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8,2005
美國入境新須知
2005年10月4日起,入境需申報詳細住址、旅館名稱 漏填或有誤可能上不了飛機
美國政府加強反恐措施,規定下個月(10月)4日起,入境美國的外籍旅客,登機前必須申報在美的詳細地址,不提供或申報錯誤地址,可能面臨上不了飛機或無法入境嚴重後果。根據美國政府最新規定,前往美國的外國籍旅客,在出發地機場登機前,必須把美國的居住地址交給航空公司輸入電腦,如果住宿地為旅館,要有旅館名稱;如果要停留不同城市,則填寫到達美國第一晚的居住地址。住址資料必須和入境美國所填寫的『 I-94 』卡及海關申報單上的地址一致。旅客若不提供在美住址,航空公司可能拒絕讓旅客登機。如果旅客提供資料不實,一旦被查出,可能遭拒絕入境,還可能列入黑名單,影響未來入境美國的權利。 在此建議旅遊同業提醒前往美國之旅客: 提早至機場櫃檯報到並填寫住宿資料,避免人潮及節省排隊時間。 請旅客把在美地址或飯店資料寫在紙條上,隨護照攜帶,免得自己忘記而填錯。 務必確認航空公司登記之住宿資料與入境美國『 I-94卡』及海關申報單上填寫內容相符。 這項新措施只有美國公民、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以及美國國境停留少於8小時的外籍旅客不用申報。 本促銷辦法若有異點,以航空公司公告內容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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