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9,2010

婦女新知 接線志工/廣播劇志工 開始招募囉!



一、招募時間:2010年1月18日~2月22日

二、招募對象:18歲以上,不限性別,略懂電腦並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朋友

三、志工類別:A、民法諮詢熱線志工(培訓課程)
                               B、廣播劇團志工(培訓課程)

四、報名方式:電話報名 02-2502-8715

五、服務地點: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龍江路264號4樓)

六、服務項目:

‧進行「民法諮詢熱線」服務,提供免費電話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問。

‧錄製民法及性別議題之廣播劇,倡議女性議題及提升民眾民法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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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女性培力 女學生營隊

February 9,2010

新知報報 2010.02.09

新知報報  2010.02.09

【未婚懷孕 新聞】

成年未婚懷孕 人際關係壓力大

2010.02.08      立報                史倩玲                   

未成年少女在未婚懷孕時,必須面對學校以及家人的龐大壓力,但成年女性也不例外。門諾會善牧中心表示,許多成年懷孕的女性,情況並不會比未成年懷孕更好,這些女性往往面臨無法工作的處境。

門諾會善牧中心表示,成年女性在未婚懷孕時,如果沒有男方在情感以及經濟上的支持,往往也面臨許多困難的處境。首先在工作場所中,就會引來許多 側目的眼光,許多同事朋友也會詢問「既然懷孕,為何不結婚?」或是「妳還沒結婚,為什麼會懷孕?」許多未婚懷孕的成年女性在面對工作場所的各種質疑時,往往選擇離職。另一方面,從事勞務工作的女性處境更為艱難。門諾會善牧中心就表示,曾有一位飯店房務員因為懷孕,無法負荷需要體力的勞務工作,只好自行離職。因此成年女性未婚懷孕,不但有龐大的人際壓力,更可能無法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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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8,2010

新知報報 2010.02.06~02.08

新知報報  2010.02.06~02.08

【離婚判決  新聞】

探監84次談離婚 訴離逾時妻敗訴

2010.02.08      自由時報                王俊忠                   

打離婚官司要掌握時效、不能拖!

劉婦丈夫涉販毒案入獄,劉婦以夫販毒為離婚理由,為此探監達84次,要提離婚之訴,12審法官以劉夫販毒案在92年間被判刑,劉婦直到98年才打離婚官司,超過1年的離婚請求權時效,判劉婦敗訴。

劉婦表示,她與王男婚後生育3子,但丈夫沈迷賽鴿、未賺錢養家,對家計漠不關心,89年丈夫曾涉詐欺、商標法案被判刑1年確定;92年間丈夫又販毒被判刑13年半,入獄迄今。

劉婦說,前後曾到獄中探視丈夫多達84次,每次都為離婚之事而去,2人分居已6年多,夫妻有名無實,這段期間因丈夫販毒,她常遭外人指指點點,與孩子生活精神痛苦不堪,婚姻難維持,決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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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5,2010

新知報報 2010.02.05

新知報報  2010.02.05

【育嬰津貼  新聞】

育嬰津貼 軍人也可辦理

2010.02.05      聯合報            陳洛薇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軍人保險年資滿一年、子女滿三歲之前,可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領取約六成薪的育嬰津貼,至多請領六個月。

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指示,為使勞工及軍人、公務員、教師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同步實施,公教人員保險法及軍人保險條例應盡速完成修法程序,以建構完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制度。

原本軍人保險只給付死亡、殘廢二種,並附退伍給付,現在加上育嬰部分,保險給付項目增為四項。

至於育嬰留職停薪的津貼,是以投保軍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前六個月的平均保險基數的百分之六十計算,最長給付六個月,留職停薪不滿六個月,按實際月數發給,若不滿一個月的畸零日數,就按日數計算。

如果申請者同時撫育兩名以上的子女,就只能請領一個孩子的津貼。

草案也比照勞工育嬰制度的精神,若夫妻都是軍保的被保險人,可選擇在不同時間,分別申請同一名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可分別請領津貼。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4086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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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報報 2010.02.04

新知報報  2010.02.04

【性工作  新聞】

性工作合法化 宜配套保護

2010.01.04      中國時報        王祥維                   

去年大法官六六六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罰娼不罰嫖」違反憲法平等和比例原則,該條文最遲將於兩年內失效,為配合大法官解釋,內政部乃著手就性工作除罪化研擬配套措施。筆者提出幾點意見。

首先,依性工作無罪之邏輯,性工作與其他勞動並無二致,因此政府之配套方案,應該不是「性工作管理法」,而是由性工作者之工作權、平等權和勞動安全等為出發點的「性工作保護法」。其次,在實際社會生活中,由於性工作不為社會接納,性工作者深怕曝光,若非逼不得已,有多少人願意出賣肉體?

如果政府無法杜絕人口販運和黑道把持,所謂性工作自由化,恐怕只是空談。再者,過去由於性交易違法,性工作者懾於警察官威,遭真假警察白嫖之案例層出不窮;而多年來警方「釣魚」,在網路上透過聊天室等空間,引誘民眾(近年還包括同志族群)從事性交易再予以逮捕,頗為人詬病。

最後,內政部因性工作恐怕涉嫌違反「通姦罪」,而研擬要求「性工作須配偶同意」,根本是本末倒置,刑法通姦罪早該被廢除。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100204001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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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3,2010

新知報報 2010.02.03

新知報報  2010.02.03

【性工作 新聞】

性工作除罰化 通姦罪疑慮待解

2010.02.03      中國時報        黃悅嬌                   

大法官會議去年十一月六號做出釋字六六六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牴觸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於兩年內失效。內政部目前也朝向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方向進行配套研議與修法作業。

根據內政部去年下半年進行性工作相關民調,民眾對於性工作的工作權或除罪化,卻是呈現紛歧意見,內政部長江宜樺說。

內政部去年下半年委託學界研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規範,學者建議,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否則可能觸犯刑法「通姦罪」,配偶可據此要求離婚。

對此,江宜樺澄清,這只是學者的建議,不是內政部立場,內政部還將廣泛徵詢各方意見,並非既定政策。儘管內政部強調還在徵詢階段,但此議一出,已引起朝野立委撻伐沙文主義,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擔心由一群不瞭解性工作生態的人來研擬草案,恐會淪為「閉門造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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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報報 2010.02.02

新知報報  2010.02.02

【性工作  新聞】

從事性工作 須配偶同意

2010.02.02      聯合報            李順德、何定照                   

為使性工作者除罪化、除罰化,內政部研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規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若配偶不同意,仍難逃刑法的「通姦罪」,另一半也可據此請求離婚。

因大法官釋憲六六六號解釋,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項一款,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內政部上周在行政院人權小組會議,提出性工作除罰化相關配套措施,並說明「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初步方向。

行政院長吳敦義認為,除了性工作者的意見,有必要加入宗教界意見,吳敦義裁示,延後半年再提出具體的行動方案。

婦女團體認為內政部的規定多此一舉,「國家公權力,有必要介入私領域這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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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2010

新知報報 2010.01.30~02.01

新知報報  2010.01.30~02.01

【生育率  新聞】

改善人口兩極化 政府推動多元教育保育服務

2010.01.31      立報              史倩玲                   

台灣生育率已經是全球之末,內政部為了提升生育率,日前修正人口政策白皮書,希望大幅改善台灣人口兩化的現象。

為了提升台灣生育率,人口政策白皮書中指出,政府將完成幼托整合政策、整合現行各項兒童托育津貼,並推動普及、多元的教育保育服務;更將實施補貼育有3名以上子女家庭享有購屋貸款利息,並研修勞工保險條例,調整生育給付。同時強化兒童虐待通報、緊急保護安置及家庭處遇服務系統。在性別主流化部分,內政部將積極防止出生嬰兒性別比例失衡現象,並尊重女性自主權,同時要建構多元化生育保健服務網絡。

內政部表示,將在民國99年推動完成《兒童教育及照顧法》立法,並於民國100年研訂完成相關子法。內政部還表示,要在民國102年之前,讓原住民地區國民小學設置附設幼稚園的比率達85%。另外,政府預計讓保母人數及托育費用補助受益幼兒數每年增加3%,同時建立學前教育指標資料庫。

為了解決台灣人口高齡化現象。內政部將提升長期照顧服務量,預估每年服務人數將成長5%。同時持續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預估每年約有65百人次受益,並在100年完成研訂通用化住宅規劃設計指引。在高齡人力規劃上,內政部鼓勵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預估每年新增長青志工3%,同時把銀髮族的社區休閒運動的人數目標定在5萬人。內政部也將強化職業訓練體系,預計99年訓練中高齡者11千人,每年並以1千人增長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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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9,2010

新知報報 2010.01.29

新知報報  2010.01.29

【人口政策 新聞】

因應少子化 內政部推動兒照法立法

2010.01.29            中央社                                   

內政部今天召開跨部會會議檢討人口政策白皮書,並訂定績效指標。在少子化績效指標方面,今年將推動完成兒童教育及照顧法立法,原住民地區國小設置附設幼稚園比率102年達85%

行政院97310日函頒人口政策白皮書,針對少子女化、高齡化及移民,擬定21項對策125項具體措施,並指示由內政部定期辦理追蹤。

人口政策白皮書發布已近2年,國內外環境有重大變化,內政部下午召開「研商修正人口政策白皮書具體措施及訂定績效指標會議」,逐一檢視具體措施及績效指標。

少子女化部分,修正重點包括推動實施補貼育有 3名以上子女的家庭購屋貸款利息、研議整合現行各項兒童托育津貼、建構多元化生育保健服務網絡、積極研修勞工保險條例、調整生育給付為3個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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