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26日

聲援CK,譴責Yahoo!惡劣威脅行徑

最近逛到Goston的部落格,由於我本身有使用flickr,所以看到這篇文章--《[Flickr] Yahoo! 你這樣做算什麼!?》的時候,就馬上點進去看了。

看完之後又在網路上發現Hemidemi的討論串,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討論。

簡單的詳細解說這整件事,就是:

擁有flickr.tw的部落客CK收到了Yahoo!的律師信,要求CK將flickr.tw這個網域轉移給Yahoo!,原因是以「flickr」商標文字註冊網域名稱,涉嫌違反商標法及公平交易法。

對於flickr愛好者,同時也是在台灣推廣flickr的大推手,也是許多flickr API相關程式開發者與提供者,是不是Yahoo!可以不要這麼無情而且粗暴的對待呢?Yahoo! 拿到一個網址,卻趕跑了一個大力推廣 Flickr API 的寫手兼 core developer,引用一下wctang的留言:

真是可惜,flickr 不會知道自己為了爭這個實際上他們不會去用的網址,而損失了什麼。

後續追蹤:
flickr.tw 域名爭議目前進展 (2007/9/27)



Posted by astro90 at 樂多Roodo! │10:42 │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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