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2006

記者節,開始不當記者

By Antony 

先說好兩件事情。第一,這張圖我覺得超有創意,非常符合Freelancer的英文原意以及現代精神。原本是純白底色,但被我去背給搞砸了,因為我是在獨自喝了將近一瓶紅酒之後,手抖得厲害下幹了這件事情──但我還是要說,這支紅酒真好喝。

第二,我不是故意要選在記者節這天,開始不當記者。我沒那麼神機妙算,而何時離職也未必全然操之在我手上。事實上,在最後一天下午跑離職流程時,偶然聽到同事說:「ㄟ,明天是記者節ㄟ。」我才赫然發現,原來有九一記者節這檔事情,雖然每年這天都會被公關問候一次,但從來沒記得過。既沒放假又沒獎金更沒吃吃喝喝,這節不記也罷。對於這類的職業節,我是連「護士節」都不知道了,唯一知道的只有九三軍人節,因為當兵時,碰到這天會很爽、很涼。

前話交代完畢,該切入正題了。對我來說,開始選擇當Freelancer這件事情,從我開始告知朋友或家人時,陸續出現了我覺得很矛盾的現象。有人乍聽之下,覺得是我衝動下的決定,但聽我大致描述我的想法後,有人開始覺得是我已經想清楚了。更多數人,覺得這是一種勇敢,但我內心卻覺得這反而是一種逃避的考量或選擇,也許稱不上懦弱,但絕對不能叫做勇敢。

這中間包括我的老媽。我一直到離職前的最後一週,才讓她知道這件事情。當然,我知道天下父母心,乍聽到兒子說「我要離職了,哪也不會去」這類的話,焦慮、擔心在所難免,為了不想讓高堂明鏡瞎操心,我很自然的拖到最後才說。但我最後還是沒處理好,大概是因為從公司搬回來的東西在家裡堆的到處都是,讓我這向來對居家環境品質,有一定堅持的人心煩意亂,所以我很沒耐心多做解釋,只丟下「妳放心,我餓不死」就結束電話。為此害我老媽擔心好多天,直到幾小時前我才跟她說清楚講明白,真是罪過。

為了從踏出公司大門那一刻,就已經到來的Freelancer生活,我也稍微把Blog頁面修改了。主要差別是把現實生活的身分,正式在網路上公開。最近看到蔡志浩寫的「為什麼你應該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寫得真是深得我心,一直以來我也都在想這件事情。但最後還是考量暫時不要這麼做,畢竟我從事的是文字工作。拿人錢財,就是要寫東西的,誰曉得在網路上寫的東西會被誰看到,太招搖總會有風險,所以我之前不做因工作產生的文字轉貼,避免版權糾紛,也儘量不提到工作相關的事情,就算提到,也是閃閃爍爍,除非現實生活中你認識我,不然應該不會知道我是誰。結果好了,雖然平常稿量不算小,想法也不少,但七刪八扣下來,很多不能寫、也懶得轉換成Blog可放的內容。但隨著當Freelancer後,以後只要有我署名作者的文章,我一定會談版權歸我,貼到Blog上的問題就解決八成以上。當然,顧慮到付錢的衣食父母感受與權益,我會做調整或摘錄。

簡單整理這幾天下來,知情且關心我的人(這和交情無關,幾年前慘痛的經驗讓我曾經發過誓,絕對不要再寄「因為生涯考量,決定轉換跑道」這種mailFAQ如下:

Q:怎麼這麼突然?

A:可能你覺得真的很突然,但其實這是這幾個月來一連串的想法。自從四月跨入30後,我一直對我這2年的生活與工作狀態很不滿意。力不從心、不時懶洋洋的狀況發作頻繁,總想做一些改變,但卻不知道該從何改起。直到Freelancer這個念頭閃過我腦海之後,我簡直就像快溺死的人看到救生圈一樣欣喜若狂,很快就做了決定。

Q:從下定決心到辭職確定,時間有多久?

A:大概3-4天的時間。7/29星期天晚上,剛過完截稿生理期,休養生息幾天後,腦細胞開始從一片死寂再生之際,我忽然靈光乍現「對,這是我想要的」,這念頭就再也停止不了,心底的聲音吵吵鬧鬧到我一度懷疑自己有幻聽,完全沒辦法忽視或壓抑。再來就是思考如何提辭職,要有完整的說法表達出自己想法,思考了一陣子之後,印象中是星期一一早我就mail跟老闆提辭職了,隔幾天等她忙完我們約時間談,她只問我「想清楚了嗎?」我回答「想清楚了」,很快地,她就同意我的辭職,再來就簡短討論了後續交接之類的事情,一個月後的現在,我收拾打包完畢。

 

Q:連留都沒留,你之前是不是和同事或老闆鬧得不愉快?

A:完全沒有,至少我這麼認為。在我們編輯部裡面,有一段時間是只有我一個男生,另外加上15位美麗可愛、活潑善良的女生,從我來到離開的大半年時間,都是被當成稀有動物對待。老闆對我很好,部門的學姊們也都沒有在背後惡搞或是讓我為難的情形。如果單看這幾點,你覺得我捨得走嗎?事實上,至少我覺得我是帶著祝福離開的,而當Freelancer之後的第一筆正式訂單,則是當天和老闆談的時候,她就發包給我的。

 

Q:那幹麻要走?

A:自由誠可貴。好歹也待過幾本雜誌,在財經領域的雜誌圈也有不少朋友,真的體會到,既然待在一本雜誌,難免要寫一些讀者愛看或自己線路上應該寫,但自己卻不想寫的東西。這時往往會有意無意的拖到最後,靠分泌腎上腺素寫完交稿。這是何苦呢?如果可以找到一種只寫感興趣內容的方式,為什麼不去試試看?

Q:這方式是什麼?

A:算我好狗運。工作到現在,長官緣或是長輩緣一直不錯,交的朋友也不少,也沒真的得罪過什麼人,明的暗的總有人在照顧我。我打算和有可能合作的雜誌談固定欄目製作,前提是要我感興趣,又能幫助我在這個領域累積的。這樣相對收入會比較穩定,又能做自己喜歡的東西。一開始也不敢太貪心,一下子談太多合作,到時搞砸了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反而更糟糕。初期只要能談到讓我在台北繳房租、吃飯、買煙買好喝酒(好喝不等於好貴)的地步就夠了。現在初步看起來,十月以後就有可能了,九月的產能利用已有著落,但不屬於我所謂比較穩定的部份。

 

Q:有興趣寫的是什麼?

A:有空三不五時來這邊逛逛,或是訂RSS你就知道了。

 

Q:會接哪些稿子或案子?

A:如果感興趣,或是能幫助我持續累積的,稿費我就不會太在意。如果都沒有,當然就看交情與江湖道義了。要是連這也沒有,好吧,法蘭西斯‧福山說,歷史的終結與最後一人是「資本主義」。

 

Q:打算當Freelancer多久?

A:完全沒有設定時間。感覺對就繼續做下去,感覺不對就閃人也無妨。與其說做文字工作者,不如說當文字製作人,未必都要親力而為,沒有不可能的合作,就看大家有沒有互相創造Benefit。但如果不自己嘗試過,上面這些回答都只是空想的屁話。

 

Q:都已經到下半年了,幹麻不再忍幾個月領完年終再走?

A:我覺得這是鳥問題,了解我了話就知道我不是太在意這種事情的人。去年Steve Jobs在史丹佛畢業典禮的演講,提出的「人生點點滴滴的串聯」、「愛與失去」、「死亡」這三個禮物,我和許多人一樣震撼不已,「如果今天是我人生最後一天,那我要做什麼,當多天得到『沒事做』的答案,那就該改變了。」


Posted by antony0425 at 樂多Roodo! │06:07 │回應(7)引用(0)雜誌這條不歸路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共同主題:心情碎碎念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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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其實自由的生活真的蠻好的,至少這大半年我過得很不錯...
失去一個"正職"的工作實際上沒那麼可怕(在這裡可以說我的真心話)

先做做自己想做的事吧
放手去追覬覦的女生
尋找一些地球上正常人沒空去的角落
無所事事的意義
往往是人生最大的意義
至少現在我這麼認為

做為部門裡跟你最"無緣共事"的學姊
又卻是最有緣的坐的是同一個位子
希望能夠送上的是最多的祝福
Posted by 無緣的部門學姐 at September 1,2006 17:10
恭喜你,該恭喜吧?
記得以前策反中共的老辭:"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你這下子算是投奔自由了,辭官歸隱,靠賣賣字畫維生吧!現在才開始真正享受你的人生還不算太晚,才過了個爛醉的三十呀!以前我們一起期待九三軍人節,現在你可是天天都過節啦!
Posted by 教頭 at September 1,2006 20:48
  突然想留言。看到你這麼勇敢地決定走自己的路,希望你以後能走得很順利、很快樂。的確,我最近也一直在想,如果我已經活不久了,那麼那些事是我不做就會覺得很遺憾的?
Posted by Tate at September 2,2006 08:34
To 學姊
儘管我們沒同事緣,但妳還是很照顧我,真的很感謝啦
現在大概要換你開始適應"新"工作了..:)

To 教頭
這就沒啥好恭喜的吧,不過就是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To Tate
最痛苦的其實是做決定的過程,一旦有了決定,空氣瞬間就不一樣了
至少我經常有這種感覺
加油啦

Posted by Antony at September 2,2006 17:05
相信你會做的很好的
加油and祝福你
Posted by 阿耀 at September 2,2006 23:19
靠,我還很認真的看第一則留言,原來是廣告。

出來做生意沒那麼悲壯吧,招牌、名片弄一弄,可以人模人樣的招搖撞騙囉!
Posted by min++ at September 3,2006 02:53
選擇你所愛的,且愛你所選的...

And always do remember one thing: "Any moment might be our last."

So, do the best you can, and re-consider yourself again!
Posted by 林英豪 - 你網路界的老友! at September 8,2006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