捕,警方已將他列為本案「關係人」。 

據傳可能潛逃海地 

據傳達瑪斯已在上周五上午,於邁阿密國際機場搭飛機,前往海地,他的汽車在停車場被尋獲;他父親向當地媒體證實,達瑪斯曾在海地打電話給家人。佛州警方已準備好與海地當局的合作手續,希望能找到達瑪斯進行偵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59339/IssueID/20090922

 

 

 

社會新聞類 

【分手暴力  新聞】

少年被甩 夜校門口殺錯情敵

2009.09.22      自由時報                吳仁捷                    

17歲賴姓少年不滿女友提分手,誤以為是就讀台北縣樹人家商的陳姓男子橫刀奪愛,憤而於本月16日晚間到校門口埋伏,並唆使20歲男子林健鎌與他聯手砍殺,造成陳某身中56刀,警方昨天逮獲2嫌,賴姓少年才知砍錯人。 

被砍殺的陳某(21歲)傷勢不輕,其中左手臂的一刀傷口長10餘公分,深可見骨,險些波及動脈,目前仍住院治療,無法返回加油站工作;他昨天強調,自己不認識賴姓少年及其前女友,對無故遭砍殺一事不願多談,但告知警方會向兇手求償。 

警方說,案發後,經樹林警分局偵查隊幹員追查,得知是一名女夜校生前男友「小鬼」下的手,進而查出「小鬼」的真實身分是賴姓少年,他與女友分手月餘,因懷疑第三者介入,到樹人家商校門口尋仇。 

另一方面,警方發現兩嫌騎乘林健鎌(綽號小可)的機車,循車號查出林嫌的中和市住處,但林嫌案發後不敢回家,藏身在「小鬼」板橋市住處,後來警方透過林嫌父親策動,林才到案,警方進而逮捕賴姓少年。

警方說,兩人剛到案時,都稱案子是對方做的,等警方出示西瓜刀,並提示目擊者的供詞等證據,2人才供出是賴姓少年唆使林某買西瓜刀,想給橫刀奪愛的第三者一個教訓。 

警方調查,賴姓少年混跡北縣板橋市後埔地區,常參與滋事,有殺人、毒品等前科,日前剛接受勒戒,在地方角頭上算是一名「小老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22/today-so15.htm


Posted by yam_awakening at 樂多Roodo! │14:15 │回應(0)引用(0)新知報報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新知報報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000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