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8,2008 23:58

為什麼要聲援?為什麼不能容許政大解聘莊國榮?(新增:連署網址)

莊國榮在教育部主秘任內,言行欠妥,也對社會起了不良示範,為什麼我們仍舊不能容許政大與教育部對莊國榮回任教職濫用泛道德主義行政治干預?

因為若我有子女,我應該在乎的是我小孩的老師在課堂上的言行與專業表現,而不是拿放大鏡檢視他離開教職後在公共領域的發言。那更不應當是校方與教育部應該干預的。如果他離開教職後在公共領域的發言涉及政治,而且讓我不爽,我用選票制裁和公共言論批判就是了,但絕不能放任他原來的學校政治清算,干預言論自由。

今天清算莊國榮,哪天改朝換代,換黨得勢,又會輪到誰被清算?

「如果我們挺不住莊國榮,挺不住賀德芬,下次倒霉的,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你是藍的一定杜爛莊國榮,你是綠的一定杜爛賀德芬。但是,如果你一定要聖人你才肯挺的話,以後也不必期望你的言論自由受到剝奪時有人來挺你了。因為,你我都不是聖人。」(引自BillyPan 的部落格)

【連署挺言論自由】

急如星火,保言論自由,保莊國榮,請大家上網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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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arch 發表於樂多回應(19)引用(0)國族魅影與政治噪音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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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可以參考一下這篇

    http://tinyurl.com/5afep7

    算是另一種角度解讀,老實說我比較傾向相信這種說法。這當然是政治事件,不過是校園內部的鬥爭政治。要上綱到馬不馬上的就太過了。
    其實任何一個自己身在校園,或者有親人、朋友在教職的人,都知道學校內部的派系、鬥爭才激烈咧。學校其實一點都不單純啊~~~~ (煙)
    | 檢舉 | Posted by 路人假 at July 9,2008 17:55

    路人假和這篇文章的說法都有道理。但在莊國榮的事件裡,校內鬥爭明顯也是靠著政治理由來借力打力。如果認為這個政治理由沒道理,其實不該藉以忽略其他同樣有影響力的條件。
    | 檢舉 | Posted by 瓦礫 at July 10,2008 15:30

    主題:我們的呼籲:請教育部依法把關!—學界針對政大不續聘案的連署聲明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07618442600/index.php?serial=200807618442600
    | 檢舉 | Posted by 路人 at July 11,2008 05:32
    支持言論自由
    認同本土
    力挺保莊國榮

    社運界發動支持莊國榮
    | 檢舉 | Posted by 認同本土 at July 12,2008 08:40
    莊國榮是台灣價值的堅持者,故而誰對誰錯,至少應有本土認同的準則。莊國榮被釘上神聖的十字架,主要是因他建構台灣主體。現在藍營復辟,轉型正義被踐踏,而統媒以社論為後盾把莊國榮打入九地之下,可見台灣人的悲哀尚未終結。
    | 檢舉 | Posted by 認同本土 at July 12,2008 08:50

    很抱歉,我力挺莊國榮是因為我堅持言論自由必須捍衛,正如同泛藍支持者、統派的言論自由,以及網路上交換性交易、一夜情與性派對邀約的留言與訊息一樣,都是一個多元且自由的公民社會不容讓渡的。

    我既不同意莊國榮是什麼台灣價值的堅持者(台灣價值什麼時候變這麼廉價?),更要提醒你言論自由與相關教師勞動權不是什麼堅持台灣價值本土認同的人才有的權利。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July 13,2008 01:37

    我與各位一樣支持且贊成人民要有言論自由 當然 也包括了那位前主秘莊先生 但是 回歸到他當天的言論內容 我認為那是不應該受到言論自由光環的保護的 他用不堪的言詞在辱罵對手候選人已過世的父親 這在人情跟法理上是可以被容許的嗎? 言論自由是可以保護他人使用言語暴力的嗎?言論自由 我百分之百舉雙手贊成 但是公然污辱他人 還想要躲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下 我個人是無法認同的 雖然沒有人去告他 但是 他已經犯罪了 不是嗎?=ˇ=
    | 檢舉 | Posted by 撒旦教聖堂 at July 16,2008 01:03

    如果莊國榮以前的發言觸犯法律,以司法之名,更不可以任意轉移理據,只為了懲罰他而過度挪用法條。這會讓司法逼近私刑,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對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工具都毫無幫助。尤其在言論自由跟言論管制的討論上,特別需要小心處理。
    | 檢舉 | Posted by 瓦礫 at July 16,2008 17:44

    撒旦教聖堂:

    是這樣的,莊國榮在教育部任內的言論,是有特定的指涉對象(馬英九與其父)與引用來源(某雜誌),這方面與毀謗及言論自由的關連還可以繼續深入討論,當然,我絕對同意被指涉人有權利利用司法途徑反擊(應該是告訴乃論吧),這方面我不認為莊有所謂言論自由的保護傘的問題。

    (以此標準檢驗台灣擅長人身攻擊的政壇,藍綠雙方應該都有半數政客要被告囉~)

    所以,莊國榮離開教職以後的言論是他跟被指涉的馬先生(及其家人)兩方的問題,或許也要包括莊引用的雜誌,政大和教育部在這方面有權力用生殺大權審判嗎?如果政大和教育部無此權力卻濫權,我們是否該容忍?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July 17,2008 04:08
    莊國榮的話語是粗野不文,且依照當今台灣法院的習慣,的確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

    但公然侮辱是個相對來說很輕的罪,所以即使刑法也不把它當成個「惡性重大」的行為。開車超速、逃漏稅款、不實廣告、排放廢氣廢水...被罰的金額可能都比較重。

    而且,並不是「違法」或「犯罪」,學校就可以處罰教職員(及學生)。他罵的不是校內老師職員或學生,也不是在校內開罵,更不是代表學校行使職權,學校的管轄權在那裡?學校是法院民事庭或刑庭嗎?你我都可能因為跟朋友吵架,罵了幾句「X你娘OO」,而被法院判處公然侮辱。您覺得您的老闆可以因此炒人魷魚嗎?

    何況,粗野不文沒禮貌的話,往往是言論自由的重要保護對象。為了鼓勵公共事務的批評討論,言論自由要求國家與社會要容忍許多敏感的、刺激的,令人不快的言論。美國法院判決在法院門口舉牌"FxxK THE DRAFT!"(X它的徵兵!)受言論自由保護時,就表示:「不喜歡看這個標語的人,可以移開你的眼睛。」試想,我們能要求抗議示威,都禁止罵髒話嗎?那算什麼鳥示威?示威場合中,抗議者對著政客、政府機關、不負責任的企業,臭罵:「X你祖媽」,真該被制裁嗎?

    莊國榮的話雖然粗魯低級,我也認為該受到社會譴責。但就教育部高級官員的身分而言,他已經辭職。除此之外,從當時脈絡來看,這是一種批判公眾人物的言語,我認為法律上應該容忍。一般禮節、專業倫理(教育部主秘),跟法律,三者應該分開。而「法律」與「是否適任政大」同樣不能當然掛勾。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的「公然侮辱」已經被司法濫用,平常隨便罵句髒話也可能被判刑。而誹謗罪甚至還包括誹謗死者,這實在沒道理。該檢討的是「公然侮辱罪」的規定。
    | 檢舉 | Posted by Bruce at July 17,2008 20:18

    感謝廖老師親臨回應,很清楚地分析釋疑。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July 18,2008 16:04
    誰說莊國榮的話語是粗野不文?這反映了道德殺人的泛藍文化打壓台灣本土文化!就好像陸客駕到,觀光局竟然要求「失禮的檳榔西施」多穿衣物!這都是道德殺人!

    沒有自由,民主將成民粹。莊國榮事件已經是一場文化戰爭!台灣人民,準備好了嗎?
    | 檢舉 | Posted by 認同本土 at July 19,2008 09:56

    認同本土:

    廖老師(以及我)雖然與這社會多數人一樣,認為莊國榮批馬與馬父的言語粗野不文,但他仍然寫文章極力捍衛莊的言論自由與教師勞動權,我完全看不出來哪裡有「道德殺人」?難道莊國榮就不容批評嗎?你可曾知道,當莊身為教育部主秘卻以極度性別歧視的語言羞辱馬英九時,多少比你更關心本土的朋友都很憤怒?

    你的想法我是願意尊重的,其中一部分我也曾經歷過。只是,你是否察覺,自己激烈極端的言論,正好諷刺地證明你剛說的:
    「沒有自由,民主將成民粹」?

    何謂民粹?或許這會是個需要辯論很久的命題,但扼殺多元、寬容與自由的民粹絕不只在藍營、統派,民粹也在那些不關心政治、抱持冷漠的人群中,民粹一樣存於綠營、獨派。

    我可以試著理解你的躁怒(如果你是真心在打這場以台灣為名的文化戰役),我也曾經跟你一樣。

    但是,請先擱置自己的偏見吧?當你在運作某些認同語言與符號時,是不是忘了時時放慢腳步自省?

    例如,你老是慷慨激昂地把全稱的「台灣人民」當成跟自己同一陣線,把所有你不同意的人或意見扣上泛藍或統派的帽子,再將所有泛藍和統派當成全稱且自以為是的「台灣人民」「本土精神」的敵人。那麼,請問為什麼接連兩次重要的全國選舉,民進黨會敗呢?

    難道那些投票給馬英九的人不是偉大的台灣人民?

    如果只能用帶著偏見的泛綠民粹對抗扭曲的泛藍民粹,台灣如何走出惡鬥的泥坑?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July 19,2008 22:38

    很抱歉,我力挺莊國榮是因為我堅持言論自由必須捍衛,正如同泛藍支持者、統派的言論自由,以及網路上交換性交易、一夜情與性派對邀約的留言與訊息一樣,都是一個多元且自由的公民社會不容讓渡的。


    那你兒子的老師是這種言論,不知道你做何感想?什麼都是統派,泛藍...,基本上先把倫常跟道德拿來檢視莊的行為!真是夠了
    | 檢舉 | Posted by nono at July 24,2008 17:22

    NONO:

    不知道為什麼,連好好看清問題的關鍵都不願意。
    閣下未免太為反對而反對!

    首先,我已經一再強調,莊的言論並非他在教職任內,而是在離開教職在別的身份的發言,這不是政大和教部該干預的。

    還有,最重要的,我已經一再強調
    「因為若我有子女,我應該在乎的是我小孩的老師在課堂上的言行與專業表現,而不是拿放大鏡檢視他離開教職後在公共領域的發言。那更不應當是校方與教育部應該干預的。如果他離開教職後在公共領域的發言涉及政治,而且讓我不爽,我用選票制裁和公共言論批判就是了,但絕不能放任他原來的學校政治清算,干預言論自由。」

    另外,什麼是倫常?什麼是道德?每個人的定義或立場可能南轅北轍,主張性解放的女性教授在性別課程課堂上可不可以討論或支持網路上交換性交易、一夜情與性派對邀約?

    所以,「真是夠了」的是你這種假借倫常道德來侵犯言論自由的想法。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July 25,2008 01:19
    什麼是倫常?什麼是道德?以台灣史的角度來看,孔夫子那套外來文化根本是道德殺人的白賊七開講!
    | 檢舉 | Posted by 認同本土 at July 25,2008 07:49

    真的夠了!我雖然不甩孔夫子那套,但倫常道德跟台灣史也能扯上關係?

    閣下若非一本正經搞笑,便是統派反串來污衊本土意識吧~~

    好吧!閣下可否說說,按照你認定的台灣史角度,你支不支持捍衛網路上交換性交易、一夜情與性派對邀約的言論自由?支不支持男女性工作者除罪化?支不支持男女同性婚姻合法?

    不管你支持或反對,也請你告訴我你支持或反對的理由跟台灣史有何關聯?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July 25,2008 21:44
    這是個很不錯站台,言論很客觀理性,不流於謾罵
    或有偏頗政治意識角度,此客觀性對於族群撕裂現
    況具有一定修補作用,值得參與討論。
    | 檢舉 | Posted by 九零年代的知識分子 at July 29,2008 19:04
    自由最高。
    | 檢舉 | Posted by 世界一周旅行準備 at October 18,2008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