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2005
社會並非政治的延伸
在姚人多教授日前中時論壇發表文章中,乍見以切腹質疑政論節目主持人與來賓的負責誠意,起初有點錯愕,其實可以就此窺見討論姚教授的分析梗概。
媒體即結構
姚教授顯然將二一○○全民開講認定為媒體一環,將媒體打包置於立場互異的政治場域中,卻忽略了麥克魯漢「媒介即訊息」的諍言。事實是,媒體在政治上或有打包對待的需求(如謝院長一向提示媒體對政府報導不公),但媒介卻瀰漫各個社會場域,穿越不同立場(具有國家政治位階的謝院長仍透過媒體向人民宣示政績),並以極其繁多的形式出現。
放在這個角度,我們現在稱之為媒體的政治觀點,其實是內含於整體訊息政治的一部份。六零年代美國興起的「新新聞」風潮,試圖反省過度樂觀僵硬的媒體功能論。結合學界對於語言與日常生活逐步加深的興趣,開始討論公平客觀乃至於真相之不可得,反對將閱聽人當成全然受媒體操控的白癡,縱言之即是強調媒體本身對於立場不可白目無知,閱聽人識讀與反手運用媒體的行動力也不可任意忽略,更應該主動認識並操作各自的立場。在政治權力運作的語彙中,因此會出現政客上媒體罵媒體,媒體捧政客批政客的現象發生。若站在人民識讀的立場,不應沿用政治場域包裹對立的典範,而應該指出背後的社會運作過程。
姚教授提出傷害特定人士名譽類等於種族汙名或極權主義的謬誤即在於此。政治界的習慣或許是先判斷權力流向再決定視角寬廣與否,但是社會學的習慣卻是先認識並辯證結構的因素,再行衍申定論社會現象。
媒體的舉證責任
姚教授舉出趙玉柱對邱毅提告的例子令人覺得有趣。邱毅在被告後宣稱他從未在任何地方指明趙玉柱即是退休校長,而如另一位來賓張友驊則以諧音「罩得住」暗指,但收看二一○○的觀眾卻可能全部知道他所指何人。這些在法庭上或許都不成為指涉毀謗的證據,而媒體是否即應以法庭判例決定來賓是否信口雌黃?如此則與姚教授的道德批判何關?更甚者,如果新聞可以報導一再說謊的各黨政客,而被認為是可接受或揭露真實的報導,那麼政論節目邀請一位一再說謊的來賓,比例上又應負擔什麼責任?判定「說謊」當然是姚教授的自由,同時也是其他人民的權力。
姚教授對於舉證責任的觀感,似乎僅限於對政客與媒體的立場檢視,而未明示兩者是否應該負擔同等責任。若再加入司法檢察機關的角色更形混亂。我以為,法律控訴,應該在法庭上出示證據;而(關於正義或公平的)道德控訴,則應訴諸媒體本身交付人民。鄭村祺在節目中邀請權力者的法律控訴,似乎除了在媒體上提出道德控訴之外,又正面面對了「不實指控別人的強大後座力」,甚至以嘲諷的方式將後座力最大化。他所邀請的對象並非趙玉柱之類在封建威權時代才有實權的官員親戚,而是真實掌有權力的勞工局長、行政院長、代理高雄市長等等。雖無民進黨先輩挑戰黨國的悲憤,卻很難說不符合姚教授面對責任的標準。
不必與媒體政治合流
媒介即訊息。媒體需要真相,是因為人民需要真相的資訊;媒體臆測中傷,則是因為政治需要透過影響力奪取權力。臆測的有效性,幾乎完全來自於長久以來台灣的政客們爭權奪利的手段所構成。這是政治場域本身所展現的力量,也是以二一零零全民開講是一個「政論節目」。作為人民,我很清楚在其中何者為真相,何者為中傷。我們不必急著把節目打包成「全民免證據」的亂象代表,媒體與政治對彼此的滲透不知反省,正是眼明如姚教授者進一步提出識讀分析的廣大空間。
引用URL
長久以來,台灣的政論性節目一直被視為社會的亂源。事實上,過去這幾年來,政府之惡與媒體之亂就像一個硬幣的兩面,互為表裡,狼狽為奸。兩個多月前,TVBS的「二一○○全民開講」願意擺脫過去那種互噴口水的節目形態,針對特定的公共議題進行深入的挖掘,這原本是件值得大力肯定的好事。不過,該節目在整個操作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缺點,而這些缺點就讓它整個批判的力道充滿了強大的後座力...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Yao/Yao_00/0028.htm
因此也是很右派的觀點
因為老麥兄並不考慮訊息製造權力不平等的現實
而從訊息接受權出發
拿來做論據前請三思,除非你就自認是右派了
那我也沒話說
相關論述可參考法蘭克福學派的作品
保證更接近結構分析。我不太清楚一種較為接近結構分析的說法,
如何能夠用例如法蘭克福學派說法來證明是右派...就算是右派我仍不改上述立場。
我不是什麼中立派。但是我對於將這麼簡單而具有潛力的理論工具事先區分左右派實在是沒有興趣。
好的分析應該是讓派系選擇,而不是被我們這種使用者拿去選擇派系。
他在談牛仔褲同時作為個性表達/大眾流行的衝突時
提到個人獨特意識對於大眾符碼間,如何主動取捨,但又被動地困在有限的符號系統中,
有權有智的人縱然可以如你所期盼的選取亂相中的真相
但大眾媒體卻是微權微智的人介入社會議題的主要方式
他們是否能夠從中分辨得出個人意識,或是毫無抵抗力?
是法蘭克福學派及其他左派媒體理論者的關心焦點
你是左是右固然不重要
但既然你談的是個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參考一下不同座位的人的想法
我想總是有幫助的
只是,如果搞不定自己想坐哪邊的話
自己的終極關懷,是否會比較不明顯呢?
在這個CASE上,則可說成
你在乎的,是去證明你對媒體訊息的分析能力
亦或是去警醒它對一般大眾的迷惑程度?
也許你與姚的差別在此,用左或用右來稱只是圖個辨試上的方便而已
姚批判的重點似乎是媒體的基本社會道德?
如果要求把研究對象擺在個人識讀的抵抗可能與否之上,
那早期法蘭克福學派對文化工業的詮釋好像都不大直接觸及這個焦點。
往前推,盧卡奇、阿多諾、班雅民、馬克斯,
請問究竟誰在考慮「個人」而不是以階級或群體代替個人?那麼,左派是否只像你說得注重那些焦點?
或,你怎麼知道我不是站在左派,而搞不定自己座位的卻是你呢?
如果你不能從一個人的發言裡聽出他的終極關懷,或許你該問問自己,什麼是所謂的終極關懷?
終極的目標會在哪裡?國族?階級?經濟發展?保護生態?任何文章可以受到這種未明說的文字所控制,
卻不應在閱讀時被窮盡已寫出(或衍生,卻決不是未寫明)的文字意義嗎?
姚的文章,是你所謂的警醒,抑或是對他所疑慮的電視節目提出不成熟的懷疑與沒有邏輯的要求,使整篇文章變成一種單純的表態?姚的說法又有哪一句提到個人的識讀可能╱能動性╱抵抗意識╱識讀能力╱詮釋主動性呢?反而我提的還比較多吧?你為什麼要一再地證明我比姚左呢?我沒這個意思。
其次,姚的重點如果真的在媒體的基本社會道德,那麼我的質疑仍然有效。包括真偽的讀者篩選權、媒體的受審位置等等,你也沒有提過那一句是有問題的。
多半是為ㄌ銷路譁眾取寵
沒什麼可看ㄉ
副刊也是
上星期還用一整大張的全部篇幅報導肚皮舞
沉淪至此
我想楊澤也有些責任
自從編輯部落格開始以後,
所有編輯就開始躲在裡面大鳴大放,
結果自己在罵的問題,每天的中時還是出包出包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