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6,2007

網路、媒體、人性以及給臧家宜的公開說明

By Antony

若對這個標題有興趣,請先移駕至「黑貘來說」閱讀「來看臧家宜與黃尚平的長期抗鍋」,若有更進一步的興趣,可再連往臧家宜與黃尚平的長期抗鍋的部落格。這兩天收到臧家宜小姐的mail,在經過她同意的情況下,我把原mail部分轉貼過來,以利後續持續關心這件事情的有緣人有更完整的了解。



部分內容如下:



先生:


我的案子即將進入法院的程序,……,在此之前,我負責任的告知你幾件事:


第一:我的案子調卷回來竟然沒有監聽票,若不是故意疏失,就是違法監聽。


第二:監聽譯文中,經過我詳細比對,有幾通電話有通聯沒譯文,也有的譯文通話秒數與通聯紀錄根本不一致,這是故意還是偶一為之的疏失,法官自有公斷。


第三:譯文很清楚的記載中間人恐嚇我,而我飽受驚嚇的過程。


第四:郭先生公然說謊,稱他公司在美國沒有逃稅,那為何會有賓州地檢署的判決主文,文中明明寫著認罪協商,你的英文應該不錯,請自行去看。


第五:郭先生當年接受我專訪的錄音,是在他知情且同意的情況下錄的,並非私下偷錄,律師聲明,這如同電視台的專訪一樣,本來就可以公開。


第六:刑大的警察一直逼問我消息來源,我死都不講,並沒有違反記者的職業道德。


第七:如果你看到我的大綱,應該很清楚絕大部分是本人採訪多年的總整理,並非什麼爆料。


第八:郭先生先前便有恐嚇我的紀錄,都在被扣的電腦裡。

會要在這寫這篇文章,主要是大約4個月前在部落格上寫了一篇「臧家宜,妳真是夠了」,後來在台灣的部落格圈中,也算是引來了一些討論,無論轉貼、引用連結、留言數,大概都創了我這小站的紀錄,這是我始料未及的。既然部落格發生的事情,我想也就在部落格上解決吧。


先針對mail的幾點做簡單回覆:



關於第一、二、三、四、七、八點,是鴻海、臧小姐與檢調與刑警之間的事情,我並沒有能力作任何回覆,至於關於鴻海在美國逃稅的爭議,也從來不是我在部落格討論的重點,這幾點如我之前那篇文章開頭所說:「至於真相到底是什麼?自然有其他熱心的記者去想辦法,或是等法院判決吧。」


關於第五、六點,是我之前文章花最大篇幅討論的內容,以下是我完整的說明與想法分享。



之前那篇文章,大概是事情發生的兩、三天之內所寫。當時,對於鴻海或是臧家宜之間的恩恩怨怨,我一點興趣也沒有,但讓我當時生氣的原因,是「對電視台公開錄音檔案」這件事情,那和我所認知的記者職場倫理與道德不符。這無關乎法律,而是新聞工作者個人的認知與態度,關於這點,法律上並沒有問題,但對錯與否,或許新聞同業和其他人士,心中自有判定。



至於當時因為實在太生氣了,在文章最後寫下的「六點個人存疑」,最後反而是在網路上被轉貼最多次的。關於這個現象,坦白說我很無奈,花最大篇幅討論的東西反而沒被太重視,對作者算是最殘忍的一件事情。因為這幾點個人存疑所引來贓家宜小姐和黃尚平先生的困擾,在此我願誠心道歉,那應該是檢察官或是法官的專業,我不該在部落格這屬於公開的場所發表。



之前的文章寫完,關於網友的留言,討論的面向遠超乎我的預期。後來基於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我也抱著能理性交流的態度,只要符合基本網路禮貌,留言能不刪除就絕對不刪除的態度,最後變成不少網友跑來這邊質疑臧家宜和黃尚平(這現象的確有點怪),也可能造成了他們一些不必要的困擾,後來,臧家宜的留言回覆感覺已經不想再要在這邊多做討論,所以我就把那篇的留言功能關掉,我認為討論已經夠了,不管是我或是他們,都沒必要花心力和時間再繼續討論了。



以上是整件事件始末的經過。再來,我所寫的,是關於其他從這件事情發生至今的一些個人感想,未必全然與這次事情有關。



如果你是過去半年來常來我這邊收看文章的網友,會很明顯的感覺到部落格文章內容方向的轉變。這兩三個月以來,我已經不太寫關於「財經評論」、「網路趨勢」之類的東西,那些東西對我來說,某種程度上是「寫完就過時,久了自己都不太想看」的內容,很多當下的觀察,事後連自己看了都尷尬,反而是一些關於生活的內容,是我現在比較有興趣的領域。當然,這不代表我沒在關注,例如像網友們在樂生議題上的討論與串聯,我一直都有在觀察,但這次我選擇不發聲,私下捐款贊助刊登報紙廣告就好,這轉變對我來說確實很大。



另外,對台灣媒體環境急速惡化,我從來沒有像這陣子那麼無奈。半年前決定脫離雜誌社的工作,很大的原因,就是想脫離這樣的無間道,這個圈子,早己經不是我在大二時立定當雜誌工作者心願時的那樣,在找不到個人的應對之道之前,只好暫時選擇放逐當個邊緣人。



我從來都沒講過公開採訪錄音是違法行為,就好像記者寫稿完要先給受訪者看稿一樣,或是刻意忽略平衡報導變成one side story的造神運動,這是長久以來我所認知的職業規範所不容許的事情。但這幾年,類似的亂象實在太多,讓我有很深的無力感。也許,許多國外雜誌的網站,會用Podcast、影音檔的方式把受訪內容上傳,但到底哪些該放、哪些不該放,最後取決的還是記者或編輯甚至雜誌立場,有時科技或是網路進步太快,很多價值觀從人為因素中被改變了,是對是錯,是好是壞,也許大家都還在摸索。



以上這些,是屬於一個在雜誌社工作七年,最後卻選擇遠離(是暫時還是永久還不知道)的工作者自言自語。如果你也在媒體工作過,或是對媒體或網路發展有興趣,或許你會知道我在說什麼,而這些,如果沒有臧家宜的這封mail,我也是不打算在這邊寫出來的。



PS:這篇若要留言回應,請注意網路禮貌,請「務必」留下mail或是部落格網址「其中一項」,任何情緒性的漫罵或是人身攻擊,甚至人體器官的形容字眼,在此都不受歡迎,看到即刪除,其他未說明的留言規範,以我認定為主。



關於留言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由發言者自行負責。


本篇文章的留言回應,保留刪除與暫停功能的可能。

Posted by antony0425 at 樂多Roodo! │22:26 │引用(0)雜誌這條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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