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平反「三死囚案」:連署、書籤、紀錄片巡迴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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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的孩子知道我們願意守護每一位孩子,即使他們已經是成人的身軀。讓我們的孩子了解我們永不放棄(爭)取公義公理,即使他們是冥頑不靈的成人!」
這是高雄市私立小山托兒所,以團體名義連署平反蘇案的留言。
手動新增
火燒之島邱老大犀利猛文一篇
anarch:
最近大家重又開始討論蘇案,不可思議,毫無證據,可以一拖十六年。不知你有沒有看過張娟芬的五彩青春,她搜集調查歷年判決、筆錄等資料寫成的,很有參考價值。禮拜二台北敦南誠品有判決死刑的疑點座談會,你有台北的朋友,別忘叫他們過來聽一下。
訪問之中,我常常想到樂生院的朋友,一直聯想到,到最後還和莊林勳聊起樂生院...
【破報】非文明國家的司法祭品——專訪蘇建和、蘇媽媽、莊林勳、劉秉郎
http://www.pots.tw/node/2008
阿,有兩個錯誤,無彩青春,以及是禮拜天下午兩點。
非常謝謝破報記者靜怡的通報,以及訪問。
「沒有物證,只憑自白,許多人認為除了重大司法瑕疵外,這裡面其實還有社會經濟地位造成的悲哀,就像莊林勳說的,我們只是老百姓,怎麼能對抗司法的不正義,幾個人,從青少年到中年,一輩子,就放在別人手裡。」
禮拜二的座談會訊息、破報的訪問,會利用智邦網摘、黑米書籤(所以會新增到本文)與Twitter散佈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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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一下
淡水獨立書店
有河BOOK近期應該也會有回應蘇案的一些策劃,可能會在書店播放《島國殺人記事》。
等有河的消息確定,這裡會最快po上。
( 岔題:另也會有楊德昌的電影策劃)
新增破報訪問一篇,並加上7月8日座談會訊息。
靜怡小姐的訪談做得很好
問題都有切中要點
贊同,而且我覺得靜怡小姐除了切中要點,她也都能把「感性」那一部份提煉呈現。
這點很重要~
文章講得一點都沒錯啊
已經有不少人提出
台灣解嚴之後只有自由與民主進步
而司法沒有同步的改善
這跟國民黨據台"建立"的司法體制有極大關係
司法不公對人民不是種迫害嗎
始作俑者也是國民政府沒錯
發言人:
可是司法不公所造成的迫害對象,不是只所謂台灣人(福佬人)啊
這位作者以族群劃分本來就很扭曲了,如果說以階級、社經地位劃分「司法不公」的影響程度,應該比什麼「迫害台灣人」精確許多吧?
國民黨當然難辭其咎、難卸其責,但是民進黨執政7年以來,有改進嗎?有努力司法轉型正義嗎?這位盧姓作者完全不提,甚至偏頗立論。
只要司法制度不改
換誰執政都一樣
重新建立司法官考試遴選的機制
彼什麼都重要
(當然台灣法學院裡的教育也是很重要)
始作俑者也是國民政府,這一點沒人否認,但是李登輝時代的政府呢? 陳水扁時代的政府呢? 這些"本土政權"難道一點責任也沒有?
甚至,這種依照族群劃分的批評方式合理嗎? 適用於司法嗎?
基本上我比較贊同anarch的想法。
會直接聯想到族群劃分
就呈現弱慢妳內心是把外來政權的問題等同於族群問題
刻意的混淆國家認同與族群問題
什麼叫做族群劃分
廖東慶的留言何時把族群問題扯進去了
你是故意要污名化本土嗎?
「如今這些絕大部份在臺灣的「中國人」,又要極力鼓吹臺灣和「中國共產黨」統一。現在又怪起臺灣政府,為什麽不開放「三通」呢?害他們還要經第三地,才能回到他們的「祖國」故鄉,既然如此,當初美國政府就不應該讓這個「流亡政權」及「中國」難民進入臺灣去避難」
這種指控,在沒有說明之下,當成族群劃分的基礎,發言人覺得還適當否?
這還是國家認同的問題
如果單指族群
就要涉及到族群所楚的接擊與社會位置還有在政治權力下鬥爭的問題
就是說
如果是族群問題
就才會牽涉到所謂國民黨民進黨執政與否所述求的族群選票考量
如果就引文來看
相信不少外省族群並沒有被納入廖所指定的範圍內
廖所提的支持統一部分
主義還是點名那些認同國民政府來台時所一並帶來的"中華民國法統"
的那套外來政權的法制及其"附庸"
(比如馬英九等-這是我舉的例)
而現階段在台灣的外省族群內
有維持移民心態的
有對於政府法統問題毫不關心
也有認同台灣為主權國家的
各種不同的國家認同方式
雖然他們自身被歸屬於外省族群
但對於國家議題的看法不見得就如同引文內的
"鼓吹臺灣和「中國共產黨」統一"
"回到「祖國」"
那樣的定義範圍
(就近幾年民調的結果來看-在佔總人口比例11%的外省族群中-只有1到2%的人符合廖的定義範圍)
所以當然不是族群問題
重點還是在於法統與維護國民政府法統的問題
這是我對廖的文字的解讀
所以我才說只要法統一日不打倒
換誰執政都一樣
即便是農民黨或共產黨執政也都還是一樣
廖也同時提到最重要的
要建立"證據法則"的觀念
不就是如此嗎
所以我說,廖缺事前說明。
另外以國家認同為基礎的分類,也沒進步到哪去。不好意思,那正是歷史許多政治犯與思想犯的起源。說認同正確就能達成制度改革?我看是很難扯上關係。
當然,其實這與我關係不大。如果大家願意這樣搞,我也是很願意跟大家一起等待看看結果如何的。
發言人:
認為廖東慶的發言扯到族群,不是只有弱慢,還包括我啊~
我一點都不認為廖只談法統而沒有扯到族群/國族的劃分與排異,這看他整個發言的前半段是非常清楚的。
就算是「法統」,我也不同意把「中國法統」跟司法改革這麼廉價、輕率地對立起來。
(補充)身為一個獨派,我不否認「國家認同」的部份重要性,然而我們更該質問:
「國家認同」可以簡單地等同「在地認同」嗎?大寫的「國族認同」跟小寫、異質又複雜的「在地」「社群」的公義訴求之間有著怎樣的關係?
國家認同能夠包山包海嗎?
「認同台灣」「愛台灣」有多少路徑?多少面目?
在部落格首頁,我故意將一個貼紙串連區命名「正港愛台灣」,裡面的社團與運動連結,卻幾乎都不是主流所謂「深綠」所關注或認同的,甚至許多還曾被扣上「中共代理人」「在台中國人」的帽子(苦勞網應該是最有名的吧,哈哈)。
一口氣利用黑米手動功能,新增數篇文章。
請參看~
發言人,該文最前面的這段話,不就寫得清清楚楚?
----
「中華民國」的流亡政權,還有数百萬的中國難民,進入臺灣領土,日後的「228」大屠殺,「白色恐怖」及数十萬件的冤案!以上這些悲劇根本就不會發生在臺灣人民的身上。
----
廖東慶用了"流亡政權"、"中國難民"、"台灣人"等字眼,置入特定的族群語境中,不正是"封建退步的本土主義"(陳芳明語)(別說我在污名化"本土",我的"本土"一辭有特殊用法)。
然後廖東慶把結論推導向"那些「黑心」的「中國國民黨」籍的高等法院的法官",利用"「中國國民黨」對付臺灣人的恐怖手段和伎倆",再次製造了"「白色恐怖」的最後一件「冤案」"...
還不夠清楚嗎? 廖東慶的留言明明就把族群問題給扯進去了,怎麼在你的眼裡卻變成是我在炒作族群?
我想,任何的"法統"都具有歷史性,不是想推翻就推翻得成的。如果真要推翻,還請先把"新法統"秀出來給我看看,這樣比你我在這裡打打嘴砲還要實際些。
再次說明,我從未否認國民黨對這件事沒有任何一點責任,只是把責任無線上綱到國民黨的法統問題,還把「白色恐怖」給扯進來,我實在不太能夠接受這種說法。
由廖東慶說到酥餅那邊,總覺得酥餅他們會關注蘇案,是因為正好用「司法不公」來否定國務機要費的起訴和審理……
(我承認這是我的小人之心XD)
至於為何一直批深綠(主流定義)沒有批深藍……老實說我已經幾乎不看電子媒體,聯合也只看副刊,我又沒有留意網路上有哪些部落客是深藍的。
各位關心樂生的朋友大家好:
我們是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的學生,目前正在進行一個有關社會運動在網路上動員的研究,至於研究的對象主要是以這次的樂生療養院為主。主要是因為輔大算是與樂生有相當的地緣,所以我們對樂生這個弱勢也有相當的感受,再加上415遊行日當天有很多團體是透過部落格或是部落客的串連而發起遊行,所以我們覺得網路對弱勢團體或許可以為社會動員帶來更大的的力量,因此我們想針對樂生相關部落格的使用情形來進行學術性調查研究。
一方面希望透過學術研究論文的發表吸引社會對樂生或其他弱勢議題的重視,另一方面也希望對弱勢團體在網路上進行動員的經驗帶來更多的貢獻。希望各位使用過樂清或是其他相關部落格的朋友可以抽空幫我們填一下問卷,當然我們也會非常樂於分享我們的研究結果,希望大家可以以不同的方式來參與樂生這個議題。
此為本研究問卷網址的聯結
http://www.my3q.com/home2/168/alexkeco/97986.phtml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
指導老師:洪雅慧 老師
張筱涵 余俊璋 敬上
弱慢還是把中國國民黨以及國民政府法統等同於族群問題
這還是在給本土派扣帽子
你的說法也無法反駁我前面分析的外省族群的認同
因為對你來說外省族群就直接跟國民政府與國民黨連結在一起
你的問題在於你只接受1949年以來國民政府所建立的歷史觀
所以才會把外省人等同於國民政府與國民黨
也因此你才反對"把責任無線上綱到國民黨的法統問題"
明明問題就在於1949年以來國民政府取代撤走的日本總督府的司法體制大有問題
才會出現無數冤案
而這是由白色恐怖一值延續到現在的弊病
怎麼會沒有關係?
你的問題在於你極力的要替泛欄法統護航
雖然口中反對國民黨專制
但卻擁抱國民政府的法統
強調國民政府法統的"正當性"
偏偏廖跟我質疑的點都在於
台灣大可建立自己的新一套法統
沒有必要繼續使用國民政府的法統
至於你說要就提新法統
其實很多人在做
建國黨-台灣教授協會-都有很多從憲法到法學觀點的論述與討論
不是沒有
只是你不屑看而已
因為對你來說就只有中華民國這種外來政權的法統才是真理
竟然能說出"任何的"法統"都具有歷史性,不是想推翻就推翻得成的"的話
虧我一直以為你是左翼或解構主義者
原來那只是你的論述策略而已
我已經看得有點眼花了。。。。。。。發言人你會不會扯太遠啊???
我從來都看不出弱慢有「就只有中華民國這種外來政權的法統才是真理」
難道我真的智商這麼差嗎?
好吧,既然我都眼花了,
所以只提一點:
這個司法風氣、刑求之弊,到底怎麼跟「中華民國這種外來政權的法統」有關係?
「建國黨-台灣教授協會-都有很多從憲法到法學觀點的論述與討論」所期望建立的新法統,為什麼可以改革司法風氣、杜絕刑求之弊?甚至若沒有以新法統取代舊法統,則改革不成?
我真的資質愚魯,我看廖東慶的發言看了老半天,完全看不到上述問題的答案。
或許發言人可以講得清晰明白一點,看看能否說服我和弱慢吧(嘆)
不過,弱慢那句「任何的"法統"都具有歷史性,不是想推翻就推翻得成的」
或許應該更週延的說明?
(因為我也看得有些霧煞煞)
這樣子說吧,我相信任何成功的改革,都是漸進式了,任何現存的"法統",都具有歷史性,再怎麼不喜歡,還得先誠懇的面對這個歷史,再找出一個漸進式的改革方式,一步一步向前走。
我不太贊同一種改革觀,那就是把過去與現在的關係看成一種斷裂,期待有一種"新"的東西,與過去歷史脈絡不太有關,但卻可以植入現在的社會,促進社會"進步"。
例如現代性,我反對毫不批判地擁抱西方現代性,(相信我,很多台灣人都還寄望台灣完全西化、現代化,然後把傳統、歷史、文化全都拋棄光光,這樣就台灣就是一個可以跟西方並進的"進步"現代化社會)而是,在我們接受現代性的優點的同時,也能重回歷史,或本土文化,找出適合台灣特性的方法,去除現代性的缺點。
不是什麼東西只要是"新"的,就比"舊"的好。
這樣的說明,有沒有辦法再把"解構主義"(或至少是後現代)的標籤攔回我身上?...XD
關於法統,歷史的現實是國民黨非常惹人厭地霸占台灣六十年,我也不喜歡,可是,如果不尊重這個歷史性(畢竟這個法統也運行了六十年之久了),另立新法統,除非來個充分的民主程序(不只是公投,還有充分地與不同立場的人溝通、折衝),否則那跟國民黨莫名奇妙般出他家的法統,霸道地套用在我身上有何差別?
世界上最有名的革命是法國大革命,結果法國成功地與過去的歷史決裂了嗎?
故事還在現在進行式
別這麼快判斷誰是好人 誰是壞人
拿blaming system那套來處理這個問題
效用不大 還可能錯殺錯放!
我從來不認為弱慢是姐go主義者
真的看不出來
這個專有名詞還是少用
用的人可能還沒解夠就會被解購
真的
哈哈,謝謝阿泰,你說的對,沒有姐GO主義,只有解構式的批評。我做得還不夠好,虛心受教。
其實,對於任何一個人類生物而言,任何的象徵秩序都是一種外來政權,所不同的只是在於分派意義予其它符徵的主符徵(master signifier)有所差異罷了。但是,也正是因為象徵秩序的閹割,人類這種生物才能成為主體,掌握語言、意義與溝通的能力。
弱慢兄
你誤會我了拉
我是覺得你做的實在太好了
所以捨不得讓你是位解構主義者
況且
大家的思想都是東一塊西一塊的
何來主義者之有
倒是小四兄一路走來比較始終如一阿
"可是,如果不尊重這個歷史性(畢竟這個法統也運行了六十年之久了),另立新法統,除非來個充分的民主程序(不只是公投,還有充分地與不同立場的人溝通、折衝),否則那跟國民黨莫名奇妙般出他家的法統,霸道地套用在我身上有何差別?"
是啊
會有人不同意經由民主化程序另立新法統嗎
很多人都這麼主張
還刻意撇開統獨問題
只強調用新憲法取代舊憲法(我反對-我認為不宣布獨立-僅另行新憲仍然是依附在外來政權的邏輯之下)
就是因為現有的憲法不符合台灣使用
(目前比較受歡迎的版本是三權分立加內閣制)
監察院可以因為立院的鉗制(拒審監委)就喪失彈劾與糾舉功能
是民主國家的世界奇觀
更不要說承襲自二零年代的六法全書
裡面有許多更是目前社運團體批判強調修法的條文
如果直接訴諸新憲法-各項新法律的制定
取代這些國民政府遺留的落後法統
不是很好嗎
這期破報有刊蘇案的特刊
裡面有提到1980年代台灣法官判案的邏輯
80年代台灣法官竟然還用大清帝國時代的思維在斷案
看了實在令人砸舌
我是樂觀的相信
直接訴諸於新法統
新憲法與新六法全書的制定
才是解決司法冤案的根本方法
這也可以讓檢調系統受行政部分的影響的弊病
也一並解決
就這方面
我對本土派的信心遠大於泛藍
起碼本土派不斷的試圖改善威權體制遺留的問題
泛藍卻只在努力想要回到戒嚴體制的榮光
(最近又在利用蔣渭水等議題-還不斷強調蔣經國的建設-卻從來都不談其中反民主的部分-就我看來國民黨遠比民進黨無恥-民進黨雖會為權力利用議題也必須被批-但國民黨卻是扭曲歷史並試圖延續非民主的思想方式來荼毒台灣)
別的不說
就問看看如果要另立三權分立的新憲法
他們會不會接受
還市又不斷的擁抱接受國民政府的老舊法統
所以廖當然要跳出來批
也是我要跳出來批的原因
最好笑的是只聽到有人主張要另立新法統
就直接聯想到提出主張的人會採取非民主的威權方式來推動
這種心態才奇怪
平常對於國民黨逆行倒施的作為毫無意見
對於還沒有發生的本土派的主張卻不斷的用罪惡讀的心態來質疑
這才是最悲哀的事
阿泰講話有一種好討人厭的感覺喔,不知道我是不是誤會你了呢?
也不留網址或E-mail什麼的,好像縮頭烏龜一樣,要酸人也要有勇氣以真面目示人嘛。討厭鬼。
你又不認識我,說我一,那我是一在哪裡勒?請交一篇兩千字的〈論政小四思想〉小論文過來再說!
煩死了!我心情很不好!來朋友的網誌發個言,也要被不認識的陌生人酸!我怎麼那麼倒楣啊!我的人生已經很痛苦了,不需要別人再來增加我的痛苦!
討厭!討厭!討厭!
小四兄
別誤會 我沒有酸你的意思
只是強調目前網上常見的朋友裡頭
只有你比較常用同一種觀點跟取徑來分析事情
而其他朋友則比較傾向因時制宜來挪用不同的論點來討論事情
這是個人客觀的觀察所產生的結果
裡頭並沒有諷刺的意含
假如無意間讓您感到這股酸意
請接受我的致歉
好吧,我接受你的致歉,但是你以後就不要觀察我,不要跟我答腔,在跟別人的對話中也不要提到我。我最近狀態十分不好,容易感受到惡意,不管那惡意是真的還是我的妄想產物。事實上,就連「而其他朋友則比較傾向因時制宜來挪用不同的論點來討論事情」這一句我看了都覺得不舒服,好像在暗諷我不會因時制宜似的。然而是這樣嗎?我沒有用多種觀點與取徑嗎?比較常用同一種觀點跟取徑就比較不好嗎?不要再來增加我的負擔了好嗎?煩!
我再一次
為了造成您的困擾跟負擔
感到抱歉跟遺憾
小四哥~ 天氣熱,來,喝一杯冰鎮菊花茶吧 (*)
哇咧~
怎麼會變這樣?
小四,阿泰有部落格啊,也算我和弱慢家的常客。
他沒有留網址應該只是習慣問題,不要把他誤會成最近在弱慢那邊出現的匿名戳戳樂君之流啦~~~
我覺得有時候真的是每個人太習慣「自己的語言習慣」,然後對他人的語言態度太過敏感,我想小四和阿泰這部份,應該是誤會一場,小四你就熄熄火吧。
希望兩位都不要再有芥蒂。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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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你問有沒有人會同意不經由民主化程序的威權手段另立新法統?據我的觀察,很多主流所謂深綠的朋友或團體,可能會同意的。按照現在藍綠殺紅眼的狀況,兩邊都有為數可觀想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支持者和打手。
至於你和我們對廖文的不同解讀,我想各抒己見也就夠了,我只能說你沒有辦法說服我,更不用說廖東慶的文章了……
(小聲地建議)
小四:
我想,一般人在留言、閒聊時,很少會不提及第三者的。
不管那個「提及」是否造成誤解,是否帶來惡意。
你當然有權利做出要求阿泰不要觀察你以及跟他人對話時不提及你的要求,然而
包括你我真的做得到這種要求嗎?
舉個我們都熟悉的例子,我們不也常常在「對象不在」的情況下,拿酥餅和紅有機開玩笑,不是嗎?
阿泰可以做得到,因為我又不重要,他在不提及我的情況下也可以把自己的人生過得很好。
我也可以做得到,只要我消失,就可以不拿酥餅和紅有機開玩笑;或者就算我不消失,我也可以不拿酥餅和紅有機開玩笑,因為我在我的部落格本來就是不會提到他們的,他們的存在對我而言本來就無所謂,不提他們我也一樣活著。
阿泰說捨不得讓弱慢是解構主義者,顯然是在貶低「主義者」,又說「大家的思想都是東一塊西一塊的,何來主義者之有,倒是小四兄一路走來比較始終如一阿」,不就是在把我單獨地跟他與弱慢區隔開來,成為他們賴以建立結盟關係的受排擠的他者嗎?不就是在說我是「主義者」而貶低我嗎?這樣太不禮貌了吧,我討厭被這樣對待。如果我要被這樣糟蹋,那我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出現在阿泰的世界裡,我不要阿泰認識我、觀察我、利用我。更何況阿泰認識我嗎?他憑什麼說我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他真的看完我所有的文章了嗎?他怎麼可以這樣武斷地說我?就算我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好了,這有什麼好調戲嘲諷的?每個當代思想家都抱著自己的理論而不斷修正精進它不是嗎?總而言之,我還滿不喜歡陌生人嘲諷我的。簡單一句話,你誰啊?我認識你嗎?
……這話題就擱下啦,總之阿泰不是什麼來路不明就是了(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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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罪 三人無罪】 蘇建和案判決評析座談會現場紀錄 | 破報
http://pots.tw/node/2060
最近俗事太多,晚一點再收到黑米。
事實上座談會那個下午我人一直在誠品敦南附近遊走
但是就是沒空去聽演講
把內容看了一下,大致都瞭解
唯有李茂生老師的這段話,不是很懂:
"被「自由心證」保護而不受到外在的刺激,而自由心證會導引出兩種東西,一種是對於判決恣意性,另外一種是藉由道德去闡述判決的結果,也就是對於人性的最後拯救。在台灣說恣意性很間單,但說有道德的判決就很困難,為了要保留比較高的道德論述,就必需允許他恣意的可能性,但這在台灣是不應允許的,就是不准你恣意,但你也會變成法匠,科學怎麼說你就怎麼辦,判決就會因此沒有彈性,我們只能走這條路,然後慢慢開放具有道德論述的可能。"
我猜李老師的意思可能是在說:
法官審判的依據始終處於 道德跟科學的兩難之間
--我們需要法官的道德涵養但卻又擔心它的任意性後果
我們需要科學的客觀證據,但是這又會將審判人員的身份匠化---
但是基於某種原則,最終我們只能先選擇科學
然後再來思考怎麼讓法官不至於在這種過程中
被過度的工具化或匠化
也就是說
我們還是希望法官能夠具有拯救人類的道德意識
是這個意思嗎?
有沒有朋友可以幫我們說明一下,我覺得挺重要的。
阿泰:
我看完李教授的那段發言,解讀也是與你一樣。
不過我覺得說「拯救人類的道德意識」可能不大精準?應該是說法官在判決時是有著一己道德信念,而不是照本宣科卻對自己的判決影響毫不在乎……至於恣意性的後果與判決者道德信念的關係,這當然要更深地追問。
其實李教授只是在講一種務實的階段改革論吧。
對我而言,就算是科學證據的採集、整理和使用都難免帶著道德眼光,這種階段論不太可能乾淨地搞出成績來的。
恰巧我那天放假路過,順便聽了全程,還錄了音,放在我的blog裡
蘇案判決評析座談會錄音檔, 選第四段錄音檔,轉到51分左右。
我認為李教授所指的是,所謂「自由心證」並非壞事,那是因為在不同的偵查刑案水準中,自由心證擔負的角色可能完全不同。
我的解讀是,李教授認為,在刑事偵查未科學化的階段,自由心證是危險的,因為容易對嫌犯扣上罪人的的大帽子,形成愚蠢的道德殺人,就像古裝劇裡的縣太爺辦案一樣;但是在刑事偵查科學化的階段,自由心證就變成唯一能夠突破「法律」和「科學」所築成堅實保壘的可能性,也就是李教授所說的「道德的最後救贖。
多謝分享
馬上去聽。
這個錄音檔好耶~~
感謝分享。
淡水有河書店,近期有兩場《島國殺人紀事》紀錄片特映會與座談
http://blog.roodo.com/book686/archives/3678913.html
時間:
7/月29日﹝週日﹞晚上8點~10點
8/月17日﹝週五﹞晚上8點~10點
放映影片:「島國殺人紀事」,60mins
導演:蔡崇隆
映後座談:蘇案平反行動大隊(人本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改會、台權會)
注意事項:
1. 本特映會免費參加,限座15名,請於本文後直接留言報名,並註明場次,或洽報名專線:2625-2459
2. 當天書店營業至7點
附錄:「島國殺人紀事」紀錄片影像巡迴座談本事
殺人的,到底是誰?
蘇案是台灣司法奇蹟的代表。
沒有任何證據,卻有三個年輕人被判死刑!
一把菜刀被扣押後不但無故失蹤,多年後還離奇出現!
而歷任法務部長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陳定南無一敢簽下槍決令!
三人從年輕被關到中年,從死罪到無罪釋放又再被判死刑,他們到底做了什麼?
40多位台灣法官為死刑背書,並自稱:「考試第一名,絕對不會判錯」…
但是國際特赦組織AI強烈關切,說蘇案是「非文明國家的判決」…
殺人的,到底是誰?下一個,又是誰?
這場戲至今還未落幕,誠摯地邀請您一起來瞭解
—因為下一個〝奇蹟〞的主角可能就是你!
1991年某凌晨,汐止一對吳姓夫婦慘遭砍死。根據現場的一指紋,王文孝遭警方逮捕。王原稱一人作案,後再被訊問』又供認弟弟王文忠及三名姓名不詳的共犯。王文忠被捕後,供稱三名共犯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陸續亦遭逮捕。經汐止分局刑警偵訊後,簽下自白書坦承搶劫及殺人輪姦的罪行。離開警局後,除王文孝外的四人均否認作案,並指控遭刑求。然檢察官、法官均未採信;歷經三次審判及兩次更審後,蘇建和等三人於1995年2月各被判決兩死刑確定。本片紀錄一個司法記者調查採訪的過程,案件本身的疑點與司法體系的破綻交互呈現,人性的陰暗面與傳統價值的盲點也暴露無遺。
司法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蘇案」不只是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個人的故事,
更是每個生活在台灣的人能否安心過活的試煉!
而到底這一切是發生了什麼事?敬邀您一起來觀看「島國殺人紀事」。
※張娟芬「無彩青春」,商周出版,現場88折特賣!
http://www.anobii.com/books/013b8d7e63268fa27c/
沒事,只是想說anarch家的留言已經很少超過50篇以上的了....XXD
anarch兄:
多謝報馬
有蔡老師與會,很值得一去
假如有機會去的話
也很想聽聽他對自己跟潘朝成老師投書對話的私下評論
畢竟紀錄片的學問
實在很大
感謝支持
時間應為
7/月29日﹝週日﹞晚上7點~9點
8/17不變
多謝^^
另據告知導演蔡崇隆不克出席
是由蘇案的律師出席
【島國殺人紀事】最新全國巡迴放映座談場次表
8/2 (四) 13:30 台北 輔仁大學文華樓2F
8/4 (六) 15:00 台中 新的東海書苑
台中市中港路二段60-3號 TEL:04-23134143
8/7(二)高雄人本澄和辦公室
高雄市三民區澄和路151號6樓之1 TEL:07-3856350
8/11(二) 19:30 台北 小小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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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福路與基隆路交叉口,百老匯影城地下室)
TEL:02-29300162
8/25(六)15:00~17:00
有河Book
台北縣淡水鎮中正路5巷26號2樓
(出淡水捷運站,沿河岸走5分鐘)
TEL:02-26252459
8/17(五)20:00~22:00
女巫店
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56巷7號
(台大新體育館對面,近新生南路與辛亥路口)
TEL:02-23625494
8/13 (一)20:00~22:00
8/20 (一)20:00~22:00
小小書房
台北縣永和市竹林路179巷20號
(竹林路松青超市對面)
TEL:02-89251920
8/11 (六)19:30~21:30
樂生療養院
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794號
TEL:02-82006600
8/19 (六)14:30~16:30
晶晶書庫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10巷8弄8號1樓
TEL:02-23642006
8/18 (六)15:00~17:00
9/1 (六)15:00~17:00
9/16 (日)15:00~17:00
台北Youth Hub
臺北市徐州路5號14樓
(捷運善島寺站6號出口)
TEL:02-23566232
8/18 (六)19:00~21:00
9/6 (四)19:00~21:00
9/27 (四)19:00~21:00
★台中
(新)東海書苑
台中市台中港路二段60-3號
TEL:04-23134143
8/4 (六)15:00~17:00
魚麗人文主題書店
台中市西區民權路177巷1號
TEL:04-22259811
8/26(日)14:30~16:30
★嘉義
洪雅書房
嘉義市長榮街116號
(忠孝路與長榮街交叉口)
TEL:15-2776540
8/15 (三)19:00~21:00
★台東
建和書屋
台東市建和二街7巷15號
TEL:089-513663,089-512837
8/18(六)19:00~21:00
★台南
台南故事館
台南市忠義路二段36號
(鄭氏家廟)
TEL:06-2216656
9/22(六)19:00~21:00
★高雄
高雄縣五甲青少年中心
高雄縣鳳山市五甲二路472號7樓
TEL:07-7685585
8/7 (二)14:00~16:00
8/18 (六)14:00~16:00
子宮藝文
高雄市和平一路248號3樓
(和平路與六合路交叉口,金礦咖啡3樓)
TEL:0912-712602
8/19 (日) 16:00~18:00
9/23 (日) 16:00~18:00
很久沒來刀擾安納契兄了
沒錯
上面最後一個播映地點就是我們那邊啦!
歡迎南部的朋友來關心一下
看過片子的人依樣歡迎再看一次
(不過會再氣一次...我每次看蘇案的相關訊息都得因為荒謬性再氣一次)
因為會有相關人員出席座談
詳情我們會再公佈
www.lofi.url.com.tw/womb
安兄 不好意思 給您佔版面打個廣告!
原來子宮搬到那裡去啊,找時間去看看。
這件案子比日劇的白色巨塔還暗潮洶湧呢......真想知道到底有多少人牽扯其中,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敢背書、不敢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不過,也或許他們打從心裡就不認為自己有錯吧?
"16年"...就算現在判無罪又怎樣?時間是最寶貴的東西,如果要申請國賠,不知道該以什麼數字來衡量這寶貴的16年,其實之前對本案真是一知半解的,只是好一陣子前蘇建和三人出現在新聞畫面中(好像是被判無罪釋放時),我跟我妹說:「十幾年耶,三個人被關了這麼久,關成這樣,他們現在放出來還能幹嘛?大概完全跟社會脫節了吧?」
恕我冒昧,或許他們三人知道案子可能還會有變化,但我真的無法從他們的表情嗅出一絲絲的喜悅,我那時甚至覺得這三個人一點"生氣"都沒有......抱歉,不知道該用什麼字眼更精確的寫出我的感受.....我還記得最後跟我妹說:「他們真的很厲害,這麼多年來始終堅持著自己的信念,換成是我,我絕對撐不下去,"等死比死更可怕"...而且已經關了這麼久了,也夠了吧.....」
或許以受害者家屬的身份會覺得關多久都不夠,但是看看那樣粗暴的判決,你們真的能夠說服自己接受他們就是兇手嗎?
人類真恐怖,為了保護自己而制定了法律,但卻只有少數人能夠操控法律,那些他們自己口中說的"考試第一名"的人.....考試第一名不代表一切好嗎?充其量不過就是很會唸書考試罷了。
雖然距離上次子宮撥放島國殺人紀事已經很久了
想到畫面還是很幹 從前超視那個年代看完之後也是幹了很久
唉
這種片子我還是少在公眾場合看吧
一面幹又一面鼻酸
尤其是那種訪問老人家的片段.....
不過 還是鼓勵各位把握各個場次
看完很氣還是得看的
好 真不好意思說完了
★好消息!最高法院今日撤銷6/29死刑判決!
本案發回更審。檢方聲請羈押之抗告亦被駁回!

做錯事,關個幾年不代表你的錯都抵過了,尤其對受害者來說,即使看到你受制裁,他的心理也不好過,犯錯的人很可惡,勸受害者放下的人更可惡,沒有傷害,就不會留下傷疤,旁人沒有資格要受害者放下過去,真正該被勸導的,是那些傷害別人的人、想傷害別人的人,不要虛偽的談著人權,死若死你家的,旁人都不會管你要給受害者多少人權,任何事情都可以補償,唯有殺人,只能拿命來償。
謝謝指教。雖然你說的也可以好好討論,但是討論之前,可不可以以先告訴我:
你的留言
跟蘇建和三人因為證據不足被冤判,有什麼關係?
還是閣下只想要有人當替罪羊,證據充不充份就別管了?