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28日
丹.布朗之小說

有陣子大夥兒風靡《達文西密碼》,雖然也在同時大家夥兒也都覺得故事內容有些艱澀難懂!
因為裡頭有太多的宗教與藝術的詞兒,對於〝外國人〞的我們而言就更加的難懂 -- 畢竟非我國情。
可是,為什麼丹.布朗的小說仍能一本接一本的出售呢?
我想是因為劇情還是有一定的吸引人之處。
不過,我看了幾本後幾本後,只覺數位密碼及天使與惡魔這兩部不錯看
其餘的嘛......普普......真覺得開始有些乏味了! 
因為所有的故事情節已成一種規格般的模式,那種感覺像是模子,看多了深覺了無新意!
從早期的數位密碼到天使&魔鬼、達文西密碼到大騙局一直都是以詭譎筆調作為契子、引子作開場
然後就是主配角們逐一登場,中間再穿插以反角們在背地裡作梗......
這樣的模式一本、兩本還好...
久了就令人感到乏善可陳!
偏偏,時至今日(到大騙局)看來,丹.布朗的寫作風格調始終未見變化。
這樣看來反倒不如他推薦的但丁俱樂部來得精彩可期了。(事實上我已看畢,確實好看)
我在想,丹.布朗要想在下一本小說中得到暢銷之績,若不圖改變,恐怕......難!
大漢風(楚漢風雲)

連著看了不少電影及日劇,看多了,讓我感到有些膩了,於是拿出買了好一陣子的大陸劇。
【大漢風】想必有人早已看過了,我呢則是第一次看。
先前在電視上映時一直興不起我的興趣,原因說來好笑!我就不喜歡片中的兩個女人 -- 吳倩蓮&楊恭如。
不喜歡吳倩蓮在裡頭的扮相跟角色性格;
不喜歡楊恭如則是純粹因為角色關係......連著看了四十幾集後,我的感覺更篤定了!虞姬這角色真是有夠沒用的,除了使勁兒的哭、使勁兒的絆手絆腳之外,簡直一無是處!不過,世上的夫妻還真是註定了的,偏偏項羽就愛這等無用的女子,只要可以伴在身邊陪他抒緩情緒,他就足矣!看了這齣大漢風我方知:原來項羽的私生活這麼好解決{>"<真是夠了}。家人也是跟著一起看這齣【大漢風】的,我們都一致認為:生逢戰亂,男人需要的是一個不但可以抒解壓力的賢內助,更要在男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助以一臂之力的女子才對。可,看看這虞姬,非但沒有港劇裡的虞姬強反而更糟!就外型而言,港劇裡的虞姬扮相雖沒有楊恭如強,但感覺上卻是楊恭如的虞姬一角顯得更一無是處(這不光是我說,而是我們家一致表決通過的,哈哈),除了婦人之仁、除了氾濫的同情心之外,什麼也幫不上她的男人。相較於我討厭的呂雉(吳倩蓮),我倒覺得呂雉說的是實說:她在向項羽表白愛意時,清楚表示,若是將她留在身邊定可助其大業!這話不是大話而是實話,而且我絕對相信!以呂雉天生野心、妒心,要助項羽是絕對可能成就其大業的。可惜,可惜項羽就偏要選一個註定會拖累他的女人,也註定了他要敗北自刎烏江~~唉~~。
說到呂雉(吳倩蓮),唉,我說真格的,我超討厭她(非關吳倩蓮的事)!她是個心地醜陋的女人(好像女人的常有的缺點都在她一人身上)!我不知道歷史裡的呂雉是怎樣的,我看到的都是戲裡的呂雉,任何一個版本的呂雉都差不多是頭腦好,但善妒、記仇、心胸狹窄。雖然她有那麼多的缺點,但是她卻有顆跟男人一樣大的野心,她還待字閨中時就曾立誓,要嫁英雄!可見她的眼光高人一等。可為什麼選上劉邦呢?有的說是她自己的選擇,有的說是受父母之命,究竟這個孬丈夫是呂大姑娘當初所擇,還是受傳統的父母之命才委身下嫁劉邦,不管如何,她終就遂了心願,嫁給了〝英雄〞(若以結論而言的話)。
我覺得劉邦&呂雉這對夫妻也算是天作之合的一對,兩夫妻都是背信忘義的小人,可以為達目的不惜犧牲一切。即使對方是自己厚顏開口定下的金蘭之交也一樣利用不誤!雖說生在亂世這樣的作為也算無可厚非(誰不想活命呢),可是...看到這樣的呂雉......實在難生同情之心......想她還厚著臉皮跟項羽告白......這實在太那個了吧?(雖然英雄人人都愛攀,可那是朋友夫呀)呵呵。不過也罷!反正都是劇情舖排,戲劇張力需要咩,編劇這麼掰就這麼看唄。
說完了女人就來說說男人吧,畢竟【大漢風】是在講男人爭天下嘛。
每次看大漢建國史呢,我就忍不住要怨老天,怨祂到底是怎麼想的?怎麼把個中國史弄成這樣?像劉邦這樣的市井流氓怎麼...怎麼就讓他爬上了龍椅?真不懂呀!劉邦除了懂人的心理,做人海派(流氓嘛)外,想想再想想,就一無是處了丫,人又好色得要命,又吊兒郎當,生性也十分下流(卻又自命風流),這樣的人居然也號招得了天下賢士助他成其霸業...我...我真是越看(這齣)越來氣!好笑的是:這麼個爛人,居然有一狗票的人對他忠心耿耿!唉...想來是劉邦太懂得駕馭人心,而且很能廣納建(諫)言,這樣的氣度讓許多好處往他身邊靠攏。不過,這些大肚之象也僅止於天下底定之前,一旦讓他坐上大位,他的本性其實也跟呂雉差不多,或者可以說,在上位者多半都是這調兒,覺得自己高高在上了,其他的聲音都成了擾耳的雜音。(唉)老實說,我還蠻喜歡看劉邦跟呂雉鬥心机的樣兒!明明是夫妻,可是卻天天時時的玩心眼,實在很好笑,到底老天有眼,這樣的(爛)男人就要配像呂雉這樣狠毒的女人來治!要真讓他得了虞姬,虞姬可慘了!照虞姬的性子,根本壓不住老奸巨滑、不懂夫妻間忠誠為何物的劉邦;劉邦這種人就要配呂雉這樣的女人,非但瞭解劉邦,還能進一步控制劉邦。反觀一下也一樣,呂雉這般狠毒善妒的女人,就要有劉邦這等聰明才智去壓一壓她,讓她的氣焰不至過高!嘻嘻~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天生萬物一物剋一物吧。
其實呢,早在看【大漢風】之前,我就看了港版的【楚漢驕雄】,裡頭的項羽的造型跟大陸版的項羽感覺差很多~~不知道歷史上的項羽到底是怎樣的呢?!是不是像港劇裡的造型那樣呢?唔,不過......以項羽的性格來看,我倒覺得港劇裡的項羽比較OK,或許是我的偏見,總覺得好像男人要想感覺man一點的話,是應該要嘴上有毛的才比較符合man的感覺,哈哈...這是我個人的謬論啦。←請看!這對璧人是不是感覺比陸版的那對感覺OK點呢?至少,虞姬不會給我那種一無是處的feeling。
嗯,以我而言,我也會選項羽而棄劉邦的,誰叫劉邦一副孬樣~就算他骨子裡再怎麼有雄才偉略,他的外表ㄛ......實在太......唉......好吧,算我以貌取人吧(有人說我是外貌協會會長咩);可是凡人都不會讀心術嘛,不看外表要看什麼呢?
唉!可憐項羽明明是可以好好幹番豐功偉業的,偏偏敗在自己的個性(剛愎自用),跟身邊一無是處、一再因為其婦人之仁而勸項羽縱虎歸山的虞姬......種種不利的錯誤決定,讓原本握得一手好牌的項羽硬是輸得一敗塗地~。
唉!老實說,每看一回大漢朝的建國經過,我就忍不住要嘆 -- 老天到底玩的是什麼牌勒?怎麼讓這麼糟糕的劉邦坐上龍座勒?(再問一次)到底什麼道理呢?坐上高位的他也沒多能廣納賢才啊!看!他還不是在開國後不久就斬殺開國元勳嗎?這麼看來,人呀,只要手握大權就會變了心性~~那當初何苦廣納賢士良將呢?唉... 反正... 看完【大漢風】的感覺是:人性在這裡面全是醜陋不堪的。(唉)
我們仨
我們仨
是楊絳(錢鍾書之妻)以92歲高齡寫下這本回憶錄,用心靈向彼岸的親人無聲地傾訴。
作為老派知識分子,她的文字含蓄節制,字裏行間彌漫難以言表的親情和憂傷,令人動容。
此書從1935年開始追記楊絳與錢鍾書成婚同赴英國牛津求學、女兒錢瑗於英國出生;以及1938年回國以及後來的各種經歷,一路寫到文革乃至於現在,縮影了近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知識份子的生活與精神。
個人還蠻喜歡楊絳的筆調,不浮華、平易近人。文中雖顯平凡,但平凡裡卻有著令人稱羨的成份!
我尤其羨慕!羨慕三人間不斷流露出來密不可分的親情、對彼此的依戀、依偎。
有段時間,鍾書和我各隨代表團出國訪問過幾次。鍾書每和我分離,必詳盡地記下所見所聞和思念之情。阿瑗回家後,我曾出國而他和阿瑗同在家,他也詳盡地記下家中瑣碎還加上阿瑗的評語附識。這種瑣瑣碎碎的事,我們稱為「石子」,比作潮退潮落滯留海灘上的石子。我們偶然出門一天半天,或阿瑗出差十天八天,回家必帶回大把小把的「石子」,相聚時搬出來觀賞玩弄。
可以想見這一家子的感情有多濃密了吧!?也叫人著實打心底羨慕。
人家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像錢鍾書跟楊絳這樣的緣份又是修得幾生幾世的呢?看到感情好成這樣的一家人,真是難得之至,鍾家三口的感情像已到了難分難捨 -- 即便女兒錢瑗出嫁了也未見減少分毫 -- 之地步。
這一家子非旦父慈、子孝、妻賢,而且三人還很懂得生活情趣呢!
我們仨,卻不止三人。每個人搖身一變,可變成好幾個人。......阿瑗長大了,會照顧我,像姐姐;會陪我,像妹妹;會管我,像媽媽。阿瑗常說:「我和爸爸最『哥們』,我們是媽媽的兩個頑童,爸爸還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變為最大的。鍾書是我們的老師。我和阿瑗都是好學生,雖然近在咫尺,我們如有問題,問一聲就能解決,可是我們決不打擾他,我們都勤查字典,到無法自己解決才發問。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飯,都需我們母女把他當孩子般照顧,他又很弱小。
他們兩個會聯成一幫向我造反,例如我出國期間,他們連床都不,鋪預知我將回來,趕忙整理。我回家後,阿瑗輕聲嘀咕:「狗窠真舒服。」有時他們引經據典的淘氣話,我一時拐不過彎,他們得意說:「媽媽有點笨哦!」我的確是最笨的一個。我和女兒也會聯成一幫,笑爸爸是色盲,只識得紅、綠、黑、白四種顏色。其實鍾書的審美感遠比我強,但他不會正確地說出什麼顏色。我們會取笑鍾書的種種笨拙。也有時我們夫婦聯成一幫,說女兒是學究,是笨蛋,是傻瓜。
看似沒大沒小的相處方式,卻是最、最、最好的相處模式!
鍾家三人彼此情牽、彼此互繫,在生活上各人的角色都隨著彼此的需要而做著適時調度,不是刻意地指派,而是自然而然的轉換,有時是父女、母女,有時是哥們、姐妹,只要彼此有需要就隨時為對方候著......那種情感與靈犀著實讓我覺得(說來好像很迷信):肯定是百年、千年修來的,只為今生在此一聚......
看這本〝我們仨〞是種享受,享受平凡愛情(不單指男女)裡的靈犀溫柔。
我們仨之介紹
黛妃與女皇

這部以1997年黛妃緋聞案為主軸,講述英國皇室如何看待這位〝人民的王妃〞,與如何處置這段甚囂一時之黛安娜醜聞案。
個人對這件醜聞印象幾乎是零,不過,對於當中提到的狗仔隊倒是印象極深。
片中將英女皇為保皇室的尊嚴所做的努力表露無遺;不過,這當中我也懷疑是否有過度美化英女皇之嫌;這位女皇提及黛妃時的嫌惡之情似乎歷來已久,彷彿黛安娜生來就是個不知檢點的女子,奇的是,女皇本身(家世)也是平民出身,何以如此輕視同為平民出身的黛妃?片中也將黛妃之夫演得好似情聖一枚,真是可笑!
若沒有他的婚姻出軌,何如有今日的悲哀結局?!我不是皇室中人不知其中真正委實,但是,看到這樣一部好似在替皇室說話的片子,也不免邊看邊覺得好笑!雖然我也同情女皇在其中的委屈 -- 畢竟她在位多年,她的大半生都在為維謢皇室做努力,從未為任何人低頭,何況要她跟媒體低頭,這是件多麼不易的事?再怎麼說錯不在她、不在皇室,她怎麼可能甘心低頭?
當然,我對黛妃也沒什麼好印象!雖說她離婚了,自由了,但是,她怎麼說都是頂著〝黛妃〞的頭銜,為人行事總要想想這頭銜。聽妍媽說,當年黛妃什麼條件都沒提,只要求保有〝黛妃〞這頭銜。既然如此,不是更應該好生愛惜羽毛嗎?何以如此膽大妄為?離了婚的女人是自由的,沒錯,但是當初既然是黛安娜自己要求的,就該想到得失、利害關係,要擁有〝黛妃〞的頭銜的人勢必要有部份犧牲 -- 隱私全無;可在我看來,黛安娜並沒認清現實,以為離婚就該得到全部的自由,合該她被狗仔隊窮追猛打而付出了性命的代價。
這部戲看到尾,我反而有點同情英女皇(雖然有朋友說這種電影多半是勝利的一方在說話,畢竟另一方已成死人,無法為自己辯駁),我並不同情保守的皇室,因為我還懂得〝一入侯門深似海〞;我同情老人(女皇)大半生努力悍衛皇室的努力毀於一位平民之女,我同情一個老人努力維持個人尊嚴而不可得,最終還是得向媒體低頭。或許有人會同情黛妃,覺得英國皇室待她並不公?!但是有沒有回頭再想想:何以當初她要嫁入侯門?嫁入之後悔之,簽字離了婚的女人為什麼還要求擁有王妃頭銜?到底還想圖些什麼?倘若她當初簽字離開,不留戀什麼的話,也就不用苦於後來的被世人盯著自己的私生活、窮於應付狗仔,更加不會成為新任首相炒作新聞的對象,不是嗎?(總之就是一個貪字毀了黛安娜)
唉~!
老實說,看完這電影只換我聲聲喟嘆.........
忍不住想:拍這部戲的用心到底是.........?!
血鑽石
《故事大綱》
【血鑽石】一片的背景設定在1990年代,飽受內戰及社會動亂之苦的獅子山共和國,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名南非籍傭兵丹尼艾奇,以及一名門德族漁夫索羅門梵迪。他們都是非洲人,但是背景過去和生活處境完全不同,直到他們在命運巧妙的安排之下,攜手合作,踏上一場危險的冒險旅程,尋找一顆足以改變他們一生的稀有的粉紅心鑚。
索羅門被強行從家鄉帶走,前往一座採鑽場工作,而且他找到了一顆世上罕見的鑽石原石,並把它藏起來,因為他知道如果這件事被人發現,一定會惹來殺人之禍。但是他也知道這顆鑽石不但能讓他的妻女脫離貧窮,也能用來拯救他的兒子狄亞。
丹尼艾奇是一名專門用鑽石交換軍火的走私販,當他在入獄期間得知索羅門把這顆稀有鑽石藏起來,就知道這是畢生難逢的大好機會,足以讓他離開非洲,脫離充滿暴力和貪污腐敗的環境。
一名充滿理想的美國女記者曼蒂鮑恩前往獅子山共和國,企圖揭發鑽石公司為了利益犧牲人命的真相,她找到丹尼艾奇,希望他能幫助她調查這件事,但是她很快發現,其實他才需要她的幫助。艾奇和索羅門在女記者曼蒂的協助下,企圖穿越隨時都有喪命危險的叛軍地盤。艾奇需要索羅門找到價值連城的粉紅心鑚,但是索羅門卻想要找到更珍貴的東西…他的兒子……
我記得曾經看到一篇關於這部電影的評價,上頭是這麼說的:儘管鑽石在工業應用的某些領域上有其難以取代的地位(比方像鑽孔機的鑽頭、劃玻璃用的刀等),然而對於一般消費大眾而言,若暫且不論虛榮以及保值轉售變現的「功能」,除了「很硬」以外,它也真的沒有什麼其它的實質功能。就學理的層面而言,經濟學以「邊際效用」的概念來解釋它的價格何以能夠如此之高,然而實際上它的價格多半還是拜行銷操作的哄抬之賜......原本不具備太多實質功用的物品,只因人類賦予它不同的「意義」而變得價值非凡......(資料來源)
鑽石到底有什麼足以吸引人們去搶、去奪的呢?
在我看來它不過是塊石頭,一塊堅硬得一無是處的〝頑石〞
這顆頑石卻足以毀滅人們的心,造成無可填補的無底慾望......
不知道從什麼人口中聽來的話,或者是什麼人想出來的妙語(?)~~
說什麼〝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可以想見這顆頑石的威力了吧?)......
看完了血鑽石,除了換來我不斷的嘆息外
也愈發地讓我對鑽石的成見加深許多......
我也懂得懷璧其罪的道理,只是 -- 唉 -- !就是這麼回事吧......

套句索羅門的話 --
什麼鑽石?我什麼也沒有了,家破人亡了!什麼都沒留下來...
人之可悲,就悲在生在弱勢國家裡,成了俎上肉~~唉~~
血鑽石 -- 是值得讓人深思的片子!
或許我們都該想想:你是不是也是助紂為虐的一員?
魔鬼前來吹笛

〔惡魔前來吹笛〕(台譯)典型的大家族悲劇,牽扯數代的愛恨情仇~~~
珠寶店慘案、瀰漫詭異猜忌氣氛的沒落貴族世家、神秘的占卜
穿插著已死之人重新現身以長笛吹奏詛咒之曲,氣氛懸疑......
這部一樣由稻垣吾郎所詮釋的金田一系列SP確實不錯看!
裡頭不乏有聳動的劇情、帶點誇張的表演手法(據朋友說不是演員的問題,是編導的關係...?!),還有令我覺得不錯聽的音樂。

對!沒錯。我真覺得那首惡魔之曲很好聽~(讚)~。
看到末了,當金田一揭露:譜曲之人刻意在曲中點出犯人的技巧時,我由衷佩服!
兇手是個缺了兩指的殘缺之人,而譜曲的樁子爵竟能顧及於此,譜出不遜於十指鳴奏的惡魔曲,實在讓我佩服得不五体投地!

當然啦,故事在人編,愛怎麼編就怎麼編~我只是忍不住用〝常理心〞去看一件有點不可思議的故事而已...

我得老實說,看這部戲看到後來,讓我印象最深的,變成是音樂~呵呵~真的!那音樂真、真不錯,聽來帶點兒毛骨悚然卻又讓人想一聽再聽;套句裡頭兇手之一的話(對東太郎的評價):「......我很怕你......卻又忍不住被你吸引......」(大概的意思是這樣)呵呵...東太郎果然天生有惡魔的氣質。
老實說:看到末了我有個疑問!
東太郎幾時學過笛?為什麼臨到末了時他居然可以登高演奏ㄌㄟ?我深感不明白。(好啦,我又想太多了OK?
)當幸福來敲門
克里斯.加納,一個聰明的推銷員,勤奮肯幹努力卻總沒辦法讓家裏過上好日子。
妻子琳達終因不能忍受養家糊口的壓力,離開了克里斯,留下他和5歲的兒子克里斯托夫相依為命。
事業失敗窮途潦倒,還要承擔養兒責任的克里斯,銀行帳戶僅剩21塊錢!
因無力繳租而被攆出公寓……雖然在生活與社會間處處碰壁,時時令人掉落沮喪的深淵,可是克里斯仍咬牙堅忍,為了兒子,為了他們父子的將來,他不想也不能後悔!
看到這段戲碼,我不禁在想:這一定需要有優於常人的毅力才行!
想想看,當一個人一再碰壁、一再遭受拒絕,身後還有無情的〝現實壓力〞對人窮追不捨......
光是想像一下,就讓人喘不過氣來!何況身旁還有個責任 -- 兒子 -- 在身邊~~
幸好!幸好兒子是克里斯僅存的一點動力跟支柱...小孩也願意一再相信父親一定可以扭轉劣勢~~
這些才是令我感到真正感動的地方。
克里斯好不容易得到了在一家聲名顯赫的股票投資公司實習的機會,然而實習期間沒有薪水,90%的人都未能成功。但克里斯明白,這是他最後的機會,是通往幸福生活的唯一路途。
沒有收入、無處容身,克里斯唯一擁有的,就是懂事的兒子無條件的的信任和愛。
他們夜晚無家可歸,就睡在收容所、地鐵站、公共浴室,一切可以暫且棲身的空地;白天沒錢吃飯,就排隊領救濟,吃著勉強裹腹的食物。生活的窮困讓人沮喪無比,但為了兒子的未來,為了自己的信仰,克里斯咬緊牙關,始終堅信:只要今天夠努力,幸福明天就會來臨!
皇天不負苦心人,克裏斯最終成為一名成功的投資專家。
※ 我思我想 ※
整部戲雖沒有駭人的氣勢,也沒有特意搞花樣或把戲
平舖直述的旁白道出主人翁的際遇,同時留給觀眾一些思考的空間
為什麼每個人看起來都笑得那麼開心,而我卻不能?
話中之意小有怨懟,但卻不見主人翁自抱自棄,只是純粹感嘆時不予我
我覺得劇中的男主角(威爾史密斯)將自身的角色詮釋得可圈可點
他褪去英雄式的形象、將酷酷的Muscle悄悄隱藏了起來,走入一個單親爸爸的世界。
將外在的誇大表現法轉由內在的流露感情,不再只是純粹用肢体表演
老實講,我還蠻喜故事中的一些橋段感到心疼又窩心!
尤其看到克里司身邊那個乖巧又可愛的兒子,任誰都會想多疼他一下;
想他跟四處碰壁的老爸兩人糟糕到得睡在地鐵廁所裡
小小年紀的他不但配合,而且沒有一句怨言!他還只是個孩子呢!
再加上小小演員的配合度很高,每每都看得都直叫人催淚.....
什麼力量可以讓人化腐朽為神奇?我想是信任!
只要對方是真心真意(不是空口畫大餅)地朝著目標在前進
身邊的人就一定會是他或她的心靈支柱!
只要有相信二字,就足以讓一個平凡人變成超人!我是真心這麼認為。
片尾處也留下一段話,說:
在開始了他的職業生涯後,他於1987年創辦了Garder Rich投資公司
2006年克里斯在他的經濟公司賣出了一小部份股份,價值達到幾百萬
忘了是誰告訴過我: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就一定與成功無緣。
這句話值得人們謹記!
2007年02月12日
一年甲班34號

有天我一邊吃著早餐
翻閱著報紙
在滿滿的文字中
我不經意地看見了一則小孩逃學的新聞
報導中說
這個小孩已經多次逃跑
小孩逃家的事件時有所聞
但我之所以對這則新聞感興趣
是因為報導中提到
這個小孩曾在自己的作文裡
寫下了這麼一段話
我想要變成流浪狗
因為流浪狗很自由......
看到這裡
我突然想放下手邊的工作
去找一個人
可是在離開之前
我想跟你們說一個故事
因為這個故事
跟我要找的那個人有關

曾經在每個早晨
34號可以睡到太陽曬到屁股
他不喜歡刷牙洗臉
一醒來就可以開始他的一天
在爸媽都去上班的整個白天
那是他的世界
家裡不被允許的一切其實他早就玩膩了
他會偷仃跑到離家不遠的地方
做些更有趣的事情
好比抓蒼蠅或是拿小石頭偷襲小狗
當然他也會做些靜態的
例如用尿尿幫鄰居澆花
對他來說
生活就是這樣
沒有什麼事情需要改變
不過
這些都過去了......
現在34號必須穿上制服背著書包
到一個他不喜歡的地方
在那裡
一切都要重新開始
沒有人告訴他
為什麼要來
又何時可以離開
他喜歡吶喊
可是現在
他被要求閉上嘴巴專心聆聽
他總愛奔跑
可是如今每個口令都告訴他
哪裡是手腳該擺的位置
一切都是理所當然
穿著制服的同學
有著迥異的面孔
卻彷彿又是相同的東西
他們做著一樣的事情
34號只是其中的一個
清晨的朝露
午後的豔陽
無形中被一道格子牆阻擋
取而代之的
是規律的作息表
以及密密麻麻的目標
牆的背後
很快的
就會變成34號的全部
大人相信讓孩子上學
是因為他們得學習成為人群中的一員
得開始融入這個世
他們要為將來作準備
得訓練自己可以精確地掌控明天
可是沒有人知道
在34號的心裡
從來沒有想過這些
對他而言
此刻的快樂就是所有的一切
當他的每一天
開始得在家與學校間不停的來回
他仍渴望著從前
當這個世界開始鎖住他的身體
34號只聽見心裡的吶喊
一種本能告訴他
再多的鎖又如何......
生命............
會自己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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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俱樂部
提爾從未把他所幹的事 -- 打破希里法官的頭、脫去他的衣服(因為懦夫不配上人的衣裳)將蛆虫飛虫釋放在頭部的傷處,將希里法官活活被這些蛆虫食盡體內組織而死(騎牆派之刑);將陶伯特牧師倒著活埋,兩腳露在外頭,將煤油澆在他的腳上,焚燒他的兩腳直至死亡(西門之徒其刑);將簡尼森成碎塊,再將傷口仔細包紮使其流盡最後一滴血才死去(分裂者的肢離之刑);最後將普林尼.密德敲昏封在冰中直至休克身亡(同為分裂者的肢離之刑) -- 當成是在殺人,因為懲罰必須有一段時間的受苦,是一種囚禁感覺的牢籠。這是他在但丁身上找到最能令他信心十足的東西。他所目睹的懲罰沒有一件是新的。提爾在波士頓的生活中,在這個國家各地的戰場上,都已或多或少親眼目睹過。
(截取自The Dante club -- 但丁俱樂部)
這是一部以詩人但丁.亞利基利(Divina Commedia)之《神曲》為故事背景的推理小說,其故事內容十分之懸疑、聳動,而且血腥!
不曾看過但丁.亞利基利之詩的我,看了“但丁俱樂部”後也不免生出好奇心,到底《神曲》裡寫了些什麼東西,居然讓作者馬修.珀爾寫出這樣一本懸疑、聳動、血腥的小說?
上網查了查資料,得知:《神曲》共分為三大部,為 Inferno(地獄)、Purgatorio(煉獄)、Paradiso(天堂),三部各 33 首 (canto) 詩,加上 Inferno 多一首序詩,總共 100 首。各詩均為三行押韻詩,是但丁所創的詩體。
我是不太清楚詩篇的正確內容,但就小說裡的情節(偏重於)“地獄篇”來看,但丁所到過的地獄是相當可怖的,光是書裡再三提到的“騎牆派”、“西門之徒”、“分裂者”這三者的酷刑就很夠叫人摒息的了!尤其最叫我膽寒的就是“分裂者”的酷刑,它是將人肢解,其使其流血至死,書的形容是:『在房間中央一個原為儲存鹽袋或任何袋裝補給的鉤子上,有張臉向他(侯姆斯)瞪視著。曾經是一張臉。鼻子連根刨,去從鼻樑到蓄髭的唇上,使皮膚翻起。那男子一隻耳朵像脫落的秋葉墜在臉側,低垂得可以觸及拱得僵硬的肩膀。兩頰都遭到切割,以致下巴掉落成永遠張開的狀態,彷彿隨時都可能有言語迸出。但沒有言語,只有黑色的血從嘴中淌下。直直的一條血線從渦凹的下巴畫到那男子生殖器的部位 -- 而這器官,能驗定這怪物性別的唯一證據,也分成可怕的兩半。即使對醫生而言,這解剖的方法也極為不可思議。肌肉、神經和血管紛紛展現出來,既具備解剖學那一成不變的和諧,又透著令人昏眩的混亂。軀體上的手臂無助地掛在身旁,末端是顏色深暗的糊漿,包紮著濕透的止血帶。兩隻手掌不見了。』如此這般的形容怎不叫人毛骨悚然,怎不叫人膽戰心驚?而這場謀殺的藍圖就是來自於但丁的【地獄篇】,裡頭的形容可謂言簡意駭:『維吉爾在此帶領但丁進入地獄裡稱為「Malebolge」,亦即「罪惡之囊」那個寬廣地帶中的第九囊。淪落在這裡的,是生前割解國家、宗教與家庭的「分裂者」,此刻發現自己也在地獄裡遭到割解 -- 肉身的割解 -- 截肢斷頭、一剖為二………只見一人,自下巴處裂開直至屁眼……肚腸懸垂在他兩腿之間,心臟赫然在目,更有臭囊 -- 所食之物由此化為糞便。』
這部驚悚小說雖然有部份情節實在叫人覺得慘不忍睹,但我對此書的就整体感覺可以說是好的,它的情節十分緊湊、引人入勝,故事中之角色性格也分明;更重要的是:它沒有給人留下一個虎頭蛇尾、草草了事的結局!
我想這部小說是值得被讚許的(難怪書上標明“丹.布朗推薦”)!若是你不知道何以這部小說被人讚許,建議您親自去体會看看。![]()
阿波卡獵逃
這是一部講述古馬雅文明帝國的某個小村落,於某日破曉前,被莫名地血洗村落,體健身強的男男女女全被押送到首都,壯男被做為祭天之物,女性則被人口販子當街販賣。男主角虎爪不願自己的命運被這麼安排,獨力抗拒被當作犧牲品而成為被獵殺的對象…….. 
聽我這麼描述或許沒什麼,但當你看到其中畫面就懂這部戲有多血腥,同時也會看到什麼叫“弱肉強食”、“成王敗寇”,也會在其中看到,生活在幾近原始之地的人們,是如何的敬畏天地、鬼靈,人,在大自然面前是何其渺小而微不足道!

在片中我看到了文明之中的野蠻,也看到了在野蠻之中慢慢建立起來古文明,怎麼說勒?就是一種矛盾的感覺~~~:XD~~~算是種過度期吧,一種從原始走向文明的一種過度期;看到一個部落被人莫名的侵略,只為了首都需要有生人鮮血、活心去祭天,這在今日的文明人(如我者)的眼中是那麼的不可思議,但在這樣一個落後的世界卻又是那麼理所當然!
雖說是電影,但是看到一幕幕血淋淋的畫面,還是讓人感到觸目驚心。
片中有竹竿上懸掛著頭顱的畫面,也有為取一顆活心而將人一刀刺穿(未死)將心活生生挖出來的,再犧品尚未死透前將頭砍下抛下來的…總之,說有多殘酷就有多殘酷!唉~~人都是這樣,只要殘酷的事情不發生在自己或所愛的人身上,都可以笑看這一幕幕殘忍的畫面 – 我指的正是那些將小部落莫名血洗,只為了能得到更多的生人來祭天,這樣的行為真的讓我想不懂!老天真需要這樣的活血讓人來祭嗎?到底是說可以這麼做的呢?
這樣的畫面讓我不由得想起了舊約聖經!或許是因為經裡一再提到,羔羊的血祭等字眼,所以讓人以為拿生人的命、生人的血來祭天就是對的吧……可笑,對嗎?可,在做這樣的動作的人怎麼就不想想:這些文獻不也是出自人們之手嗎?怎麼會傻得去相信呢?(唉)
看完【阿波卡獵逃】,我只有一種想法:人要從蠻走向所謂的文明,真的是太艱辛了。我讚成敬畏天地鬼神,因為那是一種對世界的尊敬,對天地的敬畏之心,是對所有生命的一種敬重,是好的;但是,若將這種種敬畏心態一再像放鏡一樣的無限放大,那就是迷信,變成濫殺無辜!(劇中就是有這種橋段 – 讓人看了覺得慘不忍睹)
我不敢說什麼文明萬歲,但人類能從許多不當的行為(蠻橫)走到理性文明的這一端,確實是件不簡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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