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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1日

納棺夫日記



果然!原著跟電影版是截然不同的走向。
電影著重在作者的工作上,可作者想表達的卻是更深層的東西,這〝深層的東西〞要說的具象點,可以說是宗教,也可以說是“想將生死從人們的抽象意識,轉變成可注目觀之的文字具象”。
如此擅自作主的解釋這本書的意向,只怕作者看了都想對我開扁了吧?(^"^A)

雖說職業無分貴賤,然而縱使再怎樣闡述這個道理,只要將死亡視為禁忌的現實依然存,在納棺夫與火葬工的悽慘處境就難有翻身之日!
由於人們一直對死亡感到神秘、恐懼,於是,連帶的對其相關工作者也懷抱起驚懼甚至厭惡感。作者也是平凡人,也常常對其自身納棺夫的身份、職業抱著不確定感,而且常隨著人們對他的觀感而搞得自己心緒上起起伏伏--這就是人心。
人心會隨著社會認同度的強弱在世海中載浮載沈;這也證明:「人心有時真的是很單純的東西!」它好像只要發覺在這世上還有願意全盤認同的人,就能好好的活下去。因之,很多時候只要心念轉變,行動也會跟著改變!而當自身開始轉變,周遭的人們看你的眼光、看法也隨之轉變。

人們對喪葬相關業者之所以如此疑懼,究其原因不過就是〝不解〞,我相信只要願意瞭解其工作本質,進而接受這樣的工作性質不過就是士農工商裡其中的一項罷了--抱著平常心看待此業,相信疑懼便會漸漸消失。就像昔日被謔稱河原乞食的演藝圈、被稱作“末業”的商業圈,如今不都成了舉足輕重的行業了嗎?人們常常因為誤會、曲解某行業便輕視它;同樣的,喪葬相關業者他們不過是在盡他們的職業本份,何以要受到人們的歧視呢?有生必有死的道理人們都懂,為什麼卻往往不能正視呢?(好笑的是:有時候業者自身也歧視自己的工作本份,如此心態叫世人怎麼尊重其業?難道不知道〝要人重之先要自重〞的道理嗎?)
其實,產生這種疑問的我也是大有問題的。我也發現自己有辦法將他人的死亡冷靜看待、切割(可以歌頌植物凋零、動物的生死交替),可面對至親時就死亡時卻又亂其方寸的毛病!究其根抵就是〝我沒辦法將他人的生死視作自身生死〞,更深切的說:我根本不曾好好細思自己到底能面對死亡這件事到什麼程度?(=L=|||)明明都是用我自己這雙眼親自目睹的啊!可為什麼這雙眼將青春(即是生)視作美好,年老卻被看作醜陋,更將死亡看作忌諱呢?是先人這麼教我,所以我......
唉--我想,那是因為只要看到死亡赤裸裸呈現在眼前,我就會感到恐懼;而當這種接近本質性(就生死之事)的行業或行為那麼理所當然的出現在我身邊...我想我也會像作者之妻那樣的排斥或恐懼吧!可為什麼會恐懼呢?為什麼就不對生感到恐懼呢?因為生是在我的已知範圍裡,死卻不是。死被人們刻意隱藏打壓到了神秘邊緣!我不懂!為什麼從小到大沒人教我們這類課題?要是能早些學習了解死亡,我想送與被送或其相關業者及其家屬也不至於在心上落下病根或變態想法。

我喜歡作者對其行業比喻作霙!什麼是霙?霙是介於雨和雪之間的現象。而這種現象不是跟生死很像嗎?其實,『人生』這東西呀,你說它長它也不長,還不足松柏長;你說它短嘛...它也不短!比起朝生暮死的物種,或只有數年壽命的貓貓狗狗,能活到將近百年歲數的人們真是好長壽呀!而人的生與死在更長壽的物種看來不也成為一種瞬間嗎?不就很像霙嗎?霙--稍縱即逝的東西呀。(嘆)
想過,怎樣死去,想過許多種可能;也曾經以為自己不怕死,可真的將死擺在離我最近的地方時,我才知道,其實我沒有自己想的那麼不在乎死亡。想像終究不是現實!而且,我開始懷疑自己敢不敢直視死亡.........(全是作者引導出來的問題啦~XD)

【一念須臾 傾速疾超 證無上正真道 故曰橫超也--親鸞】
作者花了一個章節闡述宗教與生死,老實說,我看著、看著差點睡著;雖然作者用極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了,可,我仍感懞懂。他一直提到「不可思議之光」,而那光幾時得見呢?當對生的執著消失、對死亦無所懼時,那光便會悄然出現!作者還說,當那光包圍著你的視線時,心就生出感恩之念來,而所視一切都成了一種感念恩德...而得見此光者便能帶著一顆安祥的心離開;即佛家所謂涅槃。
其實我能想像那個"一念須臾 傾速疾超"的光,它一定是美好、溫暖......而生者之所以不得見,乃因雜念縈繞心頭所以不得見;而人心什麼時候最純淨無雜呢?生時、死時!生來本就如白紙,可死時要心無罣礙就不容易啦!再加上人們只強調生避諱死,於是,想要好死、放心(把雜心放下)的死便難能可得。於是就連死前想要感受那光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得的事......

真覺得大家都該來看看《納棺夫日記》!至少我們都該學習尊重死亡這件事!這是學校、社會沒有教我們的事。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22:25引用(0)

2009年06月8日

天黑前回家

【外面的天色差不多已全黑了,頭頂上是舞著許多蚊蚋的慘白街燈。......這樣的時刻,晚飯正在爐子裡燒著,丈夫們兒女們已趕在回家的路上,一天差不多就要過了,心有一大半突然空了,整人對叵測的命運虛應以待,所有故去的人開始在倖存者的記憶底層絮絮低語,這個時候,寂寞就來了,抽搐著五臟六腑卻叫不出個名目的寂寞就來了。】

這是發生在名叫森林咖啡館裡的九屍兇殺案裡其中一名死著寫的散文,名為〝天黑前回家〞。這篇推理小說借著這篇文章在裡頭作感性的穿插,予人時而寂寥時而溫馨之感。剛開始我不免要問:為何要多次提及這篇文章的名字呢?我猜想,是不是作者作一對比?兇殺案過於殘忍、血腥,寫這篇〝天黑前回家〞的死者何其無辜?如果她不遇上這麼殘忍的事,她不就能如往常般(如上述)等待丈夫跟心愛的孩子們回家吃晚飯了嗎?

比對這篇溫馨又帶點悽楚的小品,森林咖啡槍擊案所遺留給生者舖天蓋地式的悲哀豈是三言兩語可以道盡的?突至的死亡讓上述(天黑前回家)的情景變成了絕響!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大慘劇呢?說來挺可笑的...不都因為錢嘛!(="=|||這讓我想起那句老掉牙的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有人因為錢被吞了而追殺人;有人因為吞了錢又不想被殺,於是動手殺了十條命(一名美髮師的命、森林咖啡裡的九名陌生的生命);有人為了錢卻間接地害了九條命...;啊~魔鬼總是以錢做為敲門磚,偏偏人類就是學不乖老要錢這件事上犯事--而且是一次又一次!

人真的很愛錢。錢真也真好用!錢不光是現實裡好用,就連在虛擬的世界中它依然好用!好用在:錢能引發人性貪婪、醜惡......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9:33引用(0)

2009年06月1日

追風的人

追風的人只是一項小小的計劃,一個無足輕重的氣象偵測計劃竟莫名其妙的鬧出命案。計劃出發點原是美善的,但牽扯出來的命案背後卻是醜陋無比的人性貪婪。

很佩服作者在描繪人性方面的細膩,不過,在情感方面的詮釋卻又同時地大顯不足...呵呵...真是十分奇特的感覺;彷彿作者可以冷靜、理智的處理人性面卻拙表達人性之中的感情柔軟面~ 跟作者的性別有關係嗎!?是男生還是女生!?哈哈...隨便猜猜....。

不知道為什麼,看這本小說時,總有種像在看港劇的feel。可能是因為第一時間知道故事發生地在香港吧;不過,個人覺得這個作者很厲害,他不但熟悉香港的幾個景點,也還算熟悉台灣的景點,於是乎,在我看來,作者在寫關於海峽對岸的種種時,就顯得張力不足;反正都是猜測舌不管那邊的色彩、張大重些都無所謂,反正光是處理情節事發地點這兩方面能處理得井井有條已屬不易,更何況還要處理恐怖份子的情節~真是超不易的啦。

有一點我很想說:作者真的很肯花時間去翻找台灣悲情的歷史耶--我雖是生長於台灣,卻不見得能像他那麼有系統的將台灣的悲情面查得如此清清楚楚--光這點就讓我對這部小說小小拜服啦!墨實在太厲害了吧。

撇開感情戲路的話,這部小說可謂完美無缺。而且,我覺得:這部小說應該挺合男生的口味!裡頭搞碟對碟的情節讓人忍不住拍案高呼過癮。

樂推...................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16:32引用(0)

2009年05月10日

芙蓉如面柳如眉

芙蓉如面柳如眉  感官這種奇妙的東西,我想它是人類後天硬培養出來的吧。因為我不曾在小Baby的眼裡看到這類東西;更正確的來說:生命對這世界很公平,它對世上一切都不帶成見,它什麼都接受、都包容。可為什麼人類要培養二分法這種東西呢?甚至連感官的接受度也被二分法了。美與醜真那麼值得計較嗎?就因為這二分法養出一群又一群殘酷的批判心靈──美麗讓人賞心悅目、醜陋令人不忍猝睹──試問誰喜歡被歸類呢?被歸類的感覺一點都不好受,不是嗎?()世人都知道美好的東西不易保存下來,可人們還是要去迷戀美好的人事物。


夏芳然──活脫脫就是個的代名詞──這麼一個美得不像話的女子
(照作者誇張的形容),像所有美好的東西一樣,她的美貌像易碎的玻璃“哐噹”一聲,莫名其妙的就被另一個人砸了個粉碎──被一個叫孟藍的女孩子砸了個粉碎!曾經,她視美麗是天賦,有這項天賦的人解釋這個世界就顯得容易的多;也的確!“美麗”幫她贏得很多讚美,很多傾慕,很多嫉妒,幫她一路享樂然後不用負責任,“美麗”也幫她的活得自私自利、我行我素,甚至理直氣壯……;她從未想過:世上凡夫俗女們視〝美麗(俊俏)〞者為一種禁忌,更難想像人們嘴裡、眼中雖然都樂見美麗的東西,可人們同樣矛盾地在明裡暗裡的憎惡著美麗的東西。


是啊,人類真是矛盾的生物,人喜歡賞心悅目的東西沒錯,但美麗的東西看多了、看久了就會生出憎厭之情
……真的很奇怪,不是嗎?喜歡跟憎惡竟像連体嬰似的長在人們的內心深處。美麗的死物於人不具任何威脅,可以博得人們的青睞而不被憎恨;可一個美麗的活()物就難免惹人生厭、招來嫉妒。因為美麗的生物之養成乃為傲氣──是將平凡踩在腳下的傲氣!偏偏夏芳然就是這麼個恃才傲物的美麗生物……怎麼可能不碎呢?!


〝芙蓉如面柳如眉〞在刻劃人心、人性上真的讓我印象深刻!我挺喜歡裡頭美醜之對比與人心赤裸裸之呈現手法
……隨著故事起承轉和,我的思緒時甘時苦;我這麼說一點兒都不誇張,當看倌們跟我一同看到人性的光明面時,相信會像我一樣,打心底湧起一股甘甜味兒,並自言「人」真是美好的生物;可當大夥兒跟我一樣看到人性間彼此勾鬥、計較、嫉妒時……鐵定也會難免自慚:「人」何以生而為「人」呢,是吧?


這就是人與其他生物最最不同之處啊!只有在人才發明得出所謂的二分法,也只有在人類這樣的世界裡才會有所謂的美醜說、好壞說
……看看世上百物,那個動物會跟自個兒的同胞說:「嘿~你好醜呀!」就這點上,我覺得人類是非常無聊的動物……要沒有這些無聊的〝標準〞,人類想必可以過得跟動物們一樣自在;沒有比較心的社會不是比較不會為無謂的事起爭端嗎?我真的是這麼想。美麗如何?醜陋又如何?不都是天生、父母養的嗎?為什麼非要去界定這些呢?因為人類喜歡做這些個畫地自限的事兒,搞得世上百物都跟著波動起來……甚至跟著糟泱……何苦?


閱讀故事的過程,及享受人性的忽明必滅
……讓我對美醜不再只局限於表相的美麗與哀愁,而是更多体會:表相的美醜沒什麼可怕人的,心性上的美醜才是最最可怖的────對不!?我突然感恩起老父、老母將我生得平凡又健康!因為不曾擁有,也就可免患得患失。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20:57引用(0)

2009年04月24日

隱私MSN

〝匪夷所思〞是我對【隱私MSN】唯一的感覺。故事張力十足,只是許多疑點讓人無法釋懷。

故事一開始就讓我想不懂:怎樣讓收發郵址在相同的狀態下,还能順利寄到對方手中?基本上電腦就很難判別〝寄出路徑〞不是嗎?還是真有辦法,只是孤陋寡聞的我不知道而已?@@

其次,一個人變臉後需要多少時間復原?怎麼我覺得故事裡的女主角變臉好像很容易又很快的樣子?而且还能一變再變......我納悶的是:人的臉型一旦被動過後,要再變回原來的樣子,基本上是有困難的;畢竟成年後的骨架一經毀損要再想還原是件不容易的事!光想像如何補足缺少的骨頭就是件很“痛”的事了...不是嗎?可我看作者將这些過程像空白一樣的一筆帶過,實在覺得...有點不切實際。

是...作者簡介裡已明寫著:「她天生喜歡異想天開,特愛思考或鑽研一些不切實際又稀奇古怪的事物...」但,寫小說也稍稍注意一下情節嘛,其次也要多少想想讀者的觀感嘛...這樣飛馬行空的亂來,讀者的我們很累耶...!!!雖然我挺喜歡作者於書中刻意營造出來的離奇懸疑感;但是安排太多難以理解的“狀況”我也會大感吃不消;尤其每當想不通情境時,那種感覺特不舒的...。

雖然作者寫作細節上尚需琢磨,不過整体上,我覺得她已經很棒了,至少在情節掌控度、故事張力上都拿捏得恰如其分。尤其作者很會安排surprise,每一個surprise都讓我瞠目結舌!@o@" 那種surprise的FU非筆墨可以形容,只有親自開卷、容於情節中方能体會。

誰都想平平安安、安安份份的過自己的生活,可要真有一天天不從人願,真要讓我遇上像女主角那樣的經歷...A...雖然很恐怖,但也很刺激啊...而且也可以享受一下奢靡的感覺...也挺不錯的啊!^^b 很久以前我就想過一下靡爛的癮了...要真有幸(!?)讓我〝靡爛〞一回也挺好的啊。只是...過程太苦、太累、太痛...也不知道自己消受不消受得起?呵呵...果然是非常事得有非常人受,而我會提出这樣的《疑慮》足見我並不是那個〝非尋常人〞...。

故事始終是故事,並不一定適合人過,所以就姑且看之、想之,然後遠離之。(哈哈)
嗯,故事未完待續中呢...有机會大家不妨弄回这書看看唄,不錯看哦!!!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10:17引用(0)

2009年04月9日

No Exit Cafe - 無出路咖啡館

《畫》
(略)覺得那些細小殘破的生命或生命標本在這樣不切題的背景中顯得脆弱;廣漠無情的色彩洪荒中,渺小的生命被離间得那樣底。小而脆弱的主體在大而強暴的客觀中,像是最後的傷處,最終極的不癒;大片的麻木中,它们是殘剩的最後知覺。......秘密的感覺永遠該屬於秘密;秘密地發送,秘密地傳達,秘密地被接收。線路都在暗裡,一經譯成話語,全都走樣。(page 71-72)

 

《模特枯骨......》
(略)一些沒有五官的模特枯骨一般僵在各種姿態上;那種枯骨才可能有的冷漠的逸姿態。它們是以某種暗色的,毫無光澤的材料鑄塑的,...是按照一些活著的著名模特的身材鑄塑出的;每具模特都是一個真人的精確立體投影。...看著它們不近情理的身高比例,刀一樣鋒利的肩和髖......它們的真身遊走在人間時,一眼望不到邊的人海,滾滾湧動的頭顱,她們感到孤獨之極,因而她們才有了這一個個冷漠、飄逸的姿勢和態度。(page 107)

 

《靴子》
(略)腳上這雙靴子的前任主人......以它們的形狀永遠地把輕盈婀娜的步態留在這雙靴子裡,三十多年後為萬里之外來的異國女人制定著步履;那優美婀娜的幽靈此刻同形狀迥異的這雙異族之足一同受罪。......她絕想不到它們曾經的所有非功利、唯美的屬性,它們引以為榮的華而不實之處,在三十年後終於被看透,被定罪為華而不實。她是否還活著?......是坐在殘喘的壁爐邊微醉地想到三十多年前一小截情史。她穿著這雙靴子在爵士吧裡強作痛苦地扭動,驀然發現一束鍾情眼光?還是躺在暖洋洋的鴨絨被裡昏昏入夢,而在她無邊無際的遼闊忘卻中,藏納著她對於這雙皮靴的徹底忘卻?...每一件來自舊貨店的物品都如此的暖昧與豐富。......任何人不到萬不得已,都不要這份曖昧、豐富。......再耍個性、再不願犧牲風度的人都會毫不猶豫地摒棄這雙優美婀娜的皮靴,...而我卻沒有選擇。(page 152-153)

 

《逃》
(略)傍晚六點的城市。...人們暫時結束了監禁,走向車站、地鐵站,或荒涼的停車場。他們鑽入凍得僵死冰冷的車子,感到得盡快逃離。...逃離什麼呢?這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盡快逃離。一輛輛車易怒而脆弱,神經質得絕望,到處是低聲詛咒和豎起的中指。他們接踵駛出停車場,......(page 173)
 


《里昂》
(略)「不過我寧願開廢鐵。」...他沒有意願解釋他為什麼有如此堅定的『寧願』。完整的句子該是:我寧願駕駛廢鐵,也不願做理查.福茨那種中產階級的中堅分子;或者,也不願去幹你原先那份餬口事由。他光榮受窮,窮得自豪、窮得高貴,窮出了這樣雅致清秀的風度。整個物質階級在溫暖舒適而枯索無趣......裡面,從我們身邊呼嘯著錯過去。(page 181)
 


《冰》
(略)它唯一的滋味就是那股辛辣的冰冷。美國大概是唯一把冰冷當作美味的國家。冰冷使完全徹底的寡淡無味變得不再寡淡無味,它給你的味覺帶來的刺激強過酸甜苦辣。(page 234)
 


《瑪倫達》
假如四十多年前,劉先生先一步占領我母親,那麼現在這個有雙目空一切的眼睛的女人便是我。......濃妝之後將對人對事更加視而不見。任何人都別想讓她從那份自我專注中分心。她那無針對性、絕不個人化的微笑擦著情感的邊沿錯過去。那是一份抽象的熱絡,製造著抽象的情境。這情境中的她是大潑墨、大寫意的,因而高雅美麗,可望不可即。我會以她那隻戴抽象手鐲的手捏著細極長極的香檳酒杯,跟晚會上所有女人一樣目空一切,矜持地或動或靜,讓又細又尖的高跟鞋舉著身體,猶如高腳杯托起一盞盞香檳酒。我也會像這類場合最得體的美麗女子一樣,把跟人的交往維持到最淺,把談話內容維持到最淡,絕不拿任何一個真實的笑臉當真。我這樣款款走過一個米莉那樣的老貴婦:你好嗎?她回:答.還好,只是我的母親上半年去世了。我回答:說那就好,那就好,見到你真好......
我突然打了個寒噤:我母親和劉先生一個失之交臂,我便錯過了做這個(瑪倫達)。...我也會像她一樣,把生死置之度外,冷靜超然地談錢。這樣說來,錢便不再是個好東西,而只是個客觀存在的東西。這樣的客觀,可以使人在錢面前不再兩面三刀:心裡愛它愛的作痛,嘴裡卻要講它壞話;私下裡同它親得不能再親,人前卻要忸怩,卻要反感,卻要說:「不就是錢麼?」(page 298-299)



乍看之下,覺得主人翁像是在遺憾又像是在慶幸自己的際遇...。對於劉先生富裕的生活,主人翁是萬分心羨的;但面對其目中無人的子女時,主人翁似乎又很慶幸自己沒有被金錢慣壞到如此無情冷漠的地步。但其中又不難看到主人翁是多麼渴望金錢來污染自己(如同她自己末了分析的那樣)...其心境之搖擺嚴重可見一斑!也難怪主人翁如此搖擺...活在這世上有幾人真能做到不折腰的氣節呀?可人呢一旦被擺到金錢面前...真的會變得面目可憎、變得醜陋不堪...金錢對人類的影響真是可怖的;每每面對這樣的形勢,我總忍不住要問:「到底是誰發明money這種東西的呢?」如果人們知道貨幣這東西對人心之影響如此深遠,是不是貨幣這東西就不會出現在人類的世界裡了呢?想想看,世界萬物有誰用貨幣這種東西?也只有人類自己搞得出這種東西;可笑的是:人們自種惡因再自食惡果...真是報應啊!



《理查.福茨》
在這副「非個人」的職業微笑後面,那儀器精密地捕捉人的弱點,計算人的弱點的最大利用價值,然後去開掘這些價值。人們相愛、相妒、相殘的點,對於這架儀器,簡直有著取之不竭的價值。它的計算精確,幫助人們屈從本身的弱點,為了血淋淋的情感膠繆到一塊,再為血淋淋的利益撕扯開來。它觀望著人們,鼓勵他們去貪婪,無論在物質上,還是在肉體,上或是在情感上。它在人們不禁墜入愛河、欲海、良心煉獄時,發出理查.福茨這樣的超然微笑。這個微笑高高凌駕在人們的自相殘殺之上。沒有人們間的相互愛戀、相互需要、相互叛賣、相互誅滅,它賴以什麼去存在?便是它看見它一再成功地助長人的弱點,這些弱點又一再讓它建立功業。(page 358)


問我對此女想法為何?我只有簡簡單單的理解。那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這不表示我同情該女子。
在真實與虛假的夾縫裡的她,無論出自她的天性,亦是後天環境所迫,對於她的做人處世之態度,我都不表欣賞,或無法欣賞;這有大半原因來自我的個性(如同她的性格也無人能左右)使然。
在我的人生裡極少出現灰色地帶,即便有我也會下意識的抹去!
換言之,我若是安德烈,早把她丟到萬千里遠。因為我無法忍受謊話連篇的人--尤其是我愛的人;別跟我說善意之謊跟惡意之言是有差別的--錯!謊就是謊,它本身就只有惡無善的......
雖然我不怎麼欣賞卅歲女人的獨白,可我也是那個不苟同虛偽交情的人。對於勞拉之流者我就是指著這樣想法看待。或許勞拉之流有其目中無人或揮霍人生的本錢(跟瑪倫達有拼),或許他們的驕傲也不能全解釋作驕傲,But so what?彈指間化去銀兩的豪情再怎樣也不該在窮人面前使--這是我的看法。你們可以盡力地在同樣階級的人面前去使唄!何苦刺激窮酸人?不道德。(好吧,看看就算了,別往心裡去,當我酸葡萄吧)

這書除了我所發的謬論的部份外,還有很多可看的部份--太可看了。真的!許多的人性面值得讓讀者去玩味兒。大力推推推哦!!!^_^




另一種想法:

隨著女主角的思緒起伏,我也偶感為難。

身處大都會角落裡的她,既想要过过不羈人生,卻又不得不屈就於現實生活...面對民生必需、面對學業壓力、在情感夾縫裡鑽進鑽出...這些難道真是女主角真想要的ㄖ子嗎?我想不是的。沒人喜歡活得如此兩面性...

在女主角如此兩面性的生活裡,我開始想:如果我是里昂或安德烈,我會怎麼想?她在李昂面前算是誠實的,只是她將自己與安德烈的情感部份隱藏起來,也算不誠實的一種;而面對安德烈則是全然的不坦白--我覺得。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要這樣?這樣的ㄖ子她过得不累嗎?我不是不明白一個窮人在有錢階級裡忍不住想要打腫臉的心態,只是這樣對誰有好處呢?沒有嘛。既沒有又為什麼要這麼做嗎?於是...我想來想去,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她不想失去這段戀情、机會。一個可以讓她安定、溫飽的生活机會。

故事一再表現出女主角的生活如何窘迫、捉襟見肘。於是,努力在中上階級能力的男友面前維持住自己的面子與尊嚴變成了當務之急!尤其男友身邊还有個有錢的紅粉知己...那就更不能被她給比下去。雖然女主角的男友一點兒也沒有拿她下去比較的意思,但是言談間又不難嗅出他若有似無的比較味道。很矛盾的Feel。可能是安德烈的生活圈子一直都受這位友人(勞拉)的影響吧。換作我是安德烈的女友,我也會很不是味道、小小的自慚形穢......誰不會呢?

在殘酷的現實(指窮)裡既要保住民生,又要保住生活水平差異不小的戀情......真是很苛刻考驗不是嗎?換作是我早放棄了。不明白為什麼女主角要走到末了才瞭解這点呢?傻呀。早些明白过來不是很好?若我是她也會放棄那樣的生活水平的...因為,如果感情不是站在平等的狀態裡發展,那早晚要破裂,而那破裂是可以預見的。聰明的女主角想必也是想到這裡才決定(也是種恍然大悟吧)離開安德烈的吧。

現實................實在難令人不感慨呀。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19:59引用(0)

2009年03月5日

死神的精準度


這是我繼〝偷書賊〞之後看到的另一本關於死神的故事....
很神奇不是嗎?人們....喔不!是人類--東西方皆然--對死神就像對上帝一樣,都有著自以為是的想像。西方人的死神是站在一種極客觀,甚至帶著濃濃的無情味兒的立場在“辦事”;我不知道是否受這樣的影響,導致連東方人塑造出來的死神也跟著冷酷無情!?還是正好相反?!?我也搞不清楚。

但就個人立場來說我喜歡這本書--較之偷書賊更甚。
極有可能是我本身就屬冷酷無情的關係吧......。 

是不是所有要處理生死大事的對象都得這樣呢?不然容易導致錯誤!!?這個我还是不知道...maybe....感情用事過甚或許真會引來不可收拾的下場吧(我猜)



之前看的偷書賊,裡頭的死神是站在歷史的角度--也就是主角的一生去講述故事始末;而死神的精準度卻以個案的方式來呈現死亡......那一個感覺更貼近死亡的FU呢?I don't know,but我喜歡這本書裡的死神。
因為偷書賊裡的死神還是多少滲雜了點個人情感;我想只要是人杜撰出來的角色--無論是神是靈或是魔--都難逃感情用事的結果啦。

可本書裡的死神好像一直處在學習的程度上--學著帶點感情、學著跟上潮流、學著理解、學習人們的用語、學著...--總之一直在學習適應就對了。可我奇怪:「為什麼獨獨音樂牠不用特別去適應或理解呢?」呵呵...

除了沒有味覺一事除外我真的好羨慕死神喔!真希望自己也有機會當一回死神。哈哈,嚴格說起來,我是有點羨慕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感覺啦。
老實說,看著書中的死神,再應對敝人處世的態度...某種程度上我還蠻適合當個死神耶。反正死神只需要觀察將死之人七天,這七天可以自由在人間活動,就像個業務員,只要最終給主管一個交待就OK了嘛!也就是說,這七天的觀察期隨便你花用,重要的是能交得出報告書就好。
〝死神〞這個業務員的任務更簡單!只要上繳【認可】或【放行】就好啦...多省事啊。就自私的立場來說,隨隨便便就可以交差了事;反正有“上頭”在匯整資料,底下的『業務員』只需負責確認就好了;可就公正、公平性而言,這樣虛應故事、草菅人命實在很無恥......;唉...我也不是想做個應付了事型的死神......我只是想要擺脫一大堆束縛的可憐人罷了......

書中的死神在我看來算是學習力慢的人,更正確的來說,他根本跟個機械人無異,因為他什麼都懶得費心去理解--除了音樂--對於調查對象他也好像挺懶得去追究其人生背後的酸甜苦辣,就算被動的去瞭解了,最終他還是表現出極度無感的反應......這樣被動的死神是挺適合所處的工作性質;跟其他的死神同事相比起來......A......敝人覺得......千葉比任何一個死神都可愛得多。

看完整個故事...........我忍不住憶測:作者是不是也在藉此書在反應日本社會的極度冷漠化呢?以千葉這角色來影射日本整個社會?這樣說好像有點苛喔?呵呵...可敝人真有這樣的感覺耶;別說日本,現在連台灣也差不多是這樣了啦......那......是不是台灣人自己也來弄本關於死神的書來瞧瞧?屬於台灣本色的死神!?!?呵呵......這蠻值得期待的哦!!!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20:49引用(0)

2009年03月3日

帷幕背後。想

帷幕背後

這是一部以西方人的角度來寫東方人的思維的感覺。不知怎麼搞的,就是缺少了點精彩度... 整体看來硬是予人一種〝粗枝大葉〞的印象。

是不太清楚是不是在西方人的刻板印象裡的中國人,都是那麼的彬彬有禮,不過就本書來說:是的。至少作者把陳查禮寫的好謙虛又有禮;可作者本身或許對這樣的中國人不以為然吧,在字裡行間或多或少做了些貶抑。我無意對此舉做批評,畢竟東西方的禮教本身就有差異在,沒什麼好不好、對不對的。

前面也說了,對這部小說的FU不盡理想,有很多情節可以舖排得再細膩些;至少作者可以在主角的思考面再著墨些--可惜作者並沒有!只是在結尾的地方做了交待... 這樣就減低了我看下去的動力。我承認在這方面日本就寫得細膩許多(雖然有時也寫得太過而顯得囉哩叭嗦)。

故事裡作者似乎很故意將其餘角色寫得很豬腦.... 這是我個人感覺啦;像該注意的地方辦案的警方全部一概忽略... 這不會太扯了嗎?(@@A)一看就知道是作者很故意安排成這樣的... 這樣的設定無疑是將讀者都當成笨蛋(!?!).........還是說..........作者太看重主角--陳查禮--所以忽略了其他細節?我懷疑。

同樣是寫推理小說,賈德諾、克莉絲蒂、馬修.珀爾......等作家們都沒寫成他--厄.爾畢格斯--這樣啊。還是說... 他硬是要挑戰他不熟悉的領域才搞成這樣的?!(@”@A)
我開始懷疑又不看好、不欣賞這部【陳查禮探案全集】了... 我只是很偶爾的看到這一部就寫成這樣......還能寄望其他嗎?!

有人看過其他故事的嗎?可以提供一下嗎?以我目前看的這部來說,實在寫得太粗糙啦...
(@A@|||)...唉......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11:18引用(0)

2008年08月21日

失竊ㄉ孩子。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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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重點在我看來只有:1)生命是隨手拋的東西,因為它受限於時間。2)凡事都是可以被取代的,所以不必太依戀,依戀你的成就、依戀你的情感……等等。

住在那個世界(就是所謂文明ㄉ世界、人類ㄉ世界)真的很奇怪,要受時間限制,還要漠視自己的本性。(失竊ㄉ孩子 page370)調換兒(古斯塔.盎格蘭)渴望回到人類(文明)的世界,因為不願意自己的生命一直被時間滯留。可回到人類的世界真的就好嗎?仔細想,認真追究,他不也一樣受限於時間?其實,只要活在世上就註定要被時間所箝制。這一點A一袋(真正的亨利.戴)看得很清楚!! 所以他決定不再計較被調換的人;我十分認同他上述的那句話說得十分貼切。

反正生命的法則就是如此──
……所有事情結束了,就由其他的取代。不要太依戀任何世界或者其他的人,才是明智之舉。(失竊ㄉ孩子 page289)──無論你是真正的你,還是曾被調換兒調包了人生,都一樣!! 只要想到這一點,所有人都可以像A一袋(真正的亨利.戴)一樣大徹大悟。

換個角度想:或許真正幸運的是A一袋(真正的亨利.戴)。雖然他的生理卡在時間夾縫中,可是他的心智仍是活的,仍在前進、長成,跟古斯塔一樣的成長;他唯一的遺憾是不會有後代,不會有生命傳承這碼事;但是他的生命不會隨著時間的驅趕而凋零;如果他順利找到小黑斑,他的生命就得以完整。
 

我有點羨慕A一袋的際遇。就物競天擇的角度看,他的處境是辛苦的、可憐的,他要面對殘酷考驗何其多,可是一旦摸熟了大自然的生存條件,A一袋的境遇其實也不錯。順著生存的原貌各安天命,A一袋的人生也不是那麼可悲,在我看來也可以說是另一種幸福(說那幸福是自由也行)。比起古斯塔必需一輩子過著謊言般的人生我覺得真正的亨利.戴太幸福了。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22:42引用(0)

2008年05月26日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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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輕。這名字取得真好!光聽其名就覺其重。
我喜歡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裡的一些思維,卻也為這些想法苦惱:

人永遠都無法得知自己該去企求什麼,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生命的第一次排練已然是生命本身,那麼生命能有什麼價值?……生命總是像一張草圖。可甚至『草圖』這字眼也不夠確切,因為草圖總是某個東西的初樣,是一幅畫的預備工作,然而我們生命的這張草圖卻不是任何東西的草圖,不是任何一幅畫的初樣。(page14)

生命不能重來,能重來的生命有什麼價值呢?正因為它的不能重來性,因此它在人們眼裡顯得珍貴(!?)。可是好矛盾的是:歷史一如個人的生命那麼輕,不能承受的輕,輕如鴻毛,如浮,塵如朝生暮死的蜉蝣啊,不是嗎?(page259) 啊~關於這一點我想不透、想不通。

......
我們總是想像我們的愛情是愛情應該有的模樣;沒有愛情,我們的生命也不再是我們的生命了。……愛情……並不是建立在『Es muss sein』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Es kőnnte auch anders sein』之上:……可能並如此……(page47)

為什麼人們會覺得愛情是生命的全部呢?在我第一時間聽到這樣的說詞時,心裡忍不住發笑!愛情在我眼裡向來不是最重要的(親情在我眼裡還比愛情重要呢)。我甚至奇怪的想著:為什麼在人們許多的情調裡,唯獨愛情會叫人痴癲、犯傻、尋死覓活?看哪!只唯獨愛情才會令人如痴如狂哦。為什麼?有誰可以給我答案?(忍不住再笑ing

生命不能承受之輕裡有許多的思維是我鬧不清想不明的但卻又覺得蠻值得玩味的……印象較深的是薩賓娜對自己的一幅感想,那是一幅煉鋼廠的工地上一座座正在興建的高爐。薩賓娜當時的手法,畫筆的線條細緻到肉眼難辨,她的畫作因此看起來像是彩色照片。她說:「這幅畫,我畫壞了。有一些紅色的顏料滴到畫布上。……它看起來就像是一道裂縫,……我開始拿這道裂縫來玩,我把裂縫變大,想像在裂縫後面可以看到什麼。……前面,永遠都是一個完美的寫實主義的世界,而在後頭,就像在撕裂的劇場背景布幕後面,我們看到的是一些不一樣的東西,一些神祕或抽象的東西。……前面是明白易懂的言,後面是無法理解的真象。」(page80-81)

那裂縫就是薩賓娜的心,她的心──最深的那部份──是祕而不宣的地帶它神祕、它深不可測,而且是有缺陷的心。

越是在管束嚴格的体制下,人們的心思意念愈是反叛的嚴重!這部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一直出現這樣的字眼與意念(無論是薩賓娜或特麗莎、托馬斯)。彷彿人打出生就是為背叛而來似的……托馬斯如此,薩賓娜如此,就連特麗莎也理所當然的變成如此。而我……在看了這麼多的背叛之後,也快要被他們同化了………也因此,在看到特麗莎與薩賓娜彼此命令對方脫掉衣服,互為彼此拍照時,我似乎可以理解其中的滋味(page84-85)。那是一種像快感的東西是的,反叛的快感!

面對一個更強大的力量,人總是軟弱的,……這個當時在她(特麗莎)看來讓人無法忍受、令人厭惡的軟弱,這個將她驅趕出國境的軟弱,現在卻突然吸引了她。……她被這軟弱吸引,……她被吸引是因為她也覺得自己軟弱。(於是)她又開始!,手也開始顫抖。托馬斯發現了,……「你要我怎様?」「我要你變老。……」她想要說的是:我要你變弱。我要你變得跟我一樣弱。(page92)

這是一段何等精彩的解析!對它我深有同感。或許、、、或許這也意味著我也是弱的一方。(我是這麼想的)人類的世界雖比自然界好些,沒有很明顯的弱肉強食的現象,但仔細看人類的世界其實骨子裡(人性)也有其自然定律的存在,否則何來恃強凌弱之說?或許正因為是人類,人的世界裡有許多自己定出來的規範,所以當人類自己跳脫出規範,走向自然法則時,人類自己就會表現出唾棄的德性特麗莎討厭自己的國家太弱,她討厭女人太弱,更加討厭自己(在托馬斯面前)太弱!可問題是:人類也是自然界裡的一環,憑什麼在表現出自然法則(弱的一面)時遭唾棄呢?難道人不是自然界裡的一份子?(可笑)既是自然界的一環,又為什麼不准弱肉強食呢?又為什麼要將弱肉強食的態度稱作野蠻呢?不覺得這樣很自相矛盾嗎?!人類不像自然界,在去掉弱肉強食的定律後可以相安無事的共處;人類不如自然界的是:於強者而言,在強者的世界大家都要強;於弱者而言,在弱者的世界也要強!(唉~)你看強者對強者之間的比憑那叫競爭;弱著對弱者的比憑(在我看來)就不叫競爭了,而是欺侮!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道理很簡單:因為弱者明明知道大家都是弱者,可是你卻因為自己在弱者群裡稍強些些,要強龍過境的欺負比你更弱的人,甚至希望對方比自己更弱──永遠比自己更弱!這算什麼?難道弱者就那麼容易忘懷被人欺凌的滋味嗎?那合該你要遭人欺凌!特麗莎的這種心態究竟是出於愛?還是假愛之名,其實是想控管托馬斯?愛情這東西真是讓我覺得可怕!人類──尤其女人──的心態真是有夠變態!
若說特麗莎的性格是軟弱,那薩賓娜的性格就是背叛這說詞一點都不誇張!看她從托馬斯身邊留戀、走開,再從弗蘭茨身邊留戀、走開的態度就不難理解:其實薩賓娜是背叛的忠實Fans!所以她一直在心底流連的是托馬斯而不是弗蘭茨。因為:讓薩賓娜感到誘惑的是背叛,不是忠誠(偏偏弗蘭茨選擇對薩賓娜忠誠,所以最終他遭到薩賓娜的叛離)(以下文章之前提是薩賓娜為了反叛家庭、父母而選叛離)……既然薩賓娜不能去愛……高中畢業後,她去了布拉格(她去念美術學校),心底為了自己終於可以背叛家裡而激盪不已。……背叛,就是走出行伍。背叛,就是走出行伍並且走向未知。薩賓娜不知道還有什麼可以比走向未知更美。……背叛的渴望煎熬著她:她想要背叛自己的背叛。(page 111-112)

可是,當有一天,背無可背、叛無可叛的時候,薩賓娜的身邊到底還留有些什麼?當她能背叛的東西全都背叛完了之後,她能擁有什麼?!薩賓娜最終的背哀就是留給自己一片片、一大片的空無!這空無,會不會就是她每一次背叛所指向的終點?”(page 145)我想,這也是薩賓娜能留給自己及讀者僅有ㄉ東西了吧。(感覺蠻悲的說…)

小說裡的這三名主角(托馬斯、薩賓娜、特麗莎),在我看來,其性格都是扭曲的;在兩個女人之間的托馬斯是我覺得扭曲得不算太鮮明的一個──至少跟其他兩個女人比起來,他的扭曲度還稍嫌不足;不過,他十分自我中心,彷彿全世界都應該以他為中心地轉著!可在我眼裡,他的性格裡有其相當懦弱的一面;平時不見發作還罷了(沒發作時倒是挺霸道的說),發作起來簡直連我都快受不了~他的發作癥候通常是在特麗莎身上,很奇怪!他對薩賓娜都可以維持在不發作的狀態,可是一遇到莎賓娜,他就是會頻頻發作──同理心、同情心──也因此,他常矛盾地想維持他的風流倜儻,可又不忍心拋下特麗莎。可恨的是:托馬斯常將這種矛盾情懷加諸在特麗莎身上,讓特麗莎本來就扭曲的性格因他更加扭曲、變態。若說特麗莎的前半生是被母親誤了的,那麼她的後半生之扭曲性格,托馬斯要負絕大部份的責任──因為是他讓她生活在不安惶惑裡的……
有趣的是,特麗莎雖然覺得托馬斯帶給她無邊的痛苦,可是,她對托馬斯同樣也抱著無止盡ㄉ同情心、同理心啊!這兩個靈魂像是前輩子前就約好似的,今生要在這世上相逢、糾纏。

若說特麗莎之於托馬斯的相遇是同理心、同情心作祟所致;那麼,托馬斯之於特麗莎的相遇就是机遇之鳥齊聚所造成的。除卻這一兩大因素的話,特麗莎與托馬斯不會走到結婚那一步,兩方之中有任何一方缺少了其中一項因素,他們也不可能走到一塊兒去。那麼───請問:世上真有所謂的机率嗎?我是說偶然的机率?恐怕應該是沒有的吧。這三人的相遇、相知而至相惜的情份,在我看來根本就是有人計算得好好的嘛!^///^否則,為什麼托馬斯最終是跟特麗莎結婚而不是薩賓娜呢?為什麼特麗莎沒有選擇托馬斯的好朋友為對象而是選中托馬斯呢?倘若去除掉老停在她肩上的机遇之鳥,托馬斯算個屁呀?^”^A不是嗎?
所以,根本是:世界上沒有偶然之事,只有必然之勢!^<++>^

我喜歡書裡提到的一些人性面的東西,那就是人性中的懦弱
懦弱正慢慢地、必然地成為行為的常規,再過不久就會失去它原來的意義……懦弱的人數擴增,可以讓……自己的行為變得普遍,可以讓他們(懦弱的人)恢復失去的名譽。有些人則習於視自己的名譽為特權而不願放棄,這些人對懦弱的人也有一種祕密的喜愛,如果沒有懦弱的人,他們的勇氣就只是一種平凡無用的努力,沒人會欽佩他們。(page 210212)作者藉由托馬斯在捷克作家聯盟出版的周報裡投遞的關於伊底帕斯(是一則關於無知的故事)的文章,講述人性ㄉ懦弱面……文章主體就是在批、在罵執政者 (亞歷山.大杜布切克)者無知又無能,托馬斯說得露骨又尖刻,當時他是抒發了一時情緒,可是,面對這篇文章後續發酵程度,托馬斯的應對反應(透過作者的描述)實在讓人不知道該欽佩還是該笑他蠢……
之所以這麼說也是基於人性裡的矛盾(懦弱)啦。因為就現實層面,他實在不必表現得那麼不屈不撓,畢竟人是鐵飯是鋼,犯不著跟工作(或說錢)過不去,在我看來骨氣這東西呀,時日一久也就沒那麼值錢了──阿哈!這正應了作者上述的懦弱個性──沒錯,那就是我(至於為什麼會提到欽佩二字呢?當然是因為:托馬斯最終還是沒屈服威逼利誘啊 ^_^)

說真格的,整部小說真的、真的都在講述懦弱──各種各樣不同形式的懦弱!(人類的世界裡處處都有懦弱啊,大家可以從三位主角跟許多陸續出場的配角身上看到不同形式的懦弱性格)即便是外表看似打不折、扭不彎的性格,其實骨子裡仍舊是懦弱的,我說這話一點都不矛盾!因為外表是裝出來的,骨子裡的表現才是真格的……不是嗎?托馬斯的個性像是在說作者自己似的:表面堅強其實懦弱(!?!?)。雖然作者大咧咧的說:小說不是作者的告白,而是在這已然成為陷阱的世界裡探索人類的生活。(page257)可這說法豈不更像欲蓋彌彰?呵呵~我挺想說:這部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不過是作者隱喻性格的一種延伸;他渴望自己就是托馬斯(??)──至少是『像』托馬斯──因為作者的性格裡沒有一點托馬斯的成份,正因為沒有所以他塑造了一個托馬斯(!?)出來……是不是可以這樣解釋?

所以作者這樣說:小說的人物不是像一般的生物那樣,……而是誕生於一個處境、一個句子、一個隱喻,其中孕育著人類某種根本的可能性,這是作者自己想像出來的,……(page256)
也就是說:整部小說都始於一個突然的想法(?!?),無論這想法具体亦或抽象,只要作者這個想法可以自圓其說,小說便算OK(???)
其實呢,整部小說就算只有作者的想法而無具体闡述(我指的是國家、地域或歷史交待等等)也無所謂,因為個人喜歡研究的是人類的想法(就算是隱喻的也無所謂,因為隱喻下的思維仍是源於作者,看書的同時也等同於讓我剖開作者的腦袋瓜來研究一樣)多於其他要件,我這點心思倒跟托馬斯(作者?)喜歡研究女人的心態有些雷同:他不是執迷於女人,而是執迷於每個女人都有無從想像的部份,……他也放不下這把想像的解剖刀。他渴望占有隱藏在她們內在深處的某些東西(那百萬分之一)……(page231)

呵呵~。XD


Posted by annie99 at 樂多Roodo!23:1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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