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4,2006

旅行的意義(胡思亂寫二)

晚上回家的地鐵裡我如常塞著耳機聽音樂,因為之前聽的曲目資料夾已經放完了,就自動跳到下一個資料夾,口袋中的MP3隨身聽在不經意中流瀉岀陳綺貞的「旅行的意義」。

伴隨著車廂與鐵軌撞擊的鏗鏘聲,輕緩的歌聲在耳畔唱著「.....你品嘗了夜的巴黎,你踏過下雪的北京,你熟記書本裡每一句你最愛的真理....」我望著醜陋老舊的地鐵,看著蒼白鎢絲燈下一個個閉目不語的乘客;巴黎,不就在我身旁麼。

是啊,我正在進行一個很大的旅行。

部落格上革命少女曾經在留言板上用過陳綺貞這一首歌的結尾作為旅行的註腳:「離開,就是旅行的意義。」作家張惠菁也有一篇文章書寫如此這般的感受,她說:「長久一來我都是,一趟又一趟地從自己走開。」作家又把這句話再做了延伸,她說的不再是陳綺貞歌詞裡的「你離開我就是旅行的意義」,而是「離開自己」。

我自己比較傾向「離開自己」,一種想脫離現狀的念頭。我是會突然「出走」的人,會因為某一些無法抗拒,想要尋求解脫的念頭,拿起包包就坐火車到遙遠的地方去。在台灣的時候我曾經一天之內來回花蓮,到法國之後,去年這時候我也一個人突然非得想要到巴黎的花神咖啡館不可,就買了火車票從當時住的城市,到巴黎來。這些小型的「離開」,我都因為不想驚擾他人,於是偷偷地溜走了,然後晚上如常地回來,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

翻到去年的文章中,我是這樣寫的:「真正的旅行絕對不是某一天設定與規劃好出發的旅程,那是身體的旅行,我們用五官手腳感受新世界,但卻不是起於內心動力的旅行。從心開始的旅程是原發離開與超越現狀的衝動,在想像解放的那一瞬間,旅行已經開始」

上禮拜我無意間在唱片行翻到一片CD,它的曲名吸引了我的目光「Je ne voyage pas, je par」譯為中文即為「我不旅行,我離開」,闡釋得更是勇敢果決,直接將「離開」取代了「旅行」;我又想到在INDOCHINE鬼魅般的歌詞裡,有一首歌開頭就是如此乍然:「我離開,而我不再回來。」

這句話用來述說「旅行」,也是恰恰好說到了旅行延伸出的意義:一但離開過,已成行的旅者就和以前再也不一樣了,他再也回不到過去。

這也是旅行動人的地方。

或者我覺得有一個說法也是極準確的,那是在台灣導演吳米森的電影作品「起毛球了」中的台詞:

「一定有一個真正的自己
ˉ委屈求全地躲在自己的體內ˉ無法和自己相會
ˉ更精確的說法應該是︰我根本不認識那個自己
ˉ於是不斷尋找藉口︰自助旅行ˉ改名字ˉ和年輕女孩睡覺…
ˉ想盡辦法把自己吐出來
ˉ可是總是會口渴ˉ總是要喝水
ˉ就這樣日復一日地把自己又吞了進去」
 
來巴黎,就是為了把自己吐出來,但結果,我還是又策劃了一次又一次旅行中的再旅行,一遍又一遍地不斷地從自己走開。

Posted by inguzkimo at 樂多Roodo! │05:35 │回應(0)引用(0)旅途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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