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5,2006

愛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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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好像一口氣;他的年日如同影兒快快過去。<詩篇第一百四十四篇第四節>

  這樣的形容再貼切不過了;人明明是肉做的,怎會又像一口氣?把手放在鼻息間,的確!人若缺氧就非死不可了,沒有氣,如何能延續生命?

  曾想過自己這輩子能活多久?五十歲?六十歲?抑或一百歲?活得愈年長就真的比較好命嗎?心念一轉,生命真的能操之在己嗎?不能。沒有一個人能?!就因為這樣,體會生命中各種經歷就是對自己最大的敬意了。

  人能有幾個十年呢?在短短的時間裡曾想過要完成什麼樣的偉大計劃?坊間有很多「理財叢書」,而且相當受讀者歡迎,加上愈來愈不景氣的情況下,學會如何投資和理財變成一種全民運動。問題是,有了錢真的能解決萬事?

  人生的資本是一分一秒的在流逝,就算你今天再有錢,真的可以快樂過日子嗎?自己嚇自己沒必要,可是這問題值得深思不是嗎?小時候很喜歡過生日,每長一歲就覺得自己好像可以更有把握,甚至精準的看到自己的未來,如何如何燦爛!當吹熄生日蠟燭時,那種感受就格外的強烈,眼睛在燭光中炯炯有神,好神奇啊。曾幾何時,過生日變成一種咒詛。蛋糕口味也年年換,但似乎「長大後的世界」並不如自己想像中那樣美好。現實裡有太多事可以破壞自己的美夢,這些讓人看起來愈發世故或者冷淡觀感,忘了自己從小就背負的使命──那個夢──關於自己的一生。

  「生命本無價」但它只能用一次,過了就過了,再無回頭的可能。

  讀到這聖經章節時,除了感嘆之外,我還能做什麼? 

  太多了!用僅有的青春歲月做「正確的事」──不必後悔的事。

  既然趕不上時間的速度,就把自己的「生命存摺」交給神,讓祂來助我投資。每呼吸一次我都很感謝,不外乎能夠認識「真神」(盲從信仰的人太多了);生活有了盼望,做起事來就很有衝勁和目標。不用一天到晚活在悔恨當中,自怨自哀。

  強調人的脆弱,不是要讓人懼怕,而是要瞭解自己存在的價值,是旁人無法替你決定的。我是何價值?從認識神的那一刻起,我的價值非凡。  

  神何以瞭解我生命的期限,看顧我出生至死亡?只有一個字:「愛」

  說「愛」,好像很肉麻,其實一點也不。神就是愛啊,只不過祂說的愛和我想像中的不一樣。當神造人時將那口氣吹進人類的鼻孔裡,生命就此誕生──祂賜給人類母親,同樣祂的愛也不會少給。有的人感受不到,以為被遺棄了?其實不是。如果母親尚且哺乳嬰孩,何況是在天上的父。祂將我視如己出,在我面臨人生起伏時總是指引我方向,只要我翻閱《聖經》就能找到祂。「禱告」便是我與祂溝通的管道,沉浸在親蜜的關係裡如父子。如朋友。如師生。 

  沒有人會嫌愛太多的,愈愛就愈能活出生命來。

  雖然不能長生不老、雖然不能永保青春、雖然不免一死,但死前,我是嘗過這愛的滋味。如果真要給「死」這個字下一個定義的話,聖經裡這麼說道: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 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十三至十四節>

★圖片引用:www.softslist.com/

Posted by yam_gatsby65872mi at 樂多Roodo! │09:02 │回應(0)引用(0)★信仰對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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