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片的劇情其實很簡單,白天當道士,晚上在歌舞團顛倒眾生的薔薇,遇見了海邊的少年阿陽。不久阿陽溺斃,往日甜蜜如海上泡沫易逝,薔薇白天為阿陽招魂,夜晚以歌舞超渡亡者,同時,超渡自己的愛情。
扮裝皇后的身分,是這部片的焦點,因此歌舞團的表演是全面的重要場景,片中強調劇中人物對扮裝的實踐。歌舞團成員經常在換裝、準備表演,對他們來說,美麗不只是膚淺而已(beauty is NOT only skin deep),相反地,他們的認同與那層薄薄的表皮或裝扮是密不可分的,假髮、裙子、洋裝、絲巾...,都是他們進行自我認同的物質基礎。尤其是歌舞團成員勉強換上男裝去祭拜阿陽的這場戲,突顯了他們平日生活中的矛盾,他們被迫穿上自己不能認同的衣服,去換取大眾的認同。
見到阿陽最後一面時,他們驚訝於傳統壽衣的俗艷難看,同性戀者生前只能躲躲藏藏,死後更是無法選擇、毫無尊嚴,即使入土前一刻,(異性戀)傳統仍緊掐著他們不放。
歌舞團是晚上才開張,地點常在偏僻的河岸、海邊,於是劇中不斷出現的畫面是,歌舞團的彩色花車孤單地置於前景,背景是一水之隔的城市燈光,與城市隔離的意象反覆被強調。
劇中人物很少在城市裡面活動,主角薔薇不是在歌舞團就是在葬儀社裡,歌舞團成員最常在花車的後台化妝,他們的都市經驗似乎僅限於那條葬儀街(事實上電影裡並沒有那條街的畫面)。這呼應了他們身份的邊緣性,道士與同性戀都屬於社會裡不被重視,甚至是被壓抑的一群,所以他們只能生活在侷限的區域(葬儀街),或者在城市的邊緣游移。但是C. Fischer的次文化理論卻認為,都市狀態會影響次文化的發展,因為都市人口的數量、密度有助於次文化的小團體達到「關鍵的眾人數」,所以都市可能發展出活躍而多元的次文化。因此這裡的弔詭是,電影想藉由主角們與都市的疏離突顯他們與都市、人群、主流文化的格格不入,然而是否正因為他們缺乏都市經驗,才無法發展或融入都市的次文化中。換言之,歌舞團為什麼一定要在偏僻少人的地方表演(難道河邊、海邊是同志群居的地方嗎?都市居民對特立獨行的行為不是更有容忍力?),如果換成城市裡的gay bar,也許薔薇會成為扮裝界的大明星,名符其實的「drag queen」。所以片中將場景設定在與城市隔離的河岸、海邊,是否體現了真實,或者只是編導的浪漫想像,也許可以繼續討論。
片子的高潮是他們以歌舞為阿陽超渡,直至清晨,最後薔薇將阿陽的衣服丟入海中,影片結束。這或許可以解釋成薔薇終於放下心中的掛念,將悲痛與思念丟進海裡。但就整個故事來看,其實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如果主角換成異性戀,這恐怕只是個了無新意的肥皂劇(沒有結婚的異性戀情侶,當一方死了,他∕她的未婚妻 ∕夫也可能無法以未亡人的身分出席喪禮,她∕他也可能會花很多時間懷念死者...)。
因此,與其說這部片在同志議題上提供了什麼激進的觀點或取徑,倒不如說,它將扮裝皇后搬上檯面,佐以動人的歌舞,成就一盤順口的彩色聖代,滿足了人們好奇的胃口,然而吃完之後還剩什麼,大概也沒人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