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8,2008

雲林縣有線電視業者壟斷經營遭NCC裁罰並令改正

7/24,NCC決定對長期違反有線廣電法21條(單一業者不得在同一經營區內同時擁兩家 以上有線電視系統)的雲林縣北港及佳聯兩家有線電視(同時為台基網所擁有),同時開罰 100萬元,並令其必須立即改正。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樂多Roodo! │11:19 │回應(0)引用(0)公民記者‧公民新聞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傳播政策與媒體改革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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