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4,2007

成語解讀--自毁長城

宜蘭國際童玩節是典範,是地方政府觀光行銷必定取經的對象。
一個黃金級品牌要自我銷毀?單是想到就夠令人心疼的了。

童玩節,曾經連續四年去了四次。
我承認後來沒再去,有一部分是因為他有一點點質變;
可,迷途可以導正、偏離的路綫可以修正,何必如此決斷的說不玩了?

沒學過什麼行銷學,也不從事觀光行銷工作,但一想到,每年我的朋友費盡腦力辦什麼「水蜜桃之夜」、「蓮花季」、「煙火」、「燈節」..等等,打造所謂城鄉特色,累得半死的只為一丁點新聞版面,就不值啊!

心庝啊,國際童玩節。



Posted by yichen1219 at 樂多Roodo! │14:01 │回應(5)引用(0)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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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都還沒去玩過,怎麼能停辦?不依啦...
Posted by 佩兒 at August 14,2007 14:53
要打造一個成功的名詞 得付出的資源很龐大哩
要毀掉的話就容易多了 哈哈

經營任何東西應該都是這樣吧?看到新聞我真有種傻眼的感覺,雖然沒啥興趣,但起碼那算是不少人想去經歷過的特殊節目與地點
Posted by 挨滴貨 at August 14,2007 21:24
TO沒玩過的佩兒
是很可惜啊,但往好處想,沒經歷過所以不會有遺憾。

TO沒興趣的挨滴貨
這麼容易就捨棄得來不易的品牌形象?老話一句,腦殘啦。



童玩節一開始是沒有「水」的
為了吸引人潮才加入戲水區域,果然也造就了一番榮景
但,誰能想到,後來引人卻步的原因也有一部份是「水」啊

我只是個遊客,有幸在草創初期入園遊玩,下意識就把自己封為元老,所以,一直還是無法接受停辦的事實。
Posted by 小宜 at August 14,2007 23:46
當一個服務成為品牌時
主事者就應當想如何創造意題與服務
延長產品生命週期
但是放眼望去台灣各地
號稱推動創意產業
可是一個抄一個
XX祭不斷冒出來
現在XX祭也抄的差不多了
再去抄演唱會或音樂活動
這樣下去只會掐死自己的
停辦活動
是遲早的事
Posted by cyber runner at August 15,2007 17:04
TO cyber runner
一套審計制度、114條政府採購法,扼殺多少熱情與創意,宜蘭童玩節只是較為人矚目罷了
Posted by 小宜 at August 20,2007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