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6,2006
旁觀者審,當局者迷
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以賽亞書第十章第二十三節>
如果存有信念,你會如何期待自己的生命有何結局?大部份的人一定會想著,如果一生,無病痛、無災厄,終日喜樂快活,那該有好!是啊,這樣的日子肯定會讓人樂不思蜀。相反的,會有一個問題產生:為什麼人總不能避免這些事呢?到底是上帝存心的惡作劇,還是我們自己造成的,抑或有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人生如戲,固然有其道理,但是戲中的你我,是否真稱職演出?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得前書第四章第七節>
從未想過世界被造的第一天起,就拉起結束的終曲。或許在我們有生之年,無緣親眼看見,但人死後依然要面臨「審判」;這審判來自於造物主對人終極的安排──「永生」便是靈魂最嚮往的去處(不是人人都能去)。如果我們都無法察覺生命經歷某些時刻的艱辛與體會,那麼活著的人跟死了的人豈不一樣。
萬物包括了身為人類的我們,禱告神、認識神,並不能預知未來,卻能時刻瞭解生命流逝的事實,因而珍惜現有的一切;以活人的姿態去愛神,也讓神有愛我的權利。
這愛大過一切,也超過一切。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第四章第八節>
而神也知情人與人間的愛恨情仇;世界之大,人竟能挑起仇恨,這恨說來複雜,也很瑣碎。沒有愛,只能恨;有恨,卻愛不了,也讓罪的醜惡盡現,人愈看愈不能釋懷,就愈加忿怒。
罪是不單數,也非個人所能承擔。罪的字義廣泛,若要細究,恐怕連自己都會被拖累,無人能置身事外。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第七章第二十節>
人在人眼中只分好與壞,但在神眼裡那又是另一深刻的探討。自省還不足與惡劃清界限──罪不是人所能對付,唯有親近神,才能知其中原委。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 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 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得前書第四章第十七節>
★圖片引用:http://www.flickr.com/photos/katherineshade/270657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