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4,2009
問題才要開始:中資來台問題多多

事實上,持股多少才算是中資這件事情,根本不是關鍵性的議題。台積電目前董監事持股僅占7.16%,依然可以擁有公司經營權,誰能夠保證中資不能以這樣的投資形式既取得經營權,又規避政府的限制?另一方面,如果中資以台商作為人頭,或者以假外資、私募基金等方式投資政府限制的產業,政府其實也無可奈何。更甚者,中資多具有官方色彩,台灣是否準備好要允許有官方身分的中資投資我國公共工程或者重大建設?恐怕還沒有共識。會有以上質疑,最關鍵的因素,就是政府在三陳會決定要討論中資來台事宜的事前,並沒有先作一套完整的規劃,才會導致進入實質討論後才發現政策漏洞百出。
對於外國直接投資的限制與管理,一直都是各國政府相當注意的一環,即使是奉行自由主義,歡迎外國投資的美國,也依法設有獨立的「外資及委員會」(CFIUS)審議外國直接投資。「外資委員會」有權對於有疑義的外資進行調查與審議,例如美國就曾以中國具有敵意、可能偷取關鍵技術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為由,否決中國海洋石油入主優尼柯(UNICAL)。除此之外,美國國會也有權針對有敵意的外資成立委員會,並進行聽證,且以決議形式對行政團隊提出國會意見,對「外資委員會」施壓。
而相較於美國對於敵意國家資本管制的大陣仗,馬政府規劃將中資來台審議事宜交由經濟部投審會處理,也未免太不嚴謹。台灣對於一般外國投資,目前有「外國人投資條例」以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可供管理,但對於有敵意的中國直接投資,卻使用較法律位階更低的一紙行政命令來管制,一般外資有法可管,對有敵意的外資卻無法可循,這實在是很荒謬的事情。甚且,投審會既屬政院的下級機關,自然不可能違背政院的意願;當馬劉帶頭喊要開放中資,投審會豈可能違反上級機關的意願去阻擋?這實在是常識即可判斷的事情。
為了舒緩民間疑慮,馬政府採取正面表列的方式,列出了「第一階段」的99項開放中國投資項目,暫且排除了中資入股部分敏感產業的可能。但有關開放的時程順序,馬政府則完全沒有交代。假設台灣正如馬英九規劃,真的要和中國簽定ECFA,則正面表列的特許投資就必須基於互惠,以「原則許可,例外禁止」的方式全面開放投資。一旦全面開放,到時候無孔不入的中資,恐怕才會變成台灣的夢魘。
除此之外,有關於中資來台的配套事宜,馬政府也看似全無考量。一旦中資開放,則相關中國人士來台居留、勞健保等問題,勢必得詳加規劃,有關於居留證的發給和開放名額,恐怕也得從長計議。而在台灣正不景氣的當前,開放中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當然會剝奪身受這波金融風暴所害的受薪階級的工作機會,這無疑更會讓台灣飆漲中的失業率雪上加霜。保險、居留和工作機會這些中資來台的非經濟後遺症,對於一心只想藉著開放中資來救經濟成長率的馬政府而言,恐怕想都沒想過。 (本文刊登於2009年6月份出版之二次黨外雜誌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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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hktai
at August 5,2009 2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