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2007 07:05

網民與記者,有沒有互相尊重的可能?

By Antony

一位偶像藝人的過世,在網路上演變到現在,卻成了「記者」與「網民」間的衝突引爆點,「黑米...Sad but True」所寫的記者腦殘之後,有點出不少彼此相處之間的問題。我始終相信,逝者遠矣,身後的所有事情都是為了繼續活著的人,在這邊,無意繼續消費已經過度氾濫的話題。

這次的事情,加上今天的一點個人小經驗,讓我覺得網民與記者之間的關係,如果不釐清,大概會有更多延伸的問題。即使現在身為在傳統媒體的邊緣人,對於網路發展我確實非常樂觀,但同樣的,對自己未來還想繼續走媒體領域的發展,也不免有些傷腦筋。因為各種網路串聯工具發達,讓原本位於資訊傳輸最底層的個人,擁有比過去更快的集結速度與更快的資訊流通,在「速度」這件事情上,傳統媒體的記者,本來就不如網民,在電視、報紙、雜誌三種型態上,尤以雜誌最吃虧,相對地,就我感覺,雜誌相關的工作者,在面對網民時,態度也因此更小心翼翼。

 


隨著部落格的發展越來越被重視,已經開始有越來越多雜誌報導各式各樣關於部落格的內容,這絕對是好事一件。但這陣子,看到不少部落客在面對雜誌報導時,卻少了對採訪記者該有的尊重,這件事情其實在我心裡放了很久,一直掙扎要不要寫出來,因為畢竟對絕大多數部落客來說,過去並沒有和媒體打交道的經驗,不知者本來就無罪,我也沒想用太嚴苛的態度看這件事情,但該說的還是想說。

這陣子,陸續看到太多部落客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自我揭露了接受哪家雜誌採訪,在我看來,有一半以上是炫耀成分,當然也可說是自我推銷。自我推銷本來就是好事一件,但在採訪報導尚未出刊之前,這樣的作法,其實非常不尊重採訪的記者。

過去,看到的自我揭露,大概多只是點到為止,簡單說說自己接受哪家雜誌採訪,這還在勉強接受範圍之內。但今天在和一位在雜誌當記者的朋友MSN時,她希望我提供一些合適的採訪人選,主題概括可說成運用部落格結合創業或工作,我推薦了一位非常有名的部落客(在部落格觀察100名左右),我本來就有訂他部落格的RSS,對內容倒不算太有興趣,主要是在觀察這位仁兄怎麼努力在部落格行銷自己的事業,看得出來他非常積極透過部落格來做這件事情。在MSN推薦的過程中,我也順便連到這位仁兄的部落格瞧瞧,結果發現了讓我很不可思議的事情,這位仁兄竟然把他接受某本知名月刊的採訪過程放在首頁顯眼的位置,點進去看是採訪當天就寫了,內容包括雜誌與記者名字,更扯的是竟然還在文章中把記者問到的問題,沒有回答完整的部份,一股腦全寫出來,這就真的秀過頭了,碰到這樣的情形,應該是打電話或mail給採訪的記者繼續講完吧?

簡單說說當記者採訪企業時,彼此之間的互動與關係,當作記者與部落客之間的對照組。如果是約時間的專訪,採訪者與受訪者之間其實算是各取所需(即使交個臭味相投的朋友也算),是互相尊重但沒有誰高誰低的問題,雜誌也是個很競爭的產業,在雜誌出刊之前,規劃的內容可以稱為商業機密也不為過,尤其是特別專題或是獨家,記者都不希望事前曝光。常與媒體打交道的企業,當然熟知這個道理,所以專訪內容絕對不會在出刊前被其他人知道,甚至上道的企業公關,在碰到兩家雜誌採訪主題雷同時,會用循循善誘的方式,勸晚約的或是晚出刊的雜誌記者更換採訪主題。這樣的作法,可算是尊重從事記者這份工作的工作者,也可概括解讀為不想得罪媒體。

這幾年媒體實在太多,受訪企業和媒體之間也有不小的轉變,一方面競爭激烈,另一方面亂問亂寫的媒體敗類真的不少,碰到知名人物或企業的採訪,被變相扭曲成記者「求」、受訪者「給」專訪的情形。以我為例,碰到越來越多企業專訪,會要求在出刊前看稿,這當中牽涉的因素很複雜,只能以一般來說,會對我提這樣要求的廠商,通常是第一次採訪,對彼此都不了解,因為陌生造成信賴不足,這點我可以體諒。所以碰到對方提出這樣的要求,如果是第一人稱或是QA整理,我會盡量同意,讓整理的內容(不包括標題和前言這些「自製」的部份)先給對方看,因為本來就是如實整理對方的口述,但會先說好,只能針對已經整理內容中的錯誤做修改,至於沒整理出來的,不得要求我加上去。若是一般自己寫的內文,因為同時可能採訪競爭者或是第三者,我是不會同意這樣的要求,最多只提供文章內容中Direct Quote的部份。如果這些「先看稿條件」談不攏,我大概就直接取消專訪邀請,若已經專訪完就當閒聊一場。這些考量,只要是希望在不受外力影響下,維持報導的公正與客觀。但坦白說,我非常討厭這種要求,一方面是多少帶著「媒體為我所用」的心態,另一方面則是「只要時間允許,採訪當然要越多越好」,寫稿到出刊之間的作業時間其實非常趕,這樣多一道流程製造非常多困擾。

講完對照組,回來說說網民和記者的關係。我相信,未來關於部落格的報導,只會越來越多,記者和部落客終究要開始互相尊重。現階段,我同樣也聽過太多部落客抱怨記者白目或不專業,老愛問「你多久寫一次部落格文章」之類的問題,這種問題只要實際去部落格逛逛就知道了。當然,我也聽過更誇張的,某位主要寫兩性話題的知名部落客是我朋友,她就曾被初次見面的雜誌記者,在專訪時問道「有沒有因為寫部落格,而有一夜情的經驗」這種既嗜血又沒教養的問題。站在採訪與受訪雙方對等關係上,當她後來跟我講這段經驗時,我說「反正妳又沒想要上雜誌出名,當場就該走人」,另外給她建議趕快去部落格上把這記者和媒體公佈出來,反正人家都沒尊重她了,自然也就不需要互相尊重,不過可惜採訪的記者是她朋友的朋友,不想讓卡在中間推薦的朋友為難而作罷。

也許你會好奇,我和雜誌圈的朋友後來怎麼討論那位秀過頭的仁兄?她同樣不爽在採訪當天就把對談內容自我揭露的作法,決定離這人遠一點,而我則把這位仁兄的RSS退訂了,因為當初本來是想要觀察這人怎麼用部落格,來推廣自己的事業才訂的,以備將來有報導需求時當案例,但現在我也決定離他遠一點。

 


  • antony0425 發表於樂多回應(7)引用(0)部落格江湖走跳見聞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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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要求我們尊重記者時
    想請問,記者有先尊重自已嗎?
    有尊重受訪者嗎?
    記者每天都在喊「新聞自由」、「我們有採訪權」時
    當下是否也有想到受訪者是不是也有「拒絕採訪」的權力?
    | 檢舉 | Posted by Apple at February 2,2007 18:32
    To Apple
    謝謝留言....
    我同意你的說法,其實我文章也有指出採訪者與受訪者之間的互相尊重
    不過這篇的篇幅已經很長了,從網路閱讀的考量,就沒有很大的篇幅談拒絕採訪的權力

    新聞自由不代表就可以當成胡搞瞎搞的藉口,採訪與受訪本來就是對等的
    對部落客來說,當然有拒絕採訪的權力

    至於在政治或財經等其他方面,這恐怕就複雜很多了,經常看到同業讓我非常不以為然的作法,說真的無力感也很重
    | 檢舉 | Posted by Antony at February 2,2007 19:13
    我被雜誌、平面及電視媒體訪問的次數也算多了,對於Antony所寫的這個主題,我認為是有可能實現的,但是前提在於訪問者與被訪者對於訪問主題的溝通做得非常良好的情況下。在某種雞同鴨講的情況下,相信我,就會跟Antony的美食部落客朋友一樣,受到那種不夠尊重的採訪遭遇。那種感覺真的不好受,我很了那種感覺。

    老實說,我也曾經是抱怨過記者不做功課的部落客。部落客要抱怨記者,可以,但是要抱怨記者不做功課,得要有憑有據。有些記者真的很用功,來邀訪前已經至少看過幾篇部落客的文章,知道部落客的背景,這樣的記者來採訪,很快就能進入狀況,受訪者也會覺得安心自在;有些記者真的很混,混到連我現在都不太想講,請各位想像一下連部落客生平都會介紹錯的報導,底下的文章還要繼續看下去嗎?

    至於那位部落格觀察100名左右的部落客,我實在很想知道他是誰。不過話說回來,我每天都要巡排行榜和最近加入清單,應該很快就會找到吧....
    | 檢舉 | Posted by Alice at February 3,2007 19:56
    To Alice

    部落客和記者之間的互動關係,我覺得非常有趣,也希望有機會多寫一點這方面的東西,畢竟我現在寫部落格和當記者寫稿的字數大概各半,如果能貢獻點心得分享給大家,我會很開心,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些關係如何去界定?在台灣還是非常新鮮的領域,大家也都還在摸索,意見不同的討論我認為是必須的

    我們這位美食部落客朋友碰到的白目記者經驗我聽她分享過,連我都覺得很誇張,更別說你們了,但我除了搖頭也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至於文中這位排名一百名左右的部落客,我相信以妳這麼認真的Web 2.0,應該很快就會猜到是誰,但麻煩手下留情,畢竟他也是無心而且沒惡意,先雞婆的提醒一下,絕對不是和旅遊有關的部落客(大笑),我還滿佩服這位旅遊部落客的

    沒想到這個小站裡面的東西會被妳看到,歡迎有空常來逛逛,據某位坐三望四的文藝部落客指出,我們是同月同日生的喔,看在這點情份上,麻煩挑錯字別太嚴格..:p
    | 檢舉 | Posted by Antony at February 3,2007 21:39
    To Antony,

    部落客與記者的關係,在台灣實在非常微妙。現在有越來越多的記者自己下來寫部落格,或許可以比較體會,當成為受訪者之後,所會遇到的尷尬與不受尊重的情況。

    挑錯字這件事....只能偶一為之,要是老挑別人採訪稿的錯字,會被認為是來找碴的。不過我倒還蠻常挑數位時代的錯字,誰叫我從它創刊就開始看了呢?

    今年也是我的本命年,凡事低調安靜點好。你家的RSS我收走了,放我家聯播沒問題吧?
    | 檢舉 | Posted by Alice at February 5,2007 11:33
    To Alice
    真沒想到妳支持數位時代這麼久了,下次碰到他們一定要跟他們說...:)
    RSS歡迎多多使用...這是個"點擊共榮圈"的時代
    | 檢舉 | Posted by Antony at February 6,2007 10:47
    其實我們這種下里巴人(我知道它是成語,不過有人說多用成語會頭腦僵化,我想試試)接受採訪的機會並不多,尤其當媒體採訪後有個動作叫"剪"....這一剪問題就出來了,有良心的是把你表達的重點留著,沒良心的就斷章取義、扭曲事實,再加上自己的揣測成就一篇聳動的報導;即便是平面媒體也一樣,可以說是記者不客觀詳實嗎?我認為是廣大閱聽人造就了這個灑狗血的市場,逼的記者一定要加些聳動的標題.....
    至於部落客?是因應媒體暴力產生的反抗軍,你們一定要"修飾",那我就來說給大家聽!反正不花本錢,不用油印,更不用啥銅版、道林....反正手指動一動,看的人搞不好比電視多....我說的是真是假?我高興寫,你隨便看....看不爽你罵回來就是了;所以,教頭反而樂觀其成,因為以前人需要利用投稿報章打筆仗,現在人人都可以幹兩句就跑,還不用擔心被退稿!總編輯只是兩顆按鈕"預覽""送出"....誰說我們的文字素養越來越低落?誰說沒了教育部我們就會退步?還是有很多人每天在磨練文筆,你說是嗎?
    倒是有另一個省思....如果瑋倫的粉絲真的有留言罵"粉紅小公主"的人那麼眾多,她早已經是另一個天后了?那麼那些人是?我寧願稱他們為部落格禿鷹吧....
    | 檢舉 | Posted by 教頭 at February 6,2007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