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6,2007 05:45

娛人不誤人--東野圭吾《名偵探的守則》(未讀可入)

名偵探
這本書的實體書我可等了兩年啊啊啊...!!!我很喜歡那張天下一的名片,用來當書籤實在是太浪費了。(笑)

看完這本書,忽然想起清涼院流水那本《joker舊約偵探神話》的那些「神通推理」甚麼鬼的。(抑或是神經推理?)區區在想,有時候要諷刺甚或炮轟時下推理小說的寫作潮流,也應該......難聽一點說,就是秤秤自己有幾兩重,否則只會淪為作者純粹的自high,反過來被炮轟、恥笑的份兒。

東野先生是本身有絕對足夠實力寫出那十二典型類別以外的詭計,又或在既定範疇內卻總是能夠不可思議地玩出新花樣(例如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一直在他的拓展範圍中,始終現實生活中的犯人也會注意不在場證明這回事,很符合東野先生的寫實作風),讀者才會心悅誠服的會心微笑人與人,僅一部首之差,但千里之謬足可見。

要注意的是,有幾篇除卻搞笑的成份,本身的詭計、犯案原因已是極具水準的創意點子;例如在《兇器是甚麼》或《分屍的理由》一篇內,作者除卻要想出偵探推測的「普通版」案件解讀,還要額外思考出一個「特別版」真相,那比普通的推理小說要難寫得多了!困難之處在於,這個「特別版」必須夠荒謬至引人發噱,同時卻又要合乎邏輯推演;作者必需對案件「備份」多一個犯案手法或動機(正確點來說,「普通版」解答才是真正的備份),那已可算是E.C.班特萊經典名著《褚蘭特最後一案》一案多破的迷你版了(這本遠流應該會出平裝版中譯本)。

另一個重點是,在天下一與大河原跳出故事外對某類型詭計「冷嘲熱諷」時,我好像沒有看到對任何一本該類型的經典指名道姓的爆雷,要辦到這點,作家必須有足夠的自制力才行啊。(笑)(起碼《名偵探的肖像》內的二階堂便沒有了~~)

最後,還是要抱怨一下,這本書怎麼要區區等那麼久啊?(笑)不過書末的那篇訪問超棒的,害我心中的一團久候怒火都被東野的「明星魅力」撲熄了,這兩年的望穿秋水是值得的。人家真的超喜歡東野圭吾的說(爆),這簡直就是出版社對讀者體貼的愛之極致體現啊!

(不好意思我開始失控了,對不起)

東野先生在裡面提到的寫作態度和情報性資料消化方法,我相信為許多有志成為作家的人提供了一個很有用的參考,不止是作家,那簡直就是莘子求學、作研究、甚或追求人生價值的應有態度啊!

(好像還是沒有冷靜下來,還是打到這裡好了,阿彌陀佛)

  • arc918 發表於樂多回應(5)引用(0)推理小說讀後感→未讀可入編輯本文
    樂多分類:閱讀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75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348951
    回應文章
    都在我家被召喚了,當然要來這邊報到XD
    先推第一段,"秤秤自己有幾兩重,否則只會淪為作者純粹的自high,反過來被炮轟、恥笑的份兒。"這實在太好笑了XDD

    另外我非常同意有趣詭計的創作,除了搞笑答案,真實不流於俗的答案也是東野這部作品最強之處,也之所以讓我們這麼愛他>///<

    我又累積一堆書沒寫了...來趕一下.今晚在誠品信義的"羽球場的亡靈"的電影首映也會去捧場一下^^
    | 檢舉 | Posted by Heero at May 29,2007 13:25
    『有幾篇除卻搞笑的成份,本身的詭計、犯案原因已是極具水準的創意點子』

    非常同意上述這段話,這也是東野厲害的地方,換句話說,他要本格也不是不行的(人家的處女作就很本格呀XDD)。或許他不會寫出像二階堂那種氛圍的東西,或像有栖川那種持續不斷、純粹的本格,不過東野獻出了這本《名偵探守則》,或許在諷刺嘲笑之外,也在昭示他是有這方面的實力的。(我想沒有人會懷疑啦!)
    | 檢舉 | Posted by siedust at May 29,2007 21:43
    真的也許是網絡問題。因為之前瀏覽樂多的BLOG都沒有問題,最近瀏覽要
    用到代理服務器。不過用了代理之後先前在小森的暗黑館倒可以留言,偏
    偏在小麥這裏就不行。不禁讓我想起當年的一首歌《我的1997》,“他可
    以來北京,我不能去香港。。。”幸好無名的網絡狀況還算友善。
    至於《名偵探的守則》,不諱言的說,是台灣出版的東野作品中真正讓我
    成為鐵杆東野族的一部作品。之前的《惡意》以降的其他作品還可以用欽
    佩、震撼、折服、喜歡等形容詞,但看完《名偵探的守則》(正確的說是
    看當香港路人甲友情翻譯的版本)就不用再用力想出什麼形容詞來描繪
    了,這就是帶給我最大美感與快樂的那種作品,我不想牽扯到黎人或者其
    他作家的本格作,但是在我的閱讀體驗裏,這是真正最本格並且最反本格
    的作品。
    見山非山,或者見山依舊是山,愛說這是惡搞或者嗤之以鼻都沒所謂啊,
    看得懂的自然看得懂,看不懂的或者不願意看懂的當然也有那樣的權利。
    又或者只要平心靜氣,克求公正,人家東野指摘的(包括《超.殺人事
    件》),是回也回避不了的使推理小說之路愈行愈窄甚至步入絕境的抱殘
    守缺。
    除非真的是艾勒裏.昆恩那樣的天才(人家艾勒裏的作品可以不是一成不變
    的),否則憑什麼抗拒成為一個載體求新求變但核心依然不變的推理作家
    呢?即使喜歡一種類型到不能自已,但別忘記出版物的社會感染力,所以
    也常需反躬自省是否會對整個群落產生日漸式微的不良影響,不是嗎?即使
    是真的在某一種類型創作中是大師級的人物,也常需考慮是否為將來這一
    模式的創作後來人留下一點施展的空間。
    你都把最好的點子寫完了,讀者反複讀最好的點子也讀厭了,那麼五年十
    年後的作者,明日後日的讀者怎麼辦?
    | 檢舉 | Posted by 微不足道 at June 3,2007 00:09
    版主您好
    因為個人也很喜歡東野圭吾的作品
    現在正在搜集
    所以肯問您的文章可否提供轉載
    轉載時會在主題即附上作者姓名
    然後在文末附上轉載文章的原始網址
    如果您同意
    我將把文章轉到此
    http://www.seibook.com/book/index.php
    | 檢舉 | Posted by sei at September 22,2007 12:22
    文學本來就是要不斷想辦法超越前人的點子或手法才有可能進步,
    怎麼可能因為害怕後人無法超越自己而凡事留一手?

    沒有突破前代的作品,本來就不值留於當代。
    | 檢舉 | Posted by 利歌 at February 23,2008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