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9,2007
日本安檢新規定
因維安之需要,日本政府已於日前宣佈,自2007年03月01日起,所有從日本離境之國際航線旅客需配合下列新安檢措施規定:
1.旅客隨身攜帶之乳狀及液態的物品,每樣不可超過100毫升(ml)。
2.旅客隨身攜帶之乳狀及液態的物品,需全部放置於同一可開合之透塑膠袋內,且總容量不可超過1公升。
3.嬰兒食品及旅客搭機時須服用之藥物,不在限制之列。
4.於日本機場免稅店購買之液態物品,亦不在限制之列。
5.為免影響X-RAY檢查,建議旅客之夾克、外套、及大型電子品項, 請與隨身行李分開接受檢查。
1.旅客隨身攜帶之乳狀及液態的物品,每樣不可超過100毫升(ml)。
2.旅客隨身攜帶之乳狀及液態的物品,需全部放置於同一可開合之透塑膠袋內,且總容量不可超過1公升。
3.嬰兒食品及旅客搭機時須服用之藥物,不在限制之列。
4.於日本機場免稅店購買之液態物品,亦不在限制之列。
5.為免影響X-RAY檢查,建議旅客之夾克、外套、及大型電子品項, 請與隨身行李分開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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