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6日
【那年,我們愛得閃閃發亮】
『難以忍受的並不是不能和睦月睡覺,而是能夠如此冷靜而溫柔地對待我的睦月。所謂抱著水的心情,並非沒有性愛的寂寞,而是彼此操心對方無法擁有性愛的心結而產生的寂寞。 Page179』
這是一個燥鬱症女子笑子,與同性戀男子睦月為故事主軸的小說──那年,我們愛得閃閃亮。
兩個原本不可能有交集的男女,因為一場相親而結識;原本不可能擦出火花──想想看,一個是同性戀,一個有燥鬱症──的兩人卻為了堵那悠悠眾口,卻帶著彼此都無法說明白、講清楚的莫名心懷結合在一起……實在有點離譜!(個人覺得)
以常規而言,如此的結合確實很詭異,但是…但是……
我又不禁想問:愛情是什麼?幸福又是什麼?難道只有像童話故事書裡寫的那樣:『…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才叫幸福嗎?若是在從前有人這麼問我,或許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Yes;但是,經歷了那麼些年,縱然不曾親嚐也看了無數,看得愈多,就愈讓我懷疑童話故事型的愛情結局是否最為理想?畢竟每個人的人生各有不同,就像上帝造人除了雙胞胎之外,幾乎沒看到一模一樣的(就連雙胞胎也沒有全都一樣的啊)人哩。
【那年,我們愛得閃閃發亮】裡還讓我看到不一樣的夫妻關係。
我喜歡這部小說!它沒有膩人的情情愛愛,而且給人們低迴品味的空間。
夫妻之間除了相互陪伴外,還要不忘給彼此空間,雖然大家都知道,但大家都有著同樣的困擾──不知怎樣拿捏那種緊中帶鬆、鬆中帶緊的關係。
不旦撇開肉体關係,夫妻之間究竟存在著些什麼?能存在些什麼呢?!
一男一女為什麼非要結合不可呢?為什麼世界只見容異性的結合而不能見容於同性之間呢?為什麼呢?難道心靈上的緊密結合不比肉体結合來得被人看重嗎?
愛情是什麼?幸福是什麼?
如果要我說,我會回答───
平淡是我追求的愛情形式;彈性是我要求的幸福形式。
無形的感受比起有形的紙張來得令人安心嗎?
這就是我一邊看著【那年,我們愛得閃閃發亮】一邊不停問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