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9,2009

還要剃多少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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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外,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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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散居都市外圍的原住民以集體落髮方式,爭取居住權。
偉大、英明、苦民所苦的九劉政府啊,
人民還要剃多少光頭,才能讓您聞聲救苦啊?





「停止迫遷!撒烏瓦知、崁津部落就地居住」 2009/2/12撒烏瓦知部落、崁津部落聯合聲明



當花草樹木失去生長的能力,表示這片土地與人、與愛之間已無任何連繫。親愛的祖先們,我們仍愛戀著這片土地啊!是統治者的強制拆除,讓我們回不了部落。


桃園縣於去年(97)朱立倫縣長指示進行自行車道建設及整理,並大規模的規劃包括行政院體委會一千八百萬,以及縣府共同斥資合計兩千五百萬元,進行「大溪武嶺橋鶯歌三鶯橋自行車道串聯計畫工程」,此工程已於去年10月發包,並預計於今年(98)四月完工。


發起催生此工程的自行車愛好者原以連署的方式要求縣府進行縣市車道串聯,在得到朱立倫縣長承諾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規劃串連台北縣鶯歌自行步道等工程後,並不時監督工程進行時程,希望能盡快完工並開放使用。


我們並不反對自行車道工程,因為我們的確認同這是環保節能、減少空氣污染、健身並有益於政府發展水岸休憩環境的建設,但是在這個重大建設當中,居住在此已二十餘年的撒烏瓦知部落,卻被錯置成了妨礙工程進行的部落。


一紙有朱立倫縣長官印的拆除公告,縣府官員一戶戶的張貼,要求在97年12月15日前自行拆除。經由協調後,水務處河川科會勘紀錄的決議中,表示為考量風土民情,原則同意於農曆春節後98年2月3日前拆除。2月6日上午在部落裡,兩位原住民議員及大溪鎮代表與原民處科長及社會局協商後,決議於近期召開各局處的協調會,但卻在同日下午水利處科長帶領同仁及十位警察來到部落進行勘察,在警務人員面前粗暴的闖入民宅、宣誓土地所有權,並揚言七日後必定進行強制拆除工作。


撒烏瓦知部落及崁津部落因被告知政府需使用土地,而被迫遷移了三次,在我們從未看過水利及河川整治相關規劃圖時,部落也就在自行車道及公園下安靜的消失。然而這些年來我們並沒有反抗,只是含淚承受、再用血汗重新搭建新的屋舍,編織部落永續經營的夢想。


有人說「原基法第28條明定,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地區以外的原住民,應保障及協助安居的權力」。而一直希望返回聯合國的政府,卻也無法以相互尊重的精神正視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十條,原住民不應被強行遷離其土地或領域。未取得相關原住民自由意志與資訊完整下的事前同意,或未事先達成公平、公正的賠償協議,以及在可能遷回的情形下,未提供遷回原址之選擇前,不得逕行遷移(包含擁有、佔有、使用的土地)。」相形之下我們就像是被遺忘的孤兒,未被這些法令保障。



撒烏瓦知部落及崁津部落原本就以阿美族的精神經營部落,對於強行欺壓部落的外來者,都強制禁止進入部落及領域,但部落主體性郤已經在執政官員的笑臉中喪失。所以這一次我們要走出我們的主體性、喊出我們對統治者的控訴。我們呼籲桃園縣政府「停止所有迫遷行為」,我們也向各界堅定的表達撒烏瓦知捍衛部落的決心,並請聲援。



後記,

隔天下午跑一趟位在大溪武嶺橋下的撒烏瓦知部落,沒想到,族人在行政院院外抗議還不到24小時,桃園縣政府就火速派出怪手,將部落移為平地。












Posted by avant1997 at 樂多Roodo! │21:36 │回應(7)引用(0)我要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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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唉~
Posted by myview at February 20,2009 08:04

照片令人沉重
無由的聯想到中午巡查工地時,驚擾起一隻老鷹
看它展翅奮力的起飛,我的心情也很沉重
(相信它也很沉重)
開發了數十公頃的土地,生態丕變
為了幾先錢的薪水,我到底為公司造了甚麼孽?
Posted by kogenso at February 20,2009 16:52
上流人的小折就這麼輾過"原住民"的家,河邊美景和新鮮空氣是上流人秀小折的地方,卻不能是台灣的原住民安身的行洪區,奇怪,奇怪
Posted by Kevin at February 21,2009 08:34
那散落在地上的黑髮與白髮,看起來最是落寞。

白髮人哪,是否該讓其老有所安?

居住權的剝奪,最是殘酷。
Posted by ifan at February 21,2009 22:04
唉 選舉時
原住民朋友總是KMT最死忠的支持者
執政後
卻是為有權有勢的族群服務
Posted by 魚仔林 at February 22,2009 15:15
可惡至極
真是可惡至極
Posted by upup at February 23,2009 23:21

好難過...
Posted by 阿草 at April 14,2009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