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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3,2009

劉曉波與馬英九

http://www.chinesepen.org/Article/UploadFiles/200708/20070829183443562.jpg

從劉曉波事件更可以看清馬英九

因為起草零八憲章,而被濫捕超過一年的劉曉波先生,將於12月23日首度開庭。
中國政權對內恐嚇家屬與其他國內異議人士不准旁聽,對外則駁斥或嚴拒國際社會的關心或旁聽要求。

劉曉波曾在2006年寫了一篇馬英九的民主牌有遠見,對馬先生的骨頭非常期待。

只是,天亮以後,劉曉波將僅僅因為主張不同意見就被中國政權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開庭判刑,他當年錯誤期待的馬先生,卻正率領國民黨全黨與政府部門全力巴結奉承那個濫捕劉曉波、胡佳、譚作人、師濤、陳光誠、高智晟以及其他政治犯良心犯的獨裁政權。

還有什麼,比這種事情更悲哀、更諷刺的呢?

anarch 發表於 樂多0:42回應(1)引用(0) │標籤:人權,中國,劉曉波,零八憲章,中國維權

December 21,2009

[碎唸]藝術家的傲慢之淚

重新整理了自己在噗浪上,一些關於陳嘉君與施明德在世界人權日當天,反制並破壞牆 內/外 WALL INSIDE/OUTSIDE的想法:

◆ 游先生的作品到底有沒有美化汪希苓呢?我覺得要把這種很抽象的作品架空來詮釋根本無解,這個作品會產生怎樣的解讀與詮釋,根本無法脫離包含汪希苓、仁愛樓裡的政治犯、軍法處看守所與白色恐怖歷史的這整個特定「場所」。當游先生被一個不願意反省自己威權迫害歷史的政府邀請來為一個讓人莫名其妙的「紀念人權劊子手」從事裝置藝術,當他口口聲聲沒有意識型態只有藝術的時候,陳嘉君與施明德作為相關受難者及關係人來面對這個作品,他們的反應過火嗎?

◆ 理解這個事件,不能不考慮馬政府上任後對過去自身國民黨威權歷史的許多扭曲與塗抹,包括前陣子馬政府文建會對原「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的改名與粗暴規劃,再加上這次莫名其妙的「紀念汪希苓」。老實說,游先生的作品會被反制一點都不意外。

◆ 講難聽點,一位公共藝術家要撩下去搞政治化作品,就不要與當事人互動失敗後在那裡哭叫自己「避免任何意識形態的立場」!更不要自己先漠視、無視你的創作應當面對的那些被威權機器輾壓的血淚生命史,卻傲慢地要求別人應該尊重自己的「藝術」。

◆ 這個事件唯一會困擾我的,應該是如何與自己最重視的「創作自由」來調和,我沒有答案。但是,施明德夫婦畢竟不具備任何權力機器資源,如果他們公開反制且勇於負責,我一點都不認為不對,況且按照我的理解,一個擺在充斥高度政治爭議與歷史意義空間的裝置藝術作品,所謂的「創作自由」在作品完成後便必須與觀眾甚至相關當事人的反詰挑戰展開互動。當然,創作者絕對也有反嗆或反擊的權利,誰是誰非本來就是應該繼續深化討論下去。

◆ 最後,提一下我在噗浪上反覆提到的感觸:

當我聽到文建會和游文富那樣子搞景美人權園區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樂生。我一直想到,以後哪一天在什麼都被拆光的樂生廢墟上,幾個凋零的院民和樂青正在拼組記憶的時候,北縣府卻將樂生廢墟改裝成「慶祝捷運新莊線通車展覽區」,還請藝術家來布置裝置藝術,然後那個藝術家還面對媒體講游文富講過的那些屁話......

◆ 很暴走的結語:這個事件裡頭,馬英九政府的文建會讓我憤怒,而藝術家的無知傲慢,則讓我作嘔......

★ 極力推薦底下這幾篇文章,我幾乎完全認同他們的看法,他們寫得非常棒:

葉虹靈:藝術家的眼淚

陶儀芬:生活在他方

孫窮理:那麼,我還是叫它「新店軍監」吧

林世煜:「牆外」,哪會安呢

November 5,2009

November 2,2009

September 22,2009

我們必須捍衛僅存的自由

高雄市政府對熱比婭紀錄片風波的妥協,已經證明完全不被中國流氓與台灣的走狗們接受,不但沒有陳菊所宣稱的降低社會對立,反倒助長流氓與走狗囂張氣燄.......

我不要我的國家變成這樣。

我們國家的民選總統,表現得越來越像中南海冊封的「兒皇帝」。
我們全面執政的執政黨總是以當中國鷹犬為榮,我們幾個主流媒體則驕傲地扮演中南海的走狗發聲筒。

我不要我的國家變成這樣。

我不要我的國家,由政府和媒體帶頭,寧願拍馬屁歡迎踐踏人權的中國官員(而且人家至今照常用飛彈瞄準我們),卻挖空心思去羞辱德高望重宣揚人權價值的西藏政教精神領袖。

我不要我的國家,連電影影展都要被中南海流氓聯合本地走狗自私商人干涉。

這不是我要的國家!

影展單位致歉聲明

連署:要求高雄電影節「如期播映」《愛的10個條件》

尊重「人民的力量」:《火線任務—台灣政治犯救援錄》導演 陳麗貴與《我的人權之旅》導演 陳育青 共同聲明

【快報】
《愛的10個條件》9/23將改至大遠百威秀影城

September 17,2009

July 9,2009

June 4,2009

May 2,2009

馬英九(或者台灣社會),請誠實面對不堪的威權歷史

〈抹煞人權記錄,抹煞反省的必要〉聲明書
(轉貼自苦勞網)


由文建會規劃管理的原「台灣人權景美園區」與原「台灣人權綠島園區」,是載滿統、獨、左、右政治犯前輩受難記憶的地方,紀念了戒嚴時期約14萬名遭拘禁與 1059位遭槍決政治犯的血淚歷史,提醒台灣社會人權得來不易。但這兩個在台灣歷史佔有關鍵地位的場址,文建會卻在未經社會參與討論的情況下,將其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與「綠島文化園區」,其中「景美文化園區」現正規劃由文化藝術團體申請進駐,將此地原來的歷史、人權意涵抹煞殆盡。這讓所有關心台灣民主化、人權歷史者深感痛心,我們鄭重呼籲文建會應懸崖勒馬,廣納各界意見後再行規劃。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即原警總軍法處和看守所。是1968-1987年間,所有政治案件的拘押、審判、轉運執行的中心。70年代起台灣政府監禁大量政治犯的訊息,即是由此傳出,引起國際人權團體關切,展開長期救援,世人因而認知台灣威權統治的面貌。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的黑暗,與國際人士冒險救援的人性光亮,在此匯聚。使得景美園區無論是在台灣或世界的民主人權史上,都佔有特殊地位。最近馬總統也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二條第三款保證任何一個被侵犯了本公約所承認的權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補救。戒嚴時期的不當審判明確違反了第九條(人身自由及逮捕程序)第十四條(接受公正裁判之權利)第十八條(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等相關規定,至今景美與綠島人權園區的設置應該是除了個人金錢培償外,國家對這段政治受難者集體遭受不當審判與人權侵害的歷史最具體的補救。

令人遺憾的是,如此珍貴的民主文化資產恐怕即將成為泡影。在文建會的規劃中,把園區分為二大區:「藝術展演區:包含兵舍A、B、D、E、汪希苓特區、最高軍事法院…等空間,係屬於表演藝術練習場、視覺及數位藝術展覽空間、影像實驗基地等用途之場地。教育活動區:包含仁愛樓一層洗衣房、燙衣廠…押房等空間,係屬於人權資料展示館、數位設計藝術區、創意設計工坊等用途之場地」。在舉世均努力將人權紀念地原址保存,希冀作為歷史教材,警惕後世不可重蹈覆轍的潮流中,獨獨台灣反其道而行,在園區的規劃方向上,直接抹去其歷史脈絡與意涵。甚至可能為因應進駐團體所需,而對園區造成不可逆的硬體破壞,對曾在此拘禁甚至喪失性命的政治犯長輩將是嚴重的侮辱,也將是全民無可挽回的重大損失。

因此,我們鄭重地提出民間的呼籲與訴求:

一、 請文建會立即停止接受藝文團體申請。要廣泛地收集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團體、人權、民主歷史與文化資產等各界意見,在社會與政府充分對話的情況下,再重新規劃屬於民主資產的「景美人權園區」之營運方向。

二、 馬英九總統一路走來,致力於推動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案件的平反與和解。請馬總統與執政當局慎重考量,若景美與綠島園區能繼續朝「人權園區」發展,將展現執政團隊對歷史的尊重與推動社會的和解的決心,也對人權與民主教育推動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連署發起團體:
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省台灣人協會

「要人權!要歷史!要園區!要求國家人權園區法制化」連署活動

苦勞報導:先改名後開公聽會,景美「文化」園區沒人權

要人權!要歷史!要園區!--要求國家人權園區法制化記者會

<記者會會後新聞稿>景美園區決策漠視受難者心聲,文建會主委下台負責!

20090502凌晨新增:
苦勞報導:加回「人權」是共識,要不要「文化」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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