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2009

範例

翻譯自:Giorgio Agamben, "Example" in The Coming Comunity, tr. by Michael Hardt.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3

個體與遍在的悖論在語言裡有其根源。「樹」這個字,在它為獨特而難以形容的樹設定普世意含時,無差別地標指出所有的樹(Terminus supponit significatum pro re)。換句話說,它將獨特物轉換成一個種類的成員,而其意義則由一共通的屬性決定(歸屬的條件ε)。現代邏輯裡集合論之幸,源於集合的定義單只是語言意義的定義此一事實。對於在整體M之中單一特殊物件m的理解除此名外並無其他。因此有了渾不可解的種類的矛盾,這不是任何「蠻橫的類別理論」(註)能假裝解決的。事實上,這些矛盾決定了語言存有的位置,而所有不屬於自己的種類之總集便是語言。語言存有(被—稱呼)是一個集合(樹),也同時是一獨特物(「某棵」樹、「一棵」樹、「這棵」樹);而由象徵ε表達的意義之引介,毫無可能填補那個只有連接詞能在其中優遊自在的鴻溝。

有一個逃逸出遍在與特殊悖論的概念,長久以來為我們所熟知:範例。在其發揮作用的任何脈絡中,決定範例的特質之事實為,它對所有同類型個案都有效,且同時受納於其中。它卓然獨立,然而對每件事物都有效也為全體服務。一方面,每個範例實際上都被視為真實獨特的個案;但另一方面,不言可喻地,它又不可只依其獨特性而作用。既非特殊亦非遍在,範例是一個自我呈現其所是的獨特物件,它展示出其獨特性。由此誕生了一個希臘語彙,舉例而言:para-deigma,意指隨其顯現之物(像德文Bei-spiel,意指隨其演出之物)。因此範例的正當位置總是伴隨著自身,在其不可定義亦不可遺忘的生命展開於其中的虛空裡。這是純粹語言性的生命。只有在字詞中的生命是不可定義亦不可遺忘的。範例性的存有是純粹語言性的存有。範例性不被任何歸屬所決定,除了被—稱呼之外。並非是—紅色,而是稱之為—是—紅色;並非是—約伯,而是稱之為—是—約伯,這才定義了範例。因而,就在某人決定非常認真看待它時,產生了雙義性。稱之為—是——建立了所有可能歸屬的屬性(稱之為—是—義大利人、—狗、—共產黨)——也可以將其所有都拉回根本問題。是「最一致的」切分了任何真實的社群。於是有了乏力而凡是皆可的存有(註二)。這並非冷感、濫情或認命。這些純粹的獨特物只在範例的虛空裡溝通,不繫於任何一致的歸屬,或任何身份。它們從所有身份中剝離,俾能攫取歸屬自身,即符號ε。騙子或假貨,打手或鬧劇,它們就是將來社群裡的範本。


*:除附註之外,灰色文字代表原文中的斜體字。

註:「蠻橫的類別理論」譯自"beastly theory of types",或典自維根斯坦書信集,頁37。

註二:「乏力而凡事皆可的存有」譯自"the impotent omnivalence of whatever being",關於whatever being的釋義,見同書"Whatever"一文。

Posted by ancorena at 樂多Roodo! │17:23 │回應(0)引用(0)打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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