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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5,2006

荷蘭全新的移民考試:初步的想法

前幾天在蘋果日報國際版看到荷蘭全新的移民考試新聞,覺得其中有些問題應該想一想。
這算是一則思痕,答案有了,但謹慎且隨時準備修正。

按照我所能掌握的中文新聞,一般認為這次全新移民考試,可能是因應穆斯林移民無法融入開放的荷蘭社會所致。
荷蘭移民局將對申請移民者播放光碟,依他們的反應和回答審核。因為荷蘭是少數賦予同性戀合法結婚權利的自由國家,因此考試影片會問到:你看到兩名男子接吻時會如何反應?應試者也要回答是否允許打女人以及女性割禮這類敏感問題。

這個新規定的應試費用太貴(1495英鎊,約8萬4千元台幣)也引起批評,但除此之外,引發我思索與選擇的,是以下的問題:

1.
多元的性/別人權一直是我的核心信仰,所以我個人是非常支持這樣的移民規定。基於我的理念,我多麼希望荷蘭作為世界最開放最自由的社會之一,不要被「反同性戀」、「反女權」的某些外來者破壞或改變。

2.
但是,我真的可以這樣毅然地支持這類移民審核嗎?

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應當是有權利制訂法律來保障它的開放自由,這應該沒有疑慮。
我擔憂遲疑的,是這種移民考試似乎也是一種「思想檢查」?
即使為了維護自由與人權而打算阻絕法西斯或性/別歧視的侵入,就可以使用這種「思想檢查」嗎?真的不用在乎嗎?

3.
另外一個擔心的問題:雖然荷蘭的開放自由令我羨妒,但我並不清楚荷蘭在地是否有種族主義式的排外風潮?而這項新移民考試會不會反被利用來製造種族與文化的對立與排外?

如果我是荷蘭公民,我想最後我還是會投新移民考試規定一票吧……
但我還是謹慎地準備接受不同的看法,隨時準備修正。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23:18回應(4)引用(0)

March 9,2006

〈書籤〉兩位走過中東的勇者:若雪 ( Rachael Corrie )與高遠菜穗子


若雪.柯利( Rachael Corrie )是國際團結運動組織的非武力志工。2003年3月16日,她在迦薩保護巴勒斯坦民房被鏟除時,被以色列推土機輾死。
— —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關於本站


2004年4月,高遠菜穗子隻身遠赴伊拉克,救助當地的流浪兒童,卻遭武裝份子綁架,成為要脅日本撤走自衛隊的人質。默默為人道工作耕耘的菜穗子,頓時成為國際新聞的焦點人物。在日本,官方和民間齊聲斥她為「國家罪人」;但在國外,她卻贏得一致讚許,前美國國務卿鮑威爾稱日本該為她感到自豪,法國傳媒視她為新人道主義的象徵。
— —婦女資源網

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
若雪書信
張翠容:讓改變在我們心中發生(談高遠菜穗子)
張翠容:racael cor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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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6,2006

關於「人權」和「言論自由」的普世性


針對龍應台〈請用文明來說服我 ──給胡錦濤先生的公開信〉,陳映真寫了一篇商榷文章,一時間,「人權」和「言論自由」的普世性成為報紙(主要是聯合報)和幾個Blog熱門的議題。

當代的普世人權與言論自由規範,當然不應該是鐵板一塊。普世人權或言論自由應當容許不同群體/個人參與討論,獨立的知識份子更應該對其政策制訂與執行常常省思檢討。
但是以「相對價值」之名否決「人權」和「言論自由」的普世性,這又是另一回事,而且後果嚴重。

試想,如果人權原則或言論自由沒有普世標準,那麼何不乾脆取消「人權」和「言論自由」算了?反正任何掌握各類權力機器的統治者(從伊斯蘭教長、梵蒂崗教宗到任何國家機器),都可以自訂所謂「合乎國情」、「合乎××文化價值」的人權與言論自由內容,可以任意以「相對價值」之名對「異端」逮捕與處刑、對「異議」禁絕與消音。

至於還有某學者把什麼「演化與適應」拿來說「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普世價值』」,甚至故意誤導人權與自由的要求是杭廷頓式「文化均質」的霸權心態,只能讓人搖頭且無力。

不知道陳映真有沒有想過:他在台灣最讓人稱頌的,不是他的急統,而是他很久以前創辦的《人間》雜誌。但是,依照目前中國的言論情況,像《人間》雜誌這樣犀利敢言的期刊能被容許嗎?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1:32回應(10)引用(1)

February 18,2006

除了言論自由,還有什麼……

關於伊斯蘭漫畫引發的風暴,一開始我並沒有預設要以幾篇文章來思考與討論,只是我既然已經用兩篇文章來捍衛言論自由 — — 尤其是異議與冒犯的權利(其一其二),那麼第三篇是該來談談言論自由以外的問題。

☆關於「尊重」

漫畫風暴後,幾乎大半以上的人都把「尊重」掛在嘴邊。

尊重與你不同的信仰、風俗、性傾向與生活習慣很重要很重要,可是「尊重」也絕不該是和稀泥的藉口,好像任何異文化裡出現的壓迫形式都該容忍?「尊重」更不是像台北清真寺董事長馬超彥說的「言論自由不是要以『尊重別人』為前提嗎?」

當然不是!

尊重別人通常是一種美德,但它絕不是什麼「言論自由」的前提,如果言論自由竟然是必須以「尊重」為前提,結果便是無數豐美、進步或批判的的人類思想與文化寶藏被禁止……
(想想瀆神的尼采會有什麼下場?《西遊記》對玄奘形象的扭曲是不是污衊?莊周這位中國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會不會被儒家後人以「毀謗孔聖」告上法院?)

何況,談及「尊重」首要對等,但是伊斯蘭世界在互動上,有對等的尊重嗎?

某些激進基要的穆斯林社群自身,就尊重過其他異文化嗎?他們尊重無神論者、同性戀者嗎?他們尊重被強暴與婚前發生性行為的穆斯林女性嗎?大家是不是忘了:不多久前,神學士政權罔顧國際譴責,毫不尊重地毀了境內的大佛塑像?不管這些踐踏「尊重」與「人權」的作為是不是只限少數穆斯林(其實不算少數吧),都深深影響了非穆斯林的印象。

包括台北清真寺馬董事長在內的其他穆斯林,為何對這些真正導致世人「刻板負面印象」的不少老鼠屎視而不見?卻對丹麥12幅嘲諷漫畫與拒絕道歉的丹麥政府歇斯底里?
難道上述我隨手列舉這些穆斯林社會踐踏「尊重」與「人權」的現象,沒有比那12幅漫畫嚴重與惡劣?

我覺得面對這次丹麥的漫畫風暴,與其要求西方世界「尊重」穆斯林,不如要求西方世界虛心認識穆斯林、要求西方媒體公平地與盡可能公正地「呈現恐怖份子」。

☆「恐怖份子」如何呈現?

我沒有看過那12幅漫畫,不過聽說了其中一幅是穆罕默德頭戴像炸彈的頭巾,並點燃引信;後來德國《每日鏡報》也有作者畫了一幅:將參加世界盃足球賽的伊朗代表隊選手描繪成自殺炸彈客。這兩例都是將穆罕默德或穆斯林與恐怖份子的形象連結起來。

這樣子的呈現本身有什麼問題嗎?這些漫畫不正是傳達伊斯蘭社會帶來的恐懼形象?而造成這恐懼形象的,不就是某些穆斯林以真主之名對被強暴或婚前性行為的穆斯林女性「榮譽謀殺」?不就是某些穆斯林以真主之名,追殺魯西迪多年,還奪走多條無辜性命的恐懼氣壓?不就是各種株連無辜的自殺攻擊都宣稱真主旨意的聖戰?不就是區區12幅嘲諷的漫畫就引發世界各處的穆斯林盲目而歇斯底里的暴動?

老實說,這些漫畫所呈現的「恐懼」,起碼有一半是穆斯林自身所造成的(這包括了其他穆斯林的姑息)。

但我不是認為這些漫畫一定是對的、沒有問題的,不,這些漫畫雖然受言論自由保障,但問題的嚴重程度不容放過:
單方面將某些穆斯林的作為呈現為恐怖份子是否公平、公正?是否模糊了整個中東衝突的焦點?是否刻意忽視美國以及美國支持的以色列長期以來大規模、計畫性地對巴勒斯坦人奪地、騷擾、侵佔與屠殺?為什麼西方傳媒只注意人肉炸彈卻總是忽略以色列計畫性的佔領與殺戮?如果不是以色列靠著美援的先進武器火力造就這片仇恨與血腥的沃土,伊斯蘭如何藉著絕望與憤怒的民心組織聖戰?同樣殘忍屠戮無辜平民、同樣仇恨循環累積,但是先種下不義與仇恨種子的是誰?

身為傳媒,如果不能公平地理解與呈現這一切、如果不能公正地釐清歷史脈絡與責任,是不是嚴重失責?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1:36回應(6)引用(0)

February 12,2006

伊斯蘭漫畫事件餘音:兩個不同層面的批判

塔里班已經重金懸賞丹麥漫畫家的人頭

不管伊斯蘭所帶來的刻板印象有多扭曲、多偏差,只要伊斯蘭激進份子不斷地實施對內與對外的思想檢查與恐怖威嚇,這樣的刻板印象只會更嚴重也更難翻身。事實上,當前的暴力抗議與死亡威脅,反而證實了丹麥漫畫家想表達的伊斯蘭恐怖形象。

當然,我絕不只是單方面指控伊斯蘭激進份子,今天伊斯蘭宗教的基要激進份子所以能趁勢煽風點火,而且能擄獲民心,西方霸權與以色列的不公平暴力絕對要負最大責任。

只是,我們在看中東事務的時候,必須要謹慎地釐清這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

在以巴糾紛導致恐怖與血腥的仇恨循環裡,我覺得以色列與美國欠巴勒斯坦人一個很大很大的公道。
對巴勒斯坦人原來的家園無情佔領、奪地與鎮壓殺戮,才是伊斯蘭激進主義與恐怖復仇得以滲透與壯大的沃土。

但是,在以巴問題裡站到巴勒斯坦人與阿拉伯世界的那邊,不表示伊斯蘭的神權統治與激進基要化是不需批判的。

就像某位中時的讀者投書所質問:「對西歐政府及媒體而言,言論自由就是聖女的貞操一樣,侵犯不得。許多國家都將言論自由定位為憲法精神之一,位階高於一切,但是問題在於誰來界定言論自由的紅線呢?就像約旦的報紙所說一樣,為什麼永遠都是西歐國家在決定什麼是言論自由,什麼不是言論自由?德國明文禁止納粹思想的傳撥,奧地利甚至立了納粹禁止法,不也是某種形式的限制言論。如果禁止納粹言論不違反言論自由,那對其他宗教文化的侵犯為何卻在言論自由的大帽之下呢?」

這樣的質問當然有一定的批判性,「言論自由」或「基本人權」的內容或範圍也確實是可以討論、應該討論的。
但又有多少漠視人權、踐踏人權的國家/政權/社會/宗教拿著類似的說法當藉口?一再宣稱人權或言論自由只是西方產物?從兩蔣到中國政權對民主、自由與人權的扭曲及拒斥,我們不會陌生極權統治者的類似論調。

更不要忘記,某年在北京舉行的聯合國第四屆婦女會議,伊斯蘭國家可是激烈地反對許多對婦女及同性戀人權的保障。
也不要忘記:揭露伊斯蘭世界裡(伊朗)婦女處境的電影《生命的圓圈 The Circle》,並非是白種人拍攝的,而是伊朗導演的作品。
電影,也同樣被伊朗政府所禁 —— 先是禁拍,在聲援壓力下准拍後又要求剪片,導演拒剪後就正式禁演。

這些似乎是洪文所忽略的。

另外再說個弔詭的現象:美國的右派政權在這次漫畫風暴裡大聲疾呼新聞與言論的自由,我卻老是想到他們平常對國內公民權利的種種壓制!
另一方面,伊斯蘭世界大聲否定與質疑「西方式自由」,卻忽視西方仍有眾多知識份子與民間社運能仗義執言地反對美國侵伊、大聲批判美國不義的中東政策,正是得力於這個雖不完善的言論自由。

不妨想像一下:
像杭士基(Noam Chomsky)、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這樣令人尊敬的知識份子,如果活在伊斯蘭神權社會,他們能夠像批判美國當權者一樣地批判當權的伊斯蘭「合一的政教權力」嗎?

反對伊斯蘭激進主義的「思想檢查」,便如同反對以色列不義的屯墾區佔領政策一樣,不容打折。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2:45回應(4)引用(1)

February 7,2006

伊斯蘭、冒犯與異議的權利

關於這次愈演愈烈的伊斯蘭漫畫事件,想到的幾個問題,先隨手筆記。

1.
宗教作為神聖信仰,應該被任何人尊重。
同時,宗教作為私人與公共的雙重影響力,任何人也都有討論、質疑、批判或嘲弄冒犯的自由。在這次事件裡,刊載諷刺漫畫的丹麥媒體與拒絕道歉的丹麥政府對上群情激憤的伊斯蘭世界,很難立刻說誰錯誰對。

2.
西方世界長期對伊斯蘭的誤解與排斥,當然應該要檢討與批判。尤其,許多高舉「基督教文明」醜化伊斯蘭文化的心態,更是惡劣狂妄。
同樣應該省思的,是這次丹麥內部對伊斯蘭移民的族群爭議,是不是引發這次漫畫風波的導火線?

3.
如果其中確實包含種族主義對伊斯蘭的污名,這種污名語言是否在「言論自由」、「創作自由」的保障內?我們能否指摘某種言論是法西斯就剝奪它的言論自由?

即使我們應該檢討西方世界長期對伊斯蘭的誤解與污名,我們也不能否定、甚至還是要捍衛這些漫畫家所主張的創作自由 —— 「表達言論的自由是不能打折扣的,如果有人覺得受到侮辱,可以去找法院。」

4.
在台灣的我,不夠充分的資訊去理解那12幅漫畫是否醜化了伊斯蘭信仰。
不過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就是這種「不容任何冒犯」的激烈集體主義,對小說家魯西迪(Salman Rushdie)發出多年的恐怖追殺令、殺害了包括《魔鬼詩篇》日版譯者在內的數十人、讓台灣譯者不敢曝光。

5.
消極面來說,伊斯蘭禁止繪製穆罕默德的面貌的律令,並沒有傷害他人,其他文化其實無權干預。
但換個角度看,伊斯蘭的這項禁律對於其他質疑者、異議者的迫害能合理化嗎?請注意:對伊斯蘭質疑、異議的,絕不僅僅是西方的白種人,還包括許多阿拉伯世界、伊斯蘭信仰的人。
(阿爾及利亞唯一的諷刺媒體《年代Epoque》周刊漫畫家阿曼,最近才因畫了幅描寫麥加的魔鬼漫畫,被控誹謗而入監服刑 3個月。我很欣賞他的堅持:非穆斯林怎麼畫耶穌基督,就可以怎麼畫穆罕默德。)

就好像伊斯蘭世界對女性、非異性戀傾向、色情的種種嚴苛限制與迫害,我們不該視而不見。
(同樣重要的,可能需要檢討這些對人權的迫害,是權力者的問題?文化的問題?還是宗教教義的問題?)

對伊斯蘭的去污名化與檢討伊斯蘭世界迫害人權同等重要,但我還是要說:後者更迫切了些。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21:41回應(10)引用(1)

December 8,2005

林進興,你是最無恥的示範!

看著因為公布胡志強病歷被撤照一年的林進興,在電視上不但毫無道歉,還大喊「政治操作」、「選後算帳」,還扯什麼胡志強不是他的病人所以無關業務的理由,我真的憤怒到極點。

跟業務無關就可以公佈競選對方陣營的病歷嗎?老實說,為了選舉公布他人病歷,絕對更惡劣!
就算台中市衛生局的懲處有政治操作好了,林進興為什麼不去瞭解一下社會民意對此事的感受?自己違背醫德在先,就算真的覺得處分過重,好歹也先對胡志強和整個社會道歉吧?

民進黨的形象正待辛苦重振,這種臭老鼠屎只會讓民進黨更讓人民不信任。

何謂無恥?這就是最無恥的示範。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21:06回應(15)引用(0)

October 12,2005

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


之前,已經對成龍的政治言論與表態批判過了。
從此拒看成龍的任何作品,立場不變。

倒是正逢成龍主演的《神話》在台上映,我就炒個冷飯談一下「藝術」與「政治」的關係。

在成龍剛對台灣的選舉發表「笑話」言論時,以及今年「四年不來台灣」的言論風波中,有趣的是不管聲援成龍的一方(如許多演藝界名人),或批判成龍的一方(如新聞局姚文智局長),都大量地引用了「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的說法(令人昏倒的是連公開發表政治言論與政治表態的成龍本身也這樣說 >_<)

但我認為,所謂「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即使不能說似是而非,起碼是不能隨便濫用。

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

首先,在殘酷的現實層面,政治與藝術從來不可能互不相犯,某種權力總是意圖滲透彼此。
即使標舉藝術的理想層面,「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也越來越不是大家公認的理想……

個人以為,「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只有在這一種情況發生時才是明確有效:
當外在的政治力意圖干預藝術家與作品時,我們才能振臂疾呼:「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

我們不能拿這個口號要求藝術家不參與政治、不發表刺耳的政治抗議。
所以成龍批評台灣,即使很多人(包括我)認為他的言論無知可笑,但我們不能否定他的「政治權利」,更不應該拿「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來堵成龍的嘴。

不過那些幫成龍抱不平的人,或甚至成龍本人,竟然也抬出「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就很不知所謂了。
沒錯,台灣很多人包括執政者對成龍言論反感,出言反駁、批判也是正常的,但是執政者並沒有動用公權力干預成龍的作品或言論、行動,哪來的問題?
(不能把民間個人或社團的抵制行動與公權力打壓混為一談)

說民間社團抵制成龍或政府不歡迎成龍就是「泛政治化」,那怎麼不去說成龍公開政治言論與表態政不政治?道德上可不可議?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2:56回應(3)引用(0)

June 18,2005

關於《搖頭花》,爭論與思考的書籤


留心《搖頭花》最近動態的朋友,應該多少耳聞本書在網路引起的議論。
批判的一方,有的是針對何姑媽的行銷操弄,有的嘲弄跟進串連的blogger自主性,更有的就是反對用藥——反對別人用藥的選擇,也反對別人將用藥的體驗出版。

這裡,我將一些個人主觀上比較欣賞的正反意見做成書籤,大家可以去看看。
別忘了,絕大部分的連結,不只文章本身精彩,回應討論也值得細讀。
至於我,完全沒受影響,我根本不在乎何穎怡的宣傳手法,因為我沒有不適不快。

這樣一本同志用藥體驗的紀錄,即使只考量它的象徵意義與政治性,都應該推。

《搖頭花》導讀
空地開出第一朵花
全新類種的地下網路宣傳實驗?
[代貼]何穎怡對日前「搖頭花」串連風波的說明(回應裡有相關法律的爭辯)
奇書推薦:搖頭花
搖頭花部落格大作戰(自省)
行銷作業:一條危危顫顫的鋼索
在抗爭中消失的商業大集團
浪花和搖頭
萬金油: 花還沒開,就得了花粉症
寫出來朋友少一半? 吾往矣!(這篇據說立場是反用藥的,可是我還沒來得及閱讀,就刪掉了)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2:15回應(1)引用(0)

June 12,2005

〈串連〉「搖頭花 部落格大作戰計畫」


「搖頭花 部落格大作戰計畫」

(轉貼來源:湖小魚 Lakefish )
書封.JPG

fw : Subject: 何穎怡的拜託   June 10, 2005
各位朋友:

我是何穎怡,在這裡,要跟大家拜託一個大大的人情。

我企劃的《搖頭花:一對同志愛侶的E-Trip》終於要在六月二十一日上市。
這本書是台灣用藥文化的首度發聲,作者詳述他們五年多來的同志愛侶生活、舞廳經驗與嗑藥冒險。

這是一本非常珍貴的紀實書,更令人驚奇的是它充滿同志的辛辣筆調、歪角度挑戰世界的意識形態,散發出濃郁的文學氣質。是我企劃書籍以來最得意的作品。

但是書籍內容觸及藥物的使用,本書恐有成為禁書之虞。我非常擔心在七月一日出版法重新上路後,這本書會淪落到《完全自殺手冊》《極樂台灣》甚或晶晶書店阿哲的悲慘命運。

但此書的出版又至為重要,因為它打破了我們對搖頭一族的刻板印象,透露出人民擺脫國家機器規訓、積極爭取身體自由的勇氣行動。
...繼續閱讀

Posted by anarch at 樂多Roodo!2:43回應(15)引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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