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hue的blog上看到這段影片部落客宣言:鄭陸霖的發言,覺得他實在說得太好了,推薦給所有學院內外的blogger。Jerry老師提了很有趣的一點:如果軍人也開始寫blog,會不會改變我們對國家的看法?當外籍配偶也開始寫blog,那我們對於「族群」與「他者」的想像會不會不同?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如果警察也開始寫blog,能不能協助我們穿透國家暴力的機制?當站在第一線的警察放下警棍與盾牌,回到家裡坐在電腦前,一闔眼便感覺到人群的氣味、躁動不安的情緒、噙著淚水的眼眶...以及聲音,無所不在的吶喊、尖叫,到最後疲憊沙啞的群眾、指揮官與自己...如果警察也開始反身思考自己與公權力的關係,開始自我揭露其中的衝突與矛盾,那麼會不會有更多人重新考慮「暴民」二字的重量?
昨天我收到一封關於「我要自首」行動的email,事件的起因是參與去年11月野草莓運動的兩位學者,日前遭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首謀」起訴。這件事當然非常的荒謬,我終於明白為什麼教育部要花大錢弄什麼有品運動,因為我們都習慣了--當一個政府需要不斷催眠他的人民他們過的多麼幸福又安康,這恰恰凸顯現實的貧乏與不堪。以前有句廣告詞「要刮別人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同理,我只能說:要起訴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手握的是正義,抑或是貌似合理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