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 月份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June 28,2005

〈種種可能〉台灣女人版

很喜歡女詩人辛波絲卡的一首詩,叫作〈種種可能〉。於是自己閒來無事,也打油似地仿造了一首:

我偏愛下車投票甚於上車投票。
我偏愛散步的小綠人,甚於在斑馬線上行走的真人。
我偏愛在起霧的玻璃車窗上寫字。
我偏愛小寶寶無意識地抿嘴和吐舌頭的樣子。
我偏愛看書看到睡著。
我偏愛賴床,尤其是要上班的日子。
我偏愛在白飯裡面加一兩滴醬油。
我偏愛肯德基甚於麥當勞,因為有卡拉雞腿堡。
我偏愛Nokia 8250。
我偏愛按壓填充用的透明塑膠泡泡。
我偏愛敲擊聲音清脆的鍵盤,甚於標榜無聲的鍵盤。
我偏愛看男人抱小孩,最好是老爺爺。
如果一定要選的話,我偏愛捏造出來的緋聞甚於殺人放火的新聞。
我偏愛看企鵝走路。
我偏愛捷運木柵線。
我偏愛字級11的新細明體。
我偏愛波希米亞甚於布爾喬亞。
我偏愛可樂果和蝦味先,甚於洋里洋氣的多力多滋。
我偏愛無所作為而沉默的政客,甚於無所作為而聒噪的政客。但我更偏愛模仿政客的那些天才。
上廁所時,我偏愛平版衛生紙。
heart

Posted by aphasiacafe at 14:23回應(2)引用(0)日日春

June 20,2005

請勿在馬桶圈上「灑」尿

我們公司這個樓層的廁所門內,貼了一張告示,因為年久月深,紙面已經微微發皺,不過上面的雷射碳粉字體還是很清楚:「請勿在馬桶圈上灑尿。」
因為職業病的緣故,「灑」這個錯字總是令我不太自在,感覺好像是有人會特地把尿裝在灑水器裡頭,沿著馬桶圈澆花似的。就算將之更正為正確的「撒」──「請勿在馬桶圈上撒尿」,還是讓人覺得這未免也太白話太直接了吧?比起「來匆匆,去沖沖」或是「便後隨手沖,春泥了無痕」,「請勿在馬桶圈上撒尿」就好像是在馬路邊上貼了「請勿在電線杆上撒尿」給小狗看,一樣的粗魯。
不過事實就是如此。每回我如廁時,總要小心地將眼光沿著馬桶圈巡視一回,看有沒有可疑的水跡。如果馬桶圈看起來光滑正常,我就放心地登上寶座。如果不幸發現水漬,只好先抽張衛生紙揩拭乾淨,再來也不敢直接坐上去,只得用半蹲的方式完成接下來的事情。
但有些時候也會發生意外,那就是當我目測並無水漬然後一屁股坐下,突然間大腿後側一陣冰涼觸感,彷彿聽到「噗唧」一聲,那液體受到擠壓而擴散,將皮膚和馬桶圈表面緊緊吸附在一起……我就像是坐到針尖一樣馬上跳起,不可置信地望著馬桶圈,隨即抽起衛生紙用力地擦著寶貝的大腿肌膚,來不及了來不及了……
沒有清水是無法完全擦乾淨的,但是水龍頭在門外面,我必須忍著便意、穿上褲子、打開門、將衛生紙弄濕、再進入門內、脫下褲子、用濕衛生紙再次擦拭、最後再用乾衛生紙擦過一次。總算。
但別忘了原來的目的,下腹的騷動還沒有解決。我只得再次抽取衛生紙(通常需要兩張以上,才能用力地擦並避免接觸到不明液體),把馬桶圈擦乾淨,然後,蹲著馬步,用力排泄我的便意和怒氣。
拜託!請勿在馬桶圈上「灑」尿! 我總算了解寫告示的人的苦心。
toilet.bmp

Posted by aphasiacafe at 13:21回應(6)引用(0)日日春

June 16,2005

好吧!我承認我有戀鞋癖

相熟的朋友都說我愛買鞋。在此我要嚴正聲明:我的鞋子絕對不超過十五雙,所以「愛買」這個指控實在並不成立。那麼為何會給人這樣的錯覺?其實,我只是愛「看鞋」而已。走在路上時眼光如蒼蠅般不時盯著每個路人的腳,行經鞋店必然進去巡視一番才肯罷休。當然啦,當「看鞋」的動作不斷積極地持之以恆,最後還是會達到高潮,那就是──買下來! (不過你也知道的,高潮並非輕而易舉,要買到合意又合腳的鞋子十分困難)
我的理論是這樣的:你選擇什麼樣的鞋子,也就是在選擇你和大地接觸的方式。鞋子的高低寬窄決定了你用什麼姿勢立足於這個世界上。
pink shoes2
因而,初識一個人,首先看眼睛,再來就是看腳上的鞋。高跟低跟平底、露趾繫帶包頭、水鑽緞帶鏤空、真皮絲緞丹寧……女鞋樣式的千變萬化,簡直就像DNA的四種鹼基ACTG可以排列組合出無限多種生命密碼似的,於是一個人的性格和品味基因,也就這樣誠實地表徵在他的鞋子上頭。穿花襯衫的不一定是台客,但是穿花襯衫又加上藍白夾腳拖鞋那就不用懷疑了;穿著雪紡紗的美麗女郎,如果腳上套的是粗勇的「六兩」,整體氣質還不如一個穿球鞋T恤的高中生。
上回我去訪問一個蒐集三寸金蓮的小腳專家,這位先生竟然擁有上千雙的金蓮鞋,以及上百種的周邊飾品和相關物件。他那大方框眼鏡後頭迷離的眼神讓我覺得彷彿誤闖了怪叔叔的地窖,尤其當他拿出珍藏的古老春宮圖給我們看的時候,那抹沾沾自喜的笑容更是令我冷汗與斜線齊冒。
不過,他的豐富收藏和研究論點確實讓我大開眼界。他認為,纏足這件事對中國歷史的影響,遠比我們所熟知的男女不平權還要廣泛深遠得多,明清兩朝的領土擴張、社會經濟、民族習性到戶籍制度的形成,都與纏足密切相關。他還說啊,你知道為什麼全球各地的旅居華人以廣東人為最多嗎?因為廣東纏小腳的比例相較於其他省分來說是最低的,所以大腳的廣東女人可以世界爬爬走。
金蓮鞋的式樣自是千嬌百媚,但最令我驚訝的是,那些鞋頭尖尖、鞋跟高高的古老蓮鞋,樣子竟然和近幾年流行的尖頭高跟鞋如出一轍,甚至我還看到一雙鞋頭捲起如象鼻的女巫式金蓮鞋!一千年來的中國女性血淚模糊的纏足史,被現代人視為殘忍和封建,然而今日社會趾高氣昂的摩登女性,卻不自覺地重蹈著為美麗而折磨雙足的覆轍,這難道是歷史巨輪下的集體潛意識作祟?
你看,鞋子不僅是個人的招牌,也是判讀歷史的標籤。戀鞋非但無罪,反而有條有理咧。

Posted by aphasiacafe at 15:01回應(1)引用(0)黑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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