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9,2006
相信
現在我剛從急診室走出來。
天上沒有星星,夜正黑,冷風正呼呼的吹著。
但我一點兒也不冷,尤其是嘴角還灼熱的發燙著,並且從紗布的邊緣,不時的還散出一陣陣的血腥味兒。到現在我還不知道我是被什麼東西給砸中了臉,也不知道是那個混蛋出的手。不過,我覺得最最混蛋的是,我竟然一點怒意也沒有。我竟然不生氣而且不想報復。
夜裡,活在我們這種生活裡的人們,現在正是華燈出上的時刻。現在的我,走出急診室,不知道該往哪去。回去店裡喝酒好了,讓他們嚇一跳吧,尤其是臉上縫了十幾針的我,現在竟然有一點惡作劇的心情。要嘛就讓他們看見我臉上的大面積紗布,要嘛就讓他們看見我鬼娃娃恰吉一樣的嘴。
不過,我為什麼為去那個地方喝酒呢?我仔細的回想,我好像從來沒去過那家夜店,而且我應該連酒也不會喝才對。那為什麼我不停的收到關心我傷勢的簡訊呢?回到家,上網查了新聞。沒錯啊,我的名字,我的照片。我去夜店喝了酒,還被人扔了一只酒杯砸破了嘴。
我去廁所照了鏡子,發現我的嘴角沒有裂開,也沒有縫線,更沒有什麼紗布包裹著。我摸了摸,也跟看起來的一樣,平整的很。這是夢嗎?我不是剛從急診室回家嗎?但是我還穿著短褲呢汗衫呢。難道我竟然跟著「報導」作了一場夢。但是我還是不相信,「報導」怎麼可能會錯?
我該相信自己嗎?我不是很確定。我心神不寧,莽莽撞撞的再度衝到鏡子前面。
看著鏡子,這次,我開心的笑了。
看著鏡子,我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我確定我沒有精神分裂症,也不是什麼特立獨行的異類。我跟所有人一樣,沒瘋,相信著該相信的報導,心裡不斷的慶幸著,沒有盲目的相信自己。
鏡子裡的我,正開心的笑著,揚起的嘴角邊上掛著一道傷痕,縫過的暗紅色裂口裡,正緩緩的滲著血。
相信,讓我感覺好多了。
但我一點兒也不冷,尤其是嘴角還灼熱的發燙著,並且從紗布的邊緣,不時的還散出一陣陣的血腥味兒。到現在我還不知道我是被什麼東西給砸中了臉,也不知道是那個混蛋出的手。不過,我覺得最最混蛋的是,我竟然一點怒意也沒有。我竟然不生氣而且不想報復。
夜裡,活在我們這種生活裡的人們,現在正是華燈出上的時刻。現在的我,走出急診室,不知道該往哪去。回去店裡喝酒好了,讓他們嚇一跳吧,尤其是臉上縫了十幾針的我,現在竟然有一點惡作劇的心情。要嘛就讓他們看見我臉上的大面積紗布,要嘛就讓他們看見我鬼娃娃恰吉一樣的嘴。
不過,我為什麼為去那個地方喝酒呢?我仔細的回想,我好像從來沒去過那家夜店,而且我應該連酒也不會喝才對。那為什麼我不停的收到關心我傷勢的簡訊呢?回到家,上網查了新聞。沒錯啊,我的名字,我的照片。我去夜店喝了酒,還被人扔了一只酒杯砸破了嘴。
我去廁所照了鏡子,發現我的嘴角沒有裂開,也沒有縫線,更沒有什麼紗布包裹著。我摸了摸,也跟看起來的一樣,平整的很。這是夢嗎?我不是剛從急診室回家嗎?但是我還穿著短褲呢汗衫呢。難道我竟然跟著「報導」作了一場夢。但是我還是不相信,「報導」怎麼可能會錯?
我該相信自己嗎?我不是很確定。我心神不寧,莽莽撞撞的再度衝到鏡子前面。
看著鏡子,這次,我開心的笑了。
看著鏡子,我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我確定我沒有精神分裂症,也不是什麼特立獨行的異類。我跟所有人一樣,沒瘋,相信著該相信的報導,心裡不斷的慶幸著,沒有盲目的相信自己。
鏡子裡的我,正開心的笑著,揚起的嘴角邊上掛著一道傷痕,縫過的暗紅色裂口裡,正緩緩的滲著血。
相信,讓我感覺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