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8,2008

蒙娜麗莎畫上鬍子就是藝術品了嗎?第三十二期電子報 by約伯

諸位師親好友收信平安(20080328):

感謝上蒼,總統大選終於平安落幕,懸在大家心上的石頭也能輕鬆放下了,唯一尚有遺憾的是,電視上的政治新聞好像還沒打算變少。

大選剛過,似乎不能不報告心得,否則就太假了。上次立委選完,我忍不住讀起論語;如今總統選舉,我則挑一本經濟理論的書來看。

我挑的書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Milton Friedman)的《選擇的自由》(Free to Choose)。這書必須帶一點心眼來看,否則就嫌枯燥了。邊讀邊胡思亂想之下,竟也對「政治新聞何以在台灣發燒不止」,得到一個不壞的解釋。


傅利曼的基本看法認為,透過自由市場的運作可以達到兩種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讓參與市場的人互蒙其利,並且隱含一種類似康德哲學「無目的之目的性」的運作;也就是說,個別參與市場的人雖無心於創造團體的最大利益,但市場統合的結果卻自然朝此目的前進。

其二是當社會把大部分的權力交給自由市場裡「看不見的手」時,就能自然達到分權的效果,大幅減少權力集中的必要性。作者還引用亞當斯密的諷刺性說法,認為主張擴張權力才能為大眾謀福利的人,大部分都沒幹出什麼好事來!

關於第一部分,我另外再寫一篇短文跟大家分享;而對於第二部分,這正是讓我觸類旁通的精彩論述。

我的感想是,正因為人民和政府兩方面都太相信權力集中可以做好事,所以我們同時有一個「過度有為」的政府,以及一個「過度有為」的媒體生態。大家都不知不覺忽略了,「過度有為」所帶來的壞處一點也不會少於他們想作的好事。

中正紀念堂改名的風波,這就是政府「過度有為」的好例子。這事如果交給自由市場,那就是希望改名的人每天去廣場做書面連署,每天都去拜訪附近商家和團體爭取支持,每天都去辦令人動容的活動,久而久之,大部分人就會覺得這個地方有更適合其意義的名字,那想改名也就順水推舟了。

如果政府過度有為,媒體自然也要跟進,因為權力跟論述永遠互為表裡。單方面責備媒體偏好口水,卻不察權力的過度使用,那就顧此失彼了。正因權力與語言有商品與貨幣之間的關係,故不妨以貨幣理論視之。

在台灣,這一現象會更顯扭曲,原因是我們不單是政府想擁有更大、更集中的權力,連人民也傾向認同這種作法,這就讓事情更難辦了。

如果我們不能信任在政治上也有一隻如同自由市場的「看不見的手」,則再多的政治與文化論家,所有的努力都只能是「扶得東來西又倒」。

好吧!先這樣,選後心得報告到這裡。言歸正傳,下面是這次的書評。


蒙娜麗莎畫上鬍子就是藝術品了嗎?

前一陣子我在誠品信義店演講,主題是大陸文化創意產業的現況,因為我舉的例子主要跟北京七九八藝術區有關,所以引來一位先生向我提問。這位先生認為目前美術館的藝術作品大多亂七八糟、搞怪聳動,讓人無法接受,他問我對這種現象有何看法?我知道這是一個很難說清楚,而且我也沒能力說清楚的大問題,只好搪塞兩句客套話,然後以「我對藝術界不熟」這種不誠懇的爛藉口逃掉了。

之後我反省這件事,覺得這位先生的問題其實也一直存在我心中。十幾年前我跟一位搞藝術的朋友聊天,我問他,為何一個藝術家操作機器把汽車壓成立方體就是藝術,而教他如何操作機器的那個技工每天壓了幾百輛車,卻沒有一個可以稱為藝術品?朋友笑笑的回答,因為那個技工只敢壓舊車,但藝術家卻連新車都敢壓,這就是他們的區別。這當然是開玩笑的說法,不過也不無道理。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我找了好多書來看,但都沒有得到「不拐彎抹角的答案」。原本就快放棄了,想不到最近在書店翻閱《美的濫用》(The Abuse of Beauty)這本書,大受鼓舞,馬上又燃起我對探索這一問題的熱情。

本書作者亞瑟‧丹托(Arthur C. Danto)是一位藝術評論家,也是一位哲學研究者。順帶一提,他寫過一本尼采哲學的書,我猜此書乃仿用尼采《歷史之正用與誤用》(The Use And Abuse of History)之書名,尼采以為歷史不應以求真為終極標準,否則人生將反受歷史之害,依此可知,作者之立場應認為藝術不應濫以求美為標準,否則藝術亦不能真正有益於人生。

丹拖自述在一九六四年看了安迪‧沃荷(Andy Warhol)的作品「布瑞洛盒」(Brillo Box)後,心中便對「什麼是藝術?」以及「什麼條件下才能說某一件東西是藝術品?」感到深深的困惑。因為布瑞洛盒只不過是當時美國超級市場十分常見的一種置物紙箱,但被安迪‧沃荷搬到展覽會場後,它就成了備受注目的藝術品,這是為什麼呢?作者四十幾年來一直懷抱著這一疑惑,並不斷嘗試做出合理的解釋,《美的濫用》這本書大約就是他思考這一問題的總成果吧!

看過全書,大約可以歸納出兩個核心觀點。首先是「相關性」(aboutness)。某物成為一件藝術品的必要條件是他必須與其他事物相關。相關將創造新的意義,而這一意義便是讓藝術品成立的原因。他舉例說,一件婚紗禮服如果只是一件婚紗禮服,無論它有多美,它終究是「純粹現實物件」。但如果這一婚紗禮服在某種方式下跟「重量」關連在一起,例如在裙擺縫上許多黑色的法碼,則無論這種相關是讓人聯想起「婚姻是沈重的」或其他意義,它已經是藝術品了。

其次就是「轉化」(inflect)。某事物只要經過轉化,並因此讓人對它的內容產生一種態度,這就是一件藝術品了。例如我們在美術館看經過時空轉化的紙箱,一定比在超市看紙箱有新的態度和感受。其實這一觀念也跟新的意義被創造出來息息相關。轉化的意思就是不讓物體仍停留在原物體的意義,而轉出新意,這便是藝術之所以為藝術最普遍的特質。

有此理解,我們便可以回到超級市場的置物盒為什麼是藝術品的問題了。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安迪‧沃荷透過一整套的展示操作與詮釋,已經讓超市置物盒不只是置物盒,它產生了新的意義,雖然這意義人言人殊,有褒有貶,但它已然是藝術品了。

至於,若有人還要問,能不能把布瑞洛盒的新意義講清楚說明白?或者,相關與轉化有無一個強度的界線,超過才算藝術,沒超過就不能是藝術。那我只好請你自己來看這本書了,因為「我對藝術界不熟」,真的回答不來你這麼重要的問題。

先這樣,大家繼續努力!!


約伯


Posted by haiching at 樂多Roodo! │10:16 │回應(0)引用(0)天空書城--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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